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延期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延期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书面申请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延期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书面申请
今天跟一位财务朋友聊天,她说:“当前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市场环境不好,行业不景气,公司资金链紧张,老板打算让她向税务局申请延期纳税申报,以缓解公司目前的资金压力!”我能体会当老板的心情,但是得明确下:申请延期纳税申报,并不能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因为“延期申报≠延期纳税!”
从字面意思上看,二者都是“延期”行为。但是侧重点不同:“延期申报”重点在“申报”,而“延期纳税”重点在“纳税”。
“申请延期申报权”和“申请延期纳税权”,都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申请延期申报权:纳税人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如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特殊困难是指: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是当前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以上就是“延期申报”和“延期纳税”的不同之处。
提示:本文仅供参考使用,欢迎大家交流学习!
【第2篇】申请延期缴纳增值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事项,简化优化了办事程序。
企业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延期的呢?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所谓的不可抗力,就是非主观行为的,比如自然灾害。这两年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频发,如新冠影响、高温影响的限电、夏季频发的洪涝、冬季出现的冰雹等等。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损失巨大,部分企业停工停产多月。2023年武汉遭遇疫情袭击,国家也是及时地给予了企业延期申报纳税的优惠。坚持新冠“动态清零”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企业发展,下半年部分地区又出台社保延期缴纳的优惠政策等等。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企业资金不足的情况,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我们都知道企业经营发展中,企业的资金是需要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社保的。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时候,员工工资、社保也是需要优先支付的。因为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员工的生活,才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运转,才能获得收益,获得资金流。这一条体现了税务的人性化。
企业怎么申请延期申报缴纳税款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企业在申请延期的时候,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2)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3)资产负债表,
4)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5)经办人身份证件;
6)代理委托书;
7)代理人身份证件;
申请方法方式:
1)线下通过大厅窗口申请:提供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机关查验后退回。同时也要准确其他延期需要的资料
2)线下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申请:提供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照片或者扫描件。
备注:对已实名办税纳税人的经办人、代理人,免于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3)申请资料提交,若遇到不可抗力影响,需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报告。其他原因存在申报、报送报告存在困难的,需在申报期内申请
可申请延期期限:
最长不能延期3个月缴纳税款。延期针对的是延期缴纳税费,但是需要按照申报期进行申报,是依据延期前的最后一期的经营情况进行预缴申报。在恢复申报缴款的时候,是需要调整申报的。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申请延期几次,因此当延期3个月仍不能缴纳的,可再次提交申请。
延期依旧不能恢复缴纳税款的:
当延期到期后,依旧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以在到期之前提前与税务沟通协调,申请再次延期。若税务经核查不满足继续延期条件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企业将被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在实务中,一般最多能申请2-3次延期。因为2次就是6个月,3次就是9个月。企业长期资金不足无法缴纳税款,从某种层面来说,企业的经营存在经营不良的趋势,为了保障税源的情况下,将不会特批继续延期。若企业继续选择延期缴纳的,则依据税收征管法,是需要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罚款的。同时税务也会上门进行稽查的,核查企业是否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恶意经营、骗税、逃税等等行为。
备注:学习分享不易,原创不易。财税管理学习内容来自相关书籍、税务资料。
【第3篇】资管产品增值税延期
央行7月31日晚间发布,2023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资管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银行风险显著收敛,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源,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3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3年底。
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存量资管业务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在锁定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继续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管协调、监测分析和督促落实,统筹把握政策实施节奏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资管新规过渡期调整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充分考虑今年以来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在坚持资管新规政策框架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审慎研究决定,延长《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3年底,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平稳有序推进资管行业规范发展。对此,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各方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为什么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适当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是从疫情常态化防控出发,做好“六稳”和“六保”工作的具体举措。一是推动资管存量业务整改平稳进行。新冠肺炎疫情从资金端和资产端,对资管业务产生了双向冲击,尤其是在资产端,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大,一些投资项目原有还款安排面临调整。适当延长过渡期,能够缓解疫情对资管业务的冲击,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整改压力。二是为金融机构培育规范的资管产品提供宽松环境。过渡期适当延长,能够为资管机构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投研和创新能力,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长期资金培育,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有利于支持资管产品加大对各类合规资产的配置力度。 二、过渡期延长1年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一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二是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三是最大化政策效用。过渡期延长1年,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三、过渡期延长1年,有哪些主要政策安排? 为稳妥推进资管业务整改规范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3年底,在锁定2023年底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二是对于2023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已违约的类信贷资产回表后,可通过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鼓励通过市场化转让等多种方式处置股权类资产。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提升新产品接续能力,引导资管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四、如何确保整改工作在过渡期内平稳有序推进实施? 一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锁定待整改存量资产,自主调整整改计划,编制整改资产台账,实行清单制管理,过渡期内按季监测实施。二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虽延至2023年底,但进度快于计划,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对于未按计划如期在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除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采取惩罚措施外,视情采取监管谈话、监管通报、下发监管函、暂停开展业务、提高存款保险费率等措施。对于个别机构弄虚作假或选择性落实相关要求等行为,监管部门将采取监管处罚措施。三是强化监管协调,推动政策实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资管业务整改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为整改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延长过渡期是否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 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综合考虑了疫情冲击、宏观环境、市场影响、实体经济融资等因素,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的决定,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健康发展的初心和底线,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这种安排,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前期化解风险的成果,推进资管业务持续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稳定对实体经济的融资供给,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督促金融机构做好过渡期规范整改工作,推动资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证监会:公募分级基金继续在2023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3年底。为落实有关政策安排,《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过渡期同步延长至2023年底。 同时,根据实际规范进度及风险状况,公募理财债券基金、公募分级基金的规范整改不作延期。公募理财债券基金规范主要涉及合同变更安排,目前绝大部分已完成规范整改,剩余部分继续按照《关于规范理财债券基金业务的通知》(证监办发〔2018〕66号)要求于2023年底前完成规范。公募分级基金继续在2023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 金融圈沸腾,网友找到股市上涨原因 社交平台上,金融圈和股民们都沸腾了,弹冠相庆、奔走相告,延期了!也有人表示:只是延期了一年,要放弃幻想,积极转型。
【第4篇】延期付款利息增值税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销售氢氧化铝,收了夏门象与公司的货款,结果货没发够,还剩余一部分货款!我公司没有即时退还货款!于是厦门象与公司按合同约定走,要我公司利息,利息高于银行利息,我公司也按期付了利息,但是厦门象与公司没有给我公司利息发票,针对这种业务我公司怎么处理最为合适?
【答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结合你反映的情况,我认为你公司与厦门象与公司的“合同违约”未及时退还“剩余货款”才导致支付对方“延期付款利息”。
从客户厦门象与公司来看,他们要求你们退还“剩余货款”并支付“延期付款利息”,收到的“利息收入”,符合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提供“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所以,他们应当给你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你公司应该与厦门象与公司具体协商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的本金、利率和期限及开具发票等事项,重新签订个《补充协议(意向)》再付款比较合适,未达成“意向”就付款有点不妥,尽量跟对方索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