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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怎么填(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11 16:50:03 查看人数:6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怎么填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怎么填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怎么填

【第1篇】增值税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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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自2023年6月1日起,对部分项目因增值税税率调整,表式和填写方法也发生一些变化。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申报表跟以前相比,都发生了哪些变化?

由于17%和11%的增值税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相应地,申报表上17%、11%税率所在栏次调整为16%和10%税率。

涉及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和附表三,主要有五个变化。

☑变化一:附表一中税率的变化。附表一中的第1栏、第2栏、第4a栏、第4b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6%税率的服务”“10%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0%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变化二:附表三的变化。附表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6%税率的项目”“10%税率的项目”。

☑变化三:附表一中的13%税率栏次不再填写。

☑变化四:自2023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适用17%、11%的应税项目时,填写在调整后的16%、10%的栏次中。

☑变化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第(二)项“各列说明”中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的表述中增加以下内容:第2行、第4b行14列公式为:若本行第12列为0,则该行次第14列等于第10列。若本行第12列不为0,则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计算后的结果与纳税人实际计提销项税额有差异的,按实际填写。

知道了变化,接下来怎么填表就好操作啦。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增值税税率自2023年5月1日起,对17%和11%税率调整为16%和10%之后,无论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标准判定适用税率,还是后期的依法追征或者稽查等,仍然会出现原税率情况。

但是,根据之前已经确认的申报表简化的承诺和表式本身已经有的复杂性,本次对附表一直接采用了基本维持原表式,填写规则作调整的办法。

1.表面将17%和11%调整为16%和10%。

2.对于表面调整之后,以后发生按规定需要按照原税率申报时,则对于17%的部分仍然在原有栏目“即16%的栏目)填写。

3.对于表面调整之后,以后发生按规定需要按照原税率申报时,则对于11%的部分仍然在原有栏目“即10%的栏目)填写。

有人对于16%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目感到属于设计错误,其实不是,比如动产租赁16%等。

附表一填写的另外一个注意点是差额征税部分:

对于存在差额征税项目的,按照当期差额扣除金额没有发生额和当期有实际差额发生额两种情况填写。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附表二的表面没有改动,但是对于填写还是需要注意:

1.农产品填写,新规中虽然没有了加计扣除的说法,但是在申报时,笔者认为可以依然按照原办法申报,即对于按照规定按照12%扣除率抵扣的,就其12%与10%之间的差额部分计入“8a”栏目申报。

2.对于按规定取得的原税率的抵扣凭证,仍然反映在原相应栏目,即按照原规则归集。

3.对于通行费的抵扣已经实行新规,对于取得etc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也应当勾选确认,按照视同专票的形式进入认证抵扣凭证栏目。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附表三也是对原17%和11%分别调整为“16%税率的项目”“10%税率的项目”。

注意一点:对于按照规定取得的可以差额扣除的适用原税率的项目,仍然在原栏目中填写,即17%的在16%中填写;11%在10%栏目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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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增值税怎么填写

发票,千万别弄错了,一张增值税发票刷遍朋友圈,7月开始一大波发票政策上线,稍有不慎会计人就要成背锅侠,希望大家速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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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9点请会计人务必牢记!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成品油发票要这样开才规范!

自2023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今天,kavin老师帮您梳理开具成品油发票时的注意点。往下看↓

1. 哪些发票是成品油发票?

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 成品油发票长什么样?

票面带有成品油字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为“汽油”。(如下图所示)

3.开成品油发票要注意什么?

① 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需要选择“107”开头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② 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③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④ 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

最后,友情提醒: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支持作废,仅可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第3篇】网上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还附有填写说明,可以统统免费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尽快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文末可免费领取全套资料及视频教程学习权限哦)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19版增值税申报表 :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小规模增值税报表差额申报填写:

注意:如开具既有不是差额的发票,又有差额的发票,附列资料一中填写的含税收入要包含不是差额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情况分两种: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详细和大家讲解: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销售含税收入31.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21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适用征收率5%。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本期允许差额扣除额=21万元;

差额后含税销售额=31.5-21=10.5万元;

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5/(1+5%)]*5%=0.5万元。

申报表填写

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表一》填写:

(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下面,我们来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各列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各列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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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企业增值税零申报表怎么填写

例题 : 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3 月取得的设计服务销售额占同期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于2019 年 4 月 12 日通过某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该建筑企业 2019 年 4 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结余 24 000 元。2019 年 5 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

(1)购进商品混凝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50 000元,税额 1 500 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劳保用品一批,取得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为 5 000 元。

(3)购进小轿车一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金额为 100 000 元,税额为 13 000 元。

(4)进口挖掘设备一台,价款为 30 000 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增值税额为3 900 元。设备运达企业发生运输费用 20 600 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 20 000 元,税额为 600 元。

(5)购进花生油 400 桶用于发放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 56 000 元,税额为5 040 元。

(6)购进写字楼一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0 000 元,税额为 45 000 元。

(7)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4 张,合计金额 500 元,税额 15 元。

(8)销售人员报销差旅费,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1张,注明的票价和燃油附加费合计 2 200 元 ;铁路车票 1 张,注明的票价为 961 元。

(9)为外县 a 房地产公司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结算已完工工程款项,收到工程款 130 800 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 120 000 元,税额 10 800 元。同时该建筑企业也与分包方结算已完工工程款项21 8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 20 000 元,增值税额 1 800 元。该建筑企业按规定在当地预缴增值税 2 400 元。

(10)销售已使用过的一台设备(2008 年购入,当时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收入 25 75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1)由于管理不善,2019 年2 月购进的一批建材被盗,账面成本为 20 000 元,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16%。

(12)销售工地剩余下脚料,取得不含税收入 400 000 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3)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 500 000 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填写该企业 5 月份纳税申报表(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解析 :纳税申报表关键数据计算如下 :

1.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商品混凝土的税额 1 500 元,购进小轿车的税额 13 000 元,购进运输服务的税额 600 元,购进花生油的税额 5 040 元(用于发放福利,按规定不得抵扣,作进项转出处理),购进写字楼的税额 45 000 元,购进高速公路通行服务的税额 15元,购进建筑服务的税额 1 800元。上述扣税凭证共计 10 张,税额合计 66 955 元。

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挖掘设备的税额 3 900 元。

3. 旅客运输客票抵扣的进项税额 :扣税凭证合计 2 张,金额合计 3 161 元(2 200+961),税额为 2 200÷(1+9%)×9%+961÷(1+9%)×9%=261(元)。

4. 进项税额合计= 66 955+3 900+261=71 116(元)。

5. 当 期 计 题 的 加 计 抵 见 额=71 116×10%=7 111.6(元)。

6. 进项税额转出 :发放福利5 040 元 ;非正常损失建筑材料20 000×16%=3 200 元,合计 =5 040+3 200=8 240(元)。

7. 调减加计抵减额 =5 040×10%=504(元)。

8. 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合计 =120 000+400 000+500 000=1 020 000( 元 )。笑 售 建 筑材料销项税额 =400 000×13%=52 000(元);提供建筑服务销项税额 =120 000×9% =10 800(元);提供设计服务销项税额=500 000×6 % =30 000( 元 )。销项税额合计 =52 000+10 800+30 000=92 800(元)。

9. 抵减前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92 800-(71 116-8 240)=29 924(元)。

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24 000+7 111.6-504=30 607.6(元)。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11. 抵减前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29 924 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30 607.6 元,当期实际抵减加计抵减额为 29 924 元,当期结余加计抵减额 =30 607.6-29 924=683.6(元),抵减后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为 0 元。

12. 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 =25 750÷(1+3 %)×3 % =750(元)。

13. 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减征额=25 750÷(1+3%)×(3%-2%)=250(元)。

14.应纳税额合计 =0+750-250=500(元)。

15. 本期已缴税额 2 400 元,应纳税额为 500 元,故期末结余已缴税额 =2 400-500=1 900(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如下 :

来源:中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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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个体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问: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低于9万元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规定,《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

【第6篇】增值税补充申报表怎么填

今天节后上班,又要开始搬砖了!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增值税申报的问题:

上月销售货物未开发票税申税,本月补开发票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业务处理:

鉴于每个地方的税务局要求不一样,但操作方法无非下面两种:

方法一:

上个月销售货物但是未开具发票,申报时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第5栏“未开具发票”。在本月月补开发票的,在第5栏“未开具发票”填写对应的负数冲回。而开具的发票信息则填写在对应的第1栏“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

方法二:

应客户的要求,本月还把发票开给客户,申报的时候手工填纸质报表申报,然后前往税局窗口手工报税,将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剔除。

财务处理:

上月账务里做无票收入,先把税申报缴纳了,然后下月根据需要再开票。本月账务处理为先红冲上月的无票收入,分录相同,金额为负数,然后再做一个正确的分录用蓝字。

【第7篇】增值税附表三怎么填

你知道一般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税款的时候该怎么填写纳税申报表吗?很多新手会计一看纳税申报的流程,就觉得自己会了,但一上手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一般纳税的增值税申报要填写7份表格,除了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之外还有《本期销售情况明细》《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税额抵减情况表》等6个表,再看看每个表格中的数值,你知道该怎么填吗?

不会填也不要慌,只要你愿意学就一定能搞懂的。在我们公司,新手会计都会有老会计带的。今天我就把我们部门王会计培训新人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50页手册】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文末可抱走)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50页手册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所需资料

2、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与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表

4、税额抵扣情况表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5、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6、小规模纳税人应征税率

7、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主表填写说明之名词解释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

篇幅有限,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申报表填写详解就先到这里,希望我的分享能帮到大家。

(本文由联兴财税原创发布)

【第8篇】增值税附表二怎么填

报税简单的说就是把自己的涉税信息报送给税务局,哪些要报?要交多少税?这都需要。具体怎么报?其实就是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通过表格方式报送。

所以大家看,申报表这个填写就是是非常重要的了。会填写申报表,知道申报表的数据是从那里来的其实就是报税的核心。

一般情况下,我们拿到申报表,基本都能从申报表的栏目名称就知道如何填,但是有些栏目啊,它确实名不副实,如果你不去看填表说明,你还真不知道这个栏次还能填什么。

今天,二哥总结出增值税申报表上的4大名不副实的栏次给大家说说,看看你们平时有没有注意这些。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1的第1、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

这里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一看基本都明白,这里就是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没毛病。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6月销售货物,开具了一张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税额13。那么申报时候我如实填写到第1、2列对应的13%栏次的位置就行了。

但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这列不仅是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位置,如果你开具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你也是填写在这里的。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的纳税人。

二哥税税念公司是一家4s店,2023年6月销售一台汽车,开具了一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中不含税金额100000,税额13000,那么这张发票申报时候填写在哪里呢?

没错,也是填写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附列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第1至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的情况。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1的第1-4行

很多朋友纳闷,这个行有啥名不副实的,你开了多少税率的就对应填写在相应行就行了,还有特殊?

当然有。

如果4月1日后开具了16%或者10%的发票也是填写在这里对应的13%或者9%的行。具体为什么会在4月1日后开具16%或者10%的发票呢?

具体有两种情况

(1)

4月1日后,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按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2023年6月10日,二哥税税念公司收到一张客户退回的2023年3月20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退回的原因是该发票把客户的名称开错,客户要求重新开具。

二哥税税念公司收到退回发票后,直接在开票系统申请红字通知单并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00,税额-16,同时呢,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哥税税念公司申报时候,直接将这两张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到13%的行。

(2)

4月1日之前按未开票收入申报后,4月份及以后月份补开16%、10%发票。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3月发生了一笔应税收入,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由于对方一直未索取发票,所以一直未开票,会计在4月申报3月增值税时候进行了未开票收入的填写申报。

注意:新申报表从5月开始实施,4月申报3月的还是旧申报表。

2023年6月20日,客户才要求开具发票,因为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3月。这个时候应该给客户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是开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那么6月补开16%的发票在申报表那里填写呢?

其实,也是填写到对应的13%的行次,填写如下:

这里其实也体现了一个对应关系,那就是15号公告说的,16%的对于填写到13%栏次。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2的第1、2、3行、第35行。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一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带上了专用的标签,那就是“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实不然,这个表象,是误区。

正解1、不仅仅是认证,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也填报在本栏中,也就是勾选的也填写这里。

正解2、不仅仅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也是填写在这里。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国税函[2006]479号 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其实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专票一样,都是从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出来的。由于机动车内容信息要求的特殊性,发票格式还保持着其特殊性。

纳税人购买机动车收到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满足抵扣条件的需要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进行认证或者勾选,通过的方可申报抵扣。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通行费也就是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通行费电子发票不是取得的都能抵扣,能抵扣是指左上角带有“通行费”三个字,并且发票上带有税率、税额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理通行费,如果取得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按照票面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目前是开通etc的可以登录平台取得这种发票。

而且,在实践中这种发票只能采取勾选认证方式抵扣,这个是开创先河,以前谁听过增值税普通发票还要勾选认证,连大厅都没法扫描认证这个发票。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6月购买货车一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份,金额100000,税额13000,公司办公用小汽车2023年6月发生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10份,累计金额100,税额3。公司通过勾选确认方式将上述发票全部勾选确认。

那么勾选确认后的发票填写在哪里呢?

(4)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代开,这个名称一看就明白,小规模纳税人去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在这里。

二哥税税念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纳税,2023年2季度共在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金额10000,税额300,代开收预缴了增值税300。

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

但是真是这样吗?我们知道现在小规模纳税人一些行业也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关于这个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票,现在也没有全面放开,目前允许自开的行业也是逐步开始的,具体我们来看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同时,之前关于小规模自开专票的文件相应条款也进行了废止。

所以,8号公告这个扩围文件相当于以前的规定有了两个重要变化。

1、不再限制小规模的月度销售额,以前都是必须月度超过3万,季度超过9万的才可以申请自开专票,现在只要你属于规定的行业范围就可以申请。

2、不再强制自开,以前凡是属于自开行业,达到了销售额税务机关就不再为其代开专票,现在不是,现在是自愿,文件规定是自愿。

但是一旦选择自开,税务局就不再为其代开了。

而没有变化的地方依旧是

1、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自开的专票在申报表填写上面还是填入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那么,还是之前那个例子,如果二哥税税念公司这张专票是自行开具的,那么申报时候是填写在同样的栏次的。

增值税申报表的4大名不副实,你平时注意到了吗?

转自:二哥税税说

【第9篇】增值税申报表4a怎么填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从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023年3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明确了新的申报表。

从5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新税率实施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开始实施。

那么具体有哪些变化?变化的申报表如何填写?今天大白和大家一起系统的来学习一下。

文章涵盖了所有变化点,大家可以耐心看完,然后基本作为一般纳税人申报就无忧了。

1

附表一的变化

原16%所在栏次(1、2栏次)名称一一对应调整成13%的内容。

原第3栏“13%税率”栏次直接删除。

原10%所在栏次名称一一对应调整成9%的内容。由于第3栏删除,表格栏次上移,9%所在的栏次由4a、4b调整为3、4。

具体如下图展示: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一

调整后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

附表一调整的目的就是应对税率下调增值税的申报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怎么理解?大白以案例方式给大家说一下

1、4月1日后,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按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以及申报表的填写示范。

2023年4月10日,大白公司收到一张供应商2023年3月20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财务审核发现发票名称开具有误,大白有限责任公司开成了大白公司。

发票直接退回供应商。

供应商4月收到退回发票后,直接在开票系统申请红字通知单并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00,税额-16,同时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供应商申报的时候也很简单,注意,为了方便展示过程,下面申报列明具体填写数据的过程。

其实就是把一正一负合并填写到对应栏次的13%栏次即可。

2、4月1日之前按未开票收入申报后,4月份补开16%、10%发票的增值税申报填写实例。

大白2023年3月发生了一笔应税收入,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由于无法取得对方开票信息,暂未开票,会计在4月申报3月增值税时候进行了未开票收入的填写申报。

注意:新申报表从5月开始实施,4月申报3月的还是旧申报表。

2023年4月20日,客户提供了开票信息,因为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3月。这个时候应该给客户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是开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那么4月补开16%的发票后5月如何申报呢?

申报表填写如下:

这里其实也体现了一个对应关系,那就是15号公告说的,16%的对于填写到13%栏次。

2

附表二的变化

1、附表二中农产品加计扣除栏次8a维持不变。

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比如,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购买时取得增值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

购进当期,按法定扣除率9%申报时候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

领用当期,1%加计扣除的部分需要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如下图。

这个填法其实在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的时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确定下来的,一直就沿用到今天。

最早农产品扣除率13%,是没有这个加计扣除概念的,后面17年税率简并,13%并入11%,为了支持农产品扣除,在11%扣除率上加计扣除2%。

18年5月,税率下调,17%下调到16%,11%下调到10%,农产品扣除率也相应下调,以12%来扣除,填表还是分开填,2%部分单独填写到8a。

19年4月开始,税率再次下调,也就是这次,填表就按上面办法。

2、附表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二

调整之后的申报表附表二

这里的变化主要应对两个新政策。

不动产分期抵扣取消

4月1日起,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不再执行,而采用一次性抵扣方式。

那么从4月1日开始取得不动产抵扣凭证,专票就填到相应的专票栏次,其他抵扣凭证就填到其他扣税凭证上去。原第10栏不再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部分。

保留第9栏次,这个第9栏次也仅仅为统计功能,其本身不计算到12栏中去,也不会过录到主表,仅仅是统计数据。

比如,大白公司2023年4月20日购入办公楼一栋,其中金额100,税额 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当然勾选确认。

这里取得的是专票,那么通过勾选确认后填写在第1栏、2、35栏次,同时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这栏的作用就是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是一个统计数据,也需要填写上。但是这栏次不参与计算。

第12栏=1+4+11,这栏数据过录到主表去。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这个是配合增值税税率下降的一个优惠政策。为了统计客运运输服务的抵扣金额,在附表2的第10栏体现。

比如,大白公司员工小白2023年4月20日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一张,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仅做展示,以文字表述为准」

这张铁路车票,可以抵扣的税额

=263/1.09*0.09=21.72

申报表如何填写?直接按照票面计算出可抵扣进项税后填写到8b栏次,同时填写到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去。

为什么还要填写到8b?不直接光填10栏就行了吗?

其实和不动产抵扣填写9栏一样。这里的第10栏也是一个本期统计数据,不参与到抵扣计算中去,所以我们在抵扣不动产和购进的旅客服务都需要根据取得的相应扣除凭证填写到其他相应栏次去。

这里取得是铁路票,填写到8b其他去就行了。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如果取得是专票,那就填写到第1、2、35栏次去即可。

3

附表三的变化

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调整之前的申报表附表三

调整之后的申报表附表三

这块没什么说的,就是对应的税率调整引起的变化。

4

附表四的变化

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这个主要是应对新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这个表怎么填写呢?这个表实际就是满足条件的纳税人统计记录用于加计抵减的表。

那些纳税人满足条件呢?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所以,你用不用填写这个表,你首先要去看看36号文,看看你有没有提供这四项服务,而且要看看在规定期间内,你提供的四项服务销售额有没有达到规定的比例,满足了,才有资格填写这个表,不然你就没资格填写这个表。

如果你判断自己满足,那么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格式如下:

大白公司是一家代理报关,提供36号文规定的现代服务中的经纪代理业务,假设提供的报关代理服务服务销售额比例满足条件。

2023年4月公司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当期销项税120万,前期无留抵。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10%=10万

那么当期应交税额=120-100-10=10万。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这里就是10万。

其实附表4的这个表格有点类似税控设备抵减的填法,它就是把我从一开始到最后加计抵减的进项税的过程用表格方式记录下来。

这个表填写后,如何进入主表最终实现少交税,这个里面还有第二步,那就是用第4列数据和每期申报的时候和主表进行比对,看能够抵减多少,能抵减的就填写到本表第5列去。

比如本期我销项减去进行120-100=20,和我可抵减数10比,我10完全可以全部抵减,那么第5列就全部填进去。

回到主表,主表没有专设一栏体现这个10,直接就含在第19栏里面,具体看图片解释。

又比如,4月公司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当期销项税80万,前期无留抵。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10%=10万

那么当期应交税额=80-100=-20,留抵20。

所以10万的加计抵减计提数就不能实际抵,因为本身都留抵了,你还加计抵个啥。

只有计提了留下期。

再看主表

相当于计提的10没用,下期填写表格时候它自动跳到期初余额去了。

5

附表五的变化

取消了附表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这个表取消原因就是因为这次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的取消,那这个表如果还有期末余额怎么办?

很简单,因为从4月1日开始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就不会填写这个表了,那么截止到3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5第6栏的期末余额,纳税人可以在4月所属期起一次性转入到附表2的8b栏次进行抵扣。

比如,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大白公司《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还有27961.16,可以自15号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所以这个余额27961.16,我们就把它填写到8b,实现在当期的抵扣了。

6

取消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少填一个是一个,这是好事。

最后来说说主表。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栏次维持不变,仅对第19栏“应纳税额”的填写口径进行了调整。这个主要是为了适应加计抵减的政策,具体案例可以看看本文第4点的内容,也就是如果能享受加计抵减,那么加计抵减的数据直接会体现在19栏次。

【第10篇】增值税附表一怎么填

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还附有填写说明,可以统统免费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尽快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文末可免费领取全套资料及视频教程学习权限哦)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19版增值税申报表 :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小规模增值税报表差额申报填写:

注意:如开具既有不是差额的发票,又有差额的发票,附列资料一中填写的含税收入要包含不是差额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情况分两种: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详细和大家讲解: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销售含税收入31.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21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适用征收率5%。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本期允许差额扣除额=21万元;

差额后含税销售额=31.5-21=10.5万元;

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5/(1+5%)]*5%=0.5万元。

申报表填写

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表一》填写:

(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下面,我们来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各列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各列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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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怎么填写

加计抵减

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因此,加计抵减的实质是一项税收优惠,它是为有效降低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

问: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哪些行业?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3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问: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为落实加计抵减政策,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额体现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栏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问:某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已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该纳税人2023年6月加计抵减额的期初余额为10000元,一般项目可计提加计抵减额50000元,由于4月份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转出,当期需要调减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70000元。请问纳税人在办理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答:纳税人在办理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根据当期加计抵减情况,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相关列次。其中,“期初余额”列填写10000元,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50000元应填入“本期发生额”列中,当期调减的加计抵减额70000元应填入“本期调减额”列中。本行其他列次按照计算规则填写,即“本期可抵减额”列应填入-10000元,“本期实际抵减额”列应填入0元,“期末余额”列应填入-10000元。

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提到,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请问补提时是逐月调整申报表,还是一次性在当期计提?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为简化核算,纳税人应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当期一次性将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一并计提,不再调整以前的申报表。

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问: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然而,很多人搞不清楚这两个税收优惠

加计抵减vs加计扣除

一减一扣,这不是一个意思吗?其实呀,看似差不多的兄弟俩,是完全不同的,快来重新认识一下它们吧

加计抵减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 行业要求。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销售额要求。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3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加计扣除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支付残疾人工资的加计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明白了吧?加计抵减和加计扣除是完全不同的,以后纳税人们在享受优惠政策时,可要分清楚了!

本文由财税智囊团vx公=众=号整理发布,内容来源四川税务、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

【第12篇】增值税附表四怎么填

经历了10月忙碌的申报期,又要马不停蹄地到11月申报期了,在工作中发现还有很多新手小白不太了解税控设备费用全额抵减的填写。

本期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报表的填写吧!

一、一般纳税人报表填写

涉及到三张表需要填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2、税额抵减情况表(附表四)

3、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主表需要填写到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23行)。

2)附表四填写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本期发生额填写当期发生的税控设备的费用或者维护费,本期实际抵减额需要抵减税款时填写。

3)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新增一行选择减免性质代码0001129914(税控设备维护费)、0001129917(税控设备费)。同样,本期发生额发生时填写,本期实际抵减额,实际抵减时填写。

二、小规模纳税人报表填写

涉及到两张表需要填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2、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主表需要填写到应本期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16行)。

2)附表四填写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同理,本期发生额发生时填写,本期实际抵减额,实际抵减时填写。

温馨提示:税控系统服务费和购买税控系统的发票是不需要勾选的,直接填写费用金额享受减税哦!

三、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15号)

一、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针对很多没有时间精力学习税务最新知识的小伙伴,办税君新推出了财务成长vip来助力大家快速成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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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增值税表怎么填写

最近,你对垃圾分类了吗??

不知道哪位清洁工简短地一问:

你是什么垃圾?

就掀起了广泛的环保大讨论

各行各业也不甘寂寞地发出自己的灵魂拷问

而团团觉得,会计人的灵魂发问一定是这句:

能开发票吗?

你不赞同的话

就在文末留言区写下你的灵魂发问吧

如果你赞同团团,说明你也知道发票的重要。但是,发票的具体业务操作,你都清楚吗?下面团团来分享几个关于发票的知识问答,一起学习吧~

小团:企业2023年时与销售方有纠纷,当时未取得发票也未税前扣除,现在才拿到发票,如何税前扣除?

团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第十七条 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小团:某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万元、税率9%、税额9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团团:39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该纳税人在办理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将购入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以及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对应栏次;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的对应栏次。

小团:“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可以勾选哪些增值税发票?

团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小团: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团团: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应分以下情况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

本文由财税智囊团整理发布,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第14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怎么填写

不管是会计小白还是会计老手,只要你从事了会计的报税工作,就一定会接触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

报税这个业务可是难倒了不少人,小编觉得纳税申报的一个关键点就在于要熟练掌握增值税的核算内容,只有先核算正确了,才会检查我们在填写的时候又没有错误。

今天小编整理出来了一套最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详解,帮助大家掌握纳税申报的流程,以便大家轻松上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写说明《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文章篇幅有限,内容较多,需要完整版的小伙伴请看下方领取方式步骤:

【第15篇】增值税明细账怎么填

月初增值税申报填表之前,先核对账务上应交增值税科目与开票数据、认证抵扣数据,核对完后再分析填列增值税申报表。

(一)销项核对(销项税额-开票数据)

财务软件导出明细账;开票系统导出开票明细表、汇总表。

常见差异:

未开发票收入:收入记账并计提销项税额,未开票,销项账务与开票系统销项情况不一致。应记账并申报,下期开票后核销。

开票未作收入:未确认收入及销项税额,已开票。应记账,确保账务与开票、税务一致。

视同销售情况:财务计提销项税,未开发票。

(二)进项核对(进项税额-认证抵扣数据)

财务软件导出明细账;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导出抵扣明细表(勾选统计)。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网站):

菜单栏:发票勾选(及批量勾选、确认勾选);发票查询;勾选统计。

勾选统计: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统计查询、打印、查询抵扣明细下载。

常见差异:

发票漏认证;

不该抵扣的进项发票:比如用于职工福利的购进商品,发票认证抵扣清单有,账务及申报表应做进项税转出记账、申报填写。

(三)简易计税、进项税额转出核对

简易计税销售额、进项税额转出,在申报表、附表一、附表二中单独列报。申报表应与账务上应交税费下“简易计税”、“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一致。

增值税怎么填(15个范本)

我是上元会计•元小宝每天给你最新鲜的会计资讯、考试动态、职场干货这里不止你想要的,我们给你更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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