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失业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1、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2、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2篇】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
1、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
2、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3、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第3篇】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证明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原工作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7日内,将其作为失业人员报其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6、在劳动合同期满后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其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且为其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7、本人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后40日内,持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求职证,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
8、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9、如果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亲戚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第4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金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5篇】失业保险的新规定是什么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6篇】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7篇】失业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吗?
失业保险可以跨省转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8篇】上海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1、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2、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3、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
【第9篇】没有社保卡怎么领取失业保险
我们想知道没有社保卡怎么领取失业保险,下面来介绍一下方法
第一步没有社保卡但是如果我们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的,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第二步进去市民中心之后,然后点击社保
第三步进去支付宝社保之后,点击全国失业金申领
第四步进去全国失业金申领之后,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第五步进去之后,如果满足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点击申领失业保险金,进去之后,填写信息,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了,根据需要使用
【第10篇】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11篇】失业保险金审核需要多久
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左右,若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便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2篇】失业保险金一共可以领取多少次
失业保险金一共可以领取多少次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第13篇】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有什么影响
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会影响其他任何的福利待遇,不用担心失业保险金的提取带来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只需要注意失业领取金的提取与再就业后的续保期间的问题即可。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机构对符合领取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期间需要领取的生活费。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必须是单位缴纳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入职工作后又再次失业的,缴纳保险金费用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4篇】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所需材料:
5、《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身份证。
7、本市户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户籍选择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
8、已办失业登记的《就业创业证》。本地户口的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外地户口的可以到最后参保单位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或到办理《居住证》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可以2选1。
9、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个人结算户存折,如需使用银行卡请印“银行卡开卡申请表”或到银行打印“卡资料查询”(银行盖章)(任选一)。
10、职工个人档案。
11、有劳动争议的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
12、失业期间死亡须提供:
【第15篇】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1、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也就是我们最熟悉的失业金,一般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根据参保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失业金的发放月数。各地标准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2、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且无需缴纳医保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将从失业基金中支付。
3、促进就业待遇。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和免费的职业培训。
4、遗嘱待遇。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其遗嘱可根据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为领取的失业金,这部分费用由配偶和直系亲属领取。
5、求职补贴。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可领取求职补贴,领取标准为参保人失业前1年的社保缴费工资的50%。
6、创业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金。
7、提前就业奖励。失业人员失业金领取期未满前,提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且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可一次性领取为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8、其他费用。经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与事业保险相关的其他费用。
【第16篇】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第17篇】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1、首先,准备好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终止、解除、开除、除名)辞退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这些材料。
2、然后,本人带着上述材料前往就业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暂停失业保险后60天内申领有效。
3、需要注意的是,主动离职者本次不能享受失业金。再次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再次失业时需要提供本次的缴费登记卡、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合并计算。
4、在审核通过之后,失业保险金会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5、除此之外,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将会被视为再就业。这时候,就会停止对其发放的失业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18篇】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
众所周知,公司是会为在职职工办理社保的,而社保当中就包含有失业保险。当职工因为失业而失去生活来源的时候,就可以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那么,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
失业保险金一般都是要按月来领取的,而且会根据累计缴费年限来规定能够领取的月数,最长可以领24个月,也就是两年。不过失业保险金也可以一次性领取出来,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果你在失业期间开办了私营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又或者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话,可以带上营业执照等有效的证明文件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就会一次性发放全部的失业保险金。除此之外,农村户口也是可以去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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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失业人员如何续交养老保险
1、失业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续交养老保险;
2、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
3、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自主就业、临时就业;
4、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20篇】徐州市失业保险金在那领取
徐州市失业保险金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地址:徐州市沛县歌风路13号。
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失业登记;
2、失业保险机构对失业人员的申请进行审核;
3、对符合条件的失业申请人员批准通过,准予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