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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收入怎么做账(20篇)

发布时间:2024-02-27 09:06:03 查看人数:2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未开票会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未开票收入怎么做账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未开票收入怎么做账

【第1篇】未开票收入怎么做账

收入入账不是按有票和无票入账的,而是按每一笔业务入账的。

票收入入账直接按货款金额除以1.17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再乘0.17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无票收入的报税在税控系统中有专门的录入窗口,这样做是正规做法,税局当然欢迎,更谈不上要去找你的麻烦了。

无票收入入账前,应确认清楚,对方是否在今后会要发票,确认需要发票的话可以留到开票后再做收入,避免进行调整。当然,确实有已经入账的不需开票收入后来需要开票时,可以先冲销入账时的记账凭证,再开票重做收入,成本不用处理。但是,税控系统内要做适当调整,冲减无票收入,增加开票收入。

“未开票收入”需要要到税务局备案,您公司在纳税申报表中以“未开票收入”进行申报交纳了增值税就可以了。

【第2篇】未开票收入交税吗

无票收入与已开具发票收入的入账方式是相同的,只不过所附的原始凭证中缺少了发票而已。其无票收入的会计处理需要按照收入准则进行账务处理,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应分别按照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分别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现实是,有的企业面对的是终端消费者,且多数是不要发票的,无票收入很多。这种情况下,企业不能认为客户不要发票,即企业没有开具发票,便不确认收入,不缴纳税金,而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涉税风险。

一、会计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条件。按照收入新准则确认的原则和前提条件,主要是根据签订合同的购销双方履约合同的状况进行判断。其收入确认的原则,就是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也就是在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即企业在客户有能力获得该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时,企业需要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即企业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应同时满足,其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其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和金额;其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额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那么,如果企业取得的无票收入,且满足会计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条件,企业就应该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会计收入,进而计算企业盈亏。企业在进行入账处理时,因没有开具发票,则确认收入的记账凭证应符合原始凭证上缺少了发票,但企业需要附上产品出库单、收款收据、银行进账单、物流配送单,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等,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收到无票收入会计处理为: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款 : 主营业务收入,贷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二、增值税收入的确认原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改增通知中,都明确规定了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即企业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那么,只要企业的销售行为,满足了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规定的标准,企业就应该按照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条件,计算和缴纳增值税,与取得的无票收入无关;但如果企业先开具发票的,则需要在开具发票的当天,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企业所得税收入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需要计入当期;而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得计入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

企业销售产品如果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则需要确认收入的实现,即一是产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企业对已售出的产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的控制;三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是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因此,企业是否开具销货发票,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同样是没有关系,而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企业所得税收入进行确认,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总之,企业取得的无票收入,只要满足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原则和条件,就需要及时确认当期的营业收入,并进行账务处理;取得的无票收入,如果满足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则需要企业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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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

【第3篇】未开票收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根据实际销售数量、价格等,计算出销售收入,计算出应交税费和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填制会计凭证,借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和税增值税(销项税额);

3、纳税申报的时候,填列在附表一中“未开票销售”一栏中。

【第4篇】未开票增值税收入

一、真正未开票收入

实务中存在,企业(一般纳税人,下同)向客户(特别是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收取款项后,客户没有索要发票,按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中填报。

【例】餐饮企业,个人消费者未索要发票。

二、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如未开具发票,则在增值税申报表“未开具发票收入”中填报;如开具了发票,则在增值税申报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相应栏次中填报。

【例】企业将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要按规定进行视同销售处理,则在增值税申报表“未开具发票收入”中填报。

需要提醒的是,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也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对外捐赠,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纳税义务已发生未开票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客户暂时未索取发票,在增值税申报表“未开具发票收入”中填报。

如企业2023年1月提前预收2023年7月-2023年6月房租,当月未开具发票,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规定,2023年1月预收款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虽发票尚未开具,也应在增值税申报表“未开票收入”中填报。

四、如何申报

如果您前期已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项情况明细)“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了正数未开票收入,在补开发票月份,可将当期补开具的蓝字发票如实填报在对应栏次,同时在“未开具发票”一栏填报负数冲减当期补开票销售额。

例如: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产生一笔未开票收入20万元,申报1月属期增值税时已按照13%税率申报缴税。3月份应购买方要求,又针对上述未开票收入补开了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纳税人在填写3月属期增值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实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项情况明细)第1行第1列至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同时,在该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负数冲减当期补开票销售额20万元即可。(深圳税务

来自 小陈税务08

【第5篇】未开票收入和开票收入申报

在申报期遇到未开票收入怎么办?后期补票又该如何申报?本篇文章给大家详细讲解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期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教教大家如何处理:

不管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你要明确这些内容。

1、你是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申报增值税,开票并不是唯一标准,如果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要申报,这就是我们说的未开票收入申报。

2、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后,纳税人需要做好未开票申报的明细台账,这个是非常必要的,后期补开了多少发票直接从台账中减除,这样未开票的收入申报就非常清晰,不至于自己把自己搞混,在应对税务检查时候也能说的清楚。

3、未开票收入申报其实就是个时间差,不管怎么操作,税只能申报一次,绝对不可能重复申报,当期如果申报了,后期开票了就不可能再申报一次,肯定要想办法减除出来,就是这个道理。

一般纳税人

【方法1】

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未开票发票栏负数申报。

比如一般纳税人,当期取得100的未开票不含税收入,税率13%。开专票收入还有200(不含税),税额26。那么填表如下,当期的未开票收入和税额填写到附表一的5、6列。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当期开票金额200<当期申报销售额300

当期开票税额26<当期申报税额 39

可以通过申报的比对,顺利解锁税控盘。

后期补开了发票,需要填写两个地方。

在开票发票相应栏次填写开票数据同时在未开票发票栏次填写其对应负数金额。

比如,上述113的未开票申报,次月又开具了发票。同时次月还有200的不含税开票收入。那么申报表填表如下: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不满足比对」

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不满足比对」

我们在申报时候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强行申报的话,会无法解锁金税盘,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这种情况,纳税人肯定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方法2】

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抵减开票栏销售额方式申报。

比如一般纳税人,当期取得100的未开票不含税收入,税率13%。开票收入还有200(不含税),税额26。那么填表如下,当期的未开票收入填写到附表一的5、6列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当期开票金额200<当期申报销售额300

当期开票税额26<当期申报税额 39

可以通过比对,顺利清卡

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不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而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将差值填列到“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

说的简单点,就是不填写补开票的数据。

比如,上述113的未开票申报,次月又开具了专用发票。同时当期还有200的不含税开票收入,申报表第1、2列只填写当期200的数据。其实这200有个过程,相当于200(开票金额)+100(补票金额)-100(未开票收入金额)=200.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

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

所以,这种方法也会提示无法通过比对,同样强行申报会异常,进而锁死无法解锁。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这种情况,纳税人肯定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以上两种方式是目前各地在对未开票收入申报后期补开发票后如何冲减的主要两种方式。

这两种方式在后期补票申报时候都会出现比对不符情况,都需要提请税务局审核后申报,这主要是为了避免纳税人随意冲减开票额申报而做的申报比对。

两种方法都有运用,实践中,纳税人以主管税务局规定的方式来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

比如你有40万的未开票收入,那么你就都填写在第一栏,第2、3栏是其中项,没有开票就不用填写。

比对规则: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2栏+第3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

开票金额0<申报销售额40万

第一栏40万>2+3栏次 0

所以,能顺利通过申报比对。

如果次月40万元均补开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申报表不需要再重复申报这个40万。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2栏+第3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

开票金额40万>申报销售额0万

1栏0万<2+3栏=40万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所以,这种方法也会提示无法通过比对,同样强行申报会异常,进而锁死无法解锁。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我们看出未开票收入后期发生了补票,我们都需要从补票当期把这块从申报表剔除,如果不剔除,就会发生重复报税的情况,那么剔除一块不申报这个行为会受到限制,比对会出现异常,这种情况就需要去大厅处理。

我们一定要做好未开票收入台账,未开票收入有哪些?哪些已经补开发票,哪些尚未补开,有了这个明细,不管是自己申报核对还是税务局比对时候要求提供资料,都能说得清了。

如果后期不开票了,那当然就不需要做任何申报处理了。

你做过未开票收入申报和补票申报吗?

你用的什么方式进行处理的?

你所在省份是否可以直接申报,不用去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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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哥税税念,作者:蓝色螺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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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未开票收入如何做账

一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一些不开票的收入。下面说说他的帐务处理。

工具/原料凭证方法/步骤1首先得讲明,一定得走帐交税,可不敢隐藏。

2如果是主营业务收入,依据公司交税的税率来计算税。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别人的欠款,借:应收帐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3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依据税率来计算

4如果不是主营业务收入我们就要处理,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

5贷:其他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这个税率按其他为务收入税率处理

6如果遇见其他情形,再单独处理。

【第7篇】未开票收入如何入账

做无票收入入账,分录和开票的一样。

按无票收入申报,一般纳税人附表一是未开票发票处填写申报,小规模没有单独填写的地方,需要视同普票进行申报。

所以再红冲无票收入时候,小规模申报会产生申报与开票比对不符,但是不用担心,找税局做出说明,解除异常即可。

【第8篇】以前年度未开票收入

有一些人觉得没有开票就不需要申报纳税,其实这是误区,是否开票并非纳税的唯一标准,按照增值税规定,只要你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就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对于一些下游是个人消费者的商家,个人很多时候不需要发票,商家主动纳税的意识不高,国家以前通过推出有奖方法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以此反向来监督商家纳税,当然税务局也会通过稽查,核查商家及相关关联人的银行、支付宝、微信流水来判断商家是否有隐匿收入的行为。

未开票收入也就是你没有开具发票,也需要主动进行纳税申报,以此达到税收遵从,减少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其申报表专门有一栏表格用于未开票收入的填写和调整。

但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申报表并没有专门给出一个栏次填未开票收入。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在发生未开票收入的时候,我们要分析后分别填写相应的栏次,以达到申报未开票收入的目的。

01#

在小规模新政之前,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情况1、销售额超过45万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1季度有收款50.5万,均未开票,2023年一季度增值税征收率为1%,所以公司增值税销售额为50万,没有其他收入,公司在申报表时候如何填写申报表?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1季度销售额50万,超过45万,不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应该缴纳增值税,分项来看,公司1季度收入均为未开票。

所以最终申报表填写如下:

大家看到,在这种情况下,未开票的收入直接填写到3%的征收栏次,实现交税,因为没有开票,所以征收栏次的其中项开普通和开专票的金额是不需要填写的,直接填汇总项目就行了。

情况2、销售额不超过45万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1季度有收款30.3万,均未开票,2023年一季度增值税征收率为1%,所以公司增值税销售额为30万,没有其他收入,公司在申报表时候如何填写申报表?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1季度销售额30万,不超过45万,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分项来看,公司1季度收入均为未开票。

所以最终申报表填写如下:

小微免税,未开票收入直接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栏次即可,不需要填写到征收栏次去。

02#

在小规模新政之后,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之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情况1、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2季度有收款30.9万,均未开票,2023年2季度增值税征收率为3%且直接免征,所以公司增值税销售额为30.9万,没有其他收入,公司在申报表时候如何填写申报表?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2季度销售额30.9万,不论是否超过45万,按新政策,均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分项来看,公司2季度收入均为未开票。

按照申报表填写规定,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小微免税栏次。

所以,申报表填写如下:

情况2、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2季度有收款51.5万,均未开票,2023年2季度增值税征收率为3%且免征,所以公司增值税销售额为51.5万,没有其他收入,公司在申报表时候如何填写申报表?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2季度销售额51.5万,不论是否超过45万,按新政策,均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分项来看,公司2季度收入均为未开票。

按照申报表填写规定,销售额超过45万,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其他免税栏次,并需要填写减免税明细表。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怎么填,你大概知道了吧?

如果后期客户不需要发票了,那就不需要再调整后期申报表了,如果后期客户补开了发票,那么就需要在补开发票的当期做一个调整。

这个调整原理也很简单,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填写销售额和重复纳税,你本身未开票收入申报时候已经申报过销售额和税额了,如果补开发票时候再申报一次是不是就重复了?

所以,后期在补开发票时候我们需要考虑,从当期中剔除之前相应的未开票收入的部分,所谓剔除就是在相应的栏次填写负数。

当然实际操作时候填写负数可能导致增值税申报表比对异常。

这里就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但凡在申报未开票收入时候一定要做好台账备查,记录好自己未开票收入的过程,因为在异常比对时候,税务局一般要求你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免你随意冲销销售额调节税款。

【第9篇】未开票收入增值税

未开票收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开发票的收入。在实际销售中,有的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销售的,很多都不开发票(比如买包盐)。但是这部分收入也是经营者的应税收入,需要依法申报纳税的。

未开票收入日常账务处理:

1、销售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释: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开票,也要缴纳税款的)

2、业务发生后,有需要开具发票时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xx有限公司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主要核算纳税人(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会计收入确认基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a公司将一处闲置办公楼对外出租,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24万,合同约定每年12月31日支付上一年的租金,2023年租金与到期日收取,取得租金时开具发票。

会计账务处理上,a公司需要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每月确认租金收入为2万(24÷12=2),而增值税方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即2023年租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销项税额应先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

纳税人房屋租赁增值税税率:

1、一般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率11%;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023年1月—12月每月确认收入分录为:

借:应收款项 2.22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 2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0.22万元

2023年12月31日纳税义务发生时,结转待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64(0.22×12)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4 万元

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未开票收入是依据会计收入确认原则已可确认收入,同时也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

待转销项税额是依据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可以确认收入,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三)财税[2013]106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第四十一条规定应税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第10篇】补交上年度未开票收入

对于企业来说,所有的收入都需要开票。但是现实情况则是有些买家本身就不需要发票进行抵扣,开票给他没什么意义。这个时候,企业虽然没有开具发票,不过已经有了相应的收入,那么这笔收入如何处理?

金税四期之前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粗暴了,既然不用开票,那么资金也不用汇入公户了,直接以私人的账户收款。这样既不用开具发票同时不用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分红个税,明显的偷逃税的行为。现在金税四期系统上线之后,这类的交易是重点关注对象。一旦银行及税务系统发现,那么不好意思,补缴税款,支付滞纳金,再交点罚款。

现在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无论对方是否要发票,该开不该开的都给他开了,所有的走账都走公户,保证“三流合一”。还有一种方式就比较宽松了,只要有收入,公户私人账户都行,不过所有私人账户收的钱全部都汇入到公户。而后,需要开票的客户正常开票,不需要开票的客户直接申报不开票收入即可。

这里有个小知识点,不用所有的钱都汇入公户,有的时候客户直接微信或者支付宝给你了,你还能不收啊?后面直接汇入公司的公户,然后公司申报收入即可。

以上的两种处理方式都没什么问题。不过第一种方式目前接触的企业没有这么干的。原因相信大家都能想到,太麻烦了。本文主要讨论的就是第二种方式。

以当前的市场情况为前提,上篇文章举例是装修行业,本次还是以他为例,这里还是说家装行业。一般帮助个人家庭装修很少直接开票,除非对方有要求,否则不开票。那么这笔钱是否需要申报?

按照税法规定是一定要申报的,不过现实的情况申报的相对比较少。比如,做了10单,可能就申报了1单。这个其实也没什么关系,不过如果一单不开票收入都没申报,那就是给自己的企业找事情了。

大家可以自己审视一下自己企业所处的行业,实际情况当中是否有很多的买方并不需要发票,而后你就没给他们开具。如果这种情况有,而且你企业从未申报过不开票收入,那么你觉得现实吗?这种事情在我看来和企业有没有废料买卖的收入一样,有没有是原则问题,有多少是态度问题。这里有个度的问题,需要企业自己掌握。

昨天写无票支出的时候,稍微翻看了一下相关的案件,发现了与之相对的没申报不开票收入也被查了。所以就想到了今天的内容,无票支出的处理实际上就是业务流程和供应商都管理,而不开票收入实际上考验的是企业经营者的策略和格局了。别把税务局的老师当傻子,都是正常人,人家知识和见识又比我们要多,怎么可能不知道目前企业老板们的一些所谓的“节税小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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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未开票如何确认收入

有朋友留言问我,未开票收入怎么做账?

我愣了一下。

之前写过未开票收入的申报,确实没写过未开票收入入账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其实和税务关系不大,所以没怎么写。

现在既然有朋友问起,就简单分析一下。

01#

未开票收入,这个名词其实我们用的较多的就是在增值税申报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有个专门栏次未开具发票栏次。

也就是按照增值税的规定,你一项销售行为达到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就算你不开票,比如你零售给个人,个人不需要发票,你也需要申报纳税。

这个时候你就填写在申报表未开票栏次申报就行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没有专门的未开票栏次,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各个不同的栏次申报)。

纳税义务时间附图如下:

简单的说就是按照增值税规定,你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应该做未开票收入申报,不管你会计该不该做收入账。

02#

未开票收入做账的问题,那自然是会计核算的问题。

我们自然又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来处理。

新旧收入准则关于收入确认时点的最大区别,是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这样就改变了原先旧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对于不同收入确认适用不同准则的情况。新收入准则将“控制权转移”的判断分为五个步骤:

一是识别客户合同;

二是识别履约义务;

三是确定交易价格;

四是分摊交易价格;

五是确认收入。

这个“五步法”属于通用标准,这个方法下确认会计收入自然和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有差异的。

所以最终如何做账,我们要根据准则来判断,是确认会计收入,还是说计入合同负债还是计入其他科目,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下,如果企业钱已经收到,但货物还没有发出,或者发出了但还在运输途中,客户还没有收到,在会计上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增值税此时应该确认纳税义务(应该做申报纳税处理)。

这个时候就不能确认收入,只需要确认增值税和合同负债就行了。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或简易计税

日常税务稽查过程中,有些纳税人就存在这种问题,账上挂了一大堆预收账款或者合同负债,但是实际上可能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了,只是会计核算上还未达到确认标准,纳税人也没做增值税申报,那么极有可能税务局会就此做出纳税调整处理。

这种情况其实给纳税人也造成核算成本的困扰,纳税人可能要做一堆台账来记录会计收入和纳税申报的差异,所以考虑到实务中,这个发出到收到如果时间一般间隔很短,企业可以在基于对当地税收征管实际评估的基础上,看是否可以和会计确认收入时点一致去处理?也就是保持会计收入和纳税申报的时间的统一。

但是日常我们很多零售企业,比如酒店、餐饮,这些企业的未开票收入其实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达到时候,会计收入也基本是同步可以确认的,就基本不会产生这个时间差,服务完成收到款项纳税义务产生,会计收入也同时达到确认条件了。

所以在做未开票收入申报的时候,自然也就直接确认会计收入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义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或简易计税

后期如果补了发票,也不需要重复做账了,可以直接把发票附在之前的凭证后面也可以。

03#

有些未开票收入申报,永远不会做会计收入,比如视同销售行为。

二哥税税念公司买了些充电宝作为礼物送给了一些客户,假设购进充电宝不含税金额100,税额13,这也就是市场的公允价值了。

这个业务二哥税税念公司的会计是这样处理的。

购进时候

借:库存商品 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银行存款 113

送的时候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113

贷:库存商品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开票,我们也做未开票收入申报,但是实际上会计上是计入销售费用了。

所以,未开票收入如何做账的问题,情况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业务也特殊的,这种差异越大,比如二哥前面说的视同销售,还有二哥没有详细说的建筑企业分时段确认收入,又按照收款来做增值税申报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存在很大的做账差异。

当然业务越简单的差异越小,比如前面说的餐饮服务,服务完成纳税义务产生,收入确认达到时间,都是一致的。

我们日常在核算时候要结合会计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自己企业义务特定,综合分析一下自己企业的情况,然后确保企业核算的准确性和保证纳税遵从,当然在权衡下各方风险情况下能够简化核算、减少核算成本那是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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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已确认收入未开票保税

02

未开票收入如何报税

上面也说了,根据税法规定,只要产生了纳税义务,即使没有开票也需要纳税,这就是我们说的未开票收入申报。

1、一般纳税人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增值税申报附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就单列了“未开具发票”一栏。

我们在申报的时候正常填表就行了,猪哥想提醒大家,第5列的销售额一定要是价税分离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不然就多交税了。

另外,四川税务局官方曾提示,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仍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案例1:诸葛会税公司(一般纳税人)9月份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其中一笔113元未开具发票,那么在10月征期申报时,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列,销项税税

额填写在第6列。

2、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附表一有“未开具发票”一栏,小规模纳税人就没有单独的未开具发票申报栏次了,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相对简单,很多栏次是共用的。

应根据征收率的不同,直接填写申报表相应栏次,如: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

举两个简单例子:

(1) 享受小微免征

如果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未开票收入直接填写第9栏次“免税销售额”中。

案例2:小规模纳税人诸葛会税公司(非湖北地区),三季度销售货物业务情况:

开具1%征收率普票202,000元(含税);

开具1%征收率专票20,200元(含税);

开具3%征收率普票20,600元(含税);

未开具发票10,100元(含税)。

(假设适用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政策)

销售额以及减免额:

季度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但是开具的专票部分仍需要交税。

那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未开票收入10,000直接填写第9栏次“免税销售额”中。另外,享受疫情减免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另外,享受疫情减免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如果是个体户的话,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销售额需要填写第11栏次“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第19栏次“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销售额以及减免额:

季度超过30万元,无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需全部销售额纳税。

那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未开票收入10,000直接填写第1栏次“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中。

另外,享受疫情减免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注意,开具了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仍可以享受3%减按1%征收的增值税优惠。

【第13篇】营业税当月确认收入未开票

1.如果上月会计将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做了销售凭证,建议先用红字凭证冲出上月未开票收入,再做蓝字凭证,确认对未开票收入实际金额的调整;

2.申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栏:填负数,并写申报说明,最好与税局专管员打好招呼,能有专管员签字最妥当.

举例说明:

单位在四月份在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4行申报了未开具发票额144723.91元,这其中还包含部分未开发票单位领用的样品.单位5月6月都没有销售,所以申报期报的都是空表.单位7月份的时候开具了488200.95元的增值税发票,但是属于国税专管员让我们4月份申报的未开发票中的只有250978.70元,所以我按如下报的表:在表一中第3栏,份数54份,销售额488200.95元,同时在表一中第4栏填具:销售额-250978.70元,表一自动在小计中生成第5栏:销售额237222.23元,这样同时自动在第7栏生成销售额237222.23元这样,你在增值税申报主表中你直接在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具:237222.25元,这样,你的主表和附表就勾稽上了.

上月未开发票的销项税,已经申报缴税,在本月开了票,应该如何填报?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相对简单.当月发生的未开发票收入和开具发票收入,都直接填写在第一行本期数中.同时对照自身的经营范围,分别填在:'货物及劳务栏'、'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上月未开发票收入已经申报缴纳税款,次月这部分收入虽开具发票,但不需要缴纳税款,在申报表上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例如: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批发零售业,按月申报,2023年1月份取得销售收入10万元,其中开具发票收入9万元,未开具发票收入1万元.在申报1月份增值税的时候,在申报表第一行'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内填写10万元,需缴纳税款10万元*3%=3000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规定:'(四)本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含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

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未开具发票收入应填入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次,申报征收增值税.

【第14篇】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收入怎么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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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部分小伙伴向我们咨询了关于未开票收入的申报问题,这里统一整理了相关要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未开票收入是什么?

顾名思义,未开票收入就是没有开具发票的收入。

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取得未开票收入是因为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的销售,开发票没有实际意义。

例如餐饮业的一般纳税人,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不会索要发票。这时取得的收入就是未开票收入。

二、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一般纳税人

方法1

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未开票发票栏负数申报。

比如一般纳税人,当期取得100的未开票不含税收入,税率16%。开票收入还有200(不含税),税额32。那么填表如下,当期的未开票收入和税额填写到附表一的5、6列。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当期开票金额200<当期申报销售额300

当期开票税额32<当期申报税额 48

可以通过申报的比对,顺利解锁税控盘。

后期开了发票,需要填写两个地方。

在开票发票相应栏次填写开票数据同时在未开票发票栏次填写其对应负数金额。

比如,上述116的未开票申报,次月又开具了发票。同时当月还有200的不含税开票收入。那么申报表填表如下: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

当期开票税额48>当期申报税额32

我们在申报时候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强行申报的话,会无法解锁金税盘,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这种情况,纳税人肯定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方法2

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抵减开票栏销售额方式申报。

比如一般纳税人,当期取得100的未开票不含税收入,税率16%。开票收入还有200(不含税),税额32。那么填表如下,当期的未开票收入填写到附表一的5、6列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当期开票金额200<当期申报销售额300

当期开票税额32<当期申报税额 48

可以通过比对,顺利清卡

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不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而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将差值填列到“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

说的简单点,就是不填写补开票的数据。

比如,上述116的未开票申报,次月又开具了专用发票。同时当期还有200的不含税开票收入,申报表第1、2列只填写当期200的数据。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

当期开票税额48>当期申报税额32

所以,这种方法也会提示无法通过比对,同样强行申报会异常,进而锁死无法解锁。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这种情况,纳税人肯定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以上两种方式是目前各地在对未开票收入申报后期补开发票后如何冲减的主要两种方式。

两种方法都有运用,实践中,纳税人以主管税务局规定的方式来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

比如你有10万的未开票收入,那么你就都填写在第一栏,第2、3栏是其中项,没有开票就不用填写。

比对规则: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2栏+第3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

开票金额0<申报销售额10万

第一栏10万>2+3栏次 0

所以,能顺利通过申报比对。

如果次月10万元均补开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申报表不需要再重复申报这个10万。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2栏+第3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

开票金额10万>申报销售额0万

1栏0万<2+3栏=10万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所以,这种方法也会提示无法通过比对,同样强行申报会异常,进而锁死无法解锁。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提醒

不管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你要明确这些内容。

1、你是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申报增值税,开票并不是唯一标准,如果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要申报,这就是我们说的未开票收入申报。

2、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后,纳税人需要做好未开票申报的明细台账,这个是非常必要的,后期补开了多少发票直接从台账中减除,这样未开票的收入申报就非常清晰,不至于自己把自己搞混,在应对税务检查时候也能说的清楚。

3、未开票收入申报其实就是个时间差,不管怎么操作,税只能申报一次,绝对不可能重复申报,当期如果申报了,后期开票了就不可能再申报一次,肯定要想办法减除出来,就是这个道理。

由于之前的例子提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小编在这里整理了比较特殊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各位可要记牢了,千万不要混淆时间节点啦!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四十五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15篇】未开票的收入税款抵扣

导读:无票收入对企业来说是正常的,同时也是需要抵扣相应的进项税的,会计学堂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无票收入下个月开票如何抵扣,具体内容请阅读全文。

无票收入下个月开票如何抵扣?

所谓抵扣,就是你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如果这个月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那你就需要缴纳税金,如果本月你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你就不用交税。

结合你的实际情况,你本月因为没有进项税,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所以你要缴纳税金。如果你下个月进项税额大,则不用交税,就相当于抵扣了上个月的税款。

抵扣问题,其实道理也简单,比如你下月还会产生收入,有收入就要交税,那之前你多交的就可以在这里抵扣了,这就是我刚才说的下个月少交或者不交。

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次月怎么冲?

1.如果上月会计将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做了销售凭证,建议先用红字凭证冲出上月未开票收入,再做蓝字凭证,确认对未开票收入实际金额的调整;

2.申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栏:填负数,并写申报说明,最好与税局专管员打好招呼,能有专管员签字最妥当。

全文为大家介绍了无票收入下个月开票如何抵扣,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

【第16篇】未开票收入计负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增值税新的比对办法,一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增值税申报比对,稍有不慎,税控设备会锁死,将造成无法开票!

税盘锁死情形一

未开票收入栏填写负数,税控盘将被锁死!

以往不法分子利用“未开票收入”栏任意填写负数,从而产生“暴力虚开”的违法行为,因此税总发〔2017〕124号文件对这一缺陷进行了相应修正。本条比对规则实施后,未开票收入如填报负数,将造成比对异常,税控设备锁死后,纳税人须前往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专设申报异常处理岗对异常比对结果进行核实,核实无问题后才能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税盘锁死情形二

进项税额转出栏金额为负数,税控盘将被锁死!

以往纳税人用进项税额“负数”转出来增加进项,调减或少交税款,本次新规出台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如小于零,将造成比对异常,税控设备锁死,纳税人须前往税务机关接受核实,经核实无问题后才能解锁,否则无法开具发票。

税盘锁死情形三

申报免税销售额或者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未备案,税控盘将被锁死!

除了小微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外,享受其他增值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如“未备案,先申报享受”,将造成比对异常,税控设备锁死后,纳税人须前往税务机关,尽管对于此类比对异常信息,税务机关会直接进行解锁,但往返税务机关和税控锁死导致无法开票会给纳税人经营带来不便,建议纳税人在申报免税之前先办理备案手续。

提 醒

①下一步对会计人员做账要求与报税要求将会越来越细化,提醒财务人员慎重报税,仔细填表!

②未来的会计不仅仅要讲究做账技巧,更是税务大数据全面来临的时代!

③5月1日之后,大数据比对的时代终于全面到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二、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有关资产损失证据资料、会计核算资料、纳税资料等相关资料报送的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4月10日

【第17篇】未开票收入的税务处理

未开票收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开发票的收入。在实际销售中,有的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销售的,很多都不开发票(比如买包盐)。

未开票收入申报会被罚?未开票收入到底怎么申报?如何申报增值税?后期补票又怎么申报?今天头条君陪大家一起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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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开发票,做了未开票收入

税务局要罚款!

问题

我是一个培训公司,有取得相关资质,2023年8月,税务局的同志来我公司,说我已经申报了158万营业额,但是从未申领过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应当开具未开具发票的行为,情节严重,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要罚我5000元!

我公司经营过程中,从未违法违章,按期申报,也从未有顾客向我们公司索取发票而被我拒绝!如果对方索取,我会开给他的!市场上,也存在着大量这样的情况!

请问,这处罚是否合理?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附件:《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情节严重的(涉案发票在51份以上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减半),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因此,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注:这个案例,实务中很少见。目前看到的只是12366的答疑,并没有看到相关的行政处罚书。所以,最终会不会让罚款落地,现在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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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未开票收入都这样处理!

税局上门查,也不用怕!

一、未开票收入报税一定会被罚款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具体规定如下:

1.发票开具要求

2.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处罚

二、未开票收入可以不申报吗?

不可以!

按照相关规定,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稽查查补收入等,因此只申报开票收入既不合规,也不合法!

三、未开票收入如何入账?

当存在没开票的收入时,入账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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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申报操作宝典

一、申报注意事项

根据税法规定取得收入应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申报增值税,当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应申报纳税。未开票收入的申报,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在《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新规的最新温馨提示》第五条对一般纳税人申报未开票收入时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仍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2、如果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冲减,系统会启动异常比对处理程序,需要到大厅接受审核,并提交前期取得未开票收入的记账凭证、当期开具的发票等作为证明,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

二、具体通过案例,我们给您来演示如何填报!

在粉丝留言中,发现部分人认为申报增值税只填报开票收入,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这是为啥呢?我们先来看看申报表!

(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

案例一:某一般纳税人a从事餐饮行业,因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没有索要发票,6月取得的60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中,有40万元未开具发票,那么a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这40万元应该如何处理呢?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销售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a企业收取餐费的当天就应当承担纳税义务,虽然客户没有索取发票,但是这部分收入属于a企业的正常营业收入,所以应当申报40万元的未开票收入。

申报表应这样填!

案例二:某纳税人b,将自产的食品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未开具发票,成本为50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值为100万元,那么,b企业又应该如何申报呢?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b企业的行为: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符合视同销售货物情形,即使没有开具发票,也应当申报100万元的未开票收入。

申报表应这样填!

案例三:某纳税人c是一家房产租赁企业,2023年与客户签订一份不含税总金额为280万元的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预收款方式支付,且年底集中开票。2023年1月,c企业收到第一笔预收款140万元,7月,收到第二笔预收款140万元,对于这两笔未开票的预收款收入,c企业应该如何申报呢?

对于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c企业在1月、7月收到两笔款项,则应当在此时间计算应缴税款,并在收款次月分别申报这两笔收款,若没有开票就做未开票收入申报。

申报表应这样填!

案例四:某纳税人d在接受税务局检查时,查补去年未申报的一笔不含税20万元销售收入,面对这笔纳税检查调整收入,d企业应该申报吗?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d企业除了申报开票收入外,还应申报稽查查补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等各项收入,并缴纳相应增值税,才能规避风险,持续健康地发展。

申报表应这样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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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收入如何界定?

一图给你说清楚

来源:梅松讲税、财税蜂语。

【第18篇】未开票收入怎么申报增值税

1.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相对简单,未开具发票收入直接填入第一栏次,分清楚是属于货物劳务还是属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第一栏次包括开具发票收入和未开具发票收。

2.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比小规模纳税人复杂些,发生未开具发票收入直接填写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收入栏次。

【第19篇】未开票收入要缴纳增值税吗?

未开票收入跟开具发票一样的要缴纳增值税。可以做未开具发票收入处理,账务处理跟开具发票一样的,只是凭证附件少了增值税发票记账联。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申报的时候,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

【第20篇】未开票收入预缴增值税

不征税收入,以往仅仅属于企业所得税领域的收入,增值税领域很少提及,但是自营改增后,加上发票开具的慢慢放开,增值税领域也就有了不征税收入,这往往指虽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却无需确认增值税的收入,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根据开票金额缴纳增值税,这些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不征税收入大致有下列几种

编码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604“代收印花税”

605“代收车船税”

606“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

607“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不动产”

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611“不征税自来水”

612“建筑服务预收款”。

需要说明的是,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12“建筑服务预收款”两个项目只是暂时没有实现纳税义务,而采取了预征增值税的方式。

一、房地产企业增值税预缴

(一)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应预缴的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交税款

(二)预收款包括分期取得的预收款(首付款+按揭+尾款)、全款取得的预收款。定金属于预收款。

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但是合同成立且用于抵房款时,应当依法预缴或者申报增值税。

部分税务机关对诚意金等有更加细致的规定。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订金、意向金、诚意金、认筹金等各种名目向购房人收入的款项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属于预收款性质,应按规定预缴增值税;1、收取的款项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2、收取的款项从收取之日起3个月内退还给购房人。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建筑业企业收到预收款预缴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文曾经延续老营业税政策,就是建筑业企业收到预收款应该确认增值税收入,但是财税【2017】58号文却颠覆了这项规定,财税【2017】58号文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新规修改了建筑业企业原收到预收款即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的规定。即根据现行规定,建筑企业无需再就收到的预收款在收到当期全额申报缴纳增值税,而是按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类似于房地产企业预售房处理)。

另外强调一点,无论是建筑企业还是房开企业,取得预收款预缴税款后,不一定要等到相应项目正式销售后才能抵缴应纳增值税,也就是说可以混抵。

举例说明: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就认为,提供建筑服务和房地产开发的预缴税款可以抵减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形成的应纳税款。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a、b、c三个项目,其中a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b、c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23年7月,三个项目分别收到不含税销售价款1亿元,分别预缴增值税300万元,共预缴增值税900万元。2023年8月,b项目达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月计算出应纳税额为1000万元,此时抵减全部预缴增值税后,应当补缴增值税1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栏次,填报1000万元,第24行'应纳税额合计'填报1000万元,第28行'分次预缴税额'填报900万元,第34行'本期应补(退)税额'填报100万元。

未开票收入怎么做账(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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