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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材料呢(20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查看人数:4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材料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材料呢

【第1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材料呢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第2篇】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非公有制经济类型。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要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公司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3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分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分立。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于报纸上公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9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4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2、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4、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5、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第5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债券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发行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条第1款,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6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流程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流程主要有6个步骤,分别为:发起人发起、草拟章程、必要的行政审批、缴纳出资、申请设立登记、登记发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7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中最常见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在现如今的国情下股权转让和股权买卖都很常见,但可能有些企业家可能很少了解股权回购,根据《公司法》第74条的相关规定股权回购的法定情形,即所谓“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权”:在公司连续盈利并且具备分红条件,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或者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公司出现应章程规定而解散的事由,却还经过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继续经营,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情况是需要进行股权回购。

1. 投资人的股权回购。这是最为常见的股权回购,在公司发展带一定的规模,或者是出现一些特定的情形后,是可以由公司回购或创始人受让投资人的股权。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投资人和公司在投资协议相关的事项中进行明确约定,如果在公司章程中有限制股权回购条款时,还需要进行修改公司章程。

2. 员工的股权回购。公司回购员工的股权这种情况一般会出现在股权激励中,但也不完全是。员工获得股权一般是基于他的员工身份或者说是他的劳动关系,因此在员工离开公司的时候就失去了持有股权的权利,也就是说人股留着一条款当属有效。不过为了能够保持公司资金的稳定性,一般公司会尽量避免股权回购,所以一般会让员工选择其他退股方式,如股权转让、公司其他股权受让股权等。

3. 继承人的股权回购。这就属于股权继承的情形中,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资合性、人合性双重属性,这也是为了能够更好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同时防止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章程可以拆除股东身份的继承。在这样的情况下待继承的股权通常由原股东受让,或转让给第三人,继承人获得股权对应的折价。

4. 如果公司章程限制了股权转让和股权继承,与此同时也没有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愿意受让的情况下,是可以由公司回购股权,由继承人继承回购款。

以上三种情况都是比较常见的公司需要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但是为了维护公司资产和股东的稳定性,在处置股权的需要优先考虑其他途径,最后考虑股权回购途径。

【第8篇】浅谈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一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以上(含3个)发起人,多者不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30个以下的股东,因特殊需要,公司股东超过30个的,须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50个。

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一样。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的资产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来表示的。而有限责征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占总资产比例大小来表示的。

股份转让限制不一样,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9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办事指南,总结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概述1.事项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2.办理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3.办理窗口:双流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窗口4.办件类型:承诺件5.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6.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7.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法定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12月28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5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审批条件1、申请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前置条件:无

备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2、相关表格请登陆双流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成都市工商局网址下载或者到双流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窗口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4、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10篇】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感兴趣的网友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1. 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 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

3. 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 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第11篇】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的区别

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的区别主要是,其出资人承担的责任形式的不同。无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中出资人,即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12篇】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呢?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当欠债数额过大,无力偿还债务时,可通过法院申请破产,企业经过法定清算程序破产后,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

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13篇】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缴费电话是多少

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经营天然气、汽车加气、等,于2002年6月27日在重庆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285(万元),我公司的办公地址位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金融中心重庆。

1. 名称: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 地址:重庆交通街113号。

3. 电话:13608333511。

4. 简介:在职员工20名,一直以服务顾客为前提,恪守信誉,一切以使合作客户获利更多、发展更快为宗旨,以用户满意为最终目标。本着品质、高效发展、热情服务的办事原则,致力于打造业内品牌,诚挚邀请新老客户在经济建设大潮中携手并进,共同发展!

【第14篇】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意思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可全部由法人出资设立,也可由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但全部由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此类。如果出资人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是自然人,就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第15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设立的程序和出资要求不一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设立时的程序要比个人独资企业复杂,同样需要章程、出资和验资等程序,并且有10万元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没有这样的限制,程序也简化的多。

财会制度的要求也不一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每年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且要经过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在这一方面,没有硬性的要求。

主体和投资限制不一样。一人有限公司中的人,并不单单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对于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转投资,成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转投资的限制,但是成立的主体只可能是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在税务负担较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政策,个人独资企业现在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下面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长处。

两者法律的概念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法人权力和义务。从规范程度和商业信誉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强于个人独资企业。

刑事责任的承担不一样。一人有限公司是独立法人,涉及刑事犯罪可以作为单位犯罪进行刑事处罚,再追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个人独资企业不存在单位犯罪,以个人承担为主。

风险责任上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仅限于自己的出资。而个人独资企业,一个人的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有的还以整个家庭资产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从投资风险和责任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较大的优势。但是恶意规避也是不行的。

注意事项:利弊各半,根据自己情况选择;从发展前途上看,多数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占优;

【第16篇】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哪一些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17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18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哪一些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 修改公司章程。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2.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19篇】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第49条的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是什么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另外,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股东会决议的有关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如果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还有其他违反公司章程特别规定之处的,也可以作为撤销的理由。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41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材料呢(20篇)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材料: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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