【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维修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维修基金必须换发票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维修基金必须换发票吗
维修基金是目前每个人必须缴纳的,在缴纳维修基金时,一般都会开发票,这样才是很好的证明,后期办理房产证时也是需要提供的,当然也不是强行提供,如果维修基金没有发票或者丢失,是需要进行补办的。
维修基金必须换发票吗
是的,维修基金必须用发票代替。 如果丢失可以更换。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按照自有房产的建筑面积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缴纳。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并公布首期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数额。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并及时调整。
交了维修基金没给发票后期会有麻烦吗
房屋维修基金发票遗失不影响办理房产证。
1、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中,维修基金不是强制性要求;
2、房屋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用于物业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等的更新改造,无需办理房产证。未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也可办理房产证;
3、根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公共维修资金由业主共同承担,由业主共同所有;
4、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公共维修基金划拨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行使管理权。
物业维修基金能开发票吗
维修基金是有发票的,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需要出具维修基金的发票的。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第2篇】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交房屋维修基金吗?
1. 经济适用房也是要交公共维修基金的,按各地的规定不同缴纳的金额也不同。
2. 一般是六七十块钱一平米左右。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3. 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第3篇】维修资金和维修基金有哪一些区别
有过买房经验的人肯定都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清楚维修资金和维修基金的区别,很容易混淆。请看下文。
1. 适用的对象不同。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而专项维修基金则主要适用于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也适用于非住宅商品房。
2. 交纳主体不同。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的主体是业主,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
3. 适用范围不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项维修基金则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4. 所有权不同。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第4篇】维修基金是什么时候交
维修基金在房屋交房之前缴纳。维修基金可以直接存进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企业进行代交,维修基金主要是应用在住宅的公共部位,是不可以挪作他用的,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受相关相关部门的监督的。【第5篇】期房要先交维修基金吗
期房要先交维修基金的说明如下:
期房的维修基金是要先缴纳的。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改造,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4%缴纳、更新,本息归业主所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购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3%缴纳,用于住宅共用部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第6篇】2023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7篇】维修基金要贷款前交吗?
维修基金是交房的时候收取的,并不是贷款前缴纳,如果售楼人员要求用户在贷款前缴纳维修基金,那么属于违规操作,这个是可以举报或拒绝的。
不交维修基金不会影响房贷申请结果,房贷的审批结果只与贷款人的信用资质情况、负债情况等有关。
【第8篇】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是什么
依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物业维修基金,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其用途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以及改造。该基金属于专项基金,依法只能使用于法定用途,不得挪用。对于将物业维修基金挪作他用的,可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以罚金,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9篇】维修基金迟了几年才交可以吗?
维修基金迟了几年才交可以,说明如下:
1.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第10篇】房屋维修基金多久交一次
房屋维修基金是一次性缴纳的,不是每年都交的。
【法律依据】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第11篇】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维修资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第12篇】物业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法如下:1、物业维修基金是用于整个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方面,如果要使用的话,先由物业公司提出使用方案,然后经过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2、委托中介机构对需要维护的公共设施进行评估和核算;3、报业委会和有关部门同意,调用专项资金,由维修单位维修完后,支付给维修单位。
法律依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2、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3、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第13篇】买房要交维修基金吗?
在与开发商交房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比如管理费。那买房要交维修基金吗?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一般来说,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按照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因此,针对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14篇】维修基金迟了几年才交可以吗
维修基金迟了几年才交可以,说明如下: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第15篇】楼房维修基金怎么解决 是怎么回事?
1. 楼房维修基金是为后期楼房公共部位维修、更新等情况准备的改造资金。
2. 按照规定,业主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需要支付的楼房维修基金为购房成本价的2%到3%。
3. 另外,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该费用由物业所在区域的房管部门代为监管,使用必须通过正规申请。
【第16篇】不建议动用维修基金有什么说法
维修基金是很多业主都在交房前就缴纳的,一般房屋出现漏水或需要维修的地方其实是可以向物业申请维修基金的。那么,不建议动用维修基金有什么说法吗?一起来看看小编带来的介绍吧!
不建议动用维修基金有什么说法
维修基金用于财产保修期满后对共用部件和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公共维修基金已经动用,说明这栋楼存在严重问题。如果继续持有,可能在日后难以升值和变现。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照建设部《共享住宅区共享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树[1998]第 213 号)。单位出售的公共住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住房单位和购房者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者所有。按照规定,共用件是指住宅的主要承重结构件(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室外墙体、大厅、楼梯间、走廊等。
物业为什么不愿申请维修基金
申请程序是:由业主委员会将维修项目及预算在小区公示,经过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票表决同意后,再向区房产局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才会划拨预算总额的80%%费用;工程竣工后,再与业主大会据实结算,按户分摊。电梯、内外墙、公共楼道等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可申请动用维修基金。
动用维修基金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使用建筑物维修基金时,必须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然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办理房产证时需一次性缴纳公积金。 这笔钱暂时存放在业主委员会。 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则由房屋委员会保留。
至于楼宇维修基金,业主不得申请使用该基金。 须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批准,经业主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维修资金需完成审查程序后方可使用。 此外,房屋维修基金只能用于房屋保修期后的房屋公用部件和公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
【第17篇】房屋维修基金每年都要交吗?
1. 不是的,而是一次性收取的,并且随着产权的变更而易主,随着房子的存灭而存灭。
2. 其所有权人是所有业主,个人是不能动用的,通常是在房屋交付时由开发商代为收取而后存入专户中去,在二手市场是不存在维修基金的。
3. 需要注意的就是,在拿到房子钥匙的90日内就需要把维修基金给缴清,因为个人原因而晚交的话,则要按规定交一些滞纳金,具体的金额不是统一的,要看当地具体执行标准。
【第18篇】房屋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可以退,但有条件。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第19篇】商业房产有公共维修基金吗?
商业房产有公共维修基金,说明如下:
商业房产公共维修基金是必须缴纳的。但是目前各地商铺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有所不同。
相关说明:
商铺公共维修基金内容如下:
1. 商业房都有公共维修基金的。区域不同价格略有不同,从200每平到房价的2%都合理。在办理产权登记前交付。开发商要从总房款中拿出20%和买方所交公共维修基金一起放入专用账户,以供以后使用。
2. 商铺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商铺公共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3. 商业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第20篇】房屋维修基金后期可以退吗
维修基金不可以退。
但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返还。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2、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3、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