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3篇优质的价款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价款怎么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增值税价款怎么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2、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例子: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其中进项税额等于1700元,销项税额等于3400元。所以增值税额等于3400减去1700等
【第2篇】增值税注明价款是什么
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企业来讲非常重要,很多业务的开展都需要用到,但是仍然有不少朋友并不太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问题,今天思诚财税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含税吗,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不含增值税。价款加增值税等于应付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础联次或基础联次加其他联次组成。基本联次包括两份联次:发票联次和记账联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组成,其中基本联次为三联,具体如下:
第一联:记账联,即销货方的发票单,为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卖方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发票正面的“税额”是指销项税额,“金额”是指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额的价款”。发票一式三联且具有复印功能,可一次开具,三份内容一致。
第一份为记账联次(供销货方记账用);
第二联表为扣税表(用于购货方抵扣税款);
第三联为发票单(购货方记账用);
以下为扩展资料
(1)由于是通过发票购进税款扣税,买方应向卖方缴纳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着卖方的纳税义务作用,也是买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2)货物的初始生产与最终消费之间的所有环节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对每个环节征税,使税收从上一个操作环节传递到下一个操作环节。
在该货物或服务提供给最终消费者之前,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应税金额之和为该货物或服务的总体税负。这也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税负公平的特点。
有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今天就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私信讨论。
【第3篇】普通发票注明的价款含增值税吗?
普通发票注明的价款是含增值税的,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均有栏目为(价税合计),是包含增值税额。
而《普通发票(国税)》、《普通发票(地税)》。
有的可能有栏目为(价税合计)。
如果没有的话,那么票面价格默认是包含增值税或营业税的。
【第4篇】土地价款增值税扣除政策
前言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其主要成本由三大部分构成,分别为: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税收成本。这三者合计在一起,估计要占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总额的80%以上。其中,土地价款如何在税前扣除(主要指的是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最终税负高低。因为其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较为繁杂,很多纳税人表示很难准确把握政策规定,从而导致在税收管理过程中交了不少学费。有基于此,我们特开一期系列专栏,希望能将土地价款税前扣除的相关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对圈内从业人士有所启迪。
增值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第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本办法。
自行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
实务中,我们还经常听到“自建”,那么自建是否与房企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完全相同呢,这二者有何区别?其实,说起来也不难区分。首先,二者的建设主体不同。自建一般多指于非房企利用现有的土地进行房屋建设的业务,而房地产开发则很明显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专属名词,即你得有开发资质。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地产项目将来能够作为商品对外销售,而自建房产则一般仅限于自用或出租(无法销售)。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属于本办法规定的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这一条说的什么意思?简单说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到手上的可能是土地(这一点好理解,大多数的地产开发项目均属如此),也有可能是从别人手上拿到的一个半成品(在建工程)。那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文的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无论拿到的是土地还是在建工程,都属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都可以适用18号公告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当然了,这第四条有个默认前提条件,即若是2023年5月1日前取得的老项目,也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这没有问题。第四条说的是,一般纳税人它如果选择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话,是允许从销售额中抵减土地价款的。那如果是选择简易计税呢,也就不存在销项抵进项的问题,直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除以(1+5%),再乘以5%,直接交增值税便是。
第五条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原则上,土地价款的分摊先按占地面积法,再按建筑面积法,这样更为科学。当然实践中,每个地方税务局的执行口径不太一样,这个需要纳税人与当地税局事前作好沟通工作。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在确立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时,一定要记得将公共配套所占的建面给剔除出来,这其实是税法对于纳税人的一个“让利”,如果你不拿出来,沥呕君只能说,吃亏的是你纳税人自己。
第六条 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扣除土地价款,不是想怎么扣就怎么扣,也不是你实际支付了多少,我就让你抵扣多少。关键看合规票据。要么是发票,要么得是财政票据。很多时候,问题就出在这个合规票据上。有人说,我要是真拿不出怎么办?尽可能让规土部门给出一个书面性的文件,证明你的土地成本是真实发生的。然后再拿着这个,去与当地主管税局做沟通工作。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房地产企业采用简易计税好,还是一般计税方法更优?这个说实话,还真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得清的。一般性的原理是什么呢,如果你有大额进项且能取得对应合规发票的,那么理论上一般计税方法更优,反之,则是简易计税更划算。当然了,这个毕竟只是臆想,最终还需要分别用两种方法测算比较一下,才能得到最佳选择。
第九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前面已有论述,略过。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
这一条也很容易理解。无论是免增值税的项目也好,还是简易计税也罢,都是不存在差额计税一说,因此,这两种类型的项目所对应的进项,需要单独从进项税额中剔除出来,不得抵扣。第十三条为纳税人提供了一个划分标准,那就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施工许可证上所列明的“建设规模”,把各项目对应取得的“进项税额”做进项转出。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从上文不难看出,房地产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拆迁补偿费也好,还是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指的是被拆迁户)支付拆迁补偿费也罢,都允许你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其原理说,你可以把它看做是广义性质的土地价款。拆迁补偿费未支付完全,这地你根本就拆不动,也拿不下来,所以这就视同作为土地成本构成的一部分,没有问题。当然咯,既然土地价款包括了这么多项,那么根据契税法的相关征管条例规定,所涉及到的项目都需要缴纳契税。实务中,很多开发商只就土地出让金交了契税,但后期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大市政配套费等,往往都没有缴纳契税,这就存在漏缴税款的风险。由于拆迁补偿费的确立不需要纳税人必须提供发票,故而导致实务中很多纳税人为了增加土地成本,刻意无度地加大拆迁补偿支出。沥呕君在这里温馨提示一句:税务筹划不仅需要合法性,也需要合理性。税务筹划与偷逃税款,往往仅有一线之隔。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
(二)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
(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此条说的是,土地价款由集团缴纳,项目开发由项目公司完成的情形。实务中,类似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集团层面缴纳的土地价款,如果想要拿到项目公司来做成本,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①政府、集团、项目公司,三方签署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将土地办至项目公司名下(注意:是直接办证到项目公司,而不是先办到集团再转给项目公司);②不改变规划与土地用途,不补地价;③项目公司需要是集团下设的全资子公司。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6号)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以及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按照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七、八条规定,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但未扣除的,从2023年12月份(税款所属期)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扣除。
这一条相当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的规定作了一个补充:即纳税人之前在计算销售额中未予扣除土地价款的,那么现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6号第一条的规定,可以进行补充扣除。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五条中,“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车位建筑面积。
本条则相当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文的第五条规定再次作了补充说明。“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都是指的计容面积(交了地价款),但是关于这里的表述,在沥呕君看来,不太严谨。说计容面积没有问题,但是并非所有的地上建面都算在内,比如公共配套部分,即便属地上,那也是要剔除在外的;相对应的,也并非地下车位建面就一定要排除在外,因为我们知道,部分城市的地下车位是有产权的,既然有独立产权,那就属于可售产品,应按其他类型不动产处理,那么此时的地下车位建面也应包含在内,不应剔除。
有关增值税前的土地成本扣除问题,我们就介绍到这里。若广大读者朋友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不同看法或补充意见的,在此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分享您的宝贵观点。
说完增值税,关于土地增值税前的土地成本扣除相关政策规定,咱们下期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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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含税吗?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是不含税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二、含税价和不含税价换算公式如下:
1. 不含税价=含税价÷(1+适用税率)
2. 含税价=不含税价×(1+适用税率)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6篇】土地价款怎么抵扣增值税
土地价款自销售收入抵减抵扣增值税,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是抵扣,而是自销售收入抵减。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第7篇】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含税吗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是不含税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二、含税价和不含税价换算公式如下:
1、不含税价=含税价÷(1+适用税率)
2、含税价=不含税价×(1+适用税率)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8篇】价款中包含增值税吗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
2、普通发票上的价格是含税的;
3、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则是不含税的;
4、零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一般是含税的;
5、价外费用的价格是含税的;
6、隐瞒的收入是含增值税的;
7、在企业所得税题目中,往往给出的售价是不含税价;
8、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是含税的。
【第9篇】价款包括增值税吗?
价款是不包括增值税的,增值税发票的单价和金额都不含税,并单独列出税额,金额加上税额就等于发票总额。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对除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及其他行业,比如建筑、运输、房地产、服务业、交通企业等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对上述这些企业或个体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允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10篇】增值税价款是含税吗
发票开具时,都是含税的,没有不含税的。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是指不含税销售收入,不是指不含税发票。含税一般是指价款和税款合计的销货金额,而不含税是指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货金额,与发票无关。
按税法规定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划分的基本标准是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二者在开具发票、计算税金的主要区别:
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在发票上分别列示销售货物的价款、税金和价税合计。
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当期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如:企业销售货物一批,含税销售额1130万元,其中销售款1000万元,销项税130万元。因此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就需要在发票上分别列示销售数量、单价、销售金额、税率、税额和价税合计。
2、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在购进货物时,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以在计算应缴增值税时进行抵扣。
在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再乘上税率。即应缴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税率。
如:企业销售货物一批,含税销售额51.5万元,将含税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则不含税销售额为51.5万元/(1+3%)=50万元,应缴增值税=50万元*3%=1.5万元
企业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也需要在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分别列示销售数量、单价、销售金额、税率、税额和价税合计。
总之,发票没有含税和不含税之分,销售额有含税和不含税之分。且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无论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均是含税的,都需要在增值税发票上分别列示销售货物的价款、税金和价税合计。
我是智融聊管理,如果喜欢我的观点,欢迎持续关注更多财经话题。
2023年7月21日
【第11篇】增值税价款含税吗?
增值税价款不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是不含税的,增值税发票的单价和金额都不含税,并单独列出税额,金额加上税额就等于发票总额。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对除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及其他行业,比如建筑、运输、房地产、服务业、交通企业等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对上述这些企业或个体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允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填开的是含税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价款和增值税分开填写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分金额和税额,下面一栏是相加的总金额,如果你要付款,那应该根据总金额付;
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总金额内包含税金.
【第12篇】价款包括增值税吗
税收的起源啥的就不说了,总之就是要收,不交不行,国家有专门的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因此交税不是一个可以商量的事。可以商量的是,怎么少交点税,合理避税不是偷税漏税,合理避税是国家允许的,税收和会计法律留了空间给我利用的,我为什么不利用呢?
要利用,就得先了解。税有好多种哦,数起来都头大。一个个来吧,增值税是最普遍的大头,先聊增值税。
增值税的原理
从增值税名称可以看出,增值,就是某个东西在经过你手里再卖出去的时候如果涨价了,也就是增值了,那么就针对涨价(增值)的这部分,交税,所以说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是在商品从他手里流转到你手里再流转到我手里的这个过程中,伴随着一次次的加价,针对每一次的加价而征收的税。实质就是,这个商品在你手里增值、你赚钱了,那么你赚的钱中的一部分要交税。
举个栗子:
王总有一个锤子。他花10块钱买来的这个锤子。王总把这个锤子20元卖给了高总,这一卖王总赚了10元(增值10元);高总又把这个锤子40元卖给李总,这一卖高总赚了20元(增值20元);李总花40元买了一个锤子,然后转手40元卖给狗蛋,没有加价,因为李总本身就是个锤子,专干些吃力不讨好的事。
在这个过程中,锤子被交易了三次,也就是流转了三次,其中两次有增值,所以两次都要交增值税。(也可以理解为三次都有增值,不过最后李总那一次增值为0)
交多少税呢?怎么算呢?
增值税的算法、税率、含税价和不含税价
增值税=增值金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也不需要讨论,国家说了算,没得商量。实体产品税率13%,劳务服务类6%。计算原理是一样的,我们这个锤子是实体产品,用13%的税率计算。
计算方式是很简单的,减法和乘法就搞定,但这里有一个含税价、不含税价的问题,需要特别扯一扯。
我们平常说一个东西(商品、材料等)多少钱,就是说我要从你手里买来这样东西,需要给你多少钱,这个“多少钱”就是一个含税价,也就是“含增值税价”。比如这个锤子,王总把10元的锤子20元卖给高总,高总付给王总的这20元里,就包含着13个点的增值税呢。
实体产品税率是13%,王总20元卖给高总的锤子里,包含着增值税。怎么分出来呢?一个除法搞定:20÷(1+13%)=17.7元,这个17.7元就是锤子的价款,也就是不含税价
不含税价17.7×税率13%=2.3元,这个2.3元就是增值税
20元的锤子里面,17.7元是不含税价款,2.3元是增值税,17.7+2.3=20元,20元就是含税价。
所以,含税价=不含税价+增值税=不含税价×(1+增值税税率)
不含税价=含税价÷(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
销项税和进项税、抵扣
我们的例子是一个锤子,锤子比较简单,但是如果一直卖下去,也有许多环节;如果是一台计算机、一辆汽车呢?每一个零部件都会被买来卖去转手好几道,每一次转手都会产生增值税,国家忙不过来,管不到这么细。
这么理解吧,增值税虽然是附加在商品上面的、随着商品的流转和增值而产生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很难针对某一样商品去追踪它的流转和增值过程,追不过来,尤其零部件很多的商品。那咋整呢,就集中在每一家企业身上来追收。因为你企业肯定要买、要卖,那就以一个企业为一个节点,你的企业付了多少税给你的供应商(已承担的部分、进项税)、又从你的客户那里收了多少税金(客户交给你转交国家的、销项税),两个数一减,销项税-进项税,就是你自己该上交给国家的。
来看高总的位置。高总向王总买锤子的时候,付款20元,其中17.7元价款,2.3元税款;王总再把这2.3元交给国家;
高总再把锤子加价20元,40元卖给李总,收到李总支付的40元,这40元里包含价款40÷1.13=35.4元、税款35.4×0.13=4.6元。
在这一卖里面,高总要把这4.6元交给国家。但之前高总向王总买锤子的时候已经交过2.3元了,一样东西不能重复收,仅针对当次增值部分收税,所以高总要交的是这次的4.6元-已交的2.3元=2.3元。
另一种算法,高总20元的锤子40元卖给李总,增值额是(40-20)÷(1+税率)=20÷1.13=17.7,需要交税17.7×13%=2.3元
李总40元的锤子40元卖给狗蛋,增值额是40-40=0,需要交税0×13%=0元。没有增值嘛。
因此,引出了增值税由谁承担的问题。由谁承担?谁买东西谁承担,也就是由买方承担增值税。买方在买东西付款给卖方的时候,就把东西的价款和税金一起交给卖方,再由卖方统一上交给国家税务局。这是为了国家收税和监控的便利。因为大家都得买东西、都得卖东西,所以大家都是扣缴义务人。等到最后一个买东西的人,买到之后自己用了,不再卖给别人了,那他就最终承担了增值税。(例子中,假如李总把锤子吃了,他吃了锤子的钱,也吃了增值税)。
发票,和增值税筹划
整个过程中,你说你买进来多少钱、卖出去多少钱,依据是什么、证据是什么?就是发票。买进东西的是进项发票,卖出东西的是销项发票。
自己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因此最直接的增值税筹划方法就是,减少销项税、增加进项税。前提都是合理合法哦。至于怎么个合理合法,比如直接利用优惠政策、拆分销售额、纳税人身份选择、确收期间筹划、销售方式筹划等,需要结合业务实际,不是一两句说得清的了。
现在科技手段牛了,国家税控系统更强大更聪明了,逐渐在追溯单个产品的流转了,要对比你的进项和销项发票了。比如你是个卖锤子的,那你买进来的材料进项里面,应该是木头把和锤子头为主,因为这正是做锤子需要的材料;如果你的材料进项里是白菜帮子、萝卜缨子、女人裙子,那就不正常,税控系统会发现你这个异常,会来问你:咋地,你做锤子用的是白菜棒子、萝卜缨子、女士裙子吗?你如果回答是的,那你就等着挨国家的锤子。
你说减少销项,卖锤子不给别人开票,那税控也会监控到你的下家哪里来的锤子,他不可能凭空生个锤子出来。大数据,大数据。
所以根本还是规范管理,在流程上做规划,合理避税,才能不怕税务局来敲门。
【第13篇】购买价款包括增值税吗?
购买价款包括增值税,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购买的各种商品中,都包含了增值税,增值税作为一个间接税,最终环节的消费者才是增值税的负税人。
也就是说我们在生活中购买任意商品都是交了税的,因此建议在日常购买商品时,索取发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并为国家税收的进一步规范出一份自己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