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可撤销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可撤销合同有哪些类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可撤销合同有哪些类型
可撤销合同类型具体如下:
1、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2、胁迫:行为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胁,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3、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4、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多因自己的过错,对行为的性质、标的物的品种、质量等合同的内容发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5、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第2篇】哪些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第3篇】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内容是怎样的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4篇】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1、欺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的规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2、胁迫。根据《民法意见》第69条的规定,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也就是行为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胁,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3、乘人之危。根据《民法意见》第70条的规定,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比如,某乙一直想购买某甲的一张邮票,但某甲并不想出卖,一日,某甲之子不幸落入一水库中,当时在场之人只有某乙会游泳,某甲重金要求围观之人救助其子,于是某乙提出不要重金只要该邮票作为报酬,某甲救子心切,不得不同意该要求,事后某甲之子得救,但因此成诉,此案即属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根据《民法意见》第71条的规定,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多因自己的过错,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合同的内容发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5、显失公平。根据《民法意见》第72条的规定,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这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这一基本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的一种情形。
【第5篇】可撤销合同是指什么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6篇】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是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本规定中的“1年”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内,不存在期间的中断或者中止的问题,这“1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要求延长该期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7篇】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有什么特点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
1、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须由撤销权人在除斥期间内主动行使撤销权。
3、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4、撤销权人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55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8篇】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有多长
当事人应该自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行使该权利,则视为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撤销权。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权事由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9篇】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怎么样规定的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0篇】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第11篇】可撤销合同有什么特征
可撤销合同有下列特征:
1. 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
2. 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3.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主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12篇】合同多久可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是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13篇】可撤销合同时间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14篇】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怎样规定的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5篇】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有哪一些类型
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
1.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中受损一方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的合同。
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
2. 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可撤销合同。
是指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在对方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而形成的可撤销合同。
3.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形成的可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6篇】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哪些区别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欠缺生效要件而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17篇】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18篇】赠与合同未实际履行是否可撤销
赠与合同未实际履行可以撤销。
《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所以未实际履行,也就意味着赠与的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因此,此时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19篇】可撤销合同是否双方都有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双方不一定都有撤销权,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享有撤销权,而欺诈方,胁迫方或者乘人之危者无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第20篇】哪些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 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 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人的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e、表意人因其意思表示而蒙受重大不利。
二、可变更合同有: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