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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国家地方分配比例(3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25 19:01:02 查看人数:7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分配比例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国家地方分配比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国家地方分配比例

【第1篇】增值税国家地方分配比例

市县新引进企业缴纳增值税省级分享的15%部分全留县级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与市县划分比例的通知》。

按照《通知》,为充分调动各地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经省政府同意,将今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市县新引进企业缴纳增值税省级分享的15%部分全留县(区、市),省级不再参与分享,让利县级。新引进企业实行清单制管理,及时动态更新,由财政、招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共同核定。嘉峪关市以及其他市(州)本级管理的各类开发区比照县级办理。市(州)本级将其分享所属区(市)清单内企业增值税部分,比照上述政策一并调整,市(州)本级不再参与分享。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根据新引进企业清单,及时将新引进企业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入库级次调整为县(区、市)级50%,全部缴入县级国库,直接增加县级的收入。

纳入清单的企业为各县(区、市)自今年1月1日起通过招商引资新注册设立的企业。省财政厅及时将企业清单抄告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及时调整清单内企业增值税入库级次。兰州新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等区域性税收返还政策,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其中纳入清单的新引进企业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部直接缴入当地国库。

省财政在核定区域税收返还资金时,将扣除新引进企业直接缴入县级国库增值税15%的部分。市县不得通过将老企业注册变更为招商引资新设企业等方式套取资金,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扣回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调整的省级15%的部分不超过以2023年为基期年计算的省级当年增量总额(省级固定收入除外)。市县要将新增收入,重点用于招商引资、改善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第2篇】增值税分配比例

第三章 固定资产

考情分析:各种题型均可能出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每年均会考主观题,而且经常与所得税结合。

一、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1、环保设备、安全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3、工业企业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施工企业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地质勘探企业的管材等资产,通常确认为存货

4、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确认为固定资产

【例】(2023年考题)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且能够单独可靠计量的,企业应当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

答案:√

【例】(2023年考题)企业为符合国家有关排污标准而购置的大型环保设备,因其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因此不确认为固定资产。( )

答案:×

【例】(2023年考题)企业购入的环保设备,不能通过使用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不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 )

答案:×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一)外购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资本化时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

提示员工培训费采购人员差旅费计入管理费用。

2、不需要安装的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需要安装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然后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例】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3年4月购进生产设备价款为1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同时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输费用为10万元,按其运输费与增值税税率9%计算的进项税额为0.9万元。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1 000+10)1 0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9)130.9

贷:银行存款 1 140.9

【例】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率为9%。2023年6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栋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900万元,当日达到预定可以状态。税法规定,上述进项税额中可一次性抵扣。货款已经支付,不考虑其他因素。

借:固定资产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

贷:银行存款 10 900

【例】(2023年考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0年1月10日购入一台需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支付设备安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安装费为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18万元。2×20年1月20日,该设备安装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考虑其他因素,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28.186 b.200 c.202 d.226

答案:c。入账价值=200+2=202。

【例】(2023年考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15日购买一台生产设备并立即投入使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当日甲公司预付了该设备未来一年的维修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585 b.596 c.500 d.510

答案:c。预付的该设备未来一年的维修费确认为预付账款。

【例】(2023年考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一套需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自行安装耗用材料20万元,发生安装人工费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生产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320 b.325 c.351 d.376

答案:b。入账价值=300+20+5=325(万元)。

【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资料一:2023年4月甲公司购入设备安装某生产线。该设备购买价格为1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支付保险费6万元,支付运杂费4万元。

借:在建工程 (1 000+6+4) 1 0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银行存款 1 140

资料二:该生产线安装期间,领用生产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发生安装工人薪酬10万元。此外为达到正常运转发生测试费7万元,外聘专业人员服务费3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在建工程 120

贷:原材料 100

应付职工薪酬 10

银行存款 (7+3)10

资料三:2023年6月该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1 130

贷:在建工程 1 130

【例】(2023年考题)企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将该款项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占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

答案:√。分拆标准:公允价值

(二)自行建造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资本化时点)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1、自营方式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

(1)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

(2)建设期间:工程物资盘亏、报废、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盘盈或处置净收益,冲减在建工程工程完工后: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营业外收支

(3)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按其实际成本转入在建工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例】(2023年考题)2×19年甲公司采用自营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建造过程中耗用工程物资200万元;耗用的一批自产产品的生产成本为20万元(公允价值为30万元);应付工程人员薪酬25万元。2×19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生产线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45 b.220 c.255 d.225

答案:a。入账价值=200+20+25=245。

【例】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料一:本期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6万元,材料价款为200万元,材料已入库,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

贷:银行存款 226

资料二:将该批材料全部用于生产线工程建设项目。

借:在建工程 200

贷:原材料 200

资料三:领用库存商品,成本500万元,如果全部用于生产线工程建设项目。

借:在建工程 500

贷:库存商品 500

【例】(2023年考题)下列各项中,企业应计入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的有( )。

a.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b.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工程用物资成本

c.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分担的间接费用

d.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答案:bcd。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确认为无形资产

2、出包方式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待摊支出(共同发生)。

待摊支出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耕地占用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测试费),计入在建工程

预付的工程款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结算的工程款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三)弃置费用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资本化支出+弃置费用现值

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在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例】(2023年考题)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对其进行初始计量时,还应该考虑弃置费用,企业应当将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同时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 )

答案:√

【例】(2023年考题)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建造了一座核电站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累计发生的资本化支出为210 000万元。当日,甲公司预计该核电站在使用寿命届满时为恢复环境发生弃置费用10 000万元,其现值为8 200万元。该核电站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00 000 b.210 000 c.218 200 d.220 000

答案:c。入账价值=210000+8200=218200

三、固定资产折旧

(一)折旧范围

1、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

归纳:当月增加当月不提,当月减少当月照提。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归纳:调原价不调折旧

4、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转入在建工程)

5、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6、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例】(2023年考题)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不需按新的入账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

答案:√

【例】(2023年考题)按暂估价值入账的固定资产在办理竣工结算后,企业应当根据暂估价值与竣工结算价值的差额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金额。( )

答案:×。不调折旧。

(二)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不能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例】甲公司2023年4月1日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3万元。购买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等费用2万元。安装时,领用生产用材料28万元,支付安装工人薪酬2万元。该设备2023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对该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万元。

a.8.8 b.9.9 c.11 d.13.2

答案:a。入账价值=100+2+28+2=132,2023年度折旧额=132/10×8/12=8.8。

2、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到期前两年改用直线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原价-累计折旧)×年折旧率

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原价-累计折旧-预计净残值)÷2

【例】2023年12月1日,甲公司购进一台需要安装的a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设备价款为950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23.5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安装a设备时,甲公司领用原材料36万元(不含增值税额),支付安装人员工资14万元。a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甲公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资料一:假定(1),2023年12月31日,a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a设备的入账价值=950+36+14=1 000

2023年折旧额=1 000×2/5=400;2023年折旧额=(1 000-400)×2/5=240;2023年折旧额=(1 000-400-240)×2/5=144;2024年折旧额=(1 000-400-240-144-50)÷2=83;2025年折旧额=(1 000-400-240-144-50)÷2=83 (结论:折旧逐年减少

资料二:假定(2),2023年3月10日,a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分段计算)(折旧年度

2023年折旧额=1 000×2/5×9/12=300

2023年折旧额=1 000×2/5×3/12+(1 000-400)×2/5×9/12=280

2023年折旧额=(1 000-400)×2/5×3/12+(1 000-400-240)×2/5×9/12=168

3、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总和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例】甲公司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500万元。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额。

资料一:假定(1),2023年12月31日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2023年折旧额=(500-20)×5/15=160;2023年折旧额=(500-20)×4/15=128;2023年折旧额=(500-20)×3/15=96 (结论:折旧逐年减少

资料二:假定(2),2023年9月10日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分段计算)(折旧年度

2023年折旧额=(500-20)×5/15×3/12=40

2023年折旧额=(500-20)×5/15×9/12+(500-20)×4/15×3/12=152

2023年折旧额=(500-20)×4/15×9/12+(500-20)×3/15×3/12=120

提示:1、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的改变按照会计估计变更(未来适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固定资产减值当年先折旧再减值,下年可收回金额作为新原价计提折旧。

【例】(2023年考题)2×17年6月2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 500万元外购一条生产线并立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18年12月31日,估计该生产线可收回金额为1 209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3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其他因素,2×19年末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1 407 b.1 209 c.1 250 d.1 116

答案:d。减值后的账面价值为1 209。账面价值=1 209-1 209/13=1 116。

【例】(2023年考题)每年年末,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的下列项目进行复核的有( )。

a.折旧方法 b.预计净残值 c.预计使用寿命 d.已计提折旧

答案:abc

【例】(2023年考题)甲公司一台用于生产m产品的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m产品各年产量基本均衡。下列折旧方法中,能够使该设备第一年计提折旧金额最多的是( )。

a.工作量法 b.年限平均法 c.年数总和法 d.双倍余额递减法

答案:d。b=1/5=20%,c=5/15=33%,d=2/5=40%。

(三)会计处理

借:制造费用 【生产车间】

管理费用 【管理部门、未使用】(未使用没有受益对象

销售费用 【销售部门】

其他业务成本 【经营租出】

研发支出 【研发无形资产】

贷:累计折旧

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一)资本化

改扩建、改良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扣除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

新原价=改扩建时账面价值-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改扩建支出。

账务处理:将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发生的可资本化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例】(2023年考题)甲公司某项固定资产已完成改造,累计发生的改造成本为400万元,拆除部分的原价为200万元。改造前,该项固定资产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2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项固定资产改造后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750 b.812.5 c.950 c.1 000

答案:b。账面价值=(800-250)-(200-250×200/800)+400=812.5

【例】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3%。

资料一:2023年12月,a公司对其一项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某一主要部件进行更换,被更换部件的原值为900万元。该生产设备为2023年12月购入,原价为1 8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资料二:2023年4月购买工程物资用于更换部件,价款1 200万元,增值税税额156万元。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不考虑净残值。

资料三:2023年6月30日,该固定资产(生产设备)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双倍余额递减法,预计净残值为零。

(1)计算该项固定资产更换后原价(成本)

更换时账面价值=1 800-1 800/10×3=1260;被更换部件账面价值:900-900/10×3=630;更换支出:1200。更换后原价(成本)=1 260-630+1 200=1830。

(2)编制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1 260

累计折旧 (1 800/10×3)540

贷:固定资产 1 800

借:营业外支出 630

贷:在建工程 630

借:在建工程 1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6

贷:银行存款 1 356

借:固定资产 1 830

贷:在建工程 1 830

(3) 计算2023年固定资产更换后的折旧额

2023年折旧额=1 830×2/5×6/12= 366。

(二)费用化

日常修理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行政管理部门计入管理费用;专设销售机构计入销售费用

1、大修理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更新改造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2023年考题)下列各项关于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因更新改造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转入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b.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计提折旧

c.专设销售机构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d.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答案:abcd

【例】(2023年考题)下列各项中,应计入企业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有( )。

a.固定资产的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 b.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费

c.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因安全事故停工4个月的借款费用 d.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

答案:ad。b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c计入财务费用。

【例】(2023年考题)下列各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应予以费用化处理的有( )。

a.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 b.更换飞机发动机成本

c.办公楼日常修理费(管理费用) d.生产线改良支出

答案:ac 。b、d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予以资本化。

【例】(2023年考题)下列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已转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应计提折旧 b.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c.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d.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

答案:abcd

五、固定资产处置

1、固定资产出售转让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通过“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核算。(利润表项目:资产处置收益)

2、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通过“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3、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处置收入-账面价值-清理费用

提示报废→丧失使用功能,毁损→自然灾害

【例】(2023年考题)企业的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产生的净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答案:×。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2023年考题)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出售一台原价为452万元、已计提折旧364万元的生产设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出售该生产设备时发生不含增值税的清理费用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出售该生产设备的利得为( )万元。

a.54 b.62 c.87.5 d.79.5

答案:a。处置利得=150-(452-364)-8=54。

【例】(2023年考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31日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100万元售出2023年购入的一台生产用机床,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万元,该机床原价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已计提折旧12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处置该机床的利得为( )万元。

a.3 b.20 c.33 d.50

答案:d。处置利得=100-(200-120-30)=50。

【例】(2023年考题)下列各项中,影响固定资产处置损益的有( )。

a.固定资产原价 b.固定资产清理费用 c.固定资产处置收入 d.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答案:abcd

【例】(2023年考题)下列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应计提折旧(应计提折旧

b.特定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现值应计入该资产的成本

c.使用权资产发生的费用化后续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

d.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应终止确认

答案:bcd

【例】(2023年考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至2023年与固定资产业务相关的资料如下:

资料一:2023年12月5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一套不需安装的大型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0万元。

资料二:2023年12月31日,该设备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5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按年计提折旧。

资料三:2023年12月31日,该设备出现减值迹象。(如果自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 500万元,(如果出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 800万元,甲公司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后,根据新获得的信息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仍为3年,净残值为30万元,仍采用年数总和法按年计提折旧。(注:两者孰高作为可收回金额

资料四: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售出该设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9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3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另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编制甲公司2023年12月5日购入该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贷:银行存款 5 850

(2)分别计算甲公司2023年度和2023年度对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金额。

2023年应计提的折旧=(5 000-50)×5/15=1 650

2023年应计提的折旧=(5 000-50)×4/15=1 320

(3)计算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账面价值=5 000-1 650-1 320=2 030,可收回金额=1 800,减值准备=2 030-1 800=230,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23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0

(4)计算甲公司2023年度对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023年应计提的折旧=(1 800-30)×3/6=885

借:制造费用 885

贷:累计折旧 885

(5)编制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处置该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915(差额)

累计折旧 3 85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0

贷:固定资产 5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2

贷:银行存款 2

借:银行存款 1 053

贷:固定资产清理 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借:资产处置损益 17

贷:固定资产清理 17

【例】(2023年考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23年12月1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一台需自行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9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4.15万元,甲公司当日进行设备安装,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人员薪酬5万元,2023年12月31日,安装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

资料二:甲公司预计该设备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设备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48万元。该设备取得时的成本与计税基础一致。(税法折旧

资料三:2023年12月31日,该设备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250万元。甲公司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后,预计该设备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仍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设备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仍为48万元。(税法折旧

资料四: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出售该设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款项当日收讫并存入银行,甲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万元。(不考虑增值税)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计算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该设备安装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成本,并编制设备购入、安装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相关会计分录。

设备成本=495+5=500

借:在建工程 49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4.15

贷:银行存款 579.15

借:在建工程 5

贷:应付职工薪酬 5

借:固定资产 500

贷:在建工程 500

(2)分别计算甲公司2023年和2023年对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

2023年折旧额=500×2/10=100

2023年折旧额=(500-100)×2/10=80

(3)分别计算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需指出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差异),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500-100-80=320,计税基础=500-48-48=40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04-320=84,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84×25%=21。

(4)计算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对该设备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账面价值=500-100-80-(500-100-80)×2/10=256,可收回金额为250,减值准备=256-250=6。

借:资产减值损失 6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

(5)计算甲公司2023年对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

2023年折旧额=250×2/5=100

(6)编制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出售该设备的相关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差额)

累计折旧 34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

贷:固定资产 5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贷:银行存款 1

借:银行存款 117

资产处置损益 51(差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例】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2023年至2023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资料一:2023年11月1日,甲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以自营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购入工程物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 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86万元;发生保险费78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物资已经入库。

借:工程物资 (2 200+78)2 27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6

贷:银行存款 2 564

资料二:2023年11月15日,甲公司开始以自营方式建造该生产线。工程领用工程物资2 278万元。安装期间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万元,发生安装工人薪酬70.4万元,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在建工程 2 448.4

贷:工程物资 2 278

原材料 100

应付职工薪酬 70.4

资料三: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进行试运转,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万元。未对该批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工程试运转生产的产品完工转为库存商品,该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不含增值税)为90万元。

借:在建工程 20

贷:原材料 20

借:库存商品 90

贷:在建工程 90(冲减

资料四:2023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26.4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 (2 448.4+20-90)2 378.4

贷:在建工程 2 378.4

资料五: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在对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该生产线可收回金额为1 615.12万元。计提减值后该生产线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变更为25.12万元,仍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023年计提折旧额=(2 378.4-26.4)/6=392

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2 378.4-392)-1 615.12=371.28

借:资产减值损失 371.28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71.28

资料六: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该生产线进行改良。当日,该生产线停止使用,开始进行改良。在改良过程中,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总价款253.88万元, 被更换部件的账面价值为10万元。

2023年改良前计提的折旧额=(新原价1 615.12-25.12)/5×1/2=159

借:在建工程 1 456.12(差额)

累计折旧 (392+159)55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71.28

贷:固定资产 2 378.4

借:在建工程 253.88

贷:银行存款 253.88

借:营业外支出 10

贷:在建工程 10

资料七:2023年8月20日,改良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23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未发生减值。

生产线成本=1 456.12+253.88-10=1 700,2023年改良后应计提折旧额=(1 700-20)/8×4/12=70

资料八:2023年4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协议,将该固定资产出售给丁公司,价款为2 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4月3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办理完毕财产移交手续,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收到价款。

账面价值=1 700-70×2=1 56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700-70×2)1 560

累计折旧 140

贷:固定资产 1 700

借:银行存款 2 26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000×13%)260

借:固定资产清理 440

贷:资产处置损益 440

【第3篇】增值税预算分配比例

赵玉婷 冯丽霞等/文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背景下会计核算实行双分录核算模式,不仅确认并规范了政府会计主体,而且有效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在此背景下对增值税业务的核算处理多在预算会计处理上存在分歧和矛盾,增值税核算内容及范围的界定受到一定的影响。为保证政府会计主体间会计核算处理口径的一致性,需要对增值税预算会计核算范围进行研究和界定,进而提高政府决策数据的准确性。

1、政府会计制度下增值税业务核算背景《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文件的印发是为了充分满足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为了达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于2023年1月正式施行。同时在国家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文件法规的支持下,对各单位增值税业务核算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背景下各单位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处理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对应交纳的增值税合理计算。关于“应交增值税”的科目设置尤其复杂,国家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36号文件中对纳税人主体分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其科目设置情况来看,主要包括应交税金、未交税金、预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以及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等多个明细科目。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背景下对各单位财政收支项目、用途以及收支过程等作出全面明确的界定,包括财政收支项目处理的流程与方法,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从单位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由于核算监督的对象范围不同,常将会计核算分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类,其中企业会计真实反映了单位经营资金流动情况,而预算会计则通过对单位再生产过程进行核算监督来真实反映单位的预算资金运动情况。在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下,各单位实行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的双分录核算模式,具体包括双功能、双基础以及双报告,以此来达到规范政府会计主体、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效果。与此同时,各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以来,关于增值税业务的预算会计处理常存在较大的分歧和差异,主要的分歧点聚焦于增值税中预算会计核算纳入范围。政府会计制度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报告附录中明确提出将单位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缴纳税额等全部纳入预算会计核算范围。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经过实践和研究发现,部分单位及专家学者管理增值税核算范畴的划分存在分歧,主要表现在增值税作为一种价外税,单位缴纳增值税更多履行的是代扣代缴的职责,并非对增值税拥有真正的支配权。

2、政府会计制度下增值税业务核算问题2.1单位增值税业务核算现状通常来说,各单位处理增值税核算业务时需要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相应规定来核算各明细科目增值税缴纳情况,同时由于各单位涉及的业务相对复杂多样,因而往往将增值税发票金额以及扣除税额纳入财务会计收入范畴进行税务核算。另外企业在材料等物品购置以及服务费用支出时往往需要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确认,需要将其列入预算会计支出核算范畴,而在单位获得相应的应税收入之后,预算核算收入也会因销项税额的产生而有所增加。整体来看,物品购置及服务费用的支出会增加预算支出,而应税收入产生的销项税额会增加预算收入,因而在项目归集等方面容易产生较大差异,单位各项成本项目归集以及财务预算控制等工作面临着更大的难度。首先,各单位在核算应税项目成本时往往遵循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则进行收入成本核算,上文中提到了关于单位取得应税收入之后可能会产生销项税额,将其归入收入项目核算范畴,预算收入有所增加。同样的,单位支出时产生进项税额则会将其归入项目支出成本范畴,在确认税务项目、归集项目成本时容易产生差异。其次,各单位部分应税项目运行周期长短各一,多数应税项目在周期较长的情况下进行进项税抵扣认证处理时明显具有滞后性,进而对单位预算会计处理精准性产生直接性的影响,不利于单位可用余额的合理分配,项目成本费用管理规范性不足。最后,部分应税项目有着比财务收入、项目预算还要高的收入,收入过高意味着单位成本管理可控能力下降。同时单位增值税业务中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划分需要进行有效的确认,若对于现金流入、流出无法进行有效确认则会不断增加财务审计的可控风险。为此需要各单位依据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增值税业务实际处理情况来明确具体的处理内容和方法,对处理流程进行优化调整,从而保证增值税业务项目划分的准确性。2.2单位增值税业务核算难点各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与预算会计核算之间的差异是永久性的,对于本身规模较小且增值税往来业务较少的单位来说,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要求来执行预算会计处理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与合理性。而针对经营规模较大且增值税业务项目较为复杂的单位来说,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执行预算会计处理则面临着更大的难度。首先,单位成本核算难度有所增加。通常各单位选择每月对应缴纳增值税进行汇总,单位上个月各个应税项目增值税中销项税额与可抵扣进项税额间的差额就是单位实际应当缴纳的税款,通过对各个应税项目进行有效确认之后将其合理归入成本核算范围。针对单位实际缴纳税额的会计处理,单位财务会计执行会计分录工作时不涉及税务支出相关数据,也就意味着执行预算会计处理时通常无法直接获取应税支出项目金额等有关信息,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凭证的过程中会不断增加会计核算处理成本和处理风险,尤其针对经营规模较大且增值税业务较多的单位企业在成本信息收集与核算层面面临着较大的难度。其次,单位执行预算会计处理时需要加强项目预算控制,在政府会计制度执行背景下,单位应税项目产生的增值税被纳入预算会计收支核算范围,单位应税项目负责人本身并无真正的增值税支配权,仅履行代扣代缴职责,因而不利于项目负责人准确掌握完整的应税项目可用余额,尤其面对一些周期较长的应税项目一旦发生无法抵销等问题则会大大增加预算超支风险,进而提高了预算管控难度。

3、政府会计制度下增值税业务核算方法

3.1合理设置增值税业务科目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业务通常实行会计分录,能够涉及单位日常所有业务,会计分录模式下在月底对单位应税项目增值税额进行汇总,对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情况可不同做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即可。相反,当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则需要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明确结转、缴纳具体情况。通常将从事生产货物、应税劳务或货物批发零售的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称为一般纳税人,同时一般纳税人对于从事货物批发零售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有所不同,对于年应税销售额未能达到标准或新营业且有固定经营场所、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并且能够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对于应交增值税的项目设置应当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扣、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以及减免税款、进项税务转出、销项税额等多个明细。一般纳税人应当以“应交税费”为一级科目,下设“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科目,关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需要进一步下设三级科目,包括借方和贷方,如图1。

3.2购进资产或服务项目账务处理

关于单位购进业务的账务处理,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借方包括单位原材料、运输物资、库存商品、生产成本以及无形、固定资产等,应交税费中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业务按照当月已经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处理,而应交税费中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业务按照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处理。贷方包括企业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以及银行存款,在明确借贷方核算内容之后才能保证增值税业务核算处理质量。其中对于发生退货的问题,其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进行会计分录,对于未做认证的原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退回后做反向会计分录。例如某公司于18年11月购进c商品价值1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7万元,发票尚未认证,且款项尚未支付。此时借方细目应为库存商品-c100万元,应交税费作为待认证进项税额17万元,而贷方细目为应付款项117万元。同样的,当某公司18年11月购进c商品价值1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7万元,发票当月已经认证,且款项已经支付。此时借方细目应为库存商品c100万元,应交税费作为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贷方细目包括银行存款117万元。

对于已经购进的商品或服务,其进项税额不能作抵扣账务处理。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方细目包括单位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以及管理费用,应交税费作为待认证进项税额,而贷方细目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应付账款。在经过税务机关认证之后的借方细目包括无形、固定资产及管理费用,此贷方应交税费作为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此外针对单位购进货物、无形资产及服务、不动产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及个人消费等包含的进项税额需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有关规定,不能作为销项税额抵扣认证。

3.3其他类型的账务处理

首先针对单位购进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项目需要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账务处理。在购进项目时借方细目包括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税费中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处理,或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后期可抵扣增值税额做账务处理。贷方细目包括单位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而在尚未抵扣进项税额按后期可抵扣增值税额处理时,借方细目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允许抵扣的增值税额处理)”,贷方细目包括“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单位一般纳税人于16年5月1日之后购进的不动产或在建工程项目中进项税额应当作分年抵扣账务处理,按照规定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头一年抵扣比例为60%,次年抵扣剩余40%。其中第一年抵扣的60%比例应当从取得扣税凭证中的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剩余的比例应当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在取得扣税凭证当月的第13个月开始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

其次针对单位商品货物已经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在商品验收入库时借方细目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暂估入库,贷方细目主要为应付账款,在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的无形资产金额,此时借方细目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固定资产、红字无形资产-暂估入库,贷方细目主要为红字金额应付账款。在单位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过认证之后,借方细目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应交税费作为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贷方主要为应付账款。可以看出,单位一般纳税人针对货物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且尚未支付款项的情况需要在月末按照商品清单或合同上的议价作暂估入库,不需要将增值税进项税额作暂估入库。

此外针对单位增值税业务预算会计处理存在的差异分歧可考虑实行税额划转模式,将单位应交增值税预先从各应税项目预算收支范围中划转出来,在单位预算会计各类支出下设科目中增设待处理明细,将其当作过渡期,在按照现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预算会计核算处理时以红字对冲的方式来保证预算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结 语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背景下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应税项目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细目进行优化调整,本文针对预算会计处理的难点重点对一般纳税人各项账务处理情况作出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观点以供参考。

增值税国家地方分配比例(3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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