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申报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如何申报社保费申报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如何申报社保费申报表
税东家商学院
疫情期间,税务部门使用“非接触式”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网上办税渠道进行涉税事项办理,为办税缴费提供更安全、更稳定、更快捷的网上办理服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正常办事。
今天税东家手把手教你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社保费的申报及缴纳(以核定申报为例),后续会陆续给大家介绍发票相关业务、税费申报及缴纳方法,可以持续关注。
社保费申报
1. 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以安徽省电子税务局为例),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社保核定)】进入申报界面。
您也可以通页面上方搜索框进行模糊搜索,在结果列选择进入申报界面。
2. 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申报所属期,一般情况下,企业为申报月当月,确定申报所属期后,点击申报。
3. 点击申报后,进入缴费人选择界面,点击缴费人信息列前方框,进入报表。
4.在系统弹出的核定申报界面,确认信息无误后,选中所需申报的费种前的方框,点击申报,系统提示校验通过点击确定,完成社保费申报。
社保费缴纳
当您完成了税费申报后,可直接根据提示进入社保费缴费界面。
也可以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社保费缴纳】或通过搜索框搜索进入社保费缴纳界面。
选择需缴款信息,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
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可以选择三方协议缴款;未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可选择网银缴款,网银缴款支持云闪付以及银联各银行手机app扫码缴税。
申报辅助功能
1. 如果您已在申报期内申报完成,但在税款缴纳前发现申报表填写错误,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申报作废(社保费)】对申报表进行作废,作废后可再次进行申报。注意选择原申报日期哟。
2.如果您需要对往期申报数据进行查询,可通过【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已申报信息查询(社保费)】模块进行查询。
社保费的申报及缴纳的操作指南就到这里了,下期再见,敬请期待。
文章来源:徐箐解税
【第2篇】申报个税如何扣除社保
是个税综合申报的话,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填写个人承担且不超过当地规定限额的部分。
直接填写在申报表中,有专门的位置。
如果看不到可以向后拖拽或是向右侧拖拽查看,直接填写既可以扣除,但不要超标。
【第3篇】江苏2023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3月6日结束
2022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将于 3 月 6 日结束,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请尽快办理,具体申报方式、申报要求等详见以往推送消息。
手把手带你了解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2022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热点
友情提醒
1、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全天候开放,用人单位可错峰办理,周六、周日均可正常申报。
2、用人单位未按法定申报缴费基数的,2022 年 3 月 7 日起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该单位 2021 年 12 月缴费基数的 110% 确定 2022 年度缴费基数,并自 2022 年 1 月起补收差额部分。
【第4篇】社保怎么申报缴费
1、参保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注册,才可使用网上社会保险服务系统;
2、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大厅开通社保网上经办业务;
3、由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4、参保单位需要通过系统验证,才可以进行缴费、增减员等申报业务以及其它查询业务;
5、申报结果根据软件版本的不同可以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传输至网上业务经办库;
6、参保个人通过网络即可进行社会保险缴费、账户、待遇等信息的查询,极大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同时也能使参保人对个人社保信息有清楚的认识。
【第5篇】社保申报表怎么填写
今年国家推出了一项面向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按季申报纳税的企业,则是季销售额从30万元提高到了45万元)。
但是,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不熟悉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没能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
一、小规模填报路径
现在都是网上办理了,方便快捷,所以我们直接介绍在网上申报的流程。首先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登录上去之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填表申报”、“立即填表”,然后根据自身需求填表就可以了。
二、三种申报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有四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票和普票,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
申请情况不同,填写的栏目也不同。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10栏或第11栏,千万不能填第1栏(会产生税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对应税率,将销售额填入1、2栏或者4、5栏。
如果要同时开具普票和专票,小规模纳税人需先确定自己是不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享受免税优惠,填报时与非小微企业有很大不同。
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纳税人,申报时应将销售额填入9、12栏。
享受减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了,在申报时,除了填写主表外,还要同时填写减免税申报的明细表!享受免税的收入部分应填入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享受减税的收入应填入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指南,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只要对流程熟悉了,纳税申报并不难!如果朋友们想更省心,不妨把难题交给“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6篇】2023如何申报2月社保
2月企业缴纳社保享受一定的减免优惠,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看享受优惠后社保如何申报。
前提或条件
电脑ca
步骤或流程
1
首先,打开网上电子税务局,使用ca进行登录。
2
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下拉选择其他申报,社保费申报。
3
选择社保费所属期间,下拉选择社保费申报表,点击添加。
4
添加申报表完成后,点击申报。进入后,依次选择核定单号,核对金额无误后,点击右下角的申报。
5
申报完成后,点击返回,在申报表报送信息界面,点击缴款,选择缴款方式。
6
再次核对金额无误后,点击缴款即可。
7
因2月只需要申报一项医疗保险,只需添加一张申报表即可。再次添加申报时会提示无核定信息。当然添加多了也可以勾选申报表,点击作废即可。
【第7篇】2023年徐州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开始申报时间出炉
2023年徐州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开始申报时间出炉,下面是小编精心准备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报对象
1.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用人单位以2023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应申报人数。2023年1月1日后进入单位、用人单位申报基数时已办理退工停保手续(包括省内跨市和市内流动人员、跨省转出人员、死亡人员、退休人员)不在此次年度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6日止。
三、缴费基数的确定
1.用人单位以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3.缴费工资基数的组成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申报材料(可至徐州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一)《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汇总表》;
(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
五、申报方式
(一)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申报路径: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请勿在上调模块做。
(二)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需携带申报材料就近至区级社保经办大厅进行申报。
【第8篇】社保减免怎么申报
1、目前,税务部门已经按照社保费减免政策的要求,优化了申报表单,调整了信息系统配置,并在系统中添加了企业类型的标签。这样,信息系统就可以自动识别参保企业类型,根据您申报的基础信息自动计算减免费额和实际应缴费额。
2、所以只要和往常一样进行社保费申报,就可以自动、准确地享受减免政策,不会额外增加申报负担。而且,在办理渠道方面,税务部门还完善了电子税务局、单位申报客户端等线上申报功能,方便您足不出户完成申报缴费。
【第9篇】社保每月要申报是报什么啊
社保需要每月申报。申报人员增减、每月缴费数额、审核退休人员工资。
社保每月申报的时间规定:1、正常单位的社会保险申报应在每月1至15日内在网上操作,如上月正常全员申报的,批处理系统会在16至25日内自动申报并且扣费。在户籍所在地申报的,就直接通过退休前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委会等办理了。如果在外地居住的,就要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等证实退休人员仍健在。
2、公司缴纳社保是当月缴纳当月的,但是个人缴费部分是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在前一个月预
【第10篇】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常州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常州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将于3月6日截止!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23年度常州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将于2023年3月6日截止
还未申报的请一定要进行申报哦
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看
职工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1、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2、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有哪些途径申报?
(1)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中进行申报。
(2)柜面申报:携带u盘至所属市、区、街道(镇)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申报。
3、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是指的什么?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是指职工的2023年的年化工资收入总额,工资收入不足12个月职工,折算成12个月的工资收入申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4、用人单位可以多次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吗?
在同一结算期内(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已启用年度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数据即行锁定,不得跨结算期再次申报。请广大缴费单位在月度结算期关闭前及时核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情况。
延伸: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十二档,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第11篇】公司给员工交社保如何申报
1. 打开电子税务局,输入公司的纳税识别号和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
2. 登陆后,我们就可以看到申报界面了,点击纳税申报。
3. 点开纳税申报后,我们就可以看到有一个“其他申报”,在右侧的列表中往下拉就可以看到社会保费申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
4. 进去后就可以看到社会保险费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是需要明细申报的。
5. 点击社会保险费社保表下面的“明细申报”,这时候你可以选择选择“数据录入“,或者移植上期数,这个就可以导入你所要申报的人员的信息。
6. 然后点击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下面的“校验“,校验成功后点击保存,这样就会返回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7. 接下来点击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下面的“校验“,校验成功后点击保存,就会跳出提示框,点击是即可,完成社会保险费的录入。
8. 在我们点击是之后,就会自动跳转到社会保险费申报界面,我们只需要点击申报,就可以完成社会保险费的申报了,当然了申报完成后记得要点击缴款,交完款后整个申报过程才算完成。
【第12篇】疫情期间社保怎么申报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们可以通过下载app,网上申报渠道进行社保申报,实现云办理社保事务。对于社保信息完整的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渠道默认为这些单位开通社保申报;对于社保信息不完整的参保单位,需要完成相关手续。需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表格,下载后填写必要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邮寄给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会为这些单位及时办理社保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13篇】2023年潍坊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确定
近日,根据潍坊市暂定我市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599元/月,下限为4121元/月。
参保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2023年度月均实际工资收入,实际工资收入无论高于缴费基数上限(20599元/月)还是低于缴费基数下限(4121元/月),均应如实申报,以便正式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进行调差补退。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度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8726元和3746元),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
全省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第14篇】无锡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有变化!
注意:本次基数申报截止日期
为2023年3月6日
1
单位有的职工2023年并不是全年都在岗,如何申报单位职工的年度缴费基数?
答:本次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申报明细一定要填写年度工资!
例1:王某2023年全年都在岗,全年工资收入为120000元,需要填写的年度工资总额为120000元。
例2:刘某2023年7月入职,月工资为6000元,年度工资总额需要用
600012=72000,以72000元填写。
例3:徐某2023年11月入职,11月工资为5000元,12月工资为6000元,年度工资总额需要用
(5000+6000)/2*12=66000,以66000元填写。
2
月平均工资如有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或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按实填写还是填写最低或最高缴费基数?
答:请单位按职工202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3
进行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全年工资填写时需要取整吗?如果取整,按什么规则取整?
答:填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
4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中年度参保人数缴费工资总额分别填什么?
答:《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中年度填写2023年;参保人数填写本单位2023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不包含2023年1月1日后进入单位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填写本单位本次申报的2023年工资总额,也就是申报信息表的汇总数。
5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过程中下载的模板中有已退工或退休职工如何处理?
答:表格中如有已离职和已退休的人员,不用删除,按原年度基数申报,不妨碍申报结算信息。
6
2023年新录用的员工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2023年新录用的员工以起薪月工资封顶保底后作为月缴费基数。
8
如何理解根据已结算月份,按启用后的缴费工资基数与前面已结算缴费工资基数进行差额调整工作,其补征或补退金额计入当月单位结算?单位什么时候可以查询到补征或补退的具体明细?
答:举例来说,某单位于2023年1月17日申报了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2月11日即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同时针对该单位2023年1月已经结算的缴费工资基数与启用后的缴费工资基数进行差额调整,补征或补退。
单位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信息-缴费信息-人员月缴费明细栏查询人员的月缴费明细。
9
是否2023年3月7日前未申报,才会按单位2023年12月份缴费工资的110%确定2023年缴费工资基数?
答:本次基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6日,若未在法定时间内申报的,将按单位2023年12月份缴费工资的110%确定2023年缴费工资基数。
10
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完成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后,是否还需要在医保系统里再申报一次?
答:各单位为单位参保职工申报养老、工伤、失业三险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后,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同步生效。
11
单位进行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后于当前结算期内又进行了缴费基数上调,为什么过结算期后没有采用上调后的缴费基数?
答:本次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统一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操作,若在同一结算期内同时做了缴费基数上调,仍将按照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数据结算。关于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同一结算期内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12
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时间?如果已经启用基数,填错数字了还能做缴费基数上调或者下调吗?如果可以,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2023年1月至3月月度结算期间,每月业务期关闭后,系统对上月11日至本月6日期间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例如,单位在2023年1月6日申报年度缴费工资,那么1月11日起单位即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已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单位,若误报基数需要做基数调整的,上调基数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缴费基数调整(上调)调整;
下调基数的单位需携带《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表》与电子档调整表数据、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工资的个税明细材料(税务盖章) ,至所属区社保办事处申请缴费基数调整及缴费基数差额退费。
【第15篇】山西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3年山西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4月30日前,山西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接下来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山西省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据小编了解,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基数之和为单位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
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险统一征缴的参保单位,失业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应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三险未统一征缴的参保单位,失业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应按照失业和工伤保险以及该险种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流程等相关法规执行。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开始进行当年度的申报缴费,2023年12月20日前结束,可在2023年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可按月、按季或按年申报缴费。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相关法规项目和我省新规范的补充绩效工资中的基础绩效奖申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基数,不得随意增减工资基数项目。
申报方式由用人单位登录网上经办服务平台自助办结。
具体流程如下:登录网上经办服务平台,在年度个人工资申报模块,按照提示的申报步骤,选择申报年度,下载模板,在excel模板里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导入模板后进行核定。
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线下办理时应携带《山西省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工资收入申报表》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在2023年度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前,系统暂按照上年度缴费基数(3548元至17742元)上下限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待全省2023年全口径社平工资公布后,业务系统自动按照新公布的全口径社平工资进行封顶保底,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照60%核定;超过社平工资300%的,按照300%核定,并依据新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自动结算补差(或退收)。
未按时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经办机构每月按单位2023年12月缴费基数进行核定,待单位完成基数申报核定后,再依据新基数结算补差(或退收)。参保单位要在每月20日之前申报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当月未按时申报的,视为无人员增减变化。2023年1月后有人员减少的,应当先申报核定2023年缴费基数后,再做人员减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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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申报社保怎么申请
1、网络申报:缴费单位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后,向地税机关申请网络申报业务,经核准后接受培训。申报时持地方税务机关提供账号及密码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自行进行缴费申报并在网上办税系统自行扣缴社保费。
2、上门申报:缴费单位在申报期内持《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及《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纸质申报)或电子数据资料(磁盘申报)到地方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业务窗口办理社保费缴费申报。电子数据资料(磁盘申报)格式自行带u盘到地税机关拷贝。
3、简易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社保费的缴费单位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后,每月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期内进行社保费批量扣费。(提示:每月15日前必须保持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如因余额不足造成逾期未缴社保费,缴费人需到地税机关进行申报缴纳,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17篇】2023年7月社保基数申报
关注聊城晚报,读到大美聊城
本报讯(记者 许金松 通讯员 冯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职工个人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记者19日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和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应按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缴费职工个人以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该申报数低于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3179元)或高于300%(即 15890元)的,需调整申报数,按3179元或15890元申报。申报时间:2023年6月19日—8月31日。
【第18篇】社保基数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各地社保基数申报时间是不一样的,通常在5月份以后。但有的地区是每年四月开始调整,有的是七月,还有的地区是每年一月不跨年度。不管是哪个城市,不管是什么时候进行申报调整,都需要在当地当年的社平工资数额公布后,才能进行一系列的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的申报,是根据本人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进行的。【第19篇】企业0申报 社保怎么办呢?
企业0申报,社保不能零申报,因为社会保险费是按人来缴纳的,公司存在一天就得缴纳公司员工包括股东、法人代表的社会保险费。
参投社保是企业应该做的,跟税务申报无关。
只是社保费在地税代收,需要从地税领取登记类的表格,填制后在社保部门办理开户、用工证之类就可以为员工参保了。
【第20篇】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3月6日截止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网上申报,将于2023年3月6日截止。市人社局昨日再次提醒广大用人单位,抓紧时间通过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申报对象为市区所有参加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 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逾期未申报,将按2023年12月份缴费基数上浮10%确定2023年缴费工资基数,上浮后不足4250元/月的,仍按4250元/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