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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3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5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出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第1篇】出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企业较为常见的业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小规模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

二、一般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原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小贴士】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选择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三)开票规则: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时,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2篇】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什么是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是在实际会计处理时,如果政策不熟悉,处理不严谨,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笔者认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 、一般纳税人。

(一)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计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这里一定要注意,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期间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勾选认证抵扣,均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第3篇】出售固定资产开票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一2018 年底 46 号公告,第三条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这条怎么理解?是不是也可以一致,假如新购一台设备 300 万,次月会计上能不能借成本 300 万贷累计折旧300 万,还是会计上必须按月折旧? 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2017 年购入的一台二手车)如何开票?

2018 年 46 号公告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是在企业所得税法上的规定,不是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

账务处理要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正常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企业如果选择了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政策,税务上的处理是与会计的账务处理不一致的,这样是会产生税会时间性差异,需要在汇算的时候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不选择这个优惠政策,并且计提折旧的年限按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规定,那是不产生税会时间性差异的,在汇算的时候也就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所以文件中第三条规定了,选择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一般纳税人,如果这个车抵扣过进项就正常按适用税率开票,如果属于税法规定不可以抵扣且没有抵扣过进项的就按3%件按2%开票,去二手车市场换二手车发票后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出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3个范本)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企业较为常见的业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小规模纳税人(一)基本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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