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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中途能换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1-03 13:46:01 查看人数:4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住房会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中途能换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中途能换吗

【第1篇】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中途能换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如果担保权人同意的话,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中途可以换。

《担保法》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2篇】在外地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老家买房吗?

说到买房子的事情,很多的家庭对于买房子都是有着很多的热情,尤其是一些年轻人,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购买房子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1. 外地的公积金可以在老家买房,首先我们在公积金大厅领取填写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2. 准备相关材料交至公积金管理核心贷款窗口由核心审批;领取通知书至房管局产权交易处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3. 与贷款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由银行将贷款资金汇入异地开发企业账户。

4. 办理完毕,由银行通知开始还款。外地公积金在本地贷款买房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公积金这种贷款方式具有利率低、贷款金额高的特点,能满足借款人的贷款需求。

【第3篇】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

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在买房时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1、向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要求,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交贷款资料。

如果要夫妻一起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还需要提交配偶的公积金缴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等。

2、银行审查

银行需要先审查贷款人提交的资料,并将公积金贷款申请报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3、公积金中心审核完毕后会审批贷款,将审批的结果发送给银行。

4、银行会联系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等。

贷款合同以及其他手续费还要到公积金中心复核,完成复核后即可发放贷款。

5、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就相当于将房子抵押了,所以还需要到房管局进行备案。

以上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每个地区公积金贷款流程可能会存在少许差异,建议联系银行客服或者公积金中心客服。

【第4篇】如何举报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

如果企业不予缴纳,员工必须去公积金管理单位投诉或者举报,其他政府单位对于公积金争议是不会受理的。用人单位如果不办理公积金登记,或者不为员工设公积金账户,不缴纳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办理,超过日期不办理的,可以依法进行罚款,罚款数额在一万到五万之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5篇】怎么转账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上

单位缴存公积金:单位录取员工的,因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本市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

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

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6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3、职工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7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要多久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所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的具体时间是不确定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8篇】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贷款人在购房城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贷款人符合购房城市的购房资格,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3、贷款人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5、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6、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9篇】央行征信查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没有上报征信中心的私人行为,不是说公积金贷款不会录入征信系统。一般来说,征信系统里查不到该笔贷款记录,说明客户该公积金贷款信息未正常上报人行征信中心。在人行征信系统里未查到客户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当地房产交易所客户名下也无住房,客户声称无住房并申请首套房贷款,银行商贷一般按首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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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相信那些人胡编的谣言,因为公积金基本上都会被征信记录收录的。公积金贷款一定会记录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因为征信中心的信息主要来源之一就包含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第10篇】手机住房公积金换号码怎么登录

网上已注册用户,个人用户登录中心网站,登陆网上对账系统的个人用户,点击个人信息修改菜单,录入现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录入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码变更。变更之后,可以用账号密码直接登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11篇】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样计算

1、西安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70万。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2、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第12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13篇】住房公积金封存了怎么解封

1、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行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也就是说,职工在找到新单位后,可以将其原单位封存的公积金转到新单位或者申请全额提取都是可以的。

3、一般来说,如果某个人是持续在工作的,自己的公司以及本人都在按月的缴纳五险一金,是不会出现这种状况的。公积金账号封存的情况大多数是由于自己离职而导致的。也就是说当你离开了自己的现在岗位之后,五险一金没有缴纳才会被封存。除非每个月到本地的人力市场去申请自己缴纳全部的五险一金,否则个人账户只会处于永久封存的状态,直到找到下一家为你缴纳五险一金的公司为止。

【第14篇】住房公积金规定有哪一些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实用效率:放宽提取、加大贷款、改进服务、强化监管。

解决缴存用户使用不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的问题。

二、直系亲属提取:新政规定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寓性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可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需经所有权人同意)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已付房款(含地下室、储藏室购置费用和每平方米1000元以内的房屋装修费用)。

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年限放宽、额度提高: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仅需20%。

而借款人还款能力核定标准,由本人及配偶工资总收入的50%,扩大和提高到包含其父母、子女的月工资总收入的60%。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原来退休后5年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并一定程度提高了公积金的实际可贷款额度。

四、缴存职工单位审核取消:不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第15篇】住房公积金提取为什么提取不了

1、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提供合规的证明材料,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确认符合规定用途的,才能办理提取。

2、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16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说明如下: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2002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颁布后,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青岛市在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设10个处室、12个管理处、编制233人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构筑了“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分级授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

相关说明:

1、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及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2、近年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合理调度使用资金,为青岛市的房地产产业和总体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17篇】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有: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18篇】住房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1、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2、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3、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

4、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

【第19篇】封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封存后可将已经缴纳过的公积金的钱取出来,假如是因为离职原因封存,也就是说已经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那么也可以申请将已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但需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具体条件包括购买、建造或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或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出境定居、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户口已迁出本市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非本市常住的户口或是本市农业户口,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转入账户集中封存已满2年但仍未再就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由继承人或受赠人提取。

【第20篇】住房公积金可以单独缴纳吗

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交的,个人是不允许自己交,因为建户或交公积金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

2、只要单位不给缴公积金,以前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就会被封停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退休年龄即可支取或转移继续缴交,个人无法办理各种公积金业务。

3、住房公积金应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建户。县级市公积金已经取消,全部统一由管辖的市区缴交!其实住房公积金并不是那样可缴可不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

4、相关的法律的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款都很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要办理公积金的缴存登记、需要设立公积金的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都强调的是应当办理”在法律上的应当”也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中途能换吗(20篇)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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