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购房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购房合同有几份是怎样分配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购房合同有几份是怎样分配的
1、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2、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 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3、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第2篇】购房合同和网签一样吗
1、严格来说的话,购房合同和网签是不一样的。因为购房合同和网签的办理流程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网签合同上的内容和购房合同上的内容大多数都是差不多的,并且网签合同内容一般都是可以在当地的房管局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
2、购房合同是为了确定房屋已经正式出售给买房人而签订的一种书面形式文件,购房合同签订以后,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房屋就已经是属于买房人所有了。签订了购房合同以后,还可以对买卖双方起到约束作用,买卖双方都必须要根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来执行。
3、而网签是指买房人和开发商经过友好协商,并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以后,还需要到房管局去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且要公布在网上。网签办理好以后,工作人员就会提供一个网签号,凭借着和这个网签号,可以在网上查询到房屋的详细交易信息。
【第3篇】如何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退房条件
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退房的具体条件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双方对所约定的退房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且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2、双方约定的退房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该退房条件已经写入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而成为合同的一个有效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4篇】签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购房合同要注意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查看预售证件、房屋的细节问题、约定房屋交付时间、合同备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查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查看预售证件。签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房屋的预售证件,若没有相关证件出售房屋是违法行为。
3、房屋的细节问题。签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看房屋的面积以及房间的分摊面积等细节问题。
4、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交了订金之后要约定交付的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交付,不能拖延。
5、合同备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签好合同之后一定要备案,备案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5篇】按揭的购房合同在哪里
按揭买房购房合同放在银行。因为按揭购房银行要收取已经登记的购房合同的原件作为抵押,等产权证办好后交给银行,银行再将合同原件退给业主。一般情况购房者、贷款银行、房管局和开发商手上都应该有购房合同。一般情况下业主应该有六份购房合同,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向开发商索要购房合同。但是如果合同原件不够的话,应该向开发商索要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6篇】买房时签完购房合同后悔了怎么办呢?
如果由于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的情况而后悔购房,那么即使是签完了购房合同,也可以退房且不用支付违约金。
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合理退房:开发商不合理延期交房、房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等等。
如果购房者是由于自身原因而后悔购房的,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购房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赔偿开发商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7篇】商品预购房合同可以更名吗
假如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依据公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钱工作的意见》中:制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置的未完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完工托付、预购人获得房屋一切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一切权申请人与注销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分歧的,房屋权属注销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注销手续。”因而,合同备案后不能经过更名来停止买卖。【第8篇】购房合同更名手续是怎么样的
关于购房合同更名的流程,不同情况需要通过不同的流程来实现:
1. 预售登记前
首先,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需前往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较后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即可。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等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更名。
2. 预售登记后
如果新增买受人与购房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第9篇】购房合同写公摊面积吗?
购房合同写公摊面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第10篇】没签购房合同首付能退吗?
未签订购房合同的首付可以退还,但中间可能会有违约金,主要看买卖双方如何约定。如果双方在预付定金之前已经约定了各自的违约责任,并且还包括违约金,买方必须向卖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因为合同法和担保法都规定,定金规则的适用,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合同明确约定,二是实际支付了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11篇】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房子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
3、房价。
4、付款约定条款。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5、交付时间的约定。
6、逾期交付的责任。
7、质量标准。
8、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9、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31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2篇】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退购房定金吗?
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是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可以退还定金。如果是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订立,适用定金罚则。提醒购房者注意: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而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应当退还定金。当然,这里要提醒大家,千万注意收集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曾有去签约的行为的证据。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13篇】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购房合同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关于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第二、明确相关费用由谁承担,特别是一些不合理的收费,比如小区一些内部配套的收费。第三、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不少人贷款买房,但有的人会因为征信等问题造成银行拒贷,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清楚,如果购房因为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订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14篇】婚前购房合同写两人名字可以吗
婚前购房合同写两人名字是可以的,这属于共有财产。如果只有一方的名字,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5篇】二手房有购房合同吗?
二手房不仅价格便宜,而且地理位置和周边设施设备等都比新房要好,所以大多数人都更愿意购买二手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1. 二手房是有购房合同的。
2. 因为房屋买卖涉及房产、房款交付、过户等事情,所以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在交易时都需要签订合同的。
3. 而且在办理过户的时候,也需要提交双方的购房合同,否则无法办理。
【第16篇】期房什么时候拿到购房合同
购买期房的买受人在办理房产证之后就可以拿到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指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7篇】购房过程中有哪些是属于无效合同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第18篇】购房合同可以公证吗
购房合同可以公证。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公证。
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公证。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19篇】购房合同签订方式有哪一些
买房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但购买房屋时所要办理的手续较多且十分繁琐,令许多人十分头疼。对于买房者来说,签订购房合同代表了正式购买房屋,购买合同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签订。
1. 形式一:纸质合同。这种合同属于完全手工的,购房者在签订纸质合同前,好仔细研究条款,按标准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签订纸质合同,并约定“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局申请登记备案。”这是制约开发商备案的重要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留意。
2. 形式二:网签合同。这种合同在文本中,带有“已备案”的水印字样,其大的标志是合同首页有“合同编号”,以英文字母e开始,后排10位阿拉伯数字,并且是机打显示,这种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在网上输入合同内容即为备案。
3. 形式三:半网签合同。这种合同在文体中没有“已备案”水印字样,合同编号为10位阿拉伯数字,没有英文字母,而且是手写,非机打。购房者为规避风险,签订合同后,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备案登记表》,以证明将办理备案。
【第20篇】购房合同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关于购房合同更名的流程,不同情况需要通过不同的流程来实现:
1、预售登记前
首先,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需前往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较后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即可。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等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更名。
2、预售登记后
如果新增买受人与购房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