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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哪些(20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查看人数:8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解散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哪些

【第1篇】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哪些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2篇】公司关闭解散员工应该如何赔偿

1、公司关闭解散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还要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未交社保,还要补缴员工入职以来的所有社保。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第3篇】解散公司法中要求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4篇】公司解散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解散的赔偿标准是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5篇】公司法解散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6篇】公司解散后资产如何分配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第7篇】公司解散清算中有哪一些法律责任

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有:

(一)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四)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

(五)内部责任分清。上述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8篇】法院判决解散公司的考虑因素有哪些

1、司法判决解散公司需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请求解散公司的股东必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达到百分之十以上;二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三是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四是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2、《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9篇】合伙公司可以宣布解散吗?

可以宣布解散。出现《合伙企业法》第85条之一的,合伙企业就可以宣布解散。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85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10篇】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公司解散没有提前通知的,应当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提前解散,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在本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11篇】法定解散公司的条件有哪一些

法定解散公司包括以下4个条件:

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②股东会决议解散;

③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解散的。

【第12篇】公司解散员工要怎样赔偿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每年补偿偿1个月职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非因以上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开始工作时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另外,用人单位还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发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13篇】关于公司解散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解散,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4篇】公司解散股东怎么分钱

公司解散股东怎么分钱要看财产清算情况,一般是把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才能由股东分配。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15篇】公司解散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解散的诉讼程序: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2)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3)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股份转让或者注销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

(4)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5)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16篇】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条件

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条件如下: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17篇】股东强行解散公司有哪些规定

股东强行解散公司的规定有: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18篇】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劳动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9篇】公司解散试用期未满员工赔偿吗

赔偿。虽然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但是也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公司解散,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属于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篇】公司解散效力都有哪一些

公司解散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一种法律事实状态所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

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有: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

3.在解散过程中,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行使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

4.未到期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进行清理。

5.对公司解散之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直至起诉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哪些(20篇)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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