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三种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三种合同抗辩权相同点在哪里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三种合同抗辩权相同点在哪里
合同的三种履行抗辩权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1、三种抗辩权的目的相同:无论何种抗辩权,其目的都在于能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交易次序,增进当事人之间的协作。
2、三种抗辩权的适用范围相同:三种抗辩权均只能发生在双务合同中,并且是因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
3、权利效益相同:此三种抗辩权均属于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
4、行使方式相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当事人所享有的一项权利,依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此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依职权主动援用。当事人如不行使此项权利,又不履行自己义务,即应负担逾期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2篇】合同的书面形式通常可分哪三种
合同书信,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同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也称作合同书或者书面合同。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近年来在国外发展迅速,我国也已出现网上交易形式并且发展很快。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主要形式有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也不限于明确规定的这几类。凡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都可以作为合同的书面形式。【第3篇】双务合同三种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4篇】合同的三种抗辩权是什么
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
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