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失业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
1.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故,根据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各地区规定的时间不同,一般为30日或者60日,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2.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3.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第2篇】失业人员如何续交养老保险
1、失业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续交养老保险;
2、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
3、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自主就业、临时就业;
4、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3篇】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的条件
步骤或流程
1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如下情形,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
重新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再就业的,不再领取。
3
应征服兵役,应征不对服役,视同于就业,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移居境外的,不在我国大陆居住的,不再领取。
5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已有保障,不再领取。
6
不思进取,不努力再就业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4篇】南通市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手续:
1、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退工通知单》《南通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相应的就业管理机构一条龙服务窗口办理退工和失业保险金的核定手续;
2、市区户籍符合领取条件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已核定失业保险金期限和标准的《南通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社会保障卡,就近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非市区户籍符合领取条件的,直接在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失业保险金自申领手续办结后,次月开始发放,请从申领失业金的次月凭社会保障卡于每月15日以后到就近的相关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或自动取款设备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5篇】失业保险可以申请几次
失业保险没有限制参保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次数,但是失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条件为:【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6篇】失业金是领保险金还是补助金
1、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差额与全额,失业补助金标准为低于失业保险金80%,而失业保险金是全额失业金;共同之处在于两者必须参保失业保险。
2、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既有上限又有下限,上限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限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置上下限,目的只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不是改善失业人员生活质量,具体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失业补助金:可以说是差额失业保险金,按规定标准不高于地失业保险金的80%。比如当地失业保险金1242元/月,相应补助金小于1242×80%((993元)。
【第7篇】社保险上的失业金怎么领
1、失业人员携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前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凭借失业登记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3、社保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如果符合领取条件,那么会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凭证。
4、失业人员持凭证即可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8篇】失业保险可以累计计算的吗?
1. 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
2.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 又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4. 可知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必须满足前次失业没有申领过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领过则必须重新计算缴费时间)。如满足条件,原有缴费时间和当期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并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9篇】失业保险可以领几次
1、在我国,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参保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即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参保人再次失业,那么缴费时间将会清零重新计算,重新领取的时间与上一次失业应当领取却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合并计算,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2、综上所述,一个人的一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即可领取。但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跟缴纳期限有关,如果领取过一次失业保险金,则缴纳时间清零,重新计算。
【第10篇】异地失业保险金转回老家怎么取
失业人员回原籍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市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办理转迁手续,为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交失业人员本人,同时按规定将失业保险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失业人员回原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入的,统一由市级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市级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提供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转入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11篇】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有什么影响
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会影响其他任何的福利待遇,不用担心失业保险金的提取带来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只需要注意失业领取金的提取与再就业后的续保期间的问题即可。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机构对符合领取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期间需要领取的生活费。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必须是单位缴纳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入职工作后又再次失业的,缴纳保险金费用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2篇】失业保险怎么领
要领取失业金的话,首先要去办理失业登记,在拿到失业证之后再去申领失业金,将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交给社保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在下月发放失业金,一般会发放至指定的银行卡里,或者拿凭证到指定地点去领取也行。【第13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14篇】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哪个领的多
可以肯定地说是失业补助金高,单位辞退你,每工作一年,拿平均工资一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都拿,出单位给的失业补助金外,还有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也是根据工作多少年,能拿到多少,是根据当地每月缴纳保险的标准发放。(大约1千左右)
领取条件不同:
1、失业补助金,2023年1月至12月,符合下列规定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领取。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的失业人员;
(2) 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3)对2023年1月至本《通知》下发前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但因重新就业等原因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其未就业期间的部分可一次性补发。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
2、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领取标准不同。
(1)失业补助金,经本人申请,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2)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所在地区最低工资的90%计发。
【第15篇】办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以下这些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16篇】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介绍
1、首先,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其次,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违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第三个条件是,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17篇】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所需材料:
5、《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身份证。
7、本市户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户籍选择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
8、已办失业登记的《就业创业证》。本地户口的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外地户口的可以到最后参保单位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或到办理《居住证》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可以2选1。
9、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个人结算户存折,如需使用银行卡请印“银行卡开卡申请表”或到银行打印“卡资料查询”(银行盖章)(任选一)。
10、职工个人档案。
11、有劳动争议的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
12、失业期间死亡须提供:
【第18篇】失业保险不得低于什么标准
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19篇】失业保险金领取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1. 失业保险金领取最明显的影响就是个人的社保、医保,因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保,这会影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带着社保里面的职工医保也会中断,意味着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享用职工医保,后期就算再续缴上,也需要一个较长的等待期。
2. 养老保险中断看似影响不大,其实社保断缴后会影响个人的退休金,因为退休金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有关,养老保险就是缴费越多,缴纳时间越久,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高。
3. 再者是社保中断会影响女性的生育险,还有很多城市买房、落户、孩子上学都需要个人持续缴纳社保。
【第20篇】可以领失业保险的情形有哪些
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