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怎么填
1.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委填写)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并签名、盖章。
2. 公安派出所意见:统一格式为“经对xxx进行调查核实,该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不予受理情形,同意办理。”由所长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派出所公章。若不同意,请说明理由。
3. 《申请表》所填项目要详细、完整。
【第2篇】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边境通行证是指前往黑龙江、新疆、西藏、广西、云南、甘肃、内蒙古的边境管理区需办理的通行证件。年满16岁且有正当理由者方可申领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是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人员的通行证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式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并统一印制。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分为一次和多次两种。一次性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属即办即得,即当场申办即可得到证件。只需凭申办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办理。
【第3篇】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是干嘛的
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是准许进出中国边境管理区的证件。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式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并统一印制。1999年9月4日,公安部令第42号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国家在陆地边境地区划定边境管理区(含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以下简称《边境通行证》)验查管理制度。凡进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均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