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6篇优质的福利企业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企业书面申请怎么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企业书面申请怎么写
一般来说,企业作为纳税人,按时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一种义务。但是国家对于部分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因此会出现退税的情况。那么企业所得税怎么申请退税呢?别着急,先确定啥情况才能退?
首先你得报完汇算清缴吧,且有退税额的情况,通俗来说就是申报时应补(退)所得税额是负数↓ 申报完隔一两天就可以申请退税了。
其次如果您企业符合制造业延缓缴纳税款的话,还要看是啥时候退比较合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的解读
在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2023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其中涉及汇算清缴补税、退税业务的,视情形分别处理。
情形一: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纳税人,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2023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
*补税↓
举例11:纳税人k,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3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3年10月缴纳入库。2023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需要补税20万元。由于其享受了2023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缓缴政策,该笔20万元的汇算清缴补税可与此前的10万元缓税一并在2023年10月缴纳入库。
情形二: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办理退税。
*退税大于补税↓
举例12:纳税人l,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3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3年10月缴纳入库。2023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5万元。相对而言,及时取得25万元的退税更有利于企业,因此其可以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后,选择申请抵减缓缴的10万元预缴税款,并就剩余的15万元办理退税。
*退税小于补税↓
举例13:纳税人m,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3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3年10月缴纳入库。2023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万元。相对而言,继续延缓缴纳2023年四季度的10万元预缴税款更有利于企业,因此该企业可暂不办理退税业务,待2023年10月,先申请抵减2万元退税,再将剩余的2023年四季度缓缴税款8万元缴纳入库。
申请退税的话,登录电子税务局,点“我要办税”,选择“一般退(抵)税管理”;
进入“退抵税费申请”-“退抵税费申请(汇算清缴)”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带出您的退税数据;
核查信息无误后,保存提交即可完成。
申请完退税就没事了吗?不是的,过两天再来看看,是不是审核通过了,审核通过了就等钱到账就行了,审核不过呢?如下图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如上图,退税申请提交后,显示审核不过,原因哪里看呢,如下图步骤,进入【我的提醒】中查看原因
进入后仔细甄别,确定哪个是退税退回的信息(一般有退税字样的),不确定就挨个都看看,找到这条信息点开。
打开到下图这个界面就不要去点“补正通知书”这几个蓝字了,很多被这个误导了,进去就是个文书格式,这个文书谁也看不懂的,要看完整的退税原因,如下图红线标示部分,这才是不通过的原因。
ps:很多发票提量提限、申请延期等等各种申请,不通过的也是这里看原因,不要点开文书
如上图这种情况就是说明有欠税未缴纳,需要补缴完成后才可以申请退税哦。如果是上文中所说的制造业因延缓需要先补缴延缓的,目前暂时电子税务局好像还没法自行处理,如果真是这种情况,建议先等等看,估计后期会出相应的自行补退的办法。
退税注意事项:
1、纳税人多缴的税款,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应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3、企业所得税退抵税类型包括误收多缴退抵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等,此处应选择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4、如果本次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
5、退税方式包括抵欠,退税、先抵后退等,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可以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可以申请办理应退余额的退库。
【第2篇】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会计分录
导读:现在什么都是实名制,开发票也是,你取得发票之后是可以进项税抵扣的,打出发票即要交税的,那么假设你发票出错,需要冲红增值税改怎么退呢?很多初做会计的朋友为这个苦恼,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简述一下发票冲红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发票冲红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如果是销货退回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开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
其会计处理是:借: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你说的不属于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进项税转出举例:
属于原先购入物资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能抵扣 ,即进项税额已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但后来由于购入物资改变用途或发生非常损失,按照规定应将原已记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该部分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只能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例如:a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为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4000+4000×17%=4680
贷:原材料 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
借:在建工程
5000+5000×17%=5850
贷:原材料 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
【第3篇】福利企业增值税政策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退税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争议很大,政策不够明确。各地税务机关执行口径也大相径庭,海南、山东、辽宁、江苏等地要求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浙江、宁夏等地则免征企业所得税。本文列举截止2023年5月1日止(财税[2016]52号实施日)所有相关政策文件,解读该纳税事项。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对单位因安置残疾人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收入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此文件的附件--执行到期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表,其中并不包含财税[2007]92号文件。所以从这个文件看,财税[2007]92号还是有效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文件的开始执行时间是2008年1月1日。正是因为1号和151号文件的表述不够清晰,才造成了分歧。1号文件正文中表述“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而附件的失效文件中却没有财税[2007]92号文件。而151号文件中虽然明确了“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是财政资金,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额”,但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文件中,明确了“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二条第(二)项同时废止”。这不得不让人怀疑151号文件并没有使财税[2007]92号文件失效。也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各地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口径不一,有的不征企业所得税,有的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上面的分析看,到2023年5月1日开始,财税[2007]92号文件是终于失效了。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文件只明确了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对企业所得税未曾提及,也许再出个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补充政策也未可知,但至少到2023年4月20日,尚未见到相关文件出台。所以,福利企业在2023年5月1日前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是可以不征企业所得税的,2023年5月1日以后的增值税退税,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4篇】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申请条件和涉税处理前段时间猫叔和大家介绍过,
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怎么回事,大部分小伙伴还不太清楚,猫叔也看到不少小伙伴在群里问,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增值税即征即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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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类型
“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 征收入库后,及时退还;
由于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后退库,保持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享受该政策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可以按照规定开具专票,正常计税,购买方凭票抵扣,不受政策影响。(1)目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
(2)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纳税人,申报时涉及到的表格主要有增值税申报主表和附表(一),如下图:
2、软件行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案例
今天主要以软件产品行业,举例说明:增值税即征即退如何申请?如何计算退税额,以及填写申报表和相关后续账务处理?
主要政策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注意: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备案资料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计算退税额
即征即退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申报表填报举例:某软件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份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113万的含税销售收入,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万,不考虑其他的因素,该企业2023年10月份填写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如下:
(1)先填写附表一相关数据:
(2)主表填写附表1填写完成后,主表会自动取数,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和销项税分别列示开,由于本案例软件开发企业无一般项目,申报时都列示在“即征即退项目”:
注意:实务中,由于增值税附表二是不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的,全部填写在一起,但是主表上我们需要分开填列为“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如果企业销售的是符合即征即退的嵌入式软件产品,我们就需要分开填写计算。退税流程
上述例子中的企业,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0万元-100万*3%=7万元。
纳税人按照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即征即退税额大于零时,并且按照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提交以下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3、网上办理退税申请
多地已经开通了网上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申请业务,纳税人可以在线办理退税申请手续。具体操作步骤为: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一般退(抵)税管理”下的“入库减免退抵税”模块,在页面中找到相应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点击后进入办理页面。
第二步,在相关页面下填写并提交电子的《退(抵)税申请表》,并根据具体项目的资料要求上传提交附件,即完成即征即退退税申请,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可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
4、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企业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所退税款应该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
缴纳增值税税款时,和平时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根据上面案例,当实际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7万元
贷:其他收益 7万元
问:符合即征即退增值税条件的,可以退还城建税和附加税吗?
答:不可以!根据(财税【2005】72号)规定,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这“两税”附征的城建税和附加税是一律不予退还(返)的。
本文来源转载于会计头条app,本文为猫叔说税原创文章,作者猫叔
【第5篇】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
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将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现将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称2023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一)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2023年第14号公告和本公告所称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按照2023年第14号公告第六条规定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时,纳税人的行业归属,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关于以主要经济活动确定行业归属的原则,以上一会计年度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比重最高的行业确定。
四、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申请留抵退税的其他规定,继续按照2023年第14号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第三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3年第1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和本公告有关要求,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狠抓落实,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6月7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张瑜、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6篇】安置残疾人福利企业增值税计算
残疾人的安置是社会需要重视的一个大问题,关于那些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我们也要制定一系列征税法案。我们要在记账和实际安置中考虑好残疾人的具体征税数额,除此之外,政府对残疾人安置单位每年缴纳的税额应该不超过3.5万元。
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缴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缴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
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兼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