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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表大全(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01 09:20:05 查看人数:9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税率表大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税率表大全

【第1篇】增值税税率表大全

增值税涉及到的税目还是比较多的,在日常的税务工作处理中,还是会有很多税目对应的税率是记不住的。这也是正常的现象!但是增值税税率又不能出错,所以呀,我们财务人员应该随时准备一份增值税税率表,方便工作中备查使用!

趁着假期时间,没事就汇总了一份:最新最全增值税税目税率表汇总!后附有对应的政策依据哦!也希望可以为各位财务人员的工作带来帮助!往下看看吧!

最新最全增值税税目税率表汇总

1、生产/商贸批发行业涉及的增值税税目及税率表

二、出口企业和销售服务涉及的增值税目及税率表

金融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和文化创意服务

现代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好了,上述的内容就是今天汇总了最全增值税税目税率表了,也建议财务人员可以收藏起来备查!

【第2篇】咖啡豆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6%、10%、6%、0%。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6%;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其中,10%税率的相对难记一些,你的项目税率是多少?在这些适用10%税率的增值税项目中吗?

一、农产品

(一)植物类

1.粮食

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麦、燕麦、面粉、米、玉米面、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

备注: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蔬菜

包括:蔬菜、菌类植物、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

备注:各种蔬菜罐头,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3.烟叶

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备注: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4.茶叶

包括: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备注: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园艺植物

包括: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以及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

备注: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6.药用植物

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以及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备注:中成药,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7.油料植物

包括: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以及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8.纤维植物

包括: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以及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

9.糖料植物

包括: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包括:原木(乔木、灌木、木段),原竹(竹类植物、竹段),天然树脂(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以及盐水竹笋。

备注:锯材、竹笋罐头,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11.其他植物

包括: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以及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

(二)动物类

1.水产品

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

备注: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畜牧产品

包括:牛、马、猪、羊、鸡、鸭,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以及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备注: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3.蛋类产品

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

备注:各种蛋类的罐头,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4.鲜奶

包括:乳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

备注: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动物皮张

包括: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以及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

6.动物毛绒

包括: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备注:洗净毛、洗净绒,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其他动物组织

包括:蚕茧、天然蜂蜜、虫胶,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骨粒等。

二、食用植物油

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

三、自来水

备注: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征税,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四、暖气、热水

包括:暖气、热气、热水等,以及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

五、冷气

六、煤气

包括: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液化煤气。

七、石油液化气

八、天然气

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西气东输项目上游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九、沼气

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十、居民用煤炭制品

包括: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十一、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包括: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杂志; 以及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只读光盘、一次写入式光盘、可擦写光盘、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和各种存储芯片。

十二、饲料

包括:单一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以及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备注:饲料添加剂,税率为16%,以及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三、化肥

包括:化学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微量元素肥,其他肥。

十四、农药

包括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卫生用药、其他农药原药、制剂等。

备注: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五、农膜

包括:各种地膜、大棚膜。

十六、农机

包括:拖拉机(含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场上作业机械、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业运输机械(含人力车、畜力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挂车)、畜牧业机械、渔业机械、小农具,以及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备注: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税率为16%,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七、二甲醚

十八、食用盐

十九、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二十、邮政服务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二十一、基础电信服务

备注: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二、建筑服务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二十三、销售不动产

包括: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

二十四、不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不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

备注:融资性售后回租,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五、转让土地使用权

备注: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本文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

【第3篇】烟丝的增值税税率

编者按:卷烟企业因涉及税种多,综合性强,是历年注会、税务师考试常考的类型,笔者摘录卷烟企业货物和劳务税案例一则,希望能给大家帮助

1、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甲企业从国外进口烟丝一批,已知该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为120万元,按规定应缴纳关税90万元,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入关后运抵甲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6万元、税额0.6万元。

(2)甲企业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880万元;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1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叶当期验收入库。

(3)将收购的烟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烟丝,加工厂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50万元(含代垫辅料不含税价款2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加工后委托某小规模纳税人运回甲公司,支付价税合计8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生产领用本月进口的全部烟丝和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80%,生产卷烟1100标准箱(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均大于70元)。

(5)甲企业销售卷烟400箱给同市丙批发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200万元、增值税192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批发企业2%的现金折扣;批发企业当月售出28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价款1000万元。

(6)甲企业经专卖局批准,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3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00万元,支付销货不含税运输费用15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3.4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注:生产环节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30%;批发环节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250元/箱;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 、计算甲企业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 、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 、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4> 、计算甲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5> 、计算甲企业销售卷烟的销项税额。

<6> 、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7> 、计算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8> 、计算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9> 、计算批发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10> 、计算批发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

<11> 、计算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1> 、计算甲企业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自2023年5月1日,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组成计税价格=(120+90)÷(1-30%)=300(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税额=300×30%=9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300×16%=48(万元)

<2> 、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80×(1+20%)×88%+10+50]÷(1-30%)×30%=423.98(万元)

<3> 、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乙企业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423.98×(5%+3%)=33.92(万元)

<4> 、计算甲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自2023年7月1日起,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20%的税率计算。纳税人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甲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0.6+48+880×(1+20%)×12%+10×10%+50×16%+15×10%=185.82(万元)

<5> 、计算甲企业销售卷烟的销项税额。

自2023年5月1日,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甲企业销售卷烟的销项税额=192+900×16%+23.4÷(1+16%)×16%=339.23(万元)

<6> 、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339.23-185.82=153.41(万元)

<7> 、计算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200×56%+400×0.015+900×56%+300×0.015+23.4÷(1+16%)×56%-90-423.98×80%=768.61(万元)

<8> 、计算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153.41+768.61)×(7%+3%)=92.20(万元)

<9> 、计算批发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批发企业当月出售卷烟,应纳增值税=1000×16%-192=-32(万元),所以当月应纳增值税为0,留抵税额为32万元。

<10> 、计算批发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

批发企业当月出售卷烟,应纳消费税=1000×11%+280×0.025=117(万元)

<11> 、计算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批发企业当月出售卷烟,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117×(7%+3%)=11.7(万元)

【第4篇】广告服务业增值税税率

敏敏 财税撩撩 今天

你自己的企业属于广告业务的范围吗?请对比一下的 ,税法上的广告服务有这些:

文化创意服务

1、设计服务

2、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

3、知识产权服务

4、广告服务

5、会议展览服务

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

1、以广告设计服务为主业的广告公司

(可按照一般服务也核算,设计人员的工资入主营业务成本)

2、以广告制作为主的广告公司

(可以按照工业企业来进行核算)

3、以广告代理为主业的广告公司

(按照服务业进行账务处理,按照完工进度来进行收入处理,一般情况企业会按开票金额来进行账务处理)

具体明细科目请查询《财税2023年地36号》

注意:除广告设计外,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策划、播映、宣传、展示等都要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计提文化事业建设费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计算公式: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

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这个属于地方的政策

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

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不仅是广告行业,现在其他行业也开始用个人独资企业来进行税收筹划

这种方式是对于缺乏或无法取得进项本的企业,可以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对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可降低至0.5%-3.5%,其增值税还有50%-70%返还奖励,小规模个人独资总税率低至5%。

低至5%。

广告行业的账务处理和其他服务行业的基本相同,是不是觉得很简单

【第5篇】增值税视同销售税率

为什么要“视同销售”?“视同销售”的来由是什么?还是要从增值税的原理说起。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的价值在会计上称为“毛利额”,即售价-进价,增值税=毛利额×适用税率。比如售价1000元,进价400元,价值增值了600元,按照13%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为78元。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是一种直接计算法,看起来简单,但实施起来困难,不便于税收管理,目前实行的是间接法,即“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同时实行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只对未税流转额征税”。增值税的特点之一是税收转嫁,《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并不是增值税的实际负担人,而是把增值税税负担转嫁给他人,让他人负担,其原则是谁消费谁负担,正如《国际增值税/货物与劳务税指南》据说的:“增值税的总体目标是对最终消费的广泛征税,这里的最终消费原则上是指个人消费,以此区别生产消费”。增值税转嫁必须同时具备二个条件:一是销售,二收取对价。就是说,增值税转嫁是通过销售并收取对价实现的。

制造商购买原材料400元,缴纳了增值税52元,做成a出产品按1000元出售给批发商,由于价值增值了600元,按适用税率13%计算,缴纳增值税78元,制造商一共缴纳增值增值税130元(52+78)。这78元的增值税是怎样转嫁维批发商的呢,很简单,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1000×13%=130元,一共向批发商收取销售款项1130元。制造商向批发商收取130元的增值税后,扣除在采购环节支付的52元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只有78元。

购买方购买货物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的增值税和销售方收取的增值税都不是真正的增值税,前者称为“进项税额”,即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后者称为“销项税额”,即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和现行适用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是个相对的概念,在销售方是销项税额,在购买方就是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如制造商销售额为1000元,销项税额130元,原材料采购额400元,进项税额52元,增值税为78元(130-52),正好与直接法下计算的增值税额相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称之“抵扣”即扣减,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尚有的余额才是真正的增值税,如果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不够扣减,其负数称为“留抵税额”,可在下期继续“抵扣”。

目前正在试行“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以此类推,批发商向制造商购买a产品时支付了130元的增值税,又以1500元出售给零售商,向零售商转嫁了增值税195元,扣除采购环节增值税130元,实际缴纳增值税65元;零售商向批发商采购a产品支付了增值税195元,以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向消费者转嫁了增值税260元,这260元增值税实际是制造商、批发商和零缴纳的增值税总和,即78+65+65,消费者以2260元购买a产品没有用于销售,而是用于自行使用消费或消费,全部负担了纳税人的增值税,增值税转嫁就此结束。

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制造商虽然在生产过程中也消费了材料,但最终目的是生产产品用于销售,不是增值税的实际负担者,批发商和零售商更不是税收实际负担者,只有消费者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者,但如果销售方不将产品(商品)用于销售,而是将送于其他单位或个人不收取对价,业内人士把这种“无偿赠送”行为称为“抵扣进项税额产生销项税额终止”。就是说,抵扣了进项税额又未用于销售,增值税未“转嫁”给购买方,本来应由采购方或消费者负担增值税,但采购方或消费者没有负担,造成税收流失,流失的这部分税收当然应由销售方来承担。所以“无偿赠送”他人未实现销售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这才是“视同销售”的真正来由。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以下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八项“视同销售”中,第(一)项“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纳税人(以下简称委托单位)虽然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未确认收入,这是因为代销单位或个人还未都进行销售,当代销单位或个人代销后向委托单位提交已代销清单后,委托单位最终还是确认了收入,将增值税转嫁给受托单位了。

第(二)项,“销售代销货物”。这与第一项相反,是纳税人(以下简称受托单位)受托为其他单位代销货物。有两种模式:一是收取手续费模式,二是买断模式,相当于购买了货物。前者是属于营改增的服务,当受托单位次代销货物销售后,需向委托单位提供清单,确认了手续费收入,其增值税转嫁给委托单位了。后者,买断后可以自行定价,销售后,确认收入,增值税也就实现了转嫁。

因此,这两项,《企业会计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没有实质上在区别。

第(三)项,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是指总分支机构之间跨地区移库用于销售。增值税是属地管理,如果将货物移送到异地用于销售,应当“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如果总分支机构之间跨地区移库未用于销售,不“视同销售”。

(1)异地是指不在同一县市即跨市、跨省

(2)异地分支机构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的受货机构。

(3)异地分支机构必须是在异地税务机关进行了税务登记并领取增值税发票。

(4)异地分支机构向购买方开具发票,交向购买方收取货款

政策依据(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

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政策依据(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02号),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销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两种情形之一,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第(四)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项目。其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属于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征收范围,随着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实施,这些项目都改由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这项“视同销售”实质上已不存在了。

第(五)项,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中,没有外购货物,其个人实际单位内部员工,个人消费是指用于职工福利。为什么要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呢?首先,自产和委托加工货物在生产和加工中发生了人工费,使货物发生了增值,其次,将自产、委托加工在购进原材料和委托加工过程中已抵扣进项税额,但完工和委托加工后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增值税未实现转嫁。因此,需要“视同销售”。其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短期薪金具体包括职工福利,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和职工福利为非货物性福利的,就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一、职工薪酬的范围第(四)规定,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二、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二)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因此,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但外购货物不“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已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六)和第(七)项的共同特点同样是改变用途,未用于销售,未实现增值税转嫁。前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用于向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后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用于向股东或投资人分配利润当然要“视同销售”,防止税源流失。

第(八)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是指用于捐赠、商业促销和交际应酬消费,其个人是指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将货物或服务送于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就当准确判断是否是在销售货物的同时赠送。如“买就送”,“进店有礼”、“买房子送家电、送家具”等不属于视同销售,因为所赠送的货物或服务的经济利益已包含在对价里,属于有偿销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扫码领鸡蛋”、“随机抽奖”等,所赠送的货物或服务的经济利益未包含在对价里,属于视同销售。送分为事前送事中送和事后送。事前送和事后送都没有把货物或服务的经济利益包含在对价中,而事中送则把货物或服务的经济利益包含在对价中了。

此外,根据《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局口径,“住宿送早餐”、“买房子送物业、送装修”、“交物业费送金龙鱼油”、“银行办卡、揽储送礼品”、保险公司“销售保险送礼品”以及纳税人外购货物或服务用于职工奖励如奖品、旅游等也不属于“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但非公司员工,应当“视同销售”;保险公司向客户赠送油卡洗车卡“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不一定就“吃亏”,因为“视同销售”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请看案例:

正常销售 100000

销项税额 13000

正常采购 80000

进项税额 10400

购入粽子20000发放福利

进项税额 2600

增值税=13000-(10400-2600)=5200

正常销售 100000

销项税额 13000

正常采购 80000

进项税额 10400

购入礼品20000送于客户(公允价值)

进项税额 2600

视同销售增值税 2600

增值税=13000+2600-(10400+2600)=2600

结论:视同销售比进项税额转出少缴增值税2600

【第6篇】餐饮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说到周末

相信大家都安排好约会的行程了

(单身狗不配 )

约会肯定少不了吃吃喝喝这一环节

作为财务人

不能光顾着吃喝啊

也要知道吃喝(餐饮)都是怎么交税的!

怎么交?

接着往下看啊

一般纳税人

6%

营改增之后,餐饮服务增值税税率就是6%,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是不能开具专票的。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即使开具了专票,餐饮服务的进项税也不能抵扣。

(6%餐饮服务的电子普票)

2

免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按上图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免税的电子普票)

小规模纳税人

3%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增值税采取的是简易征收,直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出应纳税额,税法规定的征收率就是3%。

(3%餐饮服务的电子普票)

2

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如果小规模放弃免税可以开具1%征收率的发票。

(1%的电子普票)

一起去吃饭不?

aab制的

你们aa

我舔着个b脸去吃,今天的知识分享就到此结束啦,觉得有用的话就关注我们吧!

【第7篇】增值税的基本税率

★ 增值税的税率

(一)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1.基本税率——17%

适用于销售或进口的大部分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低税率——13%现11%——适用于:

(1)粮食、食用植物油、花椒油、橄榄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和牡丹籽油;

【提示】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不属于食用植物油征收范围,适用17%增值税税率。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①农产品:包括:干姜、姜黄、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动物骨粒

【提示1】人工合成的牛胚胎免征增值税;

【提示2】肉桂油、桉油、香茅油、麦芽、复合胶、人发、调制乳、淀粉不属于农产品范围,适用17%增值税税率。

②音像制品

【提示】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③电子出版物

④二甲醚

⑤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

⑥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

⑦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

【例题1•多选题】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下列货物中,不适用13%低税率的有( )。

a.空白录像带

b.麦芽

c.橄榄油

d.密集型烤房设备

【答案】ab

【解析】ab属于适用17%增值税税率的货物。

【例题2•多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下列货物中,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有( )。

a.调制乳

b.干姜

c.食用植物油

d.图书、报纸、杂志

【答案】bcd

【解析】调制乳适用税率为17%。

3.1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4. 6%——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

【例题1•多选题】根据营改增的规定,下列应税服务适用6%增值税税率的有( )。

a.研发服务

b.装卸搬运服务

c.运输服务

d.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答案】ab

【解析】选项c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选项d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例题2•多选题】根据营改增的规定,下列应税服务适用11%增值税税率的有( )。

a.建筑服务

b.销售不动产

c.金融服务

d.转让商标权

【答案】ab

【解析】选项c、d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5.零税率,适用于:

(1)出口货物;

(2)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或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①国际运输服务

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②航天运输服务

③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第一、研发服务;

第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第三、设计服务;

第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提示】不包括播映服务

第五、软件服务;

第六、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第七、信息系统服务;

第八、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第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第十、转让技术。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

(4)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地区运输服务,出租方可申请适用零税率。

(5)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承租方适用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零税率。

(6)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的实际承运人适用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免税政策。

(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除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8篇】房屋租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起来看看吧!

1、增值税如何计算

如果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房产税如何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上述规定。

3、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房屋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第9篇】增值税税率调整文件

个税变了!国家宣布:延续年终奖优惠计税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另外,个税最新最全的税率表、扣缴计算和申报方式,也给大家准备好了。

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

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计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年终奖单独申报or并入综合所得?

哪个更节税?

1、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0

年终奖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更节税。

2、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

年终奖选择两种方式都可以。

3、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

当含年终奖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时,由于年终奖单独申报存在雷区等原因,为使税负最低,可在年终奖和工资之间进行分配,分配的年终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

年终奖选择单独申报更节税。

个税最新最全的税率表

以下9类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分项所得:

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税率表

经营所得税率表

二、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

三、比例税率:20%

适用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个税扣缴、计算和申报 都按这个来!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如何计算申报个税?

【第10篇】设备租赁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后租金收入交什么税?一般来说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房屋租金的收入在账务处理上,是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如果是个人的房屋租金交纳则是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的账务处理资料欢迎你们参考下述文章。

营改增后租金收入交什么税

营改增以后不动产租赁的税率是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不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年应交纳增值税服务达到500万元〈含500万〉)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非住房出租需要缴纳的税费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地方教育费2%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营改增后租金收入交什么税?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通过上文整理的相关介绍资料可知,营改增后房屋租赁后的收益账务处理可以分为个人和企业两种情况,企业则是需要交纳所得税,个人则是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掌上明租数字科技(山西)有限公司”提供的“数字化设备租赁平台”,围绕设备租赁交易,提供公众服务及专属服务。

公众服务包括设备需求信息展示,设备供应信息的展示,通过平台,让供需双方的信息数据畅通;掌上明租专属服务,基于供需双方工程机械租赁的真实交易场景,为供需双方提供线上合作协议、通过智能物联系统,提供线上设备管理,通过平台租赁管理系统,提供线上结算、线上开票。让复杂的租赁交易简化,让繁琐的设备管理变得简单,让混乱的财务票据合规,合法。给合作双方提速、增效。

最主要一定,该平台四流一致合规合法,经得起金税四期的稽查,经得起所有的推敲哟。

【第11篇】安装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创办公司,创业者中大部分属于第一次创业,对于公司设立过程、运转过程和所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处理肯定是一头雾水的。找工商代理公司是最省事的方式和办法,活动期间,关注广州立迅财税的微信公众号,成为会员享受超级福利,我们免费为你代办注册公司,不收一分钱。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建筑安装服务范围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册公司,找代理,广州立迅财税更效率更省钱,还带一站式服务!

【第12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表

关于增值税新税率执行时间,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通知!增值税税率3%降0.5%,5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以后发票要这么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修改以前曾经发布的增值税税率表。

5月开启,新政策正式执行。今天起,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如下,果断收藏、转发↓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根据最新政策更新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门票、客运票等发票的开具,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地理解最新版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我们做了一个导图。

【第13篇】蒸汽增值税税率

据农资导报消息,今日(2023年5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简并增值税税率的实施细则,明确了从13%降至11%增值税率的产品范围,以及部分实行出口退税产品范围和退税率。

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其中一项减税措施是简并增值税税率:从今年7月1日起取消13%税率档,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与6%三档。经国务院批准,4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7〕37号”印发《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向全国财政、税务系统部署此次税率结构简并工作。5月3日财政部网站公开了通知的全文。根据通知,销售或者进口通知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3%降为11%的产品有: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含蒸汽)、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自2023年7月1日起,简并方案实施后,具体适用11%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及相关规定为准。根据现行有效的《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发布),简并方案实施后,执行11%低税率的化肥是指经化学和机械加工制成的各种化学肥料。化肥产品具体范围包括:

(一)化学氮肥。主要品种有尿素和硫酸铵、硝酸铵、碳酸氢铵、氯化铵、石灰氨、氨水等。

(二)磷肥。主要品种有磷矿粉、过磷酸钙(包括普通过磷酸钙和重过磷酸钙两种)、钙镁磷肥、钢渣磷肥等。

(三)钾肥。主要品种有硫酸钾、氯化钾等。

(四)复合肥料。是用化学方法合成或混配制成含有氮、磷、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营养元素的肥料。含有两种的称二元复合肥,含有三种的称三元复合肥料,也有含三种元素和某些其他元素的叫多元复合肥料。主要产品有硝酸磷肥、磷酸铵、磷酸二氢钾肥、钙镁磷钾肥、磷酸一铵、磷粉二铵、氮磷钾复合肥等。

(五)微量元素肥,是指含有一种或多种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需要量又极少的营养元素的肥料,如硼肥、锰肥、锌肥、铜肥、钼肥等。

(六)其他肥。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其他化学肥料。

简并方案细则已经公布,提醒化肥生产、流通、出口企业提前筹划好原料购进和产品销售的进项和销项凭证管理,让国家的减税方案落到实处。

来源:李昊峰

【第14篇】运输公司运费增值税税率

运输行业某公司运费为500000元,税率17%,怎么税收筹划合理节税

在我国,大多数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多多少少都了解一些,但他们总是犹犹豫豫不敢轻易下决定,生怕一步走错使得企业进退两难,所以宁愿舍弃好的政策不用继续循规蹈矩。一等到政策出现改变就会想自己当初没有做这个是多么明智,殊不知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早已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的税收压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会有很多企业觉得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合规,不具有安全性更加不稳定。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根据国家政策税法衍生出来,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合法!会根据国家政策的改动而做出修改,但会尽可能地不影响主体优惠,保证园区招商进程,给予企业稳定的投资环境及最大力度的扶持(132+7193+5807 甜)。

例:xx货运公司是新开业的公司,该公司经理接到一项业务,为一家工厂运输货物到客户处,运费为500000元,预计加油275000元(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花费高速公路过桥路费50000元,司机工资40000元,修车费10000元(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下的四种方案,算算各自要交的增值税有多少?

方案1:

购进货运汽车500000元,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税率为17%,进项税额为72649.57元.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72649.57+{275000/(1+17%)}*17%

+{10000/(1+3%)}*3%+50000/(1+3%)*3%

=72649.57+39957.26+291.26+1456.31

=114354.4元

进项大于销项,当月不用交税.

留抵进项金额=49549.55- 114354.4 =-64804.85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235042.73-48543.69-40000-9708.74-8903=108252.29元

应交所得税= 108252.29元×25%=27063.07元

注:汽车折旧=427350.42/4/12=8903元

方案2:

本业务转给个人挂靠车辆运输,运输完毕后该车主交回公司275000元的柴油增值税发票,50000元的高速公路过桥路费,向财务支取50000元的劳务费,挂靠车辆到税务局代开了租赁费发票。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275000/(1+17%)}*17%+ 50000/(1+3%)*3%

=41413.57元

因为该公司没有车辆,此车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本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元- 41413.57 =8135.98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235042.73-48543.69-50000=116864.03元

应纳所得税:

116864.03×25%=29216元

方案3:

xx公司以375000万的将业务转包给中通公司,运输完毕后,中通公司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xx公司,并收取了运输费.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375000/(1+11%)}*11%=37162.16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37162.16=12387.39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337837.84=112612.61元

应纳所得税:

112612.61×25%=28153.15元

方案4:

xx公司向中通公司租用了其汽车和司机,租金为100000元,开具11%的运输增值税发票,xx公司提供油费275000元,其他费用由中通公司自行解决。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100000/(1+11%)}*11%+{275000/(1+17%)}*17%

=9909.91+39957.26

=49867.17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49867.17=-317.62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90090.09-235042.74=125317.62元

应纳所得税:

125317.62×25%=31329.4

四个方案中应交的增值税如下:

方案1:留抵-64804.85元

方案2: 8135.98 元

方案3: 28153.15元

方案4: -317.62元

四个方案中,方案1和方案4最省税.,方案2中等,方案3

交得最多。

四个方案所得税如下:

方案1: 27063.07元

方案2: 29216元

方案3: 28153.15元

方案4: 31329元

方案1所得税最少,方案4最多,方案2和3差不多持平。

企业在成立运营开始之后便要伴随着税收与发票他,税收优惠便成为了大多数企业关注的重点。按照税法税率纳税当然是最基本的前提,不过学会正确纳税,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保证更多的企业利益!那为什么使用率却不到1%?国家统一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依据宏观经济及行业类型统一实行,这个暂且不论。极少数地区拥有税收优惠政策,加上国家大力支持,当地设立经济开发区用以招商企业。但很多企业都是抱着观望的态度,而等几年政策稍有一变动就觉得这个政策不稳定,可能会对主体公司造成影响。

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有要求吗?任何行业都可以享受吗?其实园区对于招商企业也确实有一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园区的环境和政策的稳定性,当地欢迎优质的企业入驻,对行业基本没有限制,遵守园区制度,坚决杜绝偷税漏税和虚开发票的企业。除此之外,当地为了方便企业从而采取总部经济模式,不需要企业在当地实体办公,注册办理及后续工商税务等问题均有专员代办。注册地址由园区免费提供,企业只需正常进行开展业务和纳税即可享受当地的财政扶持。

【第15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

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他们之间存在较多区别,从发票的税率来看,一般而言,普通发票的税率有5%和3%,而专用发票包括13%、9%和6%三档税率,适用于不同的业务类型,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

1.一般的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和提供劳务适用该税率,“一般的”主要指政策文件未具体说明适用于9%和6%税率的业务。

2.营改增项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9%税率

1.销售或者进口特殊货物,具体包括: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2.营改增项目有适用6%和9%的税率,其中税率9%具体包括:

(1)交通运输服务(陆、水、空运输和管道服务等)

(2)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中的基础服务

(4)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等)

(5)销售不动产

(6)不动产租赁

(7)转让土地使用权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6%税率

6%税率主要是营改增项目,具体包括:

(1)金融服务(贷款、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产品转让)

(2)电信服务中的增值服务

(3)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广播影视、商务辅助等)

(4)生活服务(文化服务、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等)

(5)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总结

由此可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点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对于一般的货物销售和服务适用13%的税率;对于一些特殊货物适用9%的税率;对于营改增项目,适用9%或者6%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表大全(15个范本)

增值税涉及到的税目还是比较多的,在日常的税务工作处理中,还是会有很多税目对应的税率是记不住的。这也是正常的现象!但是增值税税率又不能出错,所以呀,我们财务人员应该随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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