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纳税申报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附列资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附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项目及栏次:按计税方法及税率/征收率划分
列:开票情况(专用发票、其他发票、未开票)及纳税检查调整,合计;服、不和无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明细填附表三),扣除后。
附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各类扣税凭证填报说明);进项税额转出额;待抵扣进项税额;其他 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扣代缴税额。
调整说明:其他扣税凭证-下属“其他”(第8b栏):原附表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中“期末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填入此栏。原附表五废止。
附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填报说明: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此表。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项目及栏次:按计税方法及税率/征收率划分
列:价税合计额+扣除项目(五列)
扣除项目说明:
增值税:以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环节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
差额征税:“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业额”,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差额=总营业额-支付给另外的营业额(营业成本)
简易计税-差额征税项目:
附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项目及栏次:抵减项目;加计抵减项目
抵减项目:税控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预缴税款情形(包含:分支机构、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
填报:主表“税款缴纳”-本期已缴税额(第28栏)。
加计抵减项目: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加计抵减政策:《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第七条(自2019.4.1至2021.12.31)。
填报:计算加计抵减税额(当期可抵扣税额*10%),填入主表“税款计算”-应纳税额减征额(第23栏)。
账务处理:
期末按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附-其他: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项目: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
根据《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根据政策发布、废止等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减税项目:享受减征优惠的纳税人填写。如: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代码01042807)。
填报:主表(小规模)-免税销售额(第9栏)下属第10栏或11栏。
免税项目:如“支持三农”类免征增值税优惠
填报:主表(一般)-免税销售额(第8栏)
主表(小规模)-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2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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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报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编将从今天开始分几期,以案例示范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帮助纳税人更清晰地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打通享受减税政策的最后一步。
四个案例,
让你迅速定位找到自己所需~
案例1: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案例2: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4: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1: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服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收入28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2=3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1、“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0.06万(=2万×3%)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8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2: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28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28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4万(=28万×5%)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8万元,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虽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但开具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应按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28万。
2、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4: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3万元。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填列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5万元,第15栏、第20栏填写0.25万(=5万×5%)。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填列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填写23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15万(=23万×5%)
【第3篇】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意义
今天印心来和大家说说,取得农产品专票后,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最常见的2个错误!
问题:有收购农产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在和农产品供应商(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交易后,得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是将其填在第二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里吗?
回答:其实从2023年4月1日起,购进农产品的纳税人,如果从按照3%征收率来计算征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手中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就应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将其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六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中,来反映纳税人在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后,取得(或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的情况。
因此,问题中的申报方式是一种常见的申报错误,大家在纳税申报时应注意。
关于为什么填写在第六栏,大家可以参考税务总局2023年发布的第20号公告中的附件2,其中明确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填写在第六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大家在填写时还需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是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任何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的。
问题:纳税人为了生产或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而购进农产品,并在生产领用当期,加计抵扣1%,这种情况在纳税申报时应填写在哪一栏?
回答:9%的农产品发票税额填写在第六栏,1%的加计扣除填写在第八栏,13%税率的货物加计扣除也填写在第八栏。
关于纳税申报的两个常见问题,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4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非小微企业填写案列
a公司为按季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鉴证咨询服务,2023年1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15万元,2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收入10.10万元,3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
案例分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51500÷(1+3%)=147087.38 (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合计: 345145.63元
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345145.63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应纳税额= 345145.63 ×3%=10354.37元
小微企业填写案例
b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2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未开具发票含税收入5.15万元,3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10万元。
案例解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51500÷(1+3%)=50000 (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合计: 248058.25(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48058.25元,
未超过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期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248058.25元,
小微免税额= 248058.25 ×3%=7441.75元。
差额非小微企业的填写方法
c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并享受差额征税政策,2023年1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0.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10万元。1月收入共开具两张发票,其中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30万元,并同时预缴税款0.30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价税合计为10万元。2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3.45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5.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5万元,未开具发票。假设扣除额无期初余额。
案例分析:
根据规定该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取得收入差额扣除后可减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差额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
=(203000-100000)÷(1+3%)+(234500-80000)÷(1+3%)+(153000-50000)÷(1+3% =350000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政策规定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纳税人2023年
一季度差额后的销售额为35万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当期应纳税额= 350000×3%=10500元
差额小微企业填写案例5%征收率的申报案例增值税预缴申报填写方法免税收入申报填写案例
......
好了,篇幅有限,文章就介绍这么多了,剩余的就不再一一展示了,
想/要/完/整/资/料/的/,评/论/区/留/言/,无/偿/分/享!
【第5篇】增值税纳税申报上期留抵税额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一起来看↓
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增量留抵税额: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第6篇】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hello大家好呀,今天小编跟你们分享的是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及附列资料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填写说明
能够帮助大家尽快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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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流程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注意: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二、(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
想要领取资料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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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www.wenmingtu.com
目前我国的纳税人构成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他们是我国现今的纳税主体之一,而在纳税申报时,其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所需提交的材料又有所不同,故此问明途特意整理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报资料及备查资料,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须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包括表一至表四;
2、纳税人为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或金税卡,另外纳税人将其明细数据被分在软盘上的,还须报送备份数据的软盘,还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须提交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从事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还需要提交《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须提交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需要注意的是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税局确定。
【第8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表说明如下:
(一)本表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三)第1列'本期应税服务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属于征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应税服务价税合计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属于免抵退税或免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应税服务免税销售额.本列各行次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对应行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本列各行次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13行.
(四)第2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附列资料(三)》第6列对应行次.
(五)第3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金额.
(六)第4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七)第5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且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
(八)第6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票栏内.
【第9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熬夜整理:整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模板,直接填写打印使用,超方便】
【文末有获取方式】
一般纳税人通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附列资料(一)
附列资料(二)
附列资料(三)
附列资料(四)
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一般纳税人通用)
小规模纳税人通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附列资料表
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小规模纳税人通用)
以上所有内容就是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啦,想要表格模板的朋友,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获取即可,资料无偿分享!
【第10篇】增值税负数纳税申报表
补开了16%税率的发票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某商城2023年3月销售了一批打印设备,当时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已申报缴纳了增值税。2023年4月,按照顾客要求,该商城补开了1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5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因此,你商城2023年4月补开1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金额、税额填入4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列次。同时,由于原适用16%税率的销售额已经在前期按照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本期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开具发票”相关列次计入相应负数进行冲减。
【第11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说明
作为一名会计,是不是对会计工作,尤其是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时候,是不是会遇到一些问题,一些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去解决呢?今天,小编就把整理的一些内容,提供给大家学习下!
销售商贸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基础业务:
该企业从事提供销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等,增值税按季度申报,2023年4月,5月,6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一:2023年5月6日,销售办公用品含税金额1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二:2023年6月6日,销售办公家具含税金额6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三:2023年7月25日,销售办公耗材含税金额5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三:2023年5月20日,购进货车一台,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
销售商贸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业务核算:个月销售额(10000+60000+5000)/1.03=72815.53元
由于季度销售额小于90000元,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依然需要申报
销售安装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基础业务:
该企业从事提供起重机设备销售,安装,维修拆卸等服务,增值税按季度申报,2023年4月,5月,6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一:2023年5月14日,安装服务含税金额2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二:2023年6月26日,安装服务含税金额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三:2023年7月15日,安装服务含税金额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三:2023年7月2日,购进安装用材料工具等4万元。
销售安装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基础业务:
该企业从事提供起重机设备销售,安装,维修拆卸等服务,增值税按季度申报,2023年4月,5月,6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一:2023年5月14日,安装服务含税金额2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二:2023年6月26日,安装服务含税金额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三:2023年7月15日,安装服务含税金额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三:2023年7月2日,购进安装用材料工具等4万元。
【第12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过期
2023年8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8月15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制图 刘耘
8月申报要点
1、8月申报纳税期,仍可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3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相关解读第三条,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均可以在7月以后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2、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期限将陆续到期,记得按期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号)的规定:
继续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对于按月申报享受缓缴政策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0月或2023年1月,请于2023年8月1日-15日期间通过电子税务局缴纳。要记得按期缴纳哦~
【第13篇】增值税纳税申报销售额
上一期,老戴和大家分享了增值税的不同计税方法,无论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简易计税方法,里面均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销售额。本期,老戴就和大家谈谈销售额的知识。
一、销售额的定义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从销售额的定义,我们看到一个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税种的重大差别,就是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是不包含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的。增值税在原理上是一个价外税。
二、价外费用
除此之外,从定义中,我们还能看到一个重要的概念——价外费用。那么什么叫价外费用呢?
①传统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价外费用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②营改增业务的价外费用
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从价外费用的定义,我们看到,价外费用是为了防止纳税人以各种不同收费项目将应税交易的对价拆分,从而降低部分对价的适用税率或者部分对价直接不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目的。
而价外费用的一个重要特性是,它必须伴随着“价”,也就是说,它必须是因为发生了应税交易而产生了交易对价,才会存在。因此,不管费用名义上叫什么名字,只要是伴随着应税交易而产生的交易对价,那么收取的费用就是价外费用,而且,价外费用的适用税率是与应税交易业务适用税率一致。
思考题:某房地产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公司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约定,购房者需在一定时期内支付完毕购房款,否则,从支付期限结束的次日起,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利息。该公司对房款部分按照销售不动产9%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对延期付款利息部分按照销售贷款服务6%申报缴纳增值税。问,该公司的增值税计算申报是否存在问题?
关于销售额的,其实还有一个相信大家都比较关心的视同销售问题,这个问题作为一个增值税的重点难点问题,老戴将会单独和大家探讨,本期就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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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戴木水 税月有情
【第14篇】2023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01
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填列哪些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应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02
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1日起还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和《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吗?
答: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 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同时废止。”
03
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1日后开具的13%、9%税率的发票,如何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的规定填列相应栏次。
【案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填报如下:
04
2023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入不动产一次性抵扣,如何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五条 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案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相符,金额8000000元,税额720000元。填报如下:
05
2023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何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案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铁路、其他客票共22份,金额合计17128.44元,税额合计1241.56元。填报如下:
【第15篇】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看交了多少税
应交税费—增值税明细科目和增值税申报表核对,确保做账申报无误
今天讲述如何做到增值税的做账和纳税申报相符无误,现实中很多新手会计做关于应交税费的账务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没有核对账本和申报表是否相符,今天的图表详细说明,如何核对账本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数据,确保账表相符。
我们将当月的凭证都录入完成之后,本月的科目余额表就出来了。如下图,图中只显示关于应交税费-增值税的部分啊。
在图中,详细地列出了各个数据应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的那个数据一致。
我们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录入之后,主表如下图
如果你的数据不一致,主要是三个原因,(1).纳税申报错了;(2).账务做错了;(2)账务和纳税申报都错了。
不管是哪个原因,你都要检查数据,将错误的部分更正过来。科目余额表和增值税申报表核对无误后,再将增值税纳税申报上报税务局。
新手会计,每月只要做到科目余额表和增值税申报核对无误,你就避免了应交税费的做账和增值税申报的错了。
我讲明白了吗?
有什么建议和批评,给我留言啊
接下来继续讲述科目余额表中数据如何和纳税申报表数据核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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