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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可以不经股东同意抵押公司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查看人数:7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法人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法人可以不经股东同意抵押公司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法人可以不经股东同意抵押公司吗

【第1篇】法人可以不经股东同意抵押公司吗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问题,公司法是有规定的。如果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具体由谁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但如果公司是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则必须由股东会进行决议。

如果规定是董事会决议的,则不需通知全体股东,如果是股东会决议的,则须通知全体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2篇】什么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不是老板

公司法人代表不是老板的情况是:

1、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制裁;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3篇】公司的法人都有什么权利

说到公司法人通常情况下就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是由具体的一个人来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然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关的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4篇】法人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1、司的法人不可以向公司借款。

2、《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法》并未禁止向法定代表提供借款,如公司章程中也无规定禁止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约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即可以向公司借款。应有正当理由(与公司经营相关)和按时归还。

【第5篇】公司法人私刻公章立案怎么处理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6篇】合同纠纷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

我们口头中常说的法人在法律上准确的名称应该为法定代表人,而法人指的是公司本身,《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规定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所以公司作为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一个独立的主体,由其自身在其所拥有的财产范围内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或者失联不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原有的债务依然需要由公司来偿还。

【第7篇】公司法人一定要办社保吗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法人必须要办理社保。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8篇】公司法人签字没盖公章有效吗?

目前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必须签字并盖章的,盖章或者是签字有一项就可以的。

但是盖章的话,最好是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已涵盖了法人授权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只要该章是真实的,即代表法人的意志,不是必须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才可以的。不过,通常情况下,为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得到实质认可,最好有负责人或者法人代表签字。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9篇】大股东当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

大股东当公司的法人代表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公司法当中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有董事长,总经理等人来担任。国家对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也是有条件限制的,比如说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贪污受贿被判刑不满五年的,这都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10篇】怎么通过法人查询公司

莫名成了“公司老板”

前不久,王先生登录支付宝芝麻信用查看个人信用分数时,意外发现自己名下不知何时多了一家公司,他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说实话,我自己目前对这件事的了解也很有限,一直处于一种‘懵’的状态。”当被记者问及自己“被法人”的经历时,王先生言语中透露出一种无奈。

“不过现在回想起来,这应该与我曾经丢失身份证有关。2023年年底,我去云南旅游,在这个过程中把身份证给丢了。丢失以后,我长时间没有回户籍所在地补办,这中间也一直没有发生任何异常。直到今年年初,我登录支付宝芝麻信用查看个人信用分数时,查看了商家信用。正常情况下,是不应该有任何商家信用信息的,因为我从来没有在淘宝或其他网站开过店,也没有担任过任何公司的法人(法定代表人)。但是那天,我却发现有人用我的名字登记了一家贸易公司。”王先生回忆道。

王先生在广东广州一家公司工作,是一名普通员工,对于自己为何莫名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他除了惊讶,更多的是担忧。

“我当时很吃惊,后来上网一查,发现有很多人都遇到了像我一样的情况。我对法律的了解有限,遇到这种情况说实在的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更多的是一种担心和惶恐,害怕有人利用我的个人信息去干一些违法的事。”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还通过“天眼查”得知,这家公司的登记注册地在西藏拉萨,目前处于“吊销”状态。

记者通过王先生给出的线索查询后发现,这家公司的成立日期为2023年4月26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除了地址信息有记录,电话、邮箱、网址、简介等方面都显示“暂无信息”,吊销时间显示为2023年1月7日。

王先生还告诉记者,他也上网查过,网上也有人提到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有说去公安局报案的,有说去工商局举报的,也有说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我姐姐刚好有个同学是学法律的,他的建议是,先向公司当地的工商局发一个函,要求他们撤销登记。这个操作我目前还没有做,一方面因为没有时间,另一方面也因为目前这件事没有给我造成实质性损害。但我近期打算赶紧做,万一以后出现与这家公司有关的问题,我的这个行为也算是一种举证。”王先生说。

其实不止王先生,据媒体报道,近期尤其是个人所得税app上线以来,不少人都发现自己“被法人”了,一些人莫名成了公司老板,被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有一些人“被就业”了,同时是好几家公司的员工;还有一些人“被股东”了,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在一些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然而实际上,尽管多出了这些“头衔”,他们却没有因此获得任何好处,接连而来的却是各种各样的麻烦。

“被法人”带来各种麻烦和隐患

“‘被法人’的本质是公民的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被就业’‘被股东’现象本质上与‘被法人’具有相似性。这种现象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麻烦,也导致隐形公司大量存在,隐形公司所从事的违法行为,会给国家和社会安全埋下诸多隐患。此外,这种现象还冲击了现有的工商登记管理和公安机关身份证管理制度,破坏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尹少成告诉记者。

有媒体报道,不少犯罪团伙都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或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公司后,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红一指出,从工商登记的角度看,“被法人”属于登记错误;从当事人角度看,“被法人”实际是姓名权被侵害。

对于无故“被法人”的当事人来说,如果对应的公司能够“安分守己、遵纪守法”,可能不至于给他们带来太大麻烦,但是,对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者而言,既然他们存心冒用,其目的本身就不单纯,所以对于身份信息被冒用的当事人而言,难免麻烦不断。

重庆某高校的韩晓强老师就陷入了这种麻烦。韩老师在今年年初买机票时发现自己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机票,也无法购买高铁票。经查询得知,原来自己被登记为山东济南一家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于该公司未按法院判决履行义务,导致他成为被法院限制消费的“老赖”。更无奈的是,身在重庆的韩老师想去济南寻求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却无法采取更有效率的出行方式,只有一班k字开头的普快,全程27个小时。

韩老师的遭遇令人同情,更让那些同样“被法人”的当事人忧心忡忡。在采访过程中,王先生也一再流露出自己的担忧,他不知道这家公司是不是已经给自己“埋了雷”。那么,“被法人”会给当事人带来哪些风险?

被冒用身份证的人可能成为企业欠税、负债、非法经营甚至违法犯罪等各种风险的‘替罪羊’。譬如,当事人如果是‘被法定代表人’,可能因企业欠债不还,被当做‘失信被执行人’或‘老赖’被限制高消费(如乘坐飞机、高铁等),不能贷款、不能开办企业或担任高管等。如果是‘被股东’,在企业欠债时,如果股款未缴纳,将承担补缴责任。如果企业犯罪,法定代表人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王红一告诉记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杨鹏还将这种风险进行了分类。他指出,“被法人”后,可能面临个人信用风险、经济债务风险和违法犯罪风险。

比如,因该法人经营管理等相关因素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后,其个人信用将受到影响,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将受到诸多限制,包括交通工具、住宿娱乐、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如果该法人因日常经营管理甚至破产等因素产生了债权债务纠纷,“被法人”的当事人很可能被卷入相应的经济纠纷,并无辜被要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若该法人或其成员从事了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则“法定代表人”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被法人”“被股东”“被就业”的影响不仅关系到身份信息被冒用的当事人本人,还可能累及其家人。记者从北京某高校一名老师那里了解到,因为她本人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导致其在某事业单位担任领导的丈夫受到了组织处理。原来,这名老师的身份证多年前被同学以给孩子办入学手续的名义借走后,她的这位同学注册了一家公司,并将她登记为公司股东,而她一直被蒙在鼓里。2023年11月,组织抽查其丈夫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情况,发现其“瞒报”了妻子担任公司股东的问题。尽管此后多方解释说明,她的丈夫最终还是受到组织处理。

而外卖小哥杜军莫名成为武汉11家公司的监事、法定代表人后,他因此被民政部门认定为“非低保户”,其母亲的低保被取消。

撤销登记困难重重

在发现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成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后,为了撇清这种错误登记已经给自己造成的影响或者避免将来给自己带来新的麻烦,不少“被法人”的当事人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去有关部门更正这种错误登记,然而,对于他们而言,这条“更正错误登记之路”却走得异常艰辛。

韩晓强老师刚起步维权时就面临出行方式的考验。他首先找到法院,法院表示,韩老师需要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只要公安机关能证明其身份的确被盗用,法院马上为他解除限制消费令。而报案需要当事人亲自做笔录,重庆和济南相隔千里,韩先生却被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这其中的艰难不言而喻,虽然也可以委托律师直接起诉盗用身份信息的公司,但这个过程会很漫长。

北京某高校的那名老师也深感撤销登记的艰难。在得知自己“被股东”后,她四处询问应该如何撤销登记,但由于当时借用她身份证的同学已经去世,自己手上又没有任何资料,因而束手无策。后来有人告诉她可以向法院起诉,她又觉得麻烦,所以到现在她还与这家公司“脱不了关系”。

“被法人”属于有关部门登记错误,为什么想撤销登记却这么艰难?

王红一告诉记者,目前,当事人撤销登记的途径主要包括:

一是向工商登记机关举报,但需要证明身份(报案、签名笔迹鉴定等);

二是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工商登记机关,诉请法院判决登记部门撤销设立公司或股权登记等具体行政行为;

三是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当事公司,请求停止侵害当事人的姓名权;

四是如果能找到企业,可要求由企业主动申请变更登记或撤销。

“从以上途径可以看出,撤销登记必须要核实身份(即证明“我不是我”),需要其他部门(如公安机关)证明;再加上现实生活中,一些涉案企业离当事人居住地较远,当事人疲于奔波;申请签名笔迹鉴定的办理成本高;公安机关与登记部门之间流程不衔接;提起诉讼的周期长;找到企业也并不容易……这些原因都导致‘被法人’的当事人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增加了当事人撤销登记的难度。”王红一说。

尹少成也表示,虽然公司法第198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4条都有关于撤销公司登记的规定,但规定得都非常简单,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因而各地方面对“被法人”现象可能采取不同的态度,当事人维权难度较大。

尹少成进一步指出,撤销登记作为一个行政行为,会对注册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撤销登记存在错误,将产生更大的损害。因此,登记机关会非常审慎,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注册公司属于“被法人”现象,而这个举证责任本身非常不易且周期较长。如果登记机关不够审慎,又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撤销登记逃避债务和其他法律责任,危害更大。

“希望尽快给出解决办法”

撤销登记面临重重困难,一直放任不管却又可能麻烦不断,对于“被法人”的当事人而言,是否就没有了出路?对于频繁发生的“被法人”事件,有无预防措施?

“‘被法人’案件我们一般称为‘冒用身份证案件’,被冒用身份信息的当事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上海某工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她还告诉记者,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放宽了对企业设立登记的审查,只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再加上公民自身对其个人信息保护不够重视,这些都导致冒用他人身份证案件多发。针对有人提出应该加强对企业设立登记的实质性审查这一做法,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企业设立登记时就进行核查、鉴定笔迹等,确实会减少甚至杜绝冒用他人身份证案件的发生,但同时也会大大降低企业注册的效率,影响到企业的后续经营。

对于如何有效预防“被法人”事件的发生,杨鹏则从该现象频发的原因出发,给出了相应的建议。他指出,“被法人”现象多发,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工商登记注册申请的审查环节存在漏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性审查,难以确保工商登记过程中的人、证一致,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二是身份证安全管理、防伪技术不完善。身份证遗失、被盗等情形发生后,即使挂失了也无法注销,原有身份证仍未失效,可继续使用。

三是公民本人未能妥善保管身份证,导致其遗失或被盗,为不法分子盗用、冒用提供了实际条件。

相应的,他认为,对于工商登记部门而言,应通过信息核验、人脸识别、指纹比对等方式,切实履行身份证核查义务,实质性地落实核查责任。而公安机关也应加强身份证管理,特别是应该对已挂失或更换的身份证的效力负责。公民也应该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存本人的身份证件,防止遗失或被盗。同时,其他各部门之间也应该各司其职,打破信息壁垒,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公民也可以通过报税等相关系统,随时了解自己是否‘被法人’或者‘被股东’。”王红一提醒。

尽管不是无计可施,但对于已经“被法人”的当事人而言,加强审查、提高防范意识等措施都是“未来式”,眼下,他们最关心的是如何快捷地解决自己已经面临的难题。

就在“被法人”的当事人疲于应对由此带来的各种麻烦、怠于面对撤销登记面临的重重困难时,深圳市罗湖区的做法让人眼前一亮:当事人首先到公司注册地所在公安机关报警,保留报警回执,然后到商事主体登记住所地的辖区局办理撤销商事登记,具体要求是手写一份申请书,经5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就可以注销登记了。深圳这套做法,可以说极大地便利了“被法人”的当事人。

同时,部分“被就业”的当事人发现,个人所得税app中的申诉功能可以让他们与自己从未就职过的公司“划清界限”。但与此同时,更多“被法人”的当事人仍然处于或艰难维权、希望能够尽快注销登记,或依旧不知所措、不知从哪里下手的境地。不少“被法人”的当事人在进行“自我救赎”的同时,都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统一的撤销流程,不要再让他们像无头苍蝇似的到处跑。

面对自己目前所处的状况,王先生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希望:“从现实情况来看,跟我一样‘被法人’的大有人在,而撤销登记又面临许多复杂的操作,这些操作对我们普通人而言,耗时又费力。希望尽快给出解决办法,如果短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出台统一的解决措施有难度,那有没有可能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政策执行力较强的地方先推行?这样也能给其他地方起到一些模范带头作用。毕竟,事关民生,如果明知道这样的现象大量存在,而不去解决,那么政府机关对老百姓而言,也是失信的。”

令人欣慰的是,就在本文截稿时,2月26日下午,记者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针对冒用他人身份骗取注册登记问题,“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宽进严管’的举措。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完成‘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建设,将于3月1日在河南全省率先上线服务,并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开。这将有效解决线下申请登记注册身份验证问题。同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关于‘撤销登记’和‘强制注销’的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身份被冒用骗取注册登记的问题。”这样的表态,让“被法人”者看到了曙光。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高 扬

编辑:张 一

监制:杨 柳

【第11篇】法律规定公司法人指的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12篇】公司法人和监事哪个权力大

无法比价二者谁的权利更大,二者行使的职权不同。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经营者,职权是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而监事是作为公司的监督者存在的,二者相互制衡,无所谓哪个权利更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53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13篇】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是一样的吗?

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不是一样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14篇】公司法人可以退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符合军人退伍、丧失国籍、个人自愿等情况下可以选择退保,否则就不能退保。

法律规定,社保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退保的:

一是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口已在我国公安机关注销的。

二是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身故,且户口已在公安机关注销的。

三是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四是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第15篇】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怎么办

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6篇】公司破产法人需要承担债务吗

公司破产法人不需要承担债务,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依法通过了破产程序,公司的债务是不会牵扯到个人的。

【第17篇】公司法人逃亡未缴税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法人逃亡未缴税的后果是:视情节而定,严重的,法人会被罚款,会进入银行黑名单,会被限制出境。3年不能再开公司,是工商的说法,那是小公司没有进行正常的工商年报,也会进入工商黑名单,3年不能再开公司。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18篇】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区别主要是,法定代表人承担经营中的责任,股东承担的是出资的责任。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一旦经营不利的话,股东只以自己的出资额度为限承担的责任,超过的部分债务无须再承担责任,这时通常就是破产。注册资金100万只承担100万的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不须承担出资额以外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19篇】我是公司法人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是公司法人,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第20篇】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人可以不经股东同意抵押公司吗(20篇)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问题,公司法是有规定的。如果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具体由谁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但如果公司是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则必须由股东会进行决议。如果规定是董事会决议的,则不需通知全体股东,如果是股东会决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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