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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增值税(8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8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8篇优质的日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年4月20日增值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年4月20日增值税

【第1篇】2023年4月20日增值税

一、单选题

2.15 某电梯销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购进5部电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税额52万元。当月与某企业签订一份销售合同。

合同约定销售5部电梯,合同中注明电梯销售额价税合计为508.5万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还为2023年曾经采购电梯的老客户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维护费价税合计金额10.6万元、保养费价税合计金额5.3万元,当月并夫收到款项,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b)。

a.6.5万元

b.7.4万元=508.5÷(1+13%)×13%+(10.6+5.3)÷(1+6%)×6%-52

c.8.33万元

d.8.02万元

【答案】 b,本题考查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率为6%。销售电梯和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开具的都是普通发票,合同中的含税金额要按照适用税率分别进行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购进电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08.5÷(1+13%)×13%+(10.6+5.3)÷(1+6%)×6%-52=7.4(万元),选项b正确。

2.16某航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有国际运输经营资质,2023年9月购进飞机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万元,税额84.5万元;开展航空服务开且增佰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为:国内运输收入1387.5万元、国际运输收入288.6万元、飞机清洗消毒收人127.2万元。该公司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a)。

a.37.26万元=1387.5÷(1+9%)×9%+127.2÷(1+6%)×6%-84.5

b.40.57万元

c.61.09万元

d.64.40万元

【答案】 a,本题考查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国内运输收入应按“交通运输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税率为9%。国际运输收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飞机清洗消毒收入应按“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购进飞机配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84.5万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该公司9月应缴纳增值税=1387.5÷(1+9%)×9%+127.2÷(1+6%)×6%-84.5=37.26(万元),选项a正确。

2.17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支付本单位员工出差机票款,取得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上注明机票款2 000元,燃油附加费300元。当月为同行的本单位客户支付机票款,取得航空客票电子行程单上注明机票款3000元,燃油附加费400元。2023年12月该企业上述支出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c)。

a.470.64元

b.412.84元

c.189.91元=(2000+300)÷(1+9%)×9%

d.165.14元

2.18 某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从农户手中收购1 000公斤山 核桃,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10万元,当期全部耗用,加工成盐焗核桃仁零食对外销售。当月又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收购了5000公斤小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税额5000元,当月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将小米简单清洗、包装后直接对外销售,当期全部销售。不考虑其他条件。

该食品生产企业2023年3月收购农产品介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c)。

a.10 500元

b.13 500元

c.14 500元=100000×10%+50000×9%

d.15 000元

【答案】 c,本题考查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中的计算抵扣。企业从农户手中收购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用于生产销售的货物为盐焗核桃仁零食,适用于13%标准税率,应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收购山核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10%×10 000=10 000(元)。

纳税人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直接对外销售,应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收购小米可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0 000元×9%=4 500(元)。

综上,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 000+4 500=14 500(元),选项c正确。

三、计算题

2.48,某机床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发生如下购进业务。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20万元,税额54.6万元,支付桥,同过路通行费,取得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8 000元。

(2)为本单位员工支付差旅费用,取得的国内铁路客票的票面金额共计1.09万元,因招待客户为客户公司雇员购买国内旅客机票,取得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上注明机票次28000元,燃油附加费7500元,上述客票均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

(3)购进两辆货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4万元,税额3.12万元,其中一辆用于生产经营,另一辆用于生产经营的同时也为职工食堂提供运输服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机床生产企业9月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本题考查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关于桥、闸通行费、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计算抵扣,以及兼营不得抵扣进项额时的具体处理。

(1)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按照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的金额进行计算抵扣。

业务(1)的进项税额=54.6+8 000÷(1+5%)×5%÷10 000=54.64(万元)

(2)纳税人购进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但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仅限于本单位的雇员,以及本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实际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为招待客户公司雇员而购买的机票,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业务(2)的进项税额=1.09÷(1+9%)×9%=0.09(万元)

(3)纳税人购进的货车,属于固定资产项目,专门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是兼用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业务(3)的进项税额=3.12(万元)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54.64+0.09+3.12=57.85(万元)

2.49,a省的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将b省2023年自建的一栋办公楼出售,取得收入840万元(含增值税,下同),该办公楼账面价值200万元,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当月在c省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1635万元,支付分包款54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要求:

(1)计算上述两项业务分别在b省和c省预缴的增值税额。

(2)计算上述两项业务在a省应补缴的增值税额。

(1)本小问考查预缴增值税额的计算。

在b省预缴的增值税=840÷(1+5%)×5%=40(万元)

在c省预缴的增值税=(1 635-545)÷(1+9%)×2%=20(万元)

说明:

①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和预缴税款。

②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本小问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出售办公楼应补缴税额=840÷(1+5%)×5%-40=0(万元)

提供建筑服务应补缴税额=1 635÷(1+9%)×9%-545÷(1+9%)×9%-20=70(万元)

说明:纳税人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综合题

2.50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货物适用13%增值税税率。2023年11月该企业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拾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销售甲产品的同时提供送货运输服务取得收人5.6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价税合计金额为22.6万元。

(3)将自产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项目,成本价为20万元,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该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

(4)销售2023年10月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每辆销售额1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货款金额60万元、税额7.8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0.54万元。

(6)从农产品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一批(不适用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在当月领用了80%作为生产货物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0万元,税额为0.9万元,同时支付给运输公司的运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为0.45万元。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7)当月租入商用楼房一层,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22万元。该楼房的1/3用于工会的集体福利项目,其余为企业管理部门使用。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自产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的增值税额。

(5)计算当月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6)该企业10月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销售产品同时提供了送货运输收入,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该按照其主业“销售货物”适用13%税率。

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3%+5.65÷(1+13%)×13%=11.0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2.6÷(1+13%)×13%=2.6

(3)将自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应按照视同销售处理。该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成本利润率组价计算。

自产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13%=2.86

(4)摩托车为2023年10月购进表示已经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在2023年8月1日前购进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2023年8月1日以后购进的,销售时需要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项税额。

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销项税额=1×13%×5=0.65(万元)

(5)注意题目中给出企业生产的货物适用13%税率。购进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注意伴随外购货物而发生的外购劳务或服务,也应该同比例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③购进或租入的固定资产兼用于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的,可以全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④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7.8+0.54+(30×10%+0.45)×(1-20%)+5.22=16.32(万元)

(6)该企业10月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1.05+2.6+2.86+0.65-16.32=0.84(万元)

2.51 某厨具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只有一种厨具产品a。

2023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4万元,增值税税额0.52万元;当月将一半原材料用于生产了120套厨具a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单位职工。

(2)与某商场签订2 000套厨具a销售合同,约定商场与2023年1月提货,2023年2月春节后商场再付款。当月给商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

(3)销售库存原材料给另外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含税价款6万元;

(4)销售2005年购进的生产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6万元,未放弃减免税优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每一项业务涉及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或应纳税额,并计算11月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业务(1)考查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情况下增值税的处理。

购进原材料进项税额0.52万元,其中50%用于生产了120套厨具a用于职工福利发放给职工。属于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处理,同时进项税额0.52万元可以全额抵扣。

发生视同销售情形的,应该以纳税人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价格为计税依据。根据业务(2)得知,120套厨具a销售单价=1 000 000÷2 000=500(元/套)。

视同销售需要缴纳的销项税额=500×120×13%÷10 000=0.78(万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0.52(万元)

(2)业务(2)考查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之日。

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3)业务(3)考查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的,需要按照适用税率换算为不含税金额。

销项税额=6÷(1+13%)×13%=0.69(万元)

(4)业务(4)考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纳税额=6÷(1+3%)×2%=0.12(万元)

该纳税人11月应缴纳增值税额=0.78+13+0.69-0.52+0.12=14.07(万元)

【第2篇】我叫增值税!从2023年1月16日起这是我最新的增值税税率 ,请知晓

小规模增值税在2023年1月份有新的税收政策,现在财务人员比较关心增值税的税率及征收率。今天就在这里把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税率表思维导图带来了,方便大家理解记忆!对增值税哪个税目的税率不清楚的,下面看看吧。

202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3%、9%、6%)

增值税零税率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2023增值税预征率

好了上述就是现行最新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以及预征率思维导图了,还希望给日常财务人员处理税务工作带来帮助。

【第3篇】2023年增值税7月1日

增值税热点问答

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如何计算销售额并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一、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二)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八、本公告第一条至第五条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七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执行;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八、本公告第一条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至第七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如何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六、本通知除第五条外,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援助人员取得的法律援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规定:“一、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五、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已征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将专用发票追回后申请办理免税;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个人所得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由扣缴单位依法申请退税。”

总分公司能否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4篇】日本有增值税吗

一、什么是jct?

jct,英语全称为japanese consumption tax,中文翻译叫做日本消费税。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缴纳的一种税,它不会因为商品是亏本还是盈利都要征收的,也叫做流转税,可以理解为日本版vat增值税。

对于企业买家购买行为而言,买家可以通过卖家提供的jct发票,从应缴纳给税务局的税款中扣除jct金额,即jct可以进项抵扣,减免他们的税额。

二、什么是合规发票留存制度?

合规发票留存制度是指支持多种税率的消费税的“购置税抵免新方式”。

根据日本国税厅新政,发票系统将于2023年10月1日(令和 5年)推出。在该制度下,经营者获得“消费税抵免”的条件是:

(1)发票。(发票、包含特定项目的发票等形式)

(2)账簿,需要保存两份。

合规发票留存制度可让能够出示合规发票的企业买家获得日本消费税进项抵扣。发票系统是企业和独资企业客户获得购置税抵免的系统。此次改革实施后,只有具备日本消费税登记号的卖家才有资格向企业买家开具这种合规发票。

对于卖家而言,只有“合格的开票人”才能开具合格的发票,要成为该“合格的开票人”,必须向税务局提出申请并进行注册jct,并且由于只能由应税企业进行注册,因此免税企业不能成为合格的开票企业(即不能开票)。

对于买家而言,需要提供带有卖家jct注册号的合规发票才能进行jct进项抵扣。

三、注册jct注册号的法定要求是什么?

jct 注册号是日本税务机构下发给具有 jct 纳税实体的卖家(支付 jct 的卖家)的编号。在亚马逊日本站的卖家,如若需要开具发票,则必须注册jct。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您就需要注册jct税号成为纳税主体,有义务按规定缴税:

1、卖家在基准期内的应税销售额超过1,000万日元。

2、卖家在基准期内的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00万日元,但在上一个基准年上半年的应税销售额超过1,000万日元。

3、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是卖家注册了日本公司,并且公司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日元以上(含1000万),无论销售额多少,都需要注册。

注:基准期是指纳税期限前的两个基准年。基准年的起始月取决于您的公司类型:

①独资企业:您的基准年是从1月到12月。

②公司:您的基准年的起始月取决于您的公司。

对于日本公司,您的基准年通常是4月至次年3月。

对于中国公司,您的基准年通常是1月至12月。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不满足上述条件,卖家仍有纳税义务。您可以联系您的税务顾问,了解您的公司是否需要缴纳jct。

四、消费税豁免门槛

卖家注册了jct ,是否一定就有消费税纳税义务?答案是不一定!

下列情况可免除缴纳消费税的义务:

1、销售额不超过1000万日元/年。

2、注册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下。

五、日本消费税(jct)税率是多少?

日本消费税是国税+地税的总和,一般情况为标准的10%, 轻减税率后为8%,但是8%低税率仅适用于食品、饮料、报纸等。

六、如何进行注册?

1、自行进行注册申报

自2023年10月起,日本国税厅已开始受理jct注册号申请。符合条件的卖家可准备好以下资料,进入日本国税厅官方网站进行jct税号注册:

(1)公司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 扫描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护照扫描件并加盖公司盖章;

(3)申请表;

(4)公司年度销售数据(店铺在平台的账户链接或截图);

(5)申报过程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2、通过服务商进行注册

卖家也可在亚马逊后台中,咨询亚马逊服务提供商网络(spn)中的第三方税务服务商进行jct注册号申请。

注册时效:约2-3个月,主要依据税局当前代理案件程度,需提前准备。

申报周期:一般为年报。

申报截止日期:应税期结束的次日起2个月内。

日本国税厅建议,要想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获得日本消费税登记号,通常应该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提交申请。

七、不注册jct注册号会有什么影响?

从注册jct的条件来看,该政策并不是强制性的。目前,即使发票上没有显示卖家jct注册号,也可以享受jct进项抵扣,但2023年10月1日起,改革生效后,亚马逊开具的发票上需要显示卖家jct注册号。

如若符合条件的卖家不按照规定向亚马逊提交jct注册号,将无法再给买家开具合规发票,使得买家无法申请税务抵扣。

如果您的客户有税务抵扣的需求,那么客户将不再购买您的产品,会直接导致销量下滑等负面影响。还有部分卖家猜测,没有注册jct税号的卖家有可能会被亚马逊限制销售权限,从而失去部分订单。

日本税局早在2023年就开始对跨境卖家进行税务调查,现在亚马逊发布了注册通知,卖家朋友们要尽早关注起来。亚马逊的合规要求只会越来越严格,越早准备,风险越小。

【第5篇】2023年8月1日起增值税11%税率

2022-12-06 09:18·查税宝

2023年12月起,增值税又有哪些新改动?现行的最新税率表是多少?进项税如何正确抵扣?今天起,这是最新的知识点!

6%→免税,3%→免税!

全了!2023年增值税优惠!

1、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重点:

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7、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增值税

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发布2023年第17号公告,宣布自2023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注意!!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3年11月、12月,2023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3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由于所属期为2023年10月和2023年1月的税费缓缴期限已到期,纳税人按规定应在2023年8月缴纳入库,不适用本《公告》。

所属期为2023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1、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

2、扣除率

扣除率是指增值税计征中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与产品课税金额之间的比例。

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购进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扣除率有的是9%,有的是10%,我们具体来看:

①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③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④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⑤ 农产品核定扣除时:

o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o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

o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3、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注意: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4、预征率

目前主要针对不动产和建筑行业采用预征办法,主要有5%、3%和2%的档次。

2022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增值税政策层出不穷,进项税扣除凭证种类又非常繁杂,送你一份最新最全的抵扣攻略,从此进项税抵扣不求人

一、判断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上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会涉及到进项税的抵扣问题。

因为,一般纳税人根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增值税,不涉及进项税的问题。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1)一般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为了征管的要求,税局一般要求不得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以防止形成滞留票。但实务中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能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真的收到了,也没有必要一定退回重开,全部计入成本费用即可。

二、判断扣税凭证是否合法合规

1、抵扣凭证的类型应合法合规

发生增值税交易的我们会收到不同类型的凭证,但其中只有一部分是合法合规的抵扣凭证。

除了最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最近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通行费等取得合法合规的凭证也可以抵扣进项税,具体的

发票类型包含以下几种:

这里有3个重点需要强调一下: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2)旅客运输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而纸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3)现在乘火车多数情况下取得电子客票,报销抵扣需要打印纸质车票,且只能打印一次,一旦遗失,即使有复印件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2、抵扣凭证的开具应该规范

抵扣凭证是否开具规范,主要检查以下4点:

(1)是否与真实的交易相符,没有涉及虚开发票;

(2)字迹清晰,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专用章齐全(目前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4)备注栏完整

关于发票的备注栏,实务中频频出现备注栏缺失导致大额进项税不允许抵扣的情况,会计收到6种发票要注意备注栏信息是否齐全。

到底是哪6种发票?一张表格说清楚。

业务

备注栏填写规定

政策依据

建筑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文件附件)第三章第一节第一条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四条第(四)项;《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文件附件)第三章第二节第一条

出租不动产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项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发票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文件附件)第三章第三节第三条第一款

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第一条

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使用自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第三条第(三)项

预付卡业务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机构预付卡(多用途卡)业务: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第三条第(四)项、第四条第(四)项;《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文件附件)第三章第八节第六条

差额征税

纳税人或者税务机关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二)项;《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文件附件)第三章第八节第一条

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第三条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代办退税

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且必须与登记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登记软件产品的个别模块或子系统时,应在开具发票备注栏中注明相应的登记证书软件产品名称。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的纳税人,不能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应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软件产品名称在开票中需要缩写的,可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全称,在货物品名栏目使用缩写。但一种软件产品名称只能使用一个固定的缩写。

2、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不能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的,在开具发票时按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填列,同时发票备注栏注明包括与登记证书一致的软件产品。按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增值税退税。

3、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具发票时,可在发票备注栏分别注明软件、硬件部分的销售额。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的纳税人,不能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可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原)《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9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二)项第3点

注意,认证期限有新规定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啦,会计们再也不用担心发票过期了~

三、判断是用于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会计收到发票,要思考一下它的用途是什么,因为税法中明确规定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几种情形,只有不属于这些项目,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所有情形下图全部涵盖了,一起学习一下吧~

对于以上项目,也要分三种情况考虑:

(1)在购入当期就不能抵扣,全部计入相应成本费用。

例如外购礼品用于员工福利取得普通发票的,在当期直接都计入费用。

(2)在购入当期就不能抵扣,但取得专用发票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例如外购礼品用于员工福利取得专用发票的,为了防止滞留票的产生,需要先认证抵扣,再做进项税转出。

(3)在购入当期进项税已抵扣,后期用于不允许抵扣的项目时,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四、抵扣实操

完成了前面3步,判断出一项支出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后,接下来就需要进行勾选确认、计算税额、纳税申报等抵扣实操。

不同凭证的抵扣方法。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了,机动车发票又有新变化

自2023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如何申报抵扣?

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何申报抵扣?

注意: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暑公告2023年第39号

文规定,以上票据可以抵扣,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2)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的(包括港澳台)不可以;

3)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如何申报抵扣?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第6篇】2023年7月1日后增值税新规

一、资产管理产品运营中的纳税人

2023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23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

政策解析:资管产品,是资产管理类产品的简称,比较常见的包括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银行提供的投资理财产品等。简单说,资产管理的实质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各类资管产品中,受投资人委托管理资管产品的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就是资管产品的管理人。

具体到资管产品管理人,其在以自己名义运营资管产品资产的过程中,可能发生多种增值税应税行为。例如,因管理资管产品而固定收取的管理费(服务费),应按照“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运用资管产品资产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运用资管产品资产进行投资等,则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发生贷款服务、金融商品转让,还是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建筑企业集团内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

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政策解析:建筑行业受资质的限制,经常存在由母公司或总公司投标,中标并签订合同后由分公司或子公司承建的情形,此时,服务流,发票流和资金流一致,但与合同流不一致,税法予以认可。

【第7篇】增值税4月1日起免征!那发票怎么开?税要怎么申报?

3月份对于纳税人来说,是一个优惠政策特别多的月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出台政策方面,效率真的非常高。

我能立马想到的就有两个,一个是3月4日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的减免政策,3月22日出台的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一个是减免征收,另一个是直接退钱。

而就在3月24日,又一个重磅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了,这次瞄准的还是增值税。

按照财税【2022】第15号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4月1日起,增值税又要变了,这次是直接免征。

此前关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有按照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还有月度销售收入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的免征增值税,那么这次相当于是更彻底,直接对3%征收率部分免征,也不设什么15万的限额,也不需要你交1%了,直接免征!

紧随这份公告之后,税务总局就发布了落实15号文的具体操作步骤,结合现有的信息,对朋友们比较关注的两个问题,我说说自己见解。

第1个问题,3%减按1%缴纳的政策还可以用嘛?

按照15号文的规定,该优惠政策延期执行到2023年3月31日,4月1日对3%征收率部分免征增值税政策实行后,该政策就到期了。

第2个问题,发票怎么开?

因为已经是免征增值税了,所以享受了免征的优惠政策的话,那么开具的发票就是免税的普通发票。

那有人问了,客户就是要专票怎么办?

你也可以开专票,但是就要按照3%的税率开具,且按照3%税率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开专票就不能享受这个免征政策,享受免征政策,就不能开专票,纳税人自己做选择。

当然,这个选择,可以对单个客户来选,比如对a客户,纳税人选择开专票,缴纳3%税率,对b客户,选择免税政策,开免税的普通发票。

第3个问题,税要如何申报?

之前是有月度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都是按季度来报税,所以此次申报的时候,要将这个45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与本次发布的15号文免征增值税的数据分开来填报。

举例来说,a公司季度销售额是30万,默认享受的是季度45万以内免增值税,那么这30万销售额就填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如果a公司季度销售额60万,且都是3%征收率的业务,这个金额已经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限额,所以适用的是15号文,对3%征收率的业务免征增值税,60万销售额全部填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以上就是对于15号文的解读,大家注意,是正对的小规模纳税人3%税率的业务,并不是小规模纳税人所有业务,因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有一些业务税率不是3%,比如出租不动产,税率是5%,那就不能适用15号文的免征增值税优惠,但是可以去适用季度不超过45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更多财税政策解读、实务操作分享,可以参阅我下面的“财税百问百答”专栏,目前正在连续更新中。

【第8篇】增值税税率7月1日

2023年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最新最全的税收优惠都总结全了,全部打印出来学习,先看重点:

1、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2、增值税13%→9%,9%→6%,老会计是这样税筹的!

3、最新!免征增值税!2023年增值税优惠汇总!

4、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会计不知道,没法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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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1、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

2、扣除率

扣除率是指增值税计征中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与产品课税金额之间的比例。

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购进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扣除率有的是9%,有的是10%,我们具体来看: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农产品核定扣除时:

o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o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

o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3、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注意: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4、预征率

目前主要针对不动产和建筑行业采用预征办法,主要有5%、3%和2%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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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13%→9%,9%→6%

老会计是这样税筹的!

增值税税率13%能变9%?9%能变6%?其实并不神奇,很多老会计,都是通过改变业务操作模式,来实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今天就带大家具体看一看!

除了可以通过改变业务操作形式来达到节税的目的,还可以利用纳税人身份、税收优惠、税收洼地等方式进行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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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免税,3%→免税!

全了!2023年增值税优惠!

1、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以下7种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重点:

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7、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增值税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

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4

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会计不知道,没法干活!

1、增值税科目的设置

2、增值税免税的会计处理

3、小规模3%→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4、对困难行业免征增值税

如: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

5、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6、增值税加计抵减

7、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

8、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务师,财务经理人,税台整理发布

2023年4月20日增值税(8个范本)

一、单选题2.15某电梯销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购进5部电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税额52万元。当月与某企业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合同约定销售5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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