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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系统(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04 16:41:01 查看人数:3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发票系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发票系统

【第1篇】增值税发票系统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即将上线,很多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与1.0版相比有哪些变化?

变化之一: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合并了发票查验平台和出口退税审核系统部分功能,在原有基础上更改与新增了一些功能,并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登陆界面如下图:

变化之二: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相比1.0版它新增了如下功能:

1、 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

申报期内使用“抵扣勾选统计”功能进行抵扣申请,并在抵扣申请处理完成后对抵扣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完成签名确认后可在电子税务局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

抵扣勾选应在签名确认前,确认签名应在申报期内,请关注税款所属期的申报截止日期。每个属期内支持多次签名确认、撤销签名(未完成申报之前)等操作。

2、 抵扣勾选可以撤销

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

对查询出的已勾选发票,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撤销处理(处理完成该发票,该发票就转变为未勾选状态)。

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撤销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撤销勾选信息对话框如下:

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修改,即可实现发票的撤销勾选。

抵扣勾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或不抵扣。

3、 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

该功能主要向用户提供出口转内销发票的“抵扣勾选”和“不抵扣勾选”,进入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页面,默认显示页面内容:“出口转内销抵扣勾选”和“出口转内销不抵扣勾选”,可通过点击“出口转内销抵扣勾选”和“出口转内销不抵扣勾选”按钮进行页面切换。

点选“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并且输入相应查询条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可查询出口转内销发票明细。

4、 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查看明细信息处可查看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详见下图。

5、 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

进入首页,可看到注销勾选按钮的,即可进行注销勾选操作。

6、 发票下载

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请并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本功能模块包含发票下载、发票查询等功能。

下载申请查询根据需要填写申请日期、发票类型、进项或销项,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发票下载申请的处理进度,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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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增值税发票真假查询

导读:发票有三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最后就是机动车发票,关于这个发票怎么确定真假呢?这是个很重要的内容,作为会计一定要知道的,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增值税发票怎么验证真伪,欢迎阅读!

增值税发票怎么验证真伪?

发票查验渠道多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北京市国税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纳税人可以查询最近1年内开具的发票,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查验,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24小时后再进行查验操作。”

那么,不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的发票该如何查询呢?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不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时间范围内的发票,纳税人仍然可以使用原方法查验,通过税务机关的官网或者拨打12366进行查询。

增值税发票分三种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具体到增值税发票而言,主要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除此之外,目前一些企业手中可能还会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这意味着,纳税人获取的货运专票最迟开票日期是2023年6月30日,且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

增值税发票怎么验证真伪?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怎么处理,关于发票的三种形式,以及辨别发票真伪的网站上文就介绍到这,记得哦,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网站进行查验即可,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第3篇】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在生活中一般去了饭店吃饭或者去买了什么都东西要开发票,一般服务人员会问是普票还是专票,正常使用报销的话普票居多一些。但是还要看公司需要什么票据来开。那么问题来了普票和专票有什么不一样么?为何发个发票还要分这么多种。

首先我们必须要了解发票到底指的是什么?其实发票就是指我们日常生活中再去超市或者商场购买一些商品的时候或者是提供或者是被提供去接受某些服务以及我们在从事其它的经营的活动当中需要开具的收取的收付款项目的证明,适用于以后我们上交税务给我们国家当地的税务部门监管使用的。

发票分为两种:一种适用于相同情况专用的发票。而专票跟普票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专票可以抵扣我们的进项税这一个税收,还有的就是一般来说只有纳税的企业单位才能开专票,但是现在部分的小型的企业也是可以开的。

从进项抵扣的区别:除收购发票以及免税农产品发票以及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此条税务系统正在和交通部门协商中)以外,企业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可以当作进项税金抵扣的。

开票方的区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去属地国税机关代开。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至于怎么适用,就正好是两种发票的下一个区别。

适用环境不同:大致有16-17种环境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可以理解为这些业务的发生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哆啦)

【第4篇】河北增值税发票查询网

近日,河北农村一大叔

将自家房顶打造成700平方米生态菜园

引发关注。

10月29日,当事人王玉洪告诉记者,为打造房顶菜园,建房时就把承重、防水和排水问题考虑进去了。“现在猪肉、鸡肉、鸡蛋和菜都是自给自足。一开始我也不会种菜,就跟村里的菜农请教,别人种什么我就跟着种,边种边学,辣椒、茄子、西红柿、生菜、韭菜、白菜、萝卜、豆角、玉米等都种。这些菜不卖,都是自家吃,吃不完的可以送亲戚朋友,喂鸡喂猪,也不浪费。”

王玉洪在网上晒出房顶菜园,有网友被吸引后上门吃菜,为此,王玉洪将自家库房改造成民宿,接待那些上门吃菜的客人。

王玉洪在打理菜地

55岁农村大叔打造700平方米房顶菜园引关注

今年55岁的王玉洪住在河北保定山后村,每天的生活就是打理自己的房顶菜园,喂喂鸡喂喂猪,早晚有空的时候也做直播给网友看看他的菜园,跟网友聊聊天。这样的生活王玉洪过了三年多,是他喜欢的。

说起房顶菜园的由来,王玉洪告诉记者,他原本在大城市卖电器,以前一心都扑在生意上,又很喜欢吃垃圾食品,几年前患上了肾病,肌酐超标严重之后,他开始注重健康饮食。“我在老家有三块宅基地,我妈的、我的和我儿子的,共850平方米。2023年,我们用宅基地自己建了房子,当时就想着要充分利用空间,在房顶打造个菜园种菜。”

刨除一百多平方米的院子,王玉洪最后建成的房屋有700平方米房顶,有的是平房有的建了两层,最后,他在房顶修建了专门种菜的水泥池,还修了花架、凉亭、玻璃暖房和鸡舍、猪舍、鸽舍,留出了过道,在比较空的地方也放了种植箱,形成了一个生态菜园。

“2023年下半年,我的菜园就开始种上白菜了,2023年开始养鸡养猪养鸽子,目前有41只母鸡、1只公鸡和四五十只鸽子、两头猪,都是养来自己吃的。公鸡已经吃了3只了,原来有4只,猪也杀过好几次了,一般是过年前杀猪,过完年再买小猪崽回来养,母鸡下的蛋也会孵小鸡继续养。”

建房时考虑过房顶菜园的承重、防水和排水问题

把菜园从平地挪上屋顶要考虑的问题不少,王玉洪说,当时他自己也查了很多资料,考虑怎么解决房顶的承重问题、防水和排水问题。“当时找了建筑施工队我也跟他们说了我要在房顶上种菜,建房时钢筋混凝土框架都加粗加密了,还加了暗梁,防水用的是两层油毡外加五厘米的水泥保护层,排水也都没问题,我还建了三个化粪池,收集人畜粪便,经过发酵沉淀处理后把这些肥水用来浇菜。”

王玉洪平时就住在二楼,推门出来就是菜园,有网友担心其养鸡养猪会又吵又臭。对此,王玉洪表示,其实在农村家家户户都养鸡养鸭,“母鸡下蛋就会咯咯叫,公鸡还会打鸣,但在农村这种声音很正常,不算吵,这就是乡村生活。我在鸡舍猪舍里填了田园土,比如动物的粪便也会用田园土埋上,算是堆肥,猪舍和鸡舍堆的粪土越来越多了,每年元宵节后我会清理一次,把这些粪土清出来种菜用,给猪舍鸡舍又铺上新的土。这样处理后其实猪舍鸡舍都很干净,不会臭,有一点味道也是能接受的。”

有网友被房顶菜园吸引后上门吃菜

有了这个菜园后,王玉洪喜欢上了这种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干脆全心侍弄菜园,把生意交给儿子。

“一开始我也不会种菜,但村里很多人都种菜,我就跟村里的菜农学,人家种什么、什么时候种我也跟着种,一边种一边学,慢慢地就会了。现在就根据时令和自己的喜好种菜,种过辣椒、茄子、西红柿、玉米、生菜、韭菜、香菜、萝卜、白菜、豆角等,都是自己吃,不卖,邻居谁家想吃点菜也会直接来我这儿摘,不收钱。吃不完的时候,也送给亲戚朋友,用来喂鸡喂猪,甚至番薯叶和一些菜秧子我还用来堆肥,都不浪费。冬天天气冷了,露天的菜园子我就不种菜了,在玻璃暖房里种,暖房长8米、宽3.4米,基本上种的菜也够自家吃。”

2023年,他把房顶菜园的视频传到网上,没想到吸引了不少网友关注,还有不少网友过来吃他自己种的菜,后来他把原本囤货的库房改造成了民宿接客。“一开始就有一些退休的大城市网友看了我的视频说想吃我种的菜,过来后也不想住旅馆还住我家。当时有个老太过来,我和老伴还让出房子打地铺呢。”

2023年改建后,王玉洪现在有10间房可以对外接客。“大多是看到我的菜园被吸引过来后又介绍朋友过来的。我这里也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来的人就按人头收费,一人100元住一天一宿,除了酒水、肉和厨师我不提供,可以在这里自己采摘、做饭吃,米、面、油、蛋都有,也有厨房。不会做饭的我可以找村里人帮他们做,只要给人家工钱就行,一顿几十元。”

目前,王玉洪的短视频账号有38万粉丝,大家叫他“房顶哥”,平时,除了种菜、直播,也有不少网友请教他如何种菜,他也很乐意教。“现在的生活我很满意,这个菜园就跟花园一样,相当于我就住在花园里,环境很好,我平时浇水摘菜也都很方便,菜都是现摘现吃,都是绿色蔬菜。有了这个菜园,我基本上能自给自足,需要买的东西很少,直播、做民宿也能赚些零花钱。”

这样的田园生活,

你向往吗?

综合:北京青年报、荔枝新闻

来源: 长城新媒体

【第5篇】安徽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3年7月的一天,在安徽省合肥市某小区,一个名为陈某法的男子被警察带走,原因是他涉嫌大量制售假发票。该案与2023年12月1日蚌埠市税务稽查部门接到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线索有关,是税警联合连续破获的系列虚开发票案中的第四起。

“点”的突破:一张住宿发票里藏乾坤

2023年12月1日,蚌埠市税务稽查部门接到一个由征管部门推送的线索——a企业和b企业存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嫌疑,迅速对涉案企业展开案头分析。

2023年1月9日,根据案头分析情况,税务稽查部门将案件移交市公安经侦部门侦查。4天后,检查人员约谈涉案企业的代账会计,会计称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毫不知情,只是受一个自称“高总”的人委托,到税务部门代为申领发票。

拨打“高总”的电话,检查人员发现这个电话已经停用。而代账会计无法提供“高总”的其他信息,线索中断。

此时,检查人员一边思索对策,一边仔细梳理涉案企业的发票数据。突然,一张金额为1332元的住宿发票引起检查人员的注意,这张发票的开具方为本市一家并不高档的酒店。经查询,检查人员确定该酒店的房价较低,推测1332元应是多人住宿或一个人长期住宿的费用。由于这张发票的开具时间和涉案企业的领票时间吻合,检查人员大胆判断该酒店可能是涉案人员的落脚之地。

通过税警联络机制,检查人员发现,这张发票开具日期的前几天,有四个浙江某地籍贯的人入住该酒店,本地人陈某某与这四人同住。检查人员判断,陈某某可能是本案涉嫌犯罪团伙在蚌埠负责招募会计的联络人。顺此思路,检查人员将陈某某的身份信息与前述涉案企业代账会计的身份信息作比对,发现这个陈某某正是代账会计所说的“高总”。

再将有关企业的受票情况、注册地址与会计公司的代账情况相关联,检查人员陆续找到8家与陈某某有关的商贸企业。随即,检查人员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很快立案,并与税务部门成立“12·1”案件联合专案组。

经过深入调查取证,联合专案组于2023年5月22日对陈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查出涉嫌虚开发票建材类商贸企业19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013份,价税合计1.9亿元。

2023年1月25日,法院对“12·1”案作出二审判决,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

“线”的拉长:信息化战法再有大斩获

“12·1”案快速侦破后,税务稽查部门并没有止步。2023年10月,他们再次分析与“12·1”案有关的19户企业的开票数据,发现其中与“12·1”案团伙成员企业有高度相似特征的企业,在“12·1”案件收网后仍在继续开票。

2023年11月2日,在深入研判核实后,蚌埠市税务稽查部门成立“11·2”虚开增值税发票专案组,开展前期数据研判。

2023年12月,专案组通过对疑点企业的增值税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大多数通过填列增值税申报表中的“其他免税销售额”等栏次,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逃税款。于是,专案组将申报表中的该项内容作为提取要件,提取了全市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申报数据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这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特征、开票特征,确定有17户小规模纳税人涉嫌虚开发票。

分析征管资料,专案组发现这17户涉案企业的部分人员之间有关联,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部分为本地人。进一步通过税收大数据进行关联分析,数次筛选,专案组确定,本市有88户企业涉案,这些企业之间均有关联,疑似由同一团伙控制。

2023年1月,专案组提请安徽省税务局协助,对涉案企业的相关数据进行全省税收大数据关联分析,发现疑似由同一团伙控制的空壳企业1065户,遍布全省各地,合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31.9亿元,税额9881万元。

随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税警联合专案组集中办公,对双方各自掌握的数据进行融合数据研判,并采集第三方数据,协同寻找涉案犯罪嫌疑人及虚开发票窝点。经过多方分析论证,专案组发现开票地点竟远在广东省东莞市。

2023年3月22日,专案组突袭涉案团伙的开票窝点,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不到半年时间,这起特大虚开发票案件成功告破。该案涉及企业1100余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34.2亿元,税额1.03亿元。

“面”的复制:第三第四起大案接连告破

此后,蚌埠市税务稽查部门总结“11·2”案的查办经验,决定强化大数据分析。2023年9月,稽查部门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某开票异常的商贸公司申领发票不再到办税服务厅,改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并邮寄到快递柜领取,随即全面筛查税务大数据并与公安大数据对接,由公安机关追踪嫌疑人。

2023年10月10日,公安机关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两名,这两人供认共经营涉嫌虚开建材类发票商贸企业41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094份,价税合计1.68亿元。

2023年7月,蚌埠市税务局通过持续数据分析跟踪发现,与前述案件有数据关联的企业活跃起来,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首次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56张。根据这些企业的申领发票及邮寄发票信息,经过分析、摸排、取证,税警联合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法,在合肥市某小区的一个房间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大量空白假发票、假公章、假公章制作设备、开票电脑等制售假发票的物证。目前陈某法已被刑事拘留。

质的飞跃:以查促管以查促治

“稽查工作不仅要破案,还要思案,更要控案,以查促管,以查促治。上述‘12·1’案、‘11·2’案和后续的两起案件,线索关联,一脉相承,可以说是系列税案,其相继成功告破,查办经验值得总结。”蚌埠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蚌埠市税务稽查部门在查办这些案件的过程中以及破案后,都积极思考,总结有关虚开团伙的作案特征,分析应对之策,形成四份调研报告和稽查建议书,提出十余条改进或完善税收征管建议,建立和完善三项规范性制度,比如针对有关违法行为建立基于大数据系统的快速反应机制等,有关建议意见多次被省市税务局采纳。

2023年1月,蚌埠市税务局和公安局还基于“11·2”案件的成功经验,在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成立“云隼·税警情报研判室”,组建涉税案件大数据分析专家团队,进一步提升信息化背景下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能力。2023年以来,蚌埠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警情报研判室的分析研判作用,组织开展对于非法利用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的专项整治,及时移送公安两批次涉嫌虚开发票案件,涉及企业223户,涉案价税合计9.05亿元。

“‘11·2’系列案件的告破,铲除了一个涉及众多企业的增值税发票虚开链条,在当地产生极大的震慑效果和警示教育作用,不少企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发票监管,避免取得虚开发票。”蚌埠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第6篇】山东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操作手册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文件要求自2023年6月2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市,下同)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试点地区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为便于纳税人接收、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现将具体操作整理如下:

一、增值税发票综服平台

(一)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税控设备,登录山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链接地址: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

首次登录平台,纳税人可查询基本信息,并选择是否设置平台密码和密码找回答案。平台密码设置后纳税人需输入税控设备的数字证书密码和平台密码,进行平台登录。

纳税人可在“抵扣勾选”功能中,使用发票“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抵扣勾选”勾选用于申报的发票,勾选时支持修改有效抵扣税额。

使用“发票不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不抵扣勾选”功能,对不用于申报的发票进行勾选。

在申报期内使用“抵扣勾选统计”功能进行抵扣申请,并在抵扣申请处理完成后对抵扣统计表进行确认,完成确认后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

对于抵扣勾选、确认操作期为税款所属期,纳税人需要关注税款所属期申报截止日期,每个属期支持多次勾选、撤销勾选、申请统计、撤销统计、确认、撤销确认等操作,此处需要注意,前述操作应当在未完成纳税人申报之前完成。

纳税人也可以在平台“退税勾选”中,使用“发票退税勾选”、“发票退税批量勾选”功能勾选用于申报和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使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对勾选为出口退税的发票进行确认,确认后不可撤销;

使用“退税勾选统计”功能查询所属月份内勾选为退税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对于退税勾选、确认的操作期为自然月,按照自然月进行退税勾选统计,每个自然月支持多次勾选、撤销勾选操作。

“统计功能”的异常发票清单,是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包括作废、红冲)的发票,不能作为有效抵扣、出口退税或代办出口退税的依据。

对于扫描认证的发票,在平台中默认勾选为抵扣用途。

(二)系统登录

使用管理员身份打开ie浏览器(建议ie 9以上的浏览器体验更佳)登录平台,输入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的证书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证书密码验证正确且身份认证通过时,则直接进入平台首页,点击“发票抵扣勾选”(下图红色箭头所示),即可进入抵扣勾选的界面。

抵扣勾选主要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勾选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和全电发票)和海关缴款书的功能。

平台首页增加了“税务数字账户”选项,纳税人可在此页面多维度查看用票信息。

(三)抵扣勾选

在“发票抵扣勾选”功能界面,正确录入查询条件,如果纳税人要进行发票勾选操作,勾选状态应选择未“未勾选”,正确选择发票开具日期,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到属期内未勾选发票的列表信息。

在列表信息中选择需要勾选的发票,在“勾选”框中“√”,点击“提交”按钮,在弹出的界面会提示纳税人对已勾选的可抵扣凭证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本次勾选。下图为山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受试点地区开具的全电发票信息,在抵扣勾选环节已经能够正常收到试点地区开票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信息,并可顺利勾选确认。

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时间范围是根据纳税人前后两期申报完成的时间由平台进行自动判断的。即当期勾选、确认的开始时间为纳税人完成上一期申报的当天,结束时间为纳税人完成当期申报的当天。

如果纳税人当期一直未进行申报或平台未接收到当期已申报的结果,当期勾选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设置的当期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当天。

(四)抵扣勾选统计

抵扣勾选统计功能主要向纳税人提供:

1.对当前税款所属期所认证数据进行统计申请,申请统计提交后实时统计;

2.当前税款所属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及异常发票统计表;

3.历史税款所属期发票统计表及异常发票统计表。

在抵扣勾选统计页面,默认显示“当前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当前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和“历史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可以通过点击“当前属期数据统计”和“历史属期数据统计”按钮,切换页面内容。

申请统计: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统计报表,纳税人可以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实时统计,在申报期内点击“申请统计”后,平台将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果需要继续勾选,可以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

点击“确认”按钮即可完成当期抵扣确认,一般在申报征收期进行该操作,统计完成后如下图所示:

需要完成对统计表的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在弹出的提示框“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做为申报的依据!”中点击“确定”,见下图,平台会要求纳税人输入设置过的确认密码。

输入正确的密码,会弹出“确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抵扣勾选流程。

如果纳税人尚未设置确认密码,平台自动跳转到“档案信息维护”界面,可以自行设置确认密码。抵扣统计确认密码必须设置,如果纳税人在平台中无法重置该密码,需要携带金税盘、税控盘或者税务ukey前往主管税务机关,重置该密码。

(五)不抵扣勾选、退税勾选和代办退税勾选

“发票不抵扣勾选”功能主要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相应申报期内不抵扣的增值税,包括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发票、全电发票和海关缴款书功能。

“发票不抵扣勾选”功能的操作流程与“发票抵扣勾选”流程类似,不再赘述。

“发票退税勾选”功能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该功能权限。该功能提供按照开票日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可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全电发票和海关缴款书的功能。

“代办退税勾选”功能只有外综服企业具备。本功能只适用于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具有代办退税标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勾选功能勾选即确认,且不可撤销。

(六)退税勾选

退税勾选流程与抵扣勾选流程略有差异。

1.“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并录入其他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信息显示为黄色,允许勾选,但需谨慎(同样适用于其他勾选方式)。

2.在数据列表中,选中要勾选的记录,并点击“提交”按钮,点击“提交”后,平台将弹出“勾选确认信息”,见左下图。退税勾选功能同样也支持撤销勾选。

(七)退税确认勾选

退税确认勾选功能目前适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缴款书,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退税确认勾选功能权限。此功能模块是对当期已勾选为退税的发票信息和海关缴款书进行确认操作,纳税人可在每个自然月所属期对当期勾选的发票和海关缴款书进行多次确认。

1.在“退税确认勾选”模块中,选择确认标志为“已勾选未确认”,则系统将实时查询出当期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明细情况。纳税人需要确认页面显示的当次确认的发票数量、金额、税额是否无误,确认无误时,需要点击“确认

2.在当期退税勾选确认操作成功后,系统弹出信息提交状态的提示如下图。

(八)退税确认统计

退税确认统计功能向用户提供可用于申报退税的发票汇总统计表,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退税统计功能权限。本统计表包括指定属期内所有勾选认证(即勾选确认)的退税发票和海关缴款书。抵扣统计的频率为每天准实时执行,新增勾选认证数据会触发报表更新,纳税人需关注统计表上方的“报表更新时间”。

(九)税务数字账户

“税务数字账户”是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新增的功能,该功能主要为纳税人提供查询、下载开具和取得发票的功能。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发票列表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该功能有两种展示发票的形式,视图展示(默认)和列表展示。

如果是视图展示发票,可以直接下载或打印发票信息。如果以列表形式展示,则可以查询单张的发票信息。

(十)红字申请确认

“红字申请确认”功能支持录入发票号码、销方税号等条件,实现查询红字发票申请信息及确认红字申请的功能。有关全电发票的应用场景,需进行红字申请确认流程,只有购销双方确认通过后,销货方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点击发票管理菜单中,点击“红字申请确认”即可进入红字申请界面。

如下图选择“待确认”,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到待确认的红字申请单,点击对应单据操作按钮,进入确认操作界面。

核对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并对红字申请进行审核,明确意见,“同意”或者“拒绝”。

(十一)成品油消费税管理

购进数据选择:成品油经销企业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全电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进行选择确认,作为开具成品油发票油品总量。开具的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应不大于所勾选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中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注意几点重要的内容:

1.此功能仅对成品油经销企业开放,可勾选的票据为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全电发票)和海关进口缴款书。

2.选择提交成功之后,不支持撤销操作。

3.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正常发票外,其他异常发票不允许作为购进数据。

4.如需查询已选择的票据,请前往“明细查询”功能操作。

购进数据选择:

第一步: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第二步:系统自动返回相关查询结果信息,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票或海关缴款书进行勾选操作,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或海关缴款书全部勾选完成后,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对已勾选的发票或海关缴款书不能进行撤销操作。

第三步:平台提示如下图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购进明细查询:为了让纳税人能更好掌握勾选确认的油品数量,平台也提供了购进数据选择、税务机关补录、总机构调拨数据(如非总分机构,该选项前台不展示)的明细查询。

如下图,设置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在购进数据选择中勾选的成品油库存信息展示在“查询结果列表”中。

受票试点针对试点地区开具的全电发票信息,此外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缴款书信息也可以在结果列表中展现。

购进明细查询:查询结果列表中的“数据同步状态”字段分“未同步”和“已同步”两种类型,只有当“数据同步状态”更新为“已同步”时,方可在纳税人增值税开票软件中进行成品油库存下载。

下图,“数据同步状态”为“未同步”;

下图,“数据同步状态”为“已同步”。

(十二)回退税款所属期

在纳税人符合回退税款所属期条件时,且纳税人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继续进行发票认证工作时,本平台支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属期的功能。

对于符合回退税款所属期条件时,在平台首页出现“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纳税人可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实现税款所属期的回退,回退后平台显示的当前税款所属期的月份转到上个月。

回退税款所属期具体条件如下:

1.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

2.平台从征管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

二、申报和出口退税办理

(一)纳税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接收试点地区全电发票,完成抵扣勾选确认后,该发票可以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纳税人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具体的操作实例为“主税附加税(费)申报(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申报比对时,发票开具数据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进行比对,勾选认证数据与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税控设备方可清零解锁。

(二)出口退税办理

纳税人在接收试点地区全电发票,完成退税勾选确认后,该发票可以作为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依据。纳税人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发起出口退税业务申请,下图为业务办理的渠道。

【第7篇】陕西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陕西西安发票真伪查询攻略我们无论是在网上购物还是外出就餐需要拿到公司报销的,都要找商家或者卖家开具电子发票,而关于电子发票如何验证真伪的问题还是比较严峻的,因为如今随着电子发票的兴起,越来越多造假的电子发票也多了起来,对于验证电子发票真伪的问题还是很重要的。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8篇】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区别

实质性区别就是是否可以抵扣。专用发票有抵扣联,必须通过专用开票机或者通过税局代开,通过认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用于进项税抵扣。而普通发票不行。

当然,专用发票不是唯一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的凭证。

为了满足抵扣认证的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有固定样式的。很直观的可以看下面的图。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可以有很多其他样式。并不一定是上图这种。比如你商场购物取得的发票等等。

【第9篇】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平台

小李是公司的销售达人,每次因出差、业务需要都有大量的普通发票需要给财务报销。

每次财务看到小李有发票要报销就头疼,需要一笔笔的核对金额做入账实在是太麻烦,有时候也心想反正是收到的普通发票要不就不入账了?

但是从企业利益考虑,收到的发票不入账,那么这笔发票涉及的成本无法计入公司的成本,同时会有税务风险,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近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版本升级,升级后新增“发票管理-普通发票入账”功能,方便纳税人进行普通发票入账处理。这个新功能你知道具体是用来做什么的么?怎么做的呢?今天,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功能介绍: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新增“发票管理-普通发票入账”功能,非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税率栏次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支持入账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普通发票入账

1、普通发票入账申请

第一步:发票管理—普通发票入账,点击“模板下载”。

第二步:下载完成后打开模板文件,根据要求批量填写申请入账发票的信息,如下图。填写完发票信息,保存文件。

第三步:点击“上传文件”—“选择文件”,选择本地填写好的xls文件,然后再点蓝色的“上传”按钮,如果上传文件内容为空或格式不对,系统会提示问题,用户根据提示的问题重新修改文件并保存,再重新上传。,

第四步:提示“文件上传成功”表示申请完成。

2、普通发票入账申请记录查询

第一步:在“普通发票入账”页面,选择申请日期,点击“查询”。

第二步:查询结果按申请时间倒序展示,当“处理状态”为“处理成功”时,即可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文件。

3、普通发票入账记录查询

在“普通发票入账”页面,“查询类型”选择“普通发票入账申请记录查询”,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点击“查询”,查询相应发票的申请记录和处理结果。

二、

普通发票入账状态查询

在“普通发票入账”页面,选择“普通发票入账状态查询”,选择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查看发票的入账时间等信息。

各位会计朋友,看完还不快抓紧把这个新功能利用起来,可是能帮你快速解决发票重复报销难题噢!

【第10篇】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全流程发票种核定申请

当电子税务局提示,尊敬的纳税人,系统检测您已存在税控设备发行,请尽快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自行领取发票自行开具时。如下图该如何操作呢,请看以下操作:

首先,我们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我们检查下发票核定信息查询下方的票种核定信息如下图。

看到里面是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的。我们在搜索栏搜索发票票种如下图:

选择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这个选项,如下图:

然后进入到人脸识别这个界面。

扫脸后进入到下面这个界面,我们在票种核定申请明细这里,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每月最高购票量。

在票种核定申请明细这里选择专用发票,并填写每月最高购票量。

勾选已核定购票人维护,点击下一步。

然后我们重新进入首页,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查看发票核定信息查询界面。就可以看到专用发票票种已经申请下来了。

接着就是领用发票了。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选择发票领用

然后出现下方这个提示,然后我们输入邮寄地址。选好票种和购票数量,提交后。发票就会在1-3个工作日内邮寄到您手上了。

发票收到后,我们以百旺为例,我们在开票软件里点分发,出现下面这个提示的时候。

我们在主页面点击右上角三个横杠,选择在线变更

点击“票种增加”点击获取,如有信息,点击“变更”提示写盘即可。完成税种的发行。然后就可以正常开票了。

注:2023年代开专票的规则有调整,自受理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时,纳税人如有税控设备的,第一季度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1篇】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2023年,京东商城开出全国第一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023年,税务总局开发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系统,同时研究制定了与各地已推行的电子发票系统衔接改造方案。

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

试点成功之后,税务总局又发布了2023年第84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到此为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正式成为发票界的四大金刚,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样,都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进行开具。

什么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上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区别于传统纸质发票,是在原有加密防伪措施上,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后供购买方下载使用。

说白了,发票还是发票,只不过从纸质变成电子,仅此而已。

为什么要大力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呢?

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出发,第一是降低纳税人的经营成本。

举个例子来说,从事电商行业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特别大,每一张都需要打印,经营成本一定是上升的。

第二是节约社会资源。

第三是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毕竟,电子发票一般都是以pdf的形式发到邮箱或者手机上,这样,就把丢失发票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

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我们举个例子,一张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44001600111,提示一下,4400代表广东省。

所以,这张票一看我们就能够知道,是广东省在2023年赋码的第一批增值税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和传统纸质发票效力一样吗?

两者的效力是一样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黑白和彩色都可以),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拿电子发票用于维权或报销;受票企业可以将电子发票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

电子发票适用于所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发票,并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系统开具。

当然,在实际业务中,电子发票还是更适合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衔头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毕竟推行电子发票的初衷就是降低纳税人成本,节约社会资源。

但是,随着社会科技化的转变,电子发票是未来发票领、销、存、用发展的新趋势,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何申请使用电子发票?

作为纳税人,应当如何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呢?

大致分为三步,第一步,打开冰箱,第二步把大象装进去,第三步把冰箱门关上。

和大家开个玩笑啊,这不是装大象,但其实性质差不多。

第一步,纳税人提出申请。如果是自己开,需要持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发票专用章印模、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二份),到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

如果是未达起征点或者自然人进行代开,直接在各省的第三方代开平台上进行申请代开就可以。当然,有的省份开发了app,有的省份是要求到网站上申请。但前提,都需要上传相关的身份证明信息。

这里的未达起征点,举个例子,比如没有进行票种核定的纳税人,或者没有达到月销售额10万,季度销售额30万的纳税人都可以申请代开。

第二步是受理。

谁来受理?各地税务局的办税服务厅。

受理纳税人填报的《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进行审核确认,然后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对税控盘(或金税盘)初始化发行手续。

最后一步,是开具。

纳税人可以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也可以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来对接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

因为增值税电子发票是以赋码形式存在的。开票工作量大的纳税人可以建设一个服务器版平台,开票工作量小的纳税人可以建设一个单机版平台,或者直接找第三方公司,用他们的服务平台,但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需要流转电子信息。

大家看上面这张图,清晰的表现出电子发票的流转。

比如,纳税人准备开一张电子发票,在家里用自己电脑中的增值税升级版开票系统进行开票。

开完之后,开票系统会把需要开具的发票信息向税务机关正常报税,同时传输给对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平台再将发票信息加盖开票方电子签章后反馈给开票方。

开票方通过手机短信或者邮箱等方式将发票信息(一般是pdf文档)再发送给受票方。

受票方拿到发票之后,可以登录服务平台查询、下载、打印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发票信息,并且确定真伪。

也就是说,每一张电子发票都是经过税务机关开票系统给予赋码的,不然电子发票是无法开具的。

开错能作废或红冲吗?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目前是不能作废的。

虽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之后不能作废,但如果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这样的情形 ,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且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而且,电子普通发票冲红还不需要填写《信息表》,直接在增值税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就可以。

以前企业很重视发票专用章问题,不重视没办法啊。一旦盖错或者没有盖,增值税不予抵扣,企业所得税不予扣除,一个运气不好,还得负担个一万以下的发票罚款啥的。

但是电子发票完全不需要有这方面的顾虑了,电子发票开具通过后直接会有税控签名和电子签章,不需要再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电子发票如何查询?

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之后,建议登录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一致性查验。

目前增值税电子发票在增值税抵扣范围内有两种情形可以直接抵扣进项税额,一种是道路通行费,一种是购进国内旅客运输。

道路通行费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不再开具纸质发票,只能开具电子发票。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要注意的是发票服务名称,如果不是旅客运输服务,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比如旅行社代订机票的手续费属于商务辅助,这种情形下取得的电子发票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如何避免出现重复报销?

增值税电子发票存在可复制性,所以,相应重复报销的问题也随之出现。

建议企业自己做一些辅助措施来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

比如,由于发票号码具有唯一性,企业可以在报销系统中增加电子发票号码字段进行随时查重;

再比如,建立excel表格做成台账形式,把所有电子发票的号码、代码或者机器编号统一录入,需要查询的时候直接搜索就可以;

还比如进行硬性规定,采用一刀切,凡是涉及电子发票报销,不允许以纸质发票报销,只允许直接出示pdf电子发票文档。

最后,还可以利用小程序,搜索“发票查重”,就可以找到很多,选择适合自己的那一款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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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我们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有比较清晰的认识,而对虚开普通发票的刑事严重性认识不足。特别是营改增之后更是有许多人认为普通发票的作用已经不大,对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然而,虚开普通发票同样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平时大家只知道专票虚开5万就能判刑3年,但是虚开普票,超过一定数量也会触犯刑法,最高可判7年!直接移交公安!

一、虚开5份普票,共计31万,直接移交公安

日前,苏州某公司因虚开5份31万的普票被查,涉嫌虚开且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据查,发现该单位无生产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走逃(失联)、进销项不匹配、交易资金信息不真实等相关证据,据此判定该单位对外开具的5份増值税普通发票,上述发票金额合计310021.55元,税额合计9300.65元,无真实货物交易。

最后,该单位被确定,是以虚开发票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没有真实生产经营业务,本质上并没有增值税应税行为发生,定性为虚开,且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从上面的案例,也可以看出来,虚开增值税普票也是犯法的,而且企业在正常经营中,一定要保证三流一致,或者要保证企业的进销项一致,千万不要虚假申报。因为只要企业有问题,相关责任人,高管,财务等的账户资金往来都会被查。

二、普票虚开容易被查

如今是互联网时代,发票一般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就算不是网络发票,也是很容易发现的,所以普票虚开是很容易被查出来的。

普票虚开就是大头小尾普通发票,是指出具发票方,在开发票的时候,开具的发票的正式发票的联数额大,但是存根联金额小的一种现象。纳税人开大头小尾的发票,隐藏经营收入,造成不交或是少交税的,是属于偷税行为,一定是会被查到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没开发票,这些行为也要判刑!

可能有人会想着钻空子,比如我不开发票,是不是就不会触犯虚开发票的法律?千万别这么想!法律规定:没开发票,这些行为也是虚开!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四、善意取得的虚开发票,是否有问题?

在取得发票入账的时候,如果检查不仔细,总是会有“被虚开发票”的嫌疑,比如有些财务因为检查不仔细,入账的一张发票被税务局认定为虚开,涉嫌需受发票。但是,这笔业务是真实发生的,会计不知道对方虚开。那这种,是否有问题?

01、这种情况有可能属于善意取得!

随着税法不断完善,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在对纳税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作出规定的同时,2000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中明确了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方式,即如果购货方不知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销售方虚开的,税务机关对购货方就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这是“善意取得”虚开发票首次在税收法律文件中得到确认,善意取得虚开的发票这一概念目前主要源于这一税收文件。

善意取得虚开的发票,简而言之,该发票确实是销售方虚开的,但采购方取得该虚开的发票是出于不知道的“善意”,因为采购方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该发票并非虚开,对销售方的虚开行为并不知情。

02、如何准确判定“善意取得虚开的发票”

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

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

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只有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取得,才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善意”取得,否则就可能被认定为“恶意”取得,最终需要承担虚开发票的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03、业务真实却收到虚开发票怎么办?

①及时补开、换开发票

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的外部凭证,若支出是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②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真实交易。

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③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企业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调增发生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做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

五、注意!企业不想被查,这些行为不要再有了!

1、只针对开票收入申报

2、成本随意调增或调减

3、扣除凭证(发票)不合规

4、不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5、少交个人所得税

6、库存账实不一致

7、申报异常

8、频繁公转私、私转私转账

9、不缴或少缴社保

六、7月13日起,开票时一定要注意这8种情况

1、开票时,按规定实际商品进行开票,不得变更名称等其他不合理开票;

2、不得虚开,得按实际交易金额和内容开票;

3、若是商贸公司,确保取得发票可对应商品,不得随意开;

4、商品编码、名称,按规定选择合适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

5、若交易商品较多,可按一定规范开销货清单,而且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6、发票打印时,一定要规范地打印到发票上,不能出格,不能打印不完整;(即使现在有勾选平台,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的。要区分企业的信用等级,只有a/b级别才可以的)

7、做好发票保管,尤其是专票在传递过程中,不能损坏,污染。(即使现在施行了电子专票,但纸质专票还是存在的)

8、无论普票还是专票,开票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识别号,便于金税四期大数据采集信息,可监控到每张发票的去向。

七、最后给大家6点提醒

1、如果企业被大数据稽查到异常,只要企业数据真实并按时按规申报纳税,那也不用担心~毕竟它查出异常只是第一步,还会有专门的人员来核实,不会那么草率就判定你申报的数据作假。

2、面对税务稽查时,财务一定要积极配合税局调查,查明原因及时说明,真是等到税务局全面稽查了,想哭都找不到地~

3、如果发票有问题,尽快作进项税转出,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也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4、如果账簿的问题,存在两套账的尽快两账合一,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5、请谨慎对待你对外申报的每一个数据,报给统计局的,报给税务局的,报给社保局的,报给公积金中心的,因为每一个数据都不再孤单,他们可能相互印证,从而成为税务稽核的突破口!

6、企业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应及时查验发票信息,确定销售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银行账户等是否与供应商的证件资料一致;商品名称及数量、金额等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付款单、入库单和发票信息是否一致等。企业应妥善保管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等交易相关资料,有利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13篇】天津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

2023年4月21日,天津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负责人将通过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纳税人普遍关心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在线回答网友提问,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网友参加。

主 题: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

时 间:2023年4月21日(周四) 14:30-16:30

嘉 宾:

黄橡文 天津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陈林峰 天津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在线访谈。 [2022-04-21 14:29:02]

[主持人] 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的黄橡文处长和陈林峰副处长,围绕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线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欢迎两位处长的到来,也欢迎广大网友的关注和参与。 [2022-04-21 14:29:51]

[主持人] 黄处长,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您简单为我们介绍一下今年汇缴申报工作的进展情况? [2022-04-21 14:32:52]

[黄橡文]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和大家在线交流。 [2022-04-21 14:33:46 ]

[黄橡文] 面对我市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天津市税务部门不断创新思路,秉承“早、准、优”的原则做好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准备工作,通过“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确保疫情期间“不见面”、办税服务“不打烊”。 [2022-04-21 14:35:04 ]

[黄橡文] 一是网报开通早。2月底在全国率先开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第一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汇缴申报服务,引导纳税人最大限度地通过网上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2022-04-21 14:36:25 ]

[黄橡文] 二是政策执行准。梳理当年度印发的所得税政策以及纳税人询问次数多、关注度高的疑难问题,研究政策执行口径,不断提高政策执行确定性。召开市税务系统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视频培训会,做好企业所得税新政及申报表变化培训辅导工作。通过税务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就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办税程序、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年度申报表填报要求等内容开展宣传,充分满足纳税人知情权。 [2022-04-21 14:38:04 ]

[黄橡文] 三是纳税服务优。做好“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的升级优化工作,确保汇缴期间及时为纳税人提供“风险体检”服务,帮助纳税人防范涉税风险。进一步优化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缴多缴税款“一键”退税服务,实现企业所得税汇缴多缴税款“一键”申请、a、b级纳税人一万元以下多缴税款智能审、历史欠税智能抵,汇缴退抵税业务轻松办理。 [2022-04-21 14:39:30 ]

[主持人] 谢谢黄处长,很多网友都对“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感兴趣,想了解在使用该功能时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2022-04-21 14:40:41]

[黄橡文] 近年来,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税务部门推出“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纳税人可使用该功能进行汇缴申报数据扫描,提前化解申报风险。 [2022-04-21 14:41:54 ]

[黄橡文] 纳税人在使用该功能之前,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将财务报表通过网上申报方式报送。在纳税人进行汇缴申报数据风险扫描后,系统将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对提示的风险问题进行确认,若经核实不属于填报问题的可直接确认申报并进行缴税操作;若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申报并缴纳税款。 [2022-04-21 14:43:14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今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都变化了哪些内容?陈处长能简要介绍一下吗? [2022-04-21 14:44:31]

[陈林峰] 为全面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更好的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2022-04-21 14:45:47 ]

[陈林峰] 本次修订涉及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调整,对a1070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填报说明的调整。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2022-04-21 14:47:49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们单位属于制造业中型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缓缴税款政策,缓缴税款50万元,在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后又产生了汇缴应补税款20万元,这部分应补税款可以全部享受缓缴政策还是就50%的税款部分享受缓缴政策? [2022-04-21 14:49:40]

[黄橡文]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享受2023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与2023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期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此企业可以就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产生的全部应补税款随2023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期6个月,也就是2023年10月申报期内缴纳入库。 [2022-04-21 14:51:24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职工薪酬大于0,没发生职工教育经费,申报汇算清缴为什么总提示职工教育经费完整性? [2022-04-21 14:53:02]

[黄橡文] 您好,按照财税〔2018〕51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为确保纳税人准确享受该项政策,防止漏填情形,税务机关针对未填报该事项的企业增加了“请确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是否完整填报”的提示。如果企业实际未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忽略该提示。 [2022-04-21 14:55:31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第四季度财报可以与年报的财报数据不一致吗? [2022-04-21 14:57:17]

[黄橡文]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2022-04-21 14:58:50 ]

[黄橡文] 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一并报送的财务报表数据应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报送,如因会计差错调整等原因导致财务报表数据与第四季度报送的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报送,第四季度报送财报报表数据可以与年报报送的财报报表数据存在差异。如因第四季度报送的财务报表数据有误导致其与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的,需进行第四季度财务报表数据的更正申报。 [2022-04-21 15:01:03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哪些? [2022-04-21 15:02:09]

[黄橡文]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各项企业所得税政策,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近年来税务总局多次修订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总共37张,其中主表和基础信息表为必填表,其余表单纳税人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勾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选择对应表单进行填报,例如企业享受了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可选择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2022-04-21 15:04:18 ]

[黄橡文] 为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利企业填报负担,税务总局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表等6张表单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项目,减轻小微企业申报工作量。 [2022-04-21 15:06:03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第一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是填写已减免的税额吗? [2022-04-21 15:07:18]

[陈林峰] 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第一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应填报您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按照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减免税额。 [2022-04-21 15:08:59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资产折旧,摊销调整明细表里,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折旧摊销额,是指期初的原值,还是期末的原值呢? [2022-04-21 15:10:27]

[陈林峰]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资产原值”应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即取得固定资产时确定的价值。 [2022-04-21 15:12:12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今年的招待费据实列支吗? [2022-04-21 15:12:18]

[黄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022-04-21 15:14:31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租入固定资产使用权可以计提折旧,那么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否可以扣除? [2022-04-21 15:16:50]

[黄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在税前扣除。 [2022-04-21 15:19:09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公司请了位专家讲课,付了2000元。我看2023年28号公告上写的小额零星纳税人不达起征点企业可以凭内部凭证入账,现在自然人是比照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的,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直接内部凭证入账? [2022-04-21 15:21:33]

[黄橡文]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2022-04-21 15:23:50 ]

[黄橡文] 因此,针对企业支付专家讲课2000元,首先应判定是否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其次按照文件规定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不能仅以内部凭证作为扣除依据,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2022-04-21 15:26:03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请问企业为项目人员购买的团体意外保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为有出差需求的职能部门购买团体医疗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是要列支在职工福利费里面吗? [2022-04-21 15:27:56]

[黄橡文] 企业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2022-04-21 15:29:05 ]

[黄橡文]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2-04-21 15:30:14 ]

[黄橡文]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022-04-21 15:31:14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与租赁公司签的租车合同,租赁费交给租赁公司。此外,车辆的油费,修理费,由公司自己负担。汽油费,修理费,公司可以所得税前列支吗? [2022-04-21 15:32:59]

[黄橡文] 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 [2022-04-21 15:34:29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社会保险的滞纳金在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吗? [2022-04-21 15:35:44]

[黄橡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由于企业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因此社保费滞纳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2022-04-21 15:37:19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对2023年12月购入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能否享受折旧一次性扣除的政策?2023年购入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在2023年季度预缴时未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2023年度汇缴时还能享受此政策吗? [2022-04-21 15:40:33]

[陈林峰] 根据税务总局2023年第46号公告文件规定,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故企业于2023年12月购入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若当月投入使用,则可以在2023年1月份享受折旧一次性扣除政策。 [2022-04-21 15:42:18 ]

[陈林峰] 根据税务总局2023年第46号公告文件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当年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企业2023年购入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在2023年季度预缴时未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2023年度汇缴时仍可以选择享受。若2023年度预缴和汇算清缴均选择不享受政策,以后年度不得再选择享受。 [2022-04-21 15:44:57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们企业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2023年前三个季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5万元,第四季度享受了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缓缴了企业所得税5万元。前一段时间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汇缴,形成汇缴多缴税款8万元,可以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缴退税么? [2022-04-21 15:47:46]

[黄橡文] 企业可以在完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后,选择申请抵减缓缴的5万元预缴税款,并就剩余的3万元办理退税。具体手续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2022-04-21 15:49:12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购买的艺术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022-04-21 15:50:17]

[黄橡文] 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2022-04-21 15:51:45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是一家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对二级分支机构分配税款,但是我在天津市也有生产经营主体,我想问一下如何为本地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税款分配? [2022-04-21 15:53:04]

[陈林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7号公告文件规定,总机构设立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且该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该部门视同一个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您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独立生产经营部门信息的登记。 [2022-04-21 15:55:22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们公司是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果我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那么本年是不是就不需要给二级分支机构分配税款了?如何进行操作。 [2022-04-21 15:56:40]

[陈林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7号公告文件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您可到办税服务厅在汇总纳税企业信息备案中维护相关分支机构信息,即可实现不再进行税款分配。 [2022-04-21 15:58:08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确认资产损失是否需要出具专项报告? [2022-04-21 15:58:45]

[黄橡文]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5号)规定,企业税前扣除资产损失不再留存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2022-04-21 16:00:35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缴纳的社保费,是否必须去税务局换开完税证明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022-04-21 16:02:11]

[黄橡文] 企业缴纳的社保费可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打印的支付业务付款回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022-04-21 16:03:37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2022-04-21 16:04:15]

[陈林峰]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制造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为100%,其他行业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为75%,负面清单行业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2-04-21 16:06:03 ]

[陈林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具体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2022-04-21 16:07:12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如何判断本企业具体属于哪个行业? [2022-04-21 16:08:06]

[陈林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分类,主要通过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来判断,行业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 [2022-04-21 16:09:32 ]

[陈林峰] 举例来说,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就属于制造业企业,可以按照100%的比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2-04-21 16:11:05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国家近期出台了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请问2023年度汇算清缴能够享受吗? [2022-04-21 16:12:38]

[陈林峰]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优惠政策,自2023年度起实施。因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但是如果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制造业行业,由于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已经提高至100%,2023年度汇算清缴可以按照100%的比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2-04-21 16:15:12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2023年国家修订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请问主要有哪些变化? [2022-04-21 16:17:17]

[陈林峰]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3年版)》对目录大类进行了归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目录项目范围,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热能热电、碳达峰碳中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新增16个项目,删除1个项目,同时,对部分保留的项目进行了归并和拆分。 [2022-04-21 16:19:09 ]

[陈林峰]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3年版)》目录的大类保持不变,对具体项目进行了调整,在可利用资源方面新增6项,主要包括金属矿和非金属矿、废玻璃和废玻璃纤维,厨余垃圾、废纸,铸造废砂,废旧汽车等。同时,根据政策导向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等,调整了部分项目的明细项内容。 [2022-04-21 16:21:13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2-04-21 16:22:51]

[陈林峰] 按照《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5号)规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分为清单和非清单管理方式。 [2022-04-21 16:24:06 ]

[陈林峰]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优惠政策采取清单管理方式。企业应通过发改部门提交申请及所需材料,申请列入2023年度清单,才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优惠清单采取每年度发布的方式,2023年度已列入清单的企业或项目,要享受2023年度所得税优惠政策,也须申请列入2023年度清单。列入国家优惠清单后,企业可自行填报年度申报表优惠行次享受优惠。 [2022-04-21 16:26:30 ]

[陈林峰]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优惠,以及按照原有政策可享受至期满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采取非清单管理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行填报年度申报表优惠行次享受优惠,同时需要将相关优惠备案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16〕49号第十条的规定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 [2022-04-21 16:28:11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2023年2月通过市红十字会捐赠了一批口罩给相关部门,捐赠过程产生的运杂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2022-04-21 16:30:00]

[黄橡文] 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上述费用未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2022-04-21 16:32:19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取得的政府财政资金何时进行收入确认?收入确认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04-21 16:33:46]

[黄橡文]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2022-04-21 16:35:31 ]

[黄橡文] 企业取得的政府财政资金,凡符合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的不征收收入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022-04-21 16:37:06 ]

[主持人] 这位网友接着提问,企业2023年取得了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04-21 16:38:22]

[黄橡文] 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款,凡未有税收政策明确规定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处理的,均应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应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04-21 16:40:19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小型微利企业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内容是什么? [2022-04-21 16:41:05]

[陈林峰]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0%。 [2022-04-21 16:43:22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2-04-21 16:44:06]

[陈林峰] 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022-04-21 16:45:26 ]

[陈林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2022-04-21 16:47:05 ]

[陈林峰]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22-04-21 16:48:14 ]

[陈林峰]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2022-04-21 16:49:03 ]

[陈林峰] 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2023年修订)》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修订)》中规定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举的产业加以判断。 [2022-04-21 16:50:15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办理呢? [2022-04-21 16:51:04]

[陈林峰]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2022-04-21 16:53:04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们是一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总机构在外省,我们分支机构独立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时可以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2022-04-21 16:54:37]

[陈林峰] 分支机构是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2-04-21 16:56:13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吗? [2022-04-21 16:56:43]

[陈林峰] 企业能够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为计税基础;不能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可以凭购置资产的合同(协议)、资金支付证明、会计核算资料等记载金额,作为计税基础。 [2022-04-21 16:58:08 ]

[陈林峰] 企业核定征税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改为查账征税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扣除该资产投入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在税前扣除。 [2022-04-21 16:59:27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听说税务机关推出了告知承诺制,可以介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所得税事项有哪些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么? [2022-04-21 17:00:40]

[陈林峰]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取得境外分支机构营业利润所得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关分支机构审计报告。 [2022-04-21 17:01:31 ]

[陈林峰] 申请享受税收饶让抵免的,需提供本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所获免税及减税的依据及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披露该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的复印件。 [2022-04-21 17:02:27 ]

[陈林峰] 上述两个事项,纳税人可以根据税务总局2023年第21号公告文件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 [2022-04-21 17:03:05 ]

[陈林峰]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在事中核查时发现核查情况与纳税人承诺不一致的,应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再予办理。对在事中事后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税务机关依法责令限期改正、进行处理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虚假承诺行为认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2-04-21 17:04:44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是不是不用报一般收入和成本以及期间费用表? [2022-04-21 17:05:26]

[黄橡文] 为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利企业填报负担,税务总局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表等6张表单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项目,减轻小微企业申报工作量。这里说的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规定的纳税人类型,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满足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条件的,可以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免填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表等6张表单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项目。 [2022-04-21 17:08:05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入职体检我们理解不属于福利性质,可做一般管理费用列支。不知理解是否准确。谢谢 [2022-04-21 17:09:03]

[黄橡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因此,企业为员工进行体检(含新员工入职体检)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2022-04-21 17:11:16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企业所得税还是执行12.5%和20%的政策吗? [2022-04-21 17:12:14]

[陈林峰] 根据税务总局2023年第8号公告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5%。 [2022-04-21 17:14:07 ]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本次在线访谈活动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黄橡文处长和陈林峰副处长的支持配合,也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活动的热情参与,现场来不及回答的问题,之后会以文字形式在本网站公布。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市局后续将开展专题在线访谈,敬请各位网友关注。 [2022-04-21 17:15:46]

[主持人] 如果您希望进一步了解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可以关注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或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查询,也可以到各区税务部门咨询,还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谢谢大家,再见! [2022-04-21 17:16:51]

【第14篇】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真伪查询

山东济南发票真伪查询攻略如何识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真伪?现在做事情都讲究效率化了,那么对于发票的查验来说,也是一样的,最好也是有高效快速的办法去搞定才比较好!

你还在用以前的老办法吗?拿去税务局处理?没啥错的,就是效率真的太慢了,现在别人都在用高效率的东西了,只有你还在用这个,生活在互联网时代,快速的办法赶紧去学起来!!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5篇】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纳税人:小夏,我是一名教师,上周到企业授课,现对方需发票做账报销,我急需开具一张发票,有什么快捷的方法?

税小夏:您可在电子税务局上代开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完可直接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对方。

一、办理路径

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xiamen.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登录>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

二、发票查询

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默认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填写开票信息

1.点击【新增】,阅读完须知后,进入编辑界面。

2.选择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录入申请单据信息,包括劳务发生地、领取方式(默认电子发票领取)、付款方信息、收款方信息(接收短信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3.录入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点击【新增行】,点击空白行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在弹出商品选择框内勾选需要代开的商品,填写含税销售额。

4.选择印花税合同类型。初始默认为空,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5.备注根据收款方填写相关信息自动生成,备注信息会打印在发票上。在备注下方,纳税人若需要特殊说明,在此项填写,此项说明不会打印在发票上。

另:①如果货劳明细超过8行,使用销货清单。

②货运服务代开。在选择商品时选择货运服务的商品,点击【确定】> 录入起运地、到达地、车船信息 > 点击保存。

③建筑服务代开。在选择商品时选择建筑服务的商品,点击【确定】 > 录入建筑服务发生地信息 > 点击【保存】申请单。

温馨提示:请注意劳务和居民日常服务—生活服务的区别,并根据实际进行选择。居民日常服务— 生活服务 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提交申请单。

四、开具发票

完成缴款后,当申请单状态为【已扣税款】时,点击【开具发票】,提示“发票开具成功”同时状态变更为“发票未打”。待状态更新为“打印成功”,即电子发票开具成功。

五、开具完税证明

点击【打印完税证明】,弹出缴款信息,显示完税证明。

税小夏

以上就是自然人线上代开增值税电子发票的详细流程啦,你学会了吗?

温馨提示: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电子化形式存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发票系统(15个范本)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即将上线,很多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与1.0版相比有哪些变化?变化之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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