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运费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运费增值税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运费增值税税率
你了解6%、9%的税率包括哪些吗?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一、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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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政策要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发生了委托其他单位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吗?
对于制造业企业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也属于该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规定适用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政策。
具体为:
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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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运费增值税6%税率
1. 增值税
1.1. 税率和征收率(一)
1.1.1. 增值税税率
1.1.1.1. 基本税率13%
1.1.1.1.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较低税率、征收率的外)
1.1.1.1.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1.1.1.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1.1.1.3.1.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1.1.2. 较低税率9%
1.1.1.2.1. 货物类
1.1.1.2.1.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鲜奶、食用盐
1.1.1.2.1.2.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二甲醚
1.1.1.2.1.3.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1.1.1.2.1.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1.1.1.2.1.5. 不属于较低税率9%的范围
1.1.1.2.1.5.1. 农业初级产品—植物类
1.1.1.2.1.5.1.1.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各种蔬菜罐头;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中成药;锯材、竹笋罐头。
1.1.1.2.1.5.2. 农业初级产品—动物类
1.1.1.2.1.5.2.1.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各种蛋类的罐头;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按规定生产的调制乳。
1.1.1.2.1.5.3. 食用植物油
1.1.1.2.1.5.3.1. 皂脚;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
1.1.1.2.1.5.4. 自来水
1.1.1.2.1.5.4.1. 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
1.1.1.2.1.5.5. 居民用煤炭制品
1.1.1.2.1.5.5.1. 工业煤炭
1.1.1.2.1.5.6. 饲料
1.1.1.2.1.5.6.1. 饲料添加剂
1.1.1.2.1.5.7. 农药
1.1.1.2.1.5.7.1.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蚊香、消毒剂等)
1.1.1.2.1.5.8. 农机
1.1.1.2.1.5.8.1.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1.1.1.2.1.5.9. 食用盐
1.1.1.2.1.5.9.1. 食用盐以外的其他盐
1.1.1.2.2.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类
1.1.1.2.2.1. 交通运输服务
1.1.1.2.2.2. 邮政服务
1.1.1.2.2.3. 基础电信服务
1.1.1.2.2.4. 建筑服务
1.1.1.2.2.5. 不动产租赁服务
1.1.1.2.2.6. 销售不动产
1.1.1.2.2.7. 转让土地使用权
1.1.1.3. 低税率6%
1.1.1.3.1.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1.1.1.3.2. 增值电信服务
1.1.1.3.3. 金融服务
1.1.1.3.4. 生活服务
1.1.1.3.5. 销售无形资产(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
1.1.1.4. 零税率
1.1.1.4.1.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4.2.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主要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1.1.1.4.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1.1.4.4. 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1.1.4.5. 适用零税率的租赁业务辨析
1.1.1.4.5.1.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地区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出租方
1.1.1.4.5.2.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承租方
1.1.1.4.5.3.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出租方
1.1.1.4.6.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1.1.5. 易错易混
1.1.1.5.1. 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低税率,只可能是基本税率或征收率。
1.1.1.5.2.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不适用税率而适用征收率。
1.1.1.5.3. 除另有规定外,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适用货物的适用税率,非征收率。
1.1.1.5.4. 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适用征收率。
1.1.1.5.5. 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视具体情况有所差异:(1)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3)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一)
【第3篇】运输公司运费增值税税率
运输行业某公司运费为500000元,税率17%,怎么税收筹划合理节税
在我国,大多数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多多少少都了解一些,但他们总是犹犹豫豫不敢轻易下决定,生怕一步走错使得企业进退两难,所以宁愿舍弃好的政策不用继续循规蹈矩。一等到政策出现改变就会想自己当初没有做这个是多么明智,殊不知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早已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的税收压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会有很多企业觉得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合规,不具有安全性更加不稳定。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根据国家政策税法衍生出来,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合法!会根据国家政策的改动而做出修改,但会尽可能地不影响主体优惠,保证园区招商进程,给予企业稳定的投资环境及最大力度的扶持(132+7193+5807 甜)。
例:xx货运公司是新开业的公司,该公司经理接到一项业务,为一家工厂运输货物到客户处,运费为500000元,预计加油275000元(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花费高速公路过桥路费50000元,司机工资40000元,修车费10000元(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下的四种方案,算算各自要交的增值税有多少?
方案1:
购进货运汽车500000元,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税率为17%,进项税额为72649.57元.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72649.57+{275000/(1+17%)}*17%
+{10000/(1+3%)}*3%+50000/(1+3%)*3%
=72649.57+39957.26+291.26+1456.31
=114354.4元
进项大于销项,当月不用交税.
留抵进项金额=49549.55- 114354.4 =-64804.85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235042.73-48543.69-40000-9708.74-8903=108252.29元
应交所得税= 108252.29元×25%=27063.07元
注:汽车折旧=427350.42/4/12=8903元
方案2:
本业务转给个人挂靠车辆运输,运输完毕后该车主交回公司275000元的柴油增值税发票,50000元的高速公路过桥路费,向财务支取50000元的劳务费,挂靠车辆到税务局代开了租赁费发票。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275000/(1+17%)}*17%+ 50000/(1+3%)*3%
=41413.57元
因为该公司没有车辆,此车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本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元- 41413.57 =8135.98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235042.73-48543.69-50000=116864.03元
应纳所得税:
116864.03×25%=29216元
方案3:
xx公司以375000万的将业务转包给中通公司,运输完毕后,中通公司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xx公司,并收取了运输费.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375000/(1+11%)}*11%=37162.16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37162.16=12387.39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337837.84=112612.61元
应纳所得税:
112612.61×25%=28153.15元
方案4:
xx公司向中通公司租用了其汽车和司机,租金为100000元,开具11%的运输增值税发票,xx公司提供油费275000元,其他费用由中通公司自行解决。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100000/(1+11%)}*11%+{275000/(1+17%)}*17%
=9909.91+39957.26
=49867.17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49867.17=-317.62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90090.09-235042.74=125317.62元
应纳所得税:
125317.62×25%=31329.4
四个方案中应交的增值税如下:
方案1:留抵-64804.85元
方案2: 8135.98 元
方案3: 28153.15元
方案4: -317.62元
四个方案中,方案1和方案4最省税.,方案2中等,方案3
交得最多。
四个方案所得税如下:
方案1: 27063.07元
方案2: 29216元
方案3: 28153.15元
方案4: 31329元
方案1所得税最少,方案4最多,方案2和3差不多持平。
企业在成立运营开始之后便要伴随着税收与发票他,税收优惠便成为了大多数企业关注的重点。按照税法税率纳税当然是最基本的前提,不过学会正确纳税,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保证更多的企业利益!那为什么使用率却不到1%?国家统一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依据宏观经济及行业类型统一实行,这个暂且不论。极少数地区拥有税收优惠政策,加上国家大力支持,当地设立经济开发区用以招商企业。但很多企业都是抱着观望的态度,而等几年政策稍有一变动就觉得这个政策不稳定,可能会对主体公司造成影响。
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有要求吗?任何行业都可以享受吗?其实园区对于招商企业也确实有一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园区的环境和政策的稳定性,当地欢迎优质的企业入驻,对行业基本没有限制,遵守园区制度,坚决杜绝偷税漏税和虚开发票的企业。除此之外,当地为了方便企业从而采取总部经济模式,不需要企业在当地实体办公,注册办理及后续工商税务等问题均有专员代办。注册地址由园区免费提供,企业只需正常进行开展业务和纳税即可享受当地的财政扶持。
【第4篇】最新运费增值税税率
(一)税率概述
13%标准税率
除9%、零税率外的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9%
货物:生活必需品、初级农产品等
营改增: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含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6%
其他情形
零税率
除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
(二)具体项目税率
1.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服务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陆路运输服务9%
程租、期租、湿租(交通运输工具+人员)
交通运输服务9%
干租、光租(交通运输工具,不配备操作人员)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
航天运输服务
属于航空运输服务,但按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
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9%
发包方:以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9%
互换双方:以各自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9%
货运代理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6%
装卸搬运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6%
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
交通运输服务9%
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
其他现代服务6%
2.与财产租赁有关的服务
情形
税率适用
征收率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3%
不动产租赁服务
9%
5%
融资性售后回租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6%
仓储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6%
3%
3.建筑服务
(1)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2)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3)平整土地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4)容易混淆的
情形
适用税目
苗木
园林绿化
建筑服务9%
苗木销售
销售货物9%,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苗木免税
疏浚
航道疏浚
物流辅助服务中的港口码头服务6%
其他疏浚
建筑服务9%
出租建筑设备
配备操作人员
建筑服务9%
不配备操作人员
有形动产租赁13%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现代服务6%
4.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情形
税务处理
金融商品
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保本收益
纳增值税6%
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
不纳
转让金融商品
差额/1.06×6%
资管产品管理人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简易计税(2018.1.1)
其他情形,包括管理服务等
按相应规定纳税
租赁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租赁服务:13%、9%
融资性售后回租
金融服务6%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
金融服务6%
5.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类型
解释
税率
邮政服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9%
其他企业销售邮品
13%
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9%)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6%)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5篇】销售货物的运费增值税率
作为销售方的公司,在销售货物的时候,都会出现运输费用,如果购货方要求抵达的地点在临市或者其他省市,那么销售方还要把货物送过去,这时候,发生的运输费用应该怎么处理?会计要怎么做相应的会计分录?和会计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发生运输费用时
1、如果是销售方公司的运输部负责运输以及运输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如果是销售方公司的运输部负责运输,但是费用由购货方承担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3、如果是由第三方铁路运输部门负责运输,费用由销售方承担
借:应收账款
贷:库存现金
4、如果是由第三方铁路运输部门负责运输,费用由购货方承担借:应收账款
贷:库存现金
5、如果是由购货方负责运输,费用也是购货方负责
那么这部分销售方不做会计处理,购货方会计处理方式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发生运输费用时会出现的几种情况,运输费用如果开具了增值税发票,那么可以按照固定税率税前扣除,但是如果这部分运费没有拿到发票,那么就不能扣除。
运输费用也要按照是哪一方负责的情况来做不同的说明,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那么,收到运输服务发票的账务处理你知道吗?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6篇】货物运费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
1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13%的货物(易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
13、饲料添加剂。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销售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 农膜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国务院固定的其他货物
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水路、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建物等)
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转让土地使用权
邮政服务(邮政普通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6%
销售无形资产(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零税率
0%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般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9%
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的,扣除率调整为9%
10%
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
1、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3、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减按1%
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放弃减征)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3%减按2%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
(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财税[2009]9号
财税[2014]57号
3%减按0.5%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5%
销售不动产
财税[2016]36号
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财税[2016]36号第15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财税[2016]368号
财税[2016]68号
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
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财税[2016]47号
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财税[2016]47号)
5%减按1.5%
1、个人出租住房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2、住房租赁企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可选择按征收率5%计税的应税行为
1、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铲。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3、转让土地使用权
一般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47号)
4、劳务派遣服务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5、不动产融资租赁
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6、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7、公路收费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8、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可选择按征收率3%计税的应税行为
1、公路收费
(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收取试点后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财税[2016]36号附件2
(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建筑服务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口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财税[2017]58号
3、物业收取自来水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4、非学历教育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6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6、动漫企业、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8、非企业性单位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9、非学历教育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68号
10、金融服务
(1)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7]5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11、销售生物制品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2、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3、销售光伏发电产品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4、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
一般纳税人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
15、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
1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1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1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1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0、自来水。
21、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2、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国和函[2009]456号
23、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2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97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5、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26、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27、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8、再生资源回收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3%征收率减按2%的应税行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4]57号3、财税[200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
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的应税行为
1、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口全部出租收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免征增值税
1、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即征即退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2、2021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办公用品、水电费、饮用桶装水、宣传费、通讯费、物业费等
1.办公用品
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
注:如果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办公用品,税率是13%,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办公用品,按征收率3%。2023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2.水费
自来水厂3%
注:从自来水公司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 %的进项税,从其他水厂购买的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9%的进项税。
其他水厂9%
3.电费
税率13%
注:一般纳税人收取的电费按13%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电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修理费
有形动产13%
注:修理费用于有形动产的修理费用,如汽车修理费、机械设备的修理费13%;而对于不动产的修理费税率是9%。注意,如果对机器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可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即6%。
不动产9%
5、饮用桶装水
税率13%
注:公司购买桶装水,是为了日常办公需要,属于办公费范围,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如果计入福利费,则不可以抵扣。
6.宣传用品
一般纳税人税率6%
注:广告业如属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2023年12月31日前,减按1 %征收率
征收增值税,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
7.差旅费
航空旅客运输9%
注:差旅费中交通费和住宿费,在取得相关凭证后,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餐饮费是不可以抵扣的。交通费中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相关凭证。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铁路旅客运输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
收费站(过路费)3%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x3%
桥(过桥费)5%
桥、闸通行费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5%)x5%
高速公路通行费
高速公路通行费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5%)x5%
旅店服务(住宿费)6%
——
8.咨询费
6%
注:聘请专业的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用都可以抵扣进项,其税率6%,注意要选择一般纳税人。
9.通讯费(电话费)
9%
注:购进基础电信服务,进项税抵扣税率9%,购进增值电信服务,进项抵扣6%。员工个人抬头发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带有福利性质的通信费补贴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企业的名义的电话费,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10.邮递费
9%
注:快递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购进邮政服务,进项抵扣税9%,如果是同城快递,邮寄税率为6%
11.培训费
6%
注:企业发生的各类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培训费用,均可以抵扣,要向培训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培训期间发生的餐费,不可以抵扣。培训机构是一般纳税人,可获得6%的抵扣税额;培训机构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可获得3%的抵扣税额。(2023年12月31日 前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2.会议费
6%
法: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但是其中的餐费不能抵扣,需要将餐费扣除。
13.物业费
6%
注: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企业管理服务,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6%税率的抵扣税额。
14.银行手续费
6%
注:办理转账,汇款时发生的手续费都可以抵扣,要向银行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6%税率的进项。
但是如果办理和贷款有关业务手续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5.保安服务费
6%
注: 2023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注:保安服务费是可以抵扣的,具体抵扣多少需要根据情况来定:
1.如果是保安服务业提供安保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税率;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依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动派遣服务,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16.租赁费
不动产租赁9%
注:租赁费用是可以抵扣进项的,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是13%、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是9%。个人出租住房是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
注意,如果是租赁给员工提供福利所取得的的专票是不可以抵扣
的。
有行动产租赁13%
【第7篇】运费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先问个问题,中国税收收入中,哪个税的收入占比最高?
答案是:增值税。
中国2023年税收收入17万亿,其中,增值税收入名列第一,7.7万亿,占比45%,企业所得税次之,3.7万亿,占比22%。(以上数据来自《中国税务年鉴2020》)
很明显,增值税一家独大,占了税收收入近半壁江山。企业所得税连增值税一半都不到。
但是,普通老百姓却不太懂增值税。你说所得税,谁都懂,收入扣掉成本费用得到利润,乘以25%交税,符合大众的日常认知;你说增值税,很多人就蒙圈了,什么销项税抵扣进项税,不做财务、不搞企业的人就不太明白。
甚至可以说,哪怕是做财税的,天天面对增值税,也未必真就搞懂了它。
不揣冒昧,今天就以本人浅薄的经验,给大家聊聊增值税的基本法。
一、层层抵扣
根据我个人总结,增值税有四大特性:
1、层层抵扣
2、毛利税
3、价外税
4、半转嫁性
咱们挨个来讲。
增值税,首创于法国,顾名思义,对增值的部分课税。我买进来一堆钢材和其他原材料,花了100万,打造出一批小汽车,卖了300万,从原材料到卖出的成品,增值了200万,这200万就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假设增值税税率是13%,这家企业需要交的增值税就是:
(300-100)×13%=26万
但是,账面上到底增值多少,企业是有操纵空间的,为了和逃税行为作斗争,法国人发明了“购进抵扣法”。
大意是,企业都以销售额乘以税率交增值税,所谓销项税,但是,买进来的货物已经负担过的增值税可以扣除,所谓进项税。
我们把刚才例子中的算式括号拆掉,变成:
300×13%-100×13%=26万
300万乘以13%得到的39万就是销项税,100万乘以13%得到的13万就是进项税,销项税39万减去进项税13万等于应该交的增值税26万。
你要问了,这不就拆了个括号,怎么就能保证企业不逃税呢?
增值税最关键的一条来了,进项税要凭借特殊凭证来抵扣,如果买的东西来自国内,一般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来自进口,就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所以,公司财务才会告诉你,出差住宿必须开具专票,开普票不给你报销。普票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
还是上面的例子,咱们按上下游拆成三家公司:钢材公司、零部件公司、汽车公司。
钢材公司卖一批钢材给零部件公司,100万元;
零部件公司用这批钢材制造出了小汽车所需的全部零部件,卖给汽车公司,200万元;
汽车公司用这些零部件造出了小汽车,售价300万元。
现实中汽车行业不是这么简单,只是为了方便理解,我们用最简单的模型。
钢材公司(100万)→零部件公司(200万)→汽车公司(300万)。
钢材公司的销项税是100万×13%=13万;
零部件公司的销项税是200万×13%=26万。零部件公司的进项税则来自钢材公司的销项税,100万×13%=13万,要抵扣这部分进项税,就要取得钢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零部件公司最后交增值税26万-13万=13万。
汽车公司的销项税是300万×13%=39万。汽车公司的进项税来自零部件公司的销项税,200万×13%=26万,要抵扣这部分进项税,就要在购进零部件的时候获取零部件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汽车公司最后交税39万-26万=13万。
所以,看到了吧?
当我们要求以票抵扣之后,各个环节的纳税人,为了能够抵扣进项税,都会主动向上游索要增值税专票,于是,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就形成了,层层抵扣叠加下去,直到最终消费者为止。
对个人消费者而言,你买小汽车时,价款里包括了进项税,可是,你不再有下游了,没有销项税,增值税抵扣链条停止,所以,你的进项税也就无从抵扣了。也就是说,理论上,层层加码的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了。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间接税有更强的转嫁性,增值税层层转嫁,最后转嫁给了终端消费者。
不过,在真实的经济活动中,这种转嫁往往不是百分之百,这点我放到第四节“半转嫁性”详谈。
现在我们总结一下增值税的第一条特性:
以票控税为基本流转特征,更难避税,层层抵扣,更容易转嫁。
二、毛利税
前面说增值税原理的时候,大家应该已经感觉出来了,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似乎和所得税差不多啊。
所得税是:(收入-成本费用)×税率
增值税是:销项税-进项税
增值税不就是把所得税的括号给拆开了嘛。
单从算式上来看,确实如此。
但是,两大体系长期各自发展,已经有了千般不同。
最核心的区别就是增值税要凭借专票购进抵扣。而现实中,你会发现,许多成本和费用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票的。
最典型的,工资。
你不妨想想,单位给你发工资的时候,你何曾给单位开过发票?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肯定是作为成本费用扣掉的,不需要发票。但是,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工资作为成本费用,能提供进项税么?
不能。
对很多公司来讲,人力可是成本费用的大头。
再比如,公司贷款要支付利息,维护客户关系要胡吃海喝,偶尔再一起按个脚搞点文体活动,可税法规定,利息、餐饮、娱乐费用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再比如,公司购买了一批《由缰小记》的书,给员工每人发一本作为新年福利,这种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也不能抵扣。
除了这种完全不能抵扣的,还有一些部分抵扣的项目。
胖友们知道,增值税现在主要有三档税率,13%、9%、6%;简易计税方式有两档征收率,5%、3%(3%疫情期间暂时按1%执行)。
如果嫌弃税率太多记不住,记一个13%就行了。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就是13%,这个税率最常见。
交通运输一般是9%;
找人给我公司拍个广告、做个税务咨询,这种现代服务是6%;大家出差住酒店,酒店给开的票也是6%。
于是,问题来了。
如果我是个卖汽车的公司,销项税率是13%,除了购进原材料进项税率是13%以外,其他的,运费、广告费、咨询费、出差时的住宿费等等,你会发现,进项税率都比13%要低,销项与进项并不匹配。
直白点说,进项扣得少了。
可以这么说,对一个企业而言,成本类进项税还算齐全,而费用类许多都没有进项税,或是不能抵扣,或者是不能完全抵扣。
所以,回到之前说的算式。从计税依据来看,企业所得税是净利税,而增值税近似于毛利税。
这一点又会导出三个推论:
第一,再次告诉我们,增值税比所得税更难规避。想少交企业所得税,可以把费用做高,把净利润做没;但是,很少有哪家企业连毛利润都是负的,那意味着,它在亏本卖东西,真要这样,这企业离破产也不远了。
而增值税近似毛利税,如果毛利还是正的,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大概率也是正数,增值税就还得继续交。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明明连年亏损,还在源源不断交税,主要交的就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二,鉴于增值税与所得税之间这种牵连关系,税务机关的大数据会对你公司的增值税、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结构比对,当两税之间申报的收入、成本有很大差异的时候,恭喜你,你的企业将受到额外关注。
第三,因为增值税许多项目都无法抵扣,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通常比企业所得税要大很多,单从算式上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在企业所得税基础上,对企业利润重复课征的一道税。
所以,对一个生产企业而言,企业利润的实际税率不是25%,而是25%+13%=38%,鉴于增值税许多项目不能扣除,总和税率应该在40%以上。
当然了,这只是一种纯数学计算。我们之前说了,增值税层层转嫁,如果增值税百分百转嫁出去了,那企业的实际税率就还是25%。
现实中的情况是,往往是转嫁了,但又没完全转嫁,企业利润的实际税率在25%~40%之间。
这个问题先不急着讨论,我们留待第四节半转嫁性中详说。
三、价外税
我们说增值税相对容易转嫁,有三个原因:
第一,单从销项来看,直接对销售额课税,税与价的关系简单、直接、明显,要想转嫁的话,直接在价格上加税额即可。不像所得税,是收入扣了成本费用得到利润再课税,税与价之间的关系隔了好多层。所得税如果要转嫁,很难说清应该有多少分摊到价格上。
第二,增值税层层抵扣;
第三,增值税价税分离。
大家签合同时,经常看到这两个词——含税价、不含税价。这里的“税”特指增值税。
在中国,超市商品标价时只标一个含税价,所以,普通老百姓对增值税完全没概念。到国外旅游的话,你会发现,很多国家超市货柜上会标两个价格,一个是含税价,一个是不含税价。这么一比,你就知道你掏的钱,多少是付给了商品,多少是交给了财政。
日本比较典型,去玩的话就会发现,货架或者菜单标两个价,一个写着“税込”,一个写着“税抜”,顾名思义,前者就是含税价,后者就是不含税价。有时候只有一个不含税价,结账时,你会发现突然多了一笔费用,那就是额外加上的税钱。
只是,日本管这个叫消费税,其实就是我们的增值税,对商品和服务普遍征收的。如果我没记错,日本现在的消费税税率有两档,10%和8%。
而在中国,消费税完全是另外一个税,类似奢侈品税,主要对那些国家不太希望你过多消费的货物征收,比如烟、酒、成品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等。
你会发现,标不标税钱,对消费者的心理影响是很大的。
不标,多数人才不会去算商品价格里含了多少税;
标了,消费时会明显感觉到肉疼。
个人消费时很少遇到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区别,企业日常经营则天天遇到,签合同时通常会明确,含税价是多少,其中增值税多少,并以税控系统开出的金额为准。
正因为价税分离,所以,企业明白交易金额中有多少是收入,有多少是税,在做商品定价时,会考虑税额的因素,把税转嫁出去。增值税的价外性,是易于转嫁的重要因素。
接着我们问个问题,企业算利润的时候,要不要扣增值税?
在券商工作时,隔壁团队有个同事做某家企业的盈利预测,搞了个模拟利润表,把增值税列进去了。它没学过财务,所以不知道,增值税只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不体现在利润表中。
这一点上,增值税和其他的税很不一样,消费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都体现在利润中。
这和增值税的价外税设计有关。
还用前面的例子,汽车制造企业,增值税税率13%,买进一堆钢材,不含税价是100万,进项税13万;造出了一批汽车,卖了300万(不含税价),销项税39万。这企业是这么记账的:
两个不含税价分别计入成本和收入,企业的利润是300万减去100万等于200万。(咱们先不考虑各种费用以及附加税,用最简单的模型。)增值税往哪记呢?
进项税13万计入资产(其实是会计上的借方),就像你到按摩店充了张卡,这是你的资产,以后每次消费可以从卡里面抵扣;销项税39万计入负债,这个好理解,类似于你实际按摩消费需要缴付的账单。
销项减去进项,就是应交增值税。(暂时不考虑其他明细科目。)
如果是正数,意味着你充值卡用完了,要额外结账;
如果是负数,意味着你的充值卡还有额度,不需要额外付款,以后还能抵扣。
在这个过程中,只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不涉及费用。所以,在会计制度设计上,增值税是不影响利润的。
如果我不这么设计,把增值税还原到价格里,作为费用的一部分,利润会不会受影响?
还是前面的例子,如果把税加进价格里,那么,购进的钢材成本就是113万,卖出的小汽车收入就是339万,增值税费用另算,是39万减去13万等于26万。企业利润为:
339-113-26=200万
和之前的结果一样。
所以,我们说,增值税是不影响利润的。
这一点,对搞财务的人来讲,是基础得不能再基础的常识。
但、是!对非财务专业的人来讲,你一定感觉到了,似乎哪里不太对劲。
很简单一个问题:如果增值税根本不影响利润,那为什么还会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增值税的行为呢?
因为增值税的设计存在欺骗性。
增值税的理论与实务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鸿沟。
此时就必须要谈到增值税的半转嫁性了。
四、半转嫁性
前面我们说了,因为销项税的计税依据直接来自销售额,且层层抵扣、价税分离,所以增值税易于转嫁。
但这个转嫁只是相对而言。
如果能做到百分之百转嫁,理论上,每一家企业都是先掏钱负担了进项税,而后通过销项转嫁到下一家,从上游到下游,层层流转,一直转嫁到终端消费者。最终消费者只有进项,不再有销项,负担了累加到最后的所有增值税。
很多税法制度设计,都来自这个理论。
胖友们知道,出口退税退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其中,增值税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还是销项税?
进项税。
为了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对出口产品,销项税本来就是免掉的,除此之外,我们还把它负担的进项税给退掉,让出口产品以无税或者低税状态打入国际市场,这就是出口退税的税法理论。
实际操作中,对生产企业执行的叫“免抵退税”政策,对外贸企业执行的叫“免退税”政策。
所以,除非是限制类出口产品,多数出口产品的增值税是不会转嫁到外国人头上的。
可以看到,出口退税这种设计,其理论基础就是我刚才说的增值税完全转嫁。
增值税不进利润表,这种设计也基于完全转嫁理论。
但现实情况是,增值税并不完全转嫁。
举两个例子。
先看一个完全转嫁的例子:之前我们遇到一家生产企业,因为疫情现金流出了点小状况,想融资续命,大家考察一番,发现他家的几套机器设备挺值钱,可以搞个售后回租那种融资租赁。
胖友们知道,金融机构经常接触各行各业,但这些人不可能对每个行业都了解,你这些机器到底值不值钱,值多少钱,他们又不是专家,根本拿不准。所以,这种时候,他们只认一个东西——专票。
你买机器设备的时候不是有发票吗?他们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基础给你批融资额度。
然后问题来了。企业买这批机器设备的时候,和厂家之间做了点沟通。厂家说了,如果你不要发票,税点就不用给了。假如设备的不含税售价是5000万,税额是650万。厂家的意思是,你要发票,那我就卖你5650万,如果你不要发票,我就卖你5000万。
于是,企业选择不要票。
当时确实省钱了,可是,没发票,融资的时候就出了问题。这也算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吧。
在这个例子中,设备供应商对这家企业的增值税是100%转嫁的。这种情况现实中很常见,大家应该也都遇到过,在网上买东西,本来是500块钱,你要求开票,对方说,那得额外算税点。
再看另一个例子:之前《避税的基本法》中讲到一个事儿,我们遇到的一家技术服务公司,它服务的客户要求把技术服务开成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前者税率是6%,后者是13%,这样,客户能抵扣的进项税就变多了。
后来就有许多胖友发私信问我,不管开多少,那不都是客户掏钱么,自己掏了钱,自己再抵扣,没赚啊。
这些胖友就是被增值税完全转嫁理论荼毒太深。
在这个事例中,当然是双方本来就谈好了一个含税价,比如100万,如果正常按6%税率开票,不含税收入就是94.34万,增值税是5.66万;结果,甲方爸爸开口了,你给我按13%开票,乙方怕失去这个客户,只能让利,总价是没变的,这时,不含税收入就变成了88.50万,增值税11.5万。
客户能抵扣的进项税从5.66万变成了11.5万,可以少交5.84万的增值税。
但是,细心的胖友应该想到了,进项税抵扣变多的同时,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却减少了,从94.34变成了88.50,利润增加了5.84万,此消彼长,与进项税的增加是等额的。
这导致客户要多交5.84乘以25%等于1.46万企业所得税。
综合下来,客户一共可以少交5.84减去1.46等于4.38万的税。再算细致点,还可以把城建税及附加的影响考虑进去。总而言之,客户是赚的。
在这个例子中,技术服务企业的增值税就是不完全转嫁,如果当初双方谈好的100万是考虑了增值税的话,那么,技术服务企业最多只转嫁了6%的那部分,后来增加的差额部分没能转嫁。
正如这个例子所见,在现实生活中,增值税到底能转嫁多少,取决于交易双方的议价能力。
前国税总局局长有过一句总结:“我赞成间接税是由购买者和销售者分别承担的。分担比例取决于需求和供给弹性。”
谈完半转嫁性,我们再回头看之前说的毛利税性质和价外税性质。
毛利税视角的理论基础是增值税100%不转嫁;
认为增值税不影响利润的理论基础则是增值税100%转嫁。
而实际上,从整体经济活动来看,增值税是半转嫁的。
所以,才会有之前的结论,考虑到增值税,企业整体的所得税率其实是在25%~40%之间,真实税率取决于增值税转嫁程度;增值税虽然受制于会计制度设计,不在利润表中体现,但实际上是影响利润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增值税的转嫁程度。
五、结语
最后做个总结,增值税以抵扣链条为形式特征,属于流转税、间接税;以票控税是征收关键,更难避税;从课税对象来看,近似于毛利税;从会计角度来说,属于价外税,不影响利润表,但实际上根据企业的议价能力大小,增值税转嫁程度有所区别,会内化为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部分。
以上整个讲解过程都采用了简化模式,说的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情况,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在内。汽车企业的案例也不用深究,真正的汽车企业不可能买了一堆钢材就造出小汽车来。此外,进项税转出、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等,都不在考虑之列。
说完增值税,再回头聊几句税改。
好多人有个误解,认为开直接税,就不要间接税了,有点非此即彼的意思。
不是这样。
如果蛋糕可以永远保持做大的速度,那么,可以永远只征间接税。
但能不能做到,稍微有点疑问。其实,当大家感觉卷生卷死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在证明,蛋糕增速在放缓了。
间接税有赖于可持续性的消费。当蛋糕做大速度放缓,一部分人又蛋糕分得太多,而富人的消费占收入比例向来偏低,社会整体的消费能力就会受到影响,间接税的税基就会萎缩。
接下来当然就要影响到税收,影响财政。
那么,这部分税收的缺口应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