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个人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收入公证需要哪些材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个人收入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个人收入公证需要的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当事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年收入证明、税务机关直接出具的税收证明。
如当事人已在境外的,则另需提供护照复印件(照片页及有效签证页)或绿卡复印件或移民证明等,收入证明中应写明职务及每年的年收入,注明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单位详细地址及可以联系的电话。
【第2篇】年个人所得税收入
个人所得税收入构成
个人所得税最常见的就是工资薪金收入,包括我们的年终奖和季度奖、以及优秀员工奖励等。
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简单总结就是我们除了在一个公司任职外,还在业余时间兼职设计、咨询等。在一个公司也可以有劳务报酬,做了除本职以外的工作。例如本职客服,周末公司有活动,去做销售,有额外的工资,这其实就是劳务报酬的性质。
特许权使用费,平时常见的就是技术专利的转让、小说的影视改编权
稿酬所得,就是写小说连载
偶然所得较少,最常见但是几率小的,就是买彩票。
【第3篇】收入三万个人所得税
月收入3万,需交税5620元,综合税率23%?核定征收降至0.5%
工资收入
工资=(工资-法定扣除数)*税率-速算扣除数=(30000-2000)*25%-1375=5625元
是的,核定征收,对于高收入人群核定税率0.5%-2.1%
月收入3万,需交税5620元,综合税率23%,核定征收,那么税率就合理降低了。
我们熟知的一些行业的从业者的收入颇丰,比如文化传媒行业的一些网红主播;高科技软件行业的技术人员,又或者建筑行业的一些从业人员亦或者律所的律师等等。另一方面,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将部分业务外包给一些自由职业者;业务完成之后将款项支付给个人,正常情况下企业付款之后需要收到个人开具的发票入账;但这个时候往往很多个人都不愿提供也提供不了发票给企业。这就让企业跟个人都陷入一个两难得境地。
2023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虽然减轻了大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压力,但是对于律师、网络主播等高净值收入人群来说,个税压力依然不小。那么,作为企业跟个人应该怎么做,才能合理减轻税负压力呢?
而且现在很多企业也会通过在外招聘临时工或者是兼职人员,来承接公司的一些简单的业务,当然也有专业技术的业务需要外聘个人来合作完成。
那么哪种是属于临时工?
临时工即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的用工。也有延期的可能,前提是要双方达成延期的共识。
那么聘请的临时工需不需要申报个税?企业需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这个需要分情况来看,双方之间是签订的什么协议:
1.第一种是双方若是签订的劳务合同,企业直接聘请临时工兼职人员,并且企业按月支付报酬,那么企业就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发放报酬,并且为个人申报个税。(企业直接聘请临时工的情况,并且签订劳务合同的,需要为个人缴纳社保。)
2.第二种是企业和个人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按照次数收费,咱常见的居间服务类型,双方不存在聘用关系,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雇佣关系,企业不需要为代扣个税,只是按照劳务费处理,这种情况下临时工就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劳务费票据,一般是按照20%劳务报酬代开,企业可以凭票入账。(企业和临时工未签订劳务合同,按次数收费,不需要为个人缴纳社保)
3.第三种情况是临时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提供,企业是直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企业需支付劳务公司劳务费。企业不需要为个人代扣个税,因为企业和临时工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不需要为个人缴纳社保)
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但是要和工资薪金分开,不能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的基数,必须要凭票入账,不然的话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建筑行业在聘请临时工可能存在的风险
建筑行业农民工是普遍存在的,聘请的临时工更为复杂,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强,加上建筑行业体系大,整体不规范,导致在聘请农民工时问题复杂多变,在财税问题上更容易出问题,若是建筑公司直接聘用农民工,和建筑公司直接签订劳务合同,因此公司需要为农民工申报个税并缴纳社保。
如果建筑公司是和包工头、班主签订的合同,和农民工不存在实际的劳务关系,在发放工资时,可以要求包工头提供票据入账,不需要为农民工缴纳社保申报个税,需要注意的是包工头代开出来的只能是普票,不能是专票。
如建筑公司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分包合同,这种情况同样不需要为农民工缴纳社保、申报个税,要求劳务公司提供票据就行。
下面就是该如何解决高收入中的临时工和兼职人员的个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月收入3万,综合税负有的人说才交几千元不多啊?那么500万的年薪呢?至少要缴纳125万,怎么合理筹划呢?下面看看节税案例
节税效果
赵总在园区成立了一家文化传媒服务中心,将原来企业的业务外包服务企业(个人独资),以提供服务的形式与原公司合作,签服务合同,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后约10.5万
企业所得税:0
分红个税:0(完税后无需缴纳)
仅仅比较所得税
筹划后,所得税合计约10.5万
筹划前,所得税合计约200万
节税效果高达94.75%
股东实际到手增加约190万
税收优惠政策
或者企业可采用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四川、山东、海南、湖北、上海、重庆等园区,依据税收的属地原则,当地的园区会对正常纳税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补贴。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举个例子
赵总名下有一家上海xx传媒有限公司,年利润约为500w左右,需要缴纳的税收有
企业所得税:约125w
分红个税:约75w
综合看来,赵总想要从公司提出当年的利润,仅仅所得税就需要缴纳200w,所得税税负将近40%,这也是许多股东面临的困扰。
园区政策
【第4篇】个人租赁收入缴纳增值税吗
近日,小编从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不同的纳税主体出租住房,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规定是一致的吗?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吧!
一、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一条
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因此,除了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之外,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个体户出租住房,均应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祥顺财税俱乐部
【第5篇】个人股票收入要申报吗
保险作为非常重要的金融工具和理财工具,每年在公务员申报收入的时候都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每年在申报收入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忘记申报保险或者是不知道该怎么申报。
如果申报不实,可能会影响公务员的晋升、评级、评优等等方面的事情。
今天在这里阐述一下公务员申报收入方面,哪些保险需要申报,哪些不需要申报。
总体而言,以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为目的的保险不用申报,以投资理财类的保险全部要申报。
不需要申报的保险
终身寿险:看清楚了,这个是终身寿险,不是增额终身寿险,指的是任何时间发生身故/残疾,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的保额的保险。
定期寿险:在约定的期限内发生身故/残疾,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保额的保险。
收入保障类保险:约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身故/全残/残疾,按照年度或者是月度赔付保额的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约定保险期间内,发生重大疾病之后,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保额的保险。
医疗保险:指的是发生医疗事故之后,保险公司报销医疗费用的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指的是因为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全残/伤残,一次性赔付的保险。
以上都是保障类的保险,不用申报。
需要申报的保险
年金保险:指的是在生存期内,有增值且返还的保险产品。
两全保险:所谓的两全,指的是生死两全,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发生风险获得保险理赔,未发生风险获得约定金额返还的保险产品。
投连保险:这类产品市场中销售的比较少,但是也有,指的是可以和股票、存款、基金、信托等等多个投资渠道相挂钩的保险,这类型的保险属于权益性收益,需要申报。
万能保险:投资方向固定,且投资收益透明,以收益为目的的保险,一般万能险都有保底利率,领取也相对灵活,这类型的保险需要申报。
包括境外配置的一些相关的类似的保险都是需要申报的。
尤其是本人作为投保人,对于以上保险必须要申报,因为投保人对于保单具有所有权。如果公务员作为被保险人,其父母作为投保人,以上保险是不需要申报的。
简单地理解为,本人生存是能够拿到收益的保险都需要申报,非投资型,不论是作为生存受益人获得理赔金还是作为投保人退保而获得的现金价值均无需申报。
申报收入无小事,请一定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申报。
【第6篇】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7篇】个人股票转让收入
一、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转让限售股按财产转让所得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所称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四、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的规定:
一、自2023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第8篇】个人房租收入免增值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租金收入免增值税吗?
提问者的要求很简单,只需回答免或不免。
免吗?
不免吗?
真的不是一两个字就能说清楚的!还得看政策规定!
一、既然是“租金”收入,那一定是提供了“租赁服务”,范围如下:
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1)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叫租赁,但不属于租赁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1.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2.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融资租赁暂不予考虑,经营租赁中提供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可以肯定的是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那么取得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就一定不免征增值税了吗?答案是不一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请注意:此文件并未废止,依然有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征免增值税依然适用该文件。
三、两种特殊情况
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既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又有适用3%征收率的收入,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未超过15万元/月,但加上适用3%征收率的收入超过15万元/月,此时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这样就不能免了,但适用3%征收率的收入可以免。
还有一种情况,小规模纳税人一次收取一年的出租不动产租金,平均到每个月未超过15万元/月,此时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还得分情况,如果是其他个人是可以免的,除其他个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免的。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如下:“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以上,小规模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工作中经常有这样看似简单的问题,提问的人明确不要说政策,只需回答是或否,说是或否真的很简单,但税收业务真的只有是/否之分吗?
【第9篇】员工哪些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们都知道企业员工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不同身份、不同时段的员工个人所得税怎么缴?有区别吗?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会出错。
很多企业会根据不同业务场景考虑人员需求,会采用多种用工方式来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不论是哪一种用工形式都将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同样,企业不同身份的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都有所区别,稍不注意可能会出错。下面俏霖计税聊一聊不同身份的员工,个税怎么缴才是正确的。
一、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
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那么,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取得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种情况,除了用工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费用,派遣企业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以外,用工企业可能还会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加班费、奖金、福利等等.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个人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形.个人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四、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
季节工:主要是在生产季节性比较强,用工期比较集中的企业在生产旺季时招用的临时用工人员。除少数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骨干使用固定职工外,一般都是适宜于使用季节工,如榨糖、晒盐、制茶等。为了保证季节工有比较固定的来源,这类企业一般与附近街道组织或农村乡镇建立较固定的协作关系。生产旺季一到,需要大量工人;旺季过后,则不再需要大量用人。一般用劳动合同确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使用季节工的益处在于:适用企业生产的特点,合理使用劳动力,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窝工和浪费现象,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季节工是可以续约的,但是要甲方提出,季节工是三个月的期限。
临时工:企业在临时性、季节性岗位上都使用临时工(或称短工),无试用期可以直接上岗入职,一旦工作结束,即行辞退。根据《劳务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实习生:无经验学习人员简称实习生,泛指在某一专业的高年级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五、返聘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退休人员再任职呢?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提示—自2023年5月1日起,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因此,企业支付给退休再任职人员的工资,同时符合上述规定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延长退休人员
达到离休 、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 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 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按下列标准执行: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第(一)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七、劳务人员
(一)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两者如何区分?
1、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2、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3、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如果公司接受的是单纯劳务服务,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雇用员工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
8、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
【第10篇】202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编制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2002年版);
3、《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4、《企业会计准则》
5、其他项目资料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样表)
序号
项目
税率
单位
建设期
运营期
计算合计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平均达产率
1
营业收入
1.1
**收入
万元
单价
元/㎡
数量
万㎡
销项税额
9%
1.2
**收入
万元
单价
元/t
数量
万t
销项税额
6%
2
税金及附加
万元
2.1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万元
2.2
教育费附加
5%
万元
3
增值税(3.1-3.2-3.3)
万元
3.1
销项税额
万元
3.2
进项税额
万元
3.3
进项税抵扣额
万元
应缴增值税额
进项税抵扣后余额
1、项目计算期的确定
项目计算期:是指经济评价中为进行动态分析所设定的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建设期:是指项目资金正式投入开始到项目建成投产为止所需要的时间,可按合理工期或预计的建设进度确定;
运营期:分为投产期和达产期两个阶段:
投产期:是指项目投入生产,但生产能力尚未完全达到设计能力时的过渡阶段;
达产期:是指生产运营达到设计预期水平后的时间。
项目计算期应根据多种因素综合确定,包括行业特点、主要装置(或设备)的经济寿命等。行业有规定时,应从其规定。
项目计算期的长短主要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特性,因此无法对项目计算期作出统一规定。
计算期不宜定得太长,一方面是因为按照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把后期的净收益折为现值的数值相对较小,很难对财务分析结论产生有决定性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时间越长,预测的数据会越不准确。
一般项目计算期确定:
银行贷款类项目:
为方便银行进行财务核算,一般项目计算期为银行贷款期限(含贷款宽限期);
一般可行性研究项目:
按照项目所属行业周期测算,项目计算期一般为10-15年;
ppp项目:项目计算期为项目合作期限。
2、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包括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其估算的基础数据,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都与市场测密切相关。在估算营业收入时应对市场预测的相关结果以及建设规模、产品或劳务方案进行概括的描述或确认,特别应对采用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说明。例如营业收入估算可通过收集项目周边区域同类型项目现行价格进行对比。
营业收入分年运营量,可根据经验定负荷率后计算或通过定销售(运营)计划确定。判定时应考虑项目性质、技术掌型难易程度、产出的成熟度及市场的开发程度等诸多因素。一般开始投产时负荷较低。以后各年步提高,提高的幅度取决于上述因素的分析结果。
(2)补助收入
项目的财务效益与项目目标有直接的关系,项目目标不同,财务效益包含的内容也不同。
按财务收益划分,项目分为两类:
一是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性项目,项目目标是通过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实现盈利,其财务效益主要是指所获取的营业收入。对于某些国家鼓励发展的经营性项目,可以获得税收的优惠。按照有关会计及税收制度,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应记作补贴收入,作为财务效益进行核算。
二是以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于社会或以保护环境等为目标的非经营性项目,往往没有直接的营业收人,也就没有直接的财务效益。这类项目需要政府提供补贴才能维持正常运转,应将补贴作为项目的财务收益,通过预算平衡计算所需要补贴的数额。
因此,这类项目的财务效益包括营业收入和补贴收入。
补助收入(补贴收入)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资产,常见的政府补助类型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地方政府按企业缴纳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的资产也属于“政府补助”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由于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向“购买方收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明确“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023年底,《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改,将第六条修改为“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税金及附加
项目评价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等,有些行业包括土地增值税。税种和税率的选择,应根据相关税法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有减免税优惠,应说明依据及减免方式并按相关规定估算。
关税:关税(customsduties,tariff)是引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引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因此,在有进口设备、出口产品等有进出口的项目中才会有此项税费。
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详见(4)增值税)
消费税:消费税(consumptiontax/excise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所以,在项目中一般设定消费税为0。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此外为了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特定的产业和项目。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20%和15%。(企业所得税税率与税收优惠,详见《财务测算(四)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资源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依据根据2023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2023年9与30日国务院令第605号发布,资源税的税目、税率详见下表: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科目
税率
一、原油
销售额的5%-10%
二、天然气
销售额的5%-10%
三、煤炭
焦炭
每吨8-20元
其他煤炭
每吨0.3-5元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普通非金属矿原矿
每吨或每立方米0.5-20元
贵重非金属矿原矿
每千克或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2-30元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稀土矿
每吨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0.4-30元
七、盐
固体盐
每吨10-60元
液体盐
每吨2-1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发展阶段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备注
第一阶段
2023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含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财税〔2016〕36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阶段
2023年7月1日,取消13%的税率改按11%征税(6%、11%、17%)
第三阶段
2023年11月19日,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以法规形式确定营改增试点效果
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91号
2023年11月19日
2017/11/19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23年版)
第四阶段
2023年5月1日,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由11%降至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
2023年12月15日
2019/1/1起实施
第五阶段
2023年4月1日,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适用税率由10%降至9%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6%、9%、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
2023年3月20日
2019/4/1起实施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简易计税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3%
销售不动产;符合条件的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5%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5%减按1.5%
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减按2%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项目
扣税率
销售或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销售劳务。
13%
销售或进口: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货物。
9%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扣税率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9%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10%
营改增项目
税率
交通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和管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9%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它邮政服务
9%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9%
增值电信服务
6%
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它建筑服务
9%
销售不动产
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
9%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6%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其它现代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不动产租赁服务
9%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6%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它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6%
转让土地使用权
9%
纳税人
出口货物、服务、无形资产
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的服务、无形资产
零税率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
免税
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使用增值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定缴纳增值税。放弃使用增值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税零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包含县级市)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
教育附加征收税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税率2%。
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详见详见《财务测算(四)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契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依据《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该《办法》于2002年9月10日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4号公布;根据2005年9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9号第1次修订;根据2023年10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0号第2次修订。《办法》共19条,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契税税率为4%。
(4)增值税
①营改增及相关政策文件汇总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www.gov.cn)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②销项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最新调整的增值税率进行估算。
③进项税
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外购原辅材料进项税额依项目实际情况查询各类原辅材料税率进行估算。
燃料动力进项税额一般有以下几类:
电 13%;水9%;热9%;煤气9%;石油液化气 9%;天然气9%。
④建设期进项税抵扣额
项目建设期进项税抵扣。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再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中抵扣。
一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固定资产简化计算主要包括以下:
a.总投资估算表中“工程费用(建筑及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一般建安费税率9%、设备购置13%)”;
b.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能计入固定资产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各类费用对应税率进行估算)
c.预备费(按(工程费进项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进项税)×基本预备费率进行估算)
d.建设期利息(不允许进行进项税抵扣)
投资估算表内总投资进项税税率
序号
项目
税率
备注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1
建筑工程费
9%
2
设备购置费
13%
3
设备安装工程费
13%
4
农业项目生物资产(种牛、种猪、种羊等)
5
林业项目生物资产(苗木)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
1
土地出让金
0
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是9%,但是政府不会给出具增值税发票,所以我们计算时候不计算进项税
2
房屋租金
9%
提供不动产租赁
3
技术服务费
6%
4
建设单位管理费
6%
5
前期工作咨询费
6%
6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6%
7
工程勘察费
6%
8
工程设计费
6%
9
工程建设监理费
6%
10
招标代理费
6%
11
临时设施费
9%
临时设施一般指工程费用,费率为9%
1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0%
费用交给政府,政府不给开发票
13
施工图审查费
6%
14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13%
主要是办公家具、设备
15
人员培训费
6%
16
联合试运转费
13%
试运转主要买各种材料,费率为13%
17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6%
18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6%
19
水土保持补偿费
6%
20
检测费
6%
21
工程保险费
6%
作者:胡志辉
河北润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本文内容为一位咨询行业同仁在工作过程中的搜集整理,如有疑问,欢迎留言交流!
【第11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收入额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号
金税三期工程是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为更好地完善信息化建设,及时为我省纳税人提供功能强大、安全稳定、统一规范的税务信息化服务,我省将于2023年9月全面推广应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下载使用该系统,提高系统运行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系统切换对纳税人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将停用
甘肃省电子税务局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将停止使用,停用的功能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完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电子税务局其他功能模块不受本次系统停用的影响。
上述功能停用后,原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可通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完成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义务及事项办理。
二、系统停用功能的时间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将于2023年7月至9月对我省扣缴义务人按照一定规则逐步停用电子税务局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自2023年8月1日零时起,停用扣缴义务人所在市州为嘉峪关、金昌、武威、白银、兰州新区的系统功能。
第二批:自2023年8月16日零时起,停用扣缴义务人所在市州为兰州、张掖、天水、庆阳、酒泉的系统功能。
第三批: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停用扣缴义务人所在市州为定西、陇南、平凉、临夏、甘南的系统功能。
三、发布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业务及接口标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为配合全面推广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和使用扣缴客户端,最大限度地满足扣缴义务人的个性化需求,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业务标准、接口标准已在官网公布。本次公布的标准内容包括申报软件数据接口标准、扣缴申报技术标准、标准申报表规范、业务标准等内容。
四、注意事项
(一)系统切换初期受业务咨询量增加等影响,请纳税人根据系统停用功能内容、时间安排,提前切换、熟悉并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以避免在纳税征期末尾集中切换,影响纳税申报义务的依法履行。
(二)纳税人首次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个税软件栏目(http://www.gstax.gov.cn/nsfw/tjss_13824/),下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安装包”、操作手册及视频。
(三)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12366短信、报纸等发布通知、提示信息,并由各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培训,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并做好系统升级准备工作。
(四)纳税人在系统下载、纳税申报等环节若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3日
【第12篇】个人所得税担保收入
小微企业相比于大公司规范的财务和管理体系不同,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缺少专业的财务人员,导致财务核算不真实、不可靠等问题,业务尽调过程中,如果仅仅依靠财务报表,很难获取真实的收入情况,需要在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其他方法来进行核实验证,落实“眼见为实”
1.核查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申报增值税,能够反映公司最真实的申报收入,但是实际情况,很多时候纳税申报的收入会低于实际企业的收入,但也至少能核查出企业的最低收入。因此核查纳税申报表只能作为企业收入下限的体现,对于真实的收入还要进一步核实。
2.核查销售台账和合同等。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销售台账,结合到销售合出库单、运输单据等,基本能够核实企业主要存量客户收入。
3.银行账户流水。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流水反映的是销售收入的最高值,不仅要核实公司账户的流水,还要核实个人账户的流水,同时还要剔除与销售无关的流水项目,因此核查起来较为困难,只能作为辅助手段,要结合其他方法交叉验证。
4.水电费。尤其是工业企业,电费基本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结合同行业的电费与收入的比例关系,再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基本可以倒推企业收入情况,来验证收入的真实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是一种方法就能解决收入真实性问题,除了以上方法,还要结合企业情况,如:生产排班、员工数量、工资等情况,第三方或者下游打听等方法,进行灵活验证。归根到底就是要“眼见为实”,逻辑合理。
【第13篇】兼职收入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案例:小明是设计师,为一家公司做了项目设计,收入金额为2万元。应该交多少个税?
兼职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所得,超过800元,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时需要交增值税。(按目前政策是免税)但是个人所得税,需要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具体应该怎么算呢?
等级
所得报酬
税率
应该扣除数
1
不超过2万
20%
0
2
2万--5万
30%
2000
3
超过5万
40%
7000
具体算法:
1.800元以下: 0元
2.800--4000元 (收入-800)*20%
3.4000以上 收入*(1-20%)*税率20%
小明的收入是2万元,那他应该怎么算呢?
应缴税所得额=20000*(1-20%)=16000,16000没有超过2万,用等级1算。
应扣个税=16000*20%=3200
实际给到小明手上的金额是:20000-3200=16800
另外3200元由给小明报酬的公司进行代扣代缴。
你懂了吗?
【第14篇】董事费收入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兼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收入20000元(年),这个应该怎样计算呢?
先不考虑专项扣除和其他内容就单这一项收入应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兼任兼职独董应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劳务报酬所得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呢?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需要注意的是,预扣预缴时应税所得的确认方法与全年汇算清缴时的规定不同。
这里的“次”分两种情况,取得的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则按照次预扣预缴个税;
如果劳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预扣预缴劳务报酬税额的计算如下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率=(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但是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预扣预缴应纳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每次收入×(1-20%)×20%;
每次收入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预扣预缴应纳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不超过50000元的,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劳务报酬所得汇算清缴
居民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需要注意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收入合计按照20%费用扣除,不再区分是否超过4000元,直接以劳务报酬合计数扣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剩余3项所得合并计算,减除已预缴的金额多退少补。
【第15篇】公司借款给个人利息收入
公司间借款利息怎么处理?一般来说公司之间发生的借款利息,如果是由金融类公司之间借款利息可以做营业收入科目来核算的,如果是非金额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则是做冲减财务费用科目处理的.相关的会计分录资料都在这里,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学习.
公司间借款利息怎么处理
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可参考:
1、如果是金融类企业,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是非金融企业,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公司借款怎么做账?
公司借款分为短期借款以及长期借款,短期借款需要通过"财务费用"科目进行利息的计提,而长期借款科目则要通过"在建工程"以及"财务费用"科目进行利息的计提,会计处理如下:
1、银行借款为短期借款时:
企业借入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期末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银行借款为长期借款时: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本金
期末计提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借:在建工程(根据借入的长期借款性质计入对应科目)
财务费用(费用化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则应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分期支付长期借款的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归还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或借记)
贷:银行存款
公司银行借款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种类型.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公司间借款利息怎么处理?以上内容就是本期讲解的相关资料,其实学员们通过小编老师介绍的资料应该都知道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是可以通过营业收入或者冲减财务费用科目来核算的,在这里还有不少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学习的,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找专业的会计老师咨询学习.
【第16篇】个人收入与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请个体经营,作为户主的个人应该有经营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不一定都有经营能力。由此定义可知,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均可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充分说明登记的条件宽松,程序简单。
个体工商户主要以商铺门店为经营方式,通过零售商品和提供民生服务为手段获得收入,规模大小不一,有走街串巷的小户,也有“前店后工厂”连锁成网、雇员上千俨然一个中小企业的大户。个体工商户的兴起与发展对于公民实现自我价值,生发、孕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固本强基,消解就业压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个体工商户同样可以设立字号成为百年老店,只是个体工商户的商事特质,并没有改变其自然人主体属性范畴,因此国家出台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这样就给个体工商户增加市场流通性和做大做强转变的可能性。
个体工商户设立简洁方便的同时,经营也相对灵活,但个体工商户在法律上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需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人设立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以家庭财产设立就需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商业变化瞬息万变,谁都无法预测某些不可控的因素可能导致的灭顶之灾将自己带入万丈深渊,所以作为企业主们除非是商铺门店的小作坊经营,一般都不会选择个体工商户作为商事交易主体。当日当下个体工商户还有一个存在的价值就是税务筹划,但随着税务管控的越来越严格,各地各行业各主体实行查账征收的施行以个体工商户筹划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可用之地也越来越少,现存个体工商户税务筹划的空间在于税收洼地,但税收洼地是当地政府出于短期考虑设立,不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可能因为政策的随时改变而补缴税款。
目前在建设工程行业个体户除了上述税务筹划外基本别无它用,甚至连税务筹划在此行业都面临一定的风险,个体工商户不可能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资质,在与包工头的个体工商户签订合同过程中虽然可以合法取得税务发票,但不可忽略的此类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如发生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的依旧可能是发包人而非个体工商户,所以,一般情况下开设个体工商户存在的意义不大需要承担无限责任,无法有效的规避风险,很大程度上不符合商事交易主体的特性,给企业主带来了较大的风险,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第17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2023年度个税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3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注意啦!只剩下两天的时间了,还未申请的小伙伴们,请抓紧办理啦!
下面为大家贴心附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操作步骤!
1、线上申请入口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以下简称扣缴端),登录扣缴端。
2、登录进入扣缴端界面
“代扣代缴”子目录下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
3、点击【获取结报单】
等待系统自动查询出退付手续费信息后核对所属期、数据是否准确。
4.勾选单户核对清册
提醒:1.个税手续费按扣缴单位年度代扣代缴实际入库税额的2%办理退库,其中实际入库税额需扣减代扣代缴更正申报退库数据。请注意勾选退库日期在上年度的代扣代缴税款数据。
2.证券机构请注意不要勾选征收品目为“限售股转让所得”的代扣代缴税款数据。
5.确认结报单
【结报单】界面是汇总界面。
注意:申请年度为2023年的手续费退费“结报期限”应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结报期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6.核对无误后,申请退库
点击“申请退库”后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网点”自动带出。阅读声明后,点击“提交”。提示信息“提交成功”弹框,点击“确定”。
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等待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温馨提醒
若您只办理了“结报期限”为2023年2月至12月的手续费退费,未办理“结报期限”为2023年1月的手续费退费,您单位办税人员(须实名认证)可携带身份证件、1月份未结报的清单、单位公章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因纳税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手续费。
【第18篇】个人出租房产收入怎么缴纳个税
端午小长假期间,几个好友在一起聚会,其中有一位朋友有一间位于市区的占地200平米的房屋(非住房)需要出租,问如今国家减税降费,他这间房出租涉及哪些税费?有哪些优惠政策?
下面大白就带大家就个人出租不动产相关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
1
个人出租不动产(非住房)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增值税【征收率为5%,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此人房屋出租期为1年,年租金为90万元(含增值税价),采用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取租金,本地区的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为8元/平方米,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为5%。
依据法规,此项出租业务的应缴增值税为:90÷(1+5%)×5%=4.285714万元;
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本例中分摊至各月为90÷12=7.5万元是免征增值税的。
相应的,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都相应免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此项出租业务中的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都可以减半征收。
应纳土地使用税:200×8×50%=800元
印花税:900000×0.1%×50%=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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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计算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是否从租金中扣除应征的增值税额呢?
出租房屋,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的规定: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根据本文第五条:五、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故在计算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减应征而免征的增值税额。
年应纳房产税为:900000×12%×50%=54000元
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的相关费用(即此项出租业务中缴纳的相关税费)=800+450+54000=55250元
故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900000-55250)×(1-20%)×20%=135160元。
在国家大力减税降费的优惠政策下,这项出租业务省下了不少税费。切切实实的真金白银落入百姓的口袋。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19篇】个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吗
在我们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中,有时候为了赚取租金收入,我们企业通常会将一些闲置的房产、机械设备对外出租。那么,企业取得租金收入该何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呢?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
案例分析:
案例1.甲企业是一家大型机械设备租赁企业,2023年10月,甲企业将一批机械设备出租给乙建筑施工企业,不含税租金为120万元,租期为2023年10月至12月,合同约定租金乙建筑施工企业应于2023年12月31日一次性支付并偿还租赁机器设备。然而,截至2023年1月,甲企业仍未收到乙建筑企业应支付的租金款项。
那么,甲企业未收到乙建筑企业应支付的租金款项是否需要申报确认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在本案例中,虽然甲企业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没有收到对方支付的租金,但是,由于纳税义务已发生,同样需要申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2.2023年1月1日,甲企业将一批工程机械设备出租给b建筑施工企业,双方当日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租期2年,不含税租金共计1200万元于租赁协议签订日一次性收取。
那么,甲企业收取的租赁款项如何申报收入,企业所得税更为划算?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甲企业一次性提前收取了2年的租金共计1200万元,甲企业可以选择在2个年度内分期确认收入,即在2023年确认租金收入1200/2=600万元,其余收入可以在2024年计入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
以上就是租金收入涉及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各位读者朋友您清楚了吗?想学习更多税收实务问题,就来关注小编吧~
【第20篇】两处以上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计算公式
同一月份存在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任职单位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以本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无需考虑其他任职单位。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应当核实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即年终汇算清缴)。
方法/步骤
【例】某个人在a单位每月工资为10000元,在b单位每月工资为12000元,a单位和b单位各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公告第六条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中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时都可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个人两处以上取的工资收入,不可以由一方单位代理合并申报纳税,该事项属于个人自行申报事项。
3.现行政策,对于居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要求按月合并申报,但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申请补税和退税。
【接上例】该个人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按照“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其中只能减“一个”减除费用六万元。
4.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还同时有多项符合规定的专项附除项目,不是说所有专项附除项目只能在一处扣,只是说同一专项附除项目不能同时在两处扣。
【例】某个人在ab单位同时取得工资薪金,同时有一个子女的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则:
选择一: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都在a或b单位扣
选择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在a单位扣,赡养老人专项附在b单位扣。
选择三:子女教育专项附在b单位扣,赡养老人专项附在a单位扣。
选择四(不行):子女教育专项附在a单位扣,还在在b单位扣。
【例】某个人在ab单位同时取得工资薪金,同时有二个子女的子女教育附,可以选择二个子女的子女教育附在其中一个单位扣除,也可以二个子女的子女教育附分别在不同的单位扣除。
【提醒】员工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专项附信息,每项的申报方式要选定为“通过扣缴务人申报”并选定给指定的单位。
5.居民个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两处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都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同一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
如在不同月份分别取得年终奖,可选择将其中某一个月份领取的年终奖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一月在另一个单位领取的年终奖则应并入当月工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如两处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同一个月,可以合并,并选择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纳税,即在取得收入的次月先由各单位分别代扣税款,个人通过相关渠道办理合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