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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费用增值税抵扣(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6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装修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装修费用增值税抵扣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装修费用增值税抵扣

【第1篇】装修费用增值税抵扣

提问 no.1 房屋装修费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回答 节税网123-小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23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根据规定:装修房屋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如果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只要未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如果增加不动产原值未超过50%其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

亲爱的朋友们,这种情况您知道要怎么处理吗?可以在评论区我们一起讨论!节税筹划就找节税网123!

【第2篇】装修费用一般摊销几年

来源:会计学堂 2019-05-17 18: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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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装修的摊销期限如何确认?等相关问题,很多学员在会计学堂的官网进行过咨询,小编在下文中给出了详细的解答,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如下文章,欢迎大家的阅读.

租入固定资产装修的摊销期限如何确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 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 等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 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 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因此,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支出,如属于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剩余租赁期限 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支出,如属于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支出,按不抵于3年期限摊销

办公室装修费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贷:银行存款

分摊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如果已经计入了在建工程,结转一下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贷:在建工程

【第3篇】装修费用摊销年限

1、装修费用按长期待摊费用,一般可按五年摊销。

2、按照相关规定来说,对于装修费摊销年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租赁房屋的装修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内摊销即可;若是经营租入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发生的装修费用,税法的摊销年限是在剩余租期内摊销。

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的准则规定?

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一般不低于三年,如果是租赁房屋的装修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内摊销。经营租入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发生的装修费用,税法的摊销年限是在剩余租期内摊销。

依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用房屋和商品流通企业的自有固定产发生的装璜、装修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租赁有效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

若不满三年,就按照实际的承租期来进行摊销。

还有就是一般装修费用金额较大的,摊销年限为五年,若承租期大于五年的,也是按照五年来摊销。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摊销。 装修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或使用年限摊销。如果装修后可用5年,就分60个月摊销。如果过几个月才拿到发票,就按剩余时间摊销。

公司装修费用的支出问题,会计法准则、税法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用会计的专业术语来说,就是“摊销”,既一次性支出,分若干年计入经营成本。

装修费用如何计算?

1、人力成本25%-35%

可雇用承包商统管整个工程;也可只聘请负责主要施工的承包商,再聘请其他专业人员。假如还雇用设计师,人工成本随之增加,收费约每小时100至200元。

2、橱柜25%

根据家居装修信息网站fixr,橱柜平均成本6412元至1万1400元,订做与现成橱柜价差很大。假如现有橱柜仍适用,可考虑涂上新色、或更换橱柜和抽屉把手。换装表面需量身订做,不便宜,平均6881元。

3、电器和通风设备15%

吸油烟机或风扇等与通风相关的设备成本比重高居第二位;而冰箱、炉灶、洗碗机等通常会到lowe's等大型商店买,财务负担相对小。

4、流理台面10%

根据homeadvisor,大理石和花岗岩是高端材料,每平方呎约60元,石英是中价选择,起价每平方呎50元,较低端是层压板,起价每平方呎40元和55元。如果保留既有橱柜而不改变厨房布局,则可用花岗岩覆蓋现有工作台面,人工少,省不少钱。

5、照明设备5%

在厨房安装嵌入式照明涉及大量工程,费用高。迪克莱里科建议,不要着迷于精致吊灯,应力求务实。

6、地板5%

选用新硬木或定制瓷砖成本高;根据fixr,硬木地板每平方呎12至20元,强化地板为每平方呎8至25元。为了省钱,您可自己除去旧地板,部份工作自己动手,有时可省10%成本。

【第4篇】装修费用的摊销年限

一般情况下,装修费的摊销分两种情况:

一)、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整体装修支出,凡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应做为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分三年摊销。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后尚未税前扣除的装修费,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二)、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初次整体装修支出,凡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做为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分三年摊销。今后发生的装修支出,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作为当期费用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知识扩展

装修费摊销的分录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贷:银行存款

分摊时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租赁的办公室,则装修费按租赁期限进行摊销.当装修费用较小时,承租人可一次性记入当期的费用;当费用额较大可计入待摊费用,再分期摊销,不过摊销期不能超过一年,也可以视金额大小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具体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如是开业期间的费用,也同样在开业后一次性计入开办费,在五年内进行摊销。

【第5篇】公司装修费用账务处理

新办公室装修一番,是企业常有的业务。但装修费用如何归集,在会计圈内是一个争论话题。有人认为装修是改善房屋的业务,其费用应并入固定资产,与房屋一起折旧;有人认为装修费属于办公开支,与购买绿植、桌椅一样,应记入“办公费用”;有人认为装修费用应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平均分摊到装修的使用期。装修费用,到底如何入账,大家争论不休。其实装修费之所以大家争论,是因为装修费的分录,根据业务背景不同,会有不同分录。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总体的梳理下。

一、记入当期损益的装修费

当装修费用价值低,或装修可用时间不足一年时,直接记入“办公费”。如果跨年或需要分月进行摊销,可先记入“预付账款”。具体分录如下:

1、支付装修定金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装修完成支付尾款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尾款)

预付账款

3、若想要分月摊销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ps:尾款要与先期支付的预付账款记入一个明细科目下,方便后期摊销。

4、后期逐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预付账款

二、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装修费

这是最常采用的装修费处理方法。一般用于,租赁而来的办公室装修,其装修可用期超过一年,装修金额不能太低。(金额的标准根据企业大小而定,一般中小企业以10万或5万为标准,高于标准记入长期待摊费用,低于标准一次性记入办公费)。

1、“装修费”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原则

①、装修费入“长期待摊费用”后,装修完成的当月即开始摊销,而不是实际使用办公室的时点。

②、装修费用的摊销期根据租赁合同与装修可用时间孰短原则来确认。

③、由于质量问题,暂未支付的装修“质量保障金”最终未支付,需要在确认未支付时从“长期待摊费用”转出。

④、“长期待摊费用”调整后不对已经摊销的费用进行追溯。

2、会计分录

① 装修竣工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应付账款

② 支付装修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xx公司(装修质量保障金)

③ 、逐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

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

常见的账务处理中,很难遇到“装修费用”入固定资产的情况。装修费用入固定资产,必须满足装修的房屋为企业自有固定资产,且装修费用高于企业固定资产标准。除此之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装修的支出高于原房屋(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50%。

b、因装修房屋的使用年限可延长2年以上。

c、因装修后,房屋的使用用途发生重大改变。如原作用仓库的房屋,由于城市发展,重新装修后用于展会,则该装修费可记入固定资产。

记入“固定资产”的装修费分录如下:

1、开始装修时停止固定资产折旧

借:在建工程累积折旧贷:固定资产

2、装修发生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3、装修完成,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第6篇】装修费用一次入账还是长期待摊

自有的房屋专修费一般计入固定资产-装修,租入的房产一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新租赁准则下装修费用仍然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对于承租人为拆卸和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回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使用存货会计准则,否则计入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

【第7篇】租入房屋装修费用摊销

某企业租入一个店面,打算装修后经营,该如何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如果是对租入的房屋进行改造或装修,或者在租入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可以将相关支出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其金额可根据合同价款等其他可靠依据暂估,待办理了竣工结算手续再对长期待摊费用金额进行调整,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暂不摊销。

那何时开始摊销?装修工程结算时?结算款项支付时?都不是,应在装修的房屋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摊销。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四条,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规定了三条判断标准。即“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审计中,可通过询问、查看相关工程的验收报告、了解房屋开始使用事件等方式判断装修工程开始摊销时点,并从次月开始摊销(实务中更多的是在次月开始摊销,但准则中无具体规定,一般认为该问题不重大)。一般摊销年限为实际租赁期限。

如果提前终止租约,那么由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导致部分装修费尚未摊销完,未摊销完的装修费该如何税前扣除呢?小编认为,企业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与以后各期的收入无关,因此不需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公告》,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后尚未税前扣除的装修费,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未明确尚未摊销的装修费属于资产损失,因此该部分支出不按资产损失进行税务处理。

以上仅是小编观点,不合理处欢迎指正!

【第8篇】房屋装修费用是否计入房产原值

来源:会计学堂 2019-05-13 16: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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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固定资产原值的相关概念相信作为财务人员都应该了解的,那么房屋装修费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这个内容不知道又有多少人清楚呢?为了给你们解答这个内容,以下是会计学堂小编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房屋装修费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装修费一般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的,因为其受益期限与房屋的受益期限不同.

如果是购入时发生的,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因为购入时即发生装修,表明这个房屋还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只有经过装修后才能够使用.而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之中,以折旧的方式在税前扣除.

如果是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发生的后续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2号)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只有符合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后续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并税前扣除,而不是按5年摊销.

房产原值包括购买时付的契税,印花税吗?

计算房产税时房产原值包括契税和印花税,还有其他的税费如下: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 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5、 教育附加费:营业税的2%

6、 城建费:营业税的7%

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房屋装修费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小编已经在上文针对这一问题做了相关介绍,感谢阅读!如果你们还有其他会计方面的疑问,欢迎我们会计网校来跟我们会计学堂的老会计咨询交流.

【第9篇】装修费用何时起摊销

小李刚入职一家酒店,担任财务。目前酒店正在装修,对于酒店装修费用的财务处理,她感觉无从下手。今天,我们就来讲讲酒店装修费用的财务处理怎么做?如何摊销?

酒店装修费用的财务处理,涉及到哪些情况?

酒店装修费用的财务处理,发生的费用可以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酒店的房产属于自己的,那么在装修期间进“在建工程”,装修完毕后转入“固定资产”。具体如下:

装修期间: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装修完毕: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如果酒店属于经营租入的,那么做财务处理时可细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1)假设装修工程浩大,装修费用巨大,则根据租赁期及使用年限孰短来计提折旧。会计分录如下:

装修期间: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装修完毕: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假设装修工程并不大,那么应当进“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财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最后,当酒店装修完毕之后,营业的第一个月,可以一次性将长期待摊费用结转到管理费用下的开办费科目。具体财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

综上所述,对于酒店装修费用的财务处理,不同情况下财务处理有所区别。小李可以根据酒店资产情况做出具体选择。

知识拓展:办公室装修费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酒店装修费用是如何摊销的?

酒店装修费用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装修科目中进行核算。该如何摊销?具体如下:

发生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用

贷:银行贷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照不低于三年期限摊销: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酒店装修费用应当计入成本还是费用?

答:酒店装修费用应当计入费用。即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用科目核算。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0篇】公司装修费用进项

按照实际情况有可能一次性抵扣,有可能分期抵扣!

主要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第一,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第二,纳税人应取得2023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分期抵扣情形?

如果装修费用超过不动产原值50%的,需按照规定分期抵扣。

其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次性抵扣情形!

如果装修费用不超过超过不动产原值50%的,需按照规定分期抵扣。

特别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分2年抵扣的规定。

【第11篇】装修费用能抵扣进项吗

提问 no.1 房屋装修费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回答 节税网123-小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23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根据规定:装修房屋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如果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只要未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如果增加不动产原值未超过50%其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

亲爱的朋友们,这种情况您知道要怎么处理吗?可以在评论区我们一起讨论。节税筹划就找节税网123!

【第12篇】房屋装修费用摊销

【案例】

新新公司持有一套商用物业,拟在2023年12月出租给a公司,按20万元每年收取房屋租金。双方协商将房屋装修,预计在2023年12月发生100万元装修费用,用于冲抵5年房屋租金。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以100万元装修费用冲抵5年房屋租金。

问:新新公司如何缴纳房产税?‍

【分析】

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使用房产,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仍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依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因此,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装修费不能扣除,应按租金全额计算缴纳房产税。

2.根据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和《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二十三、关于房产出租,由承租人修理,不支付房租,应否征收房产税?承租人使用房产,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仍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依照规定交纳房产税。”,以及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条款失效]》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总结得出,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3.根据合同约定,100万元装修费用视同新新公司的房屋租金收入,则在2023年12月发生100万元装修费用支出时候视同收到房屋租金。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规定,仅适用于依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情况。对于一次性预收取的房屋租金收入,不能按照租赁期分摊缴纳房产税,必须按照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以一次性收取的全额租金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综上,笔者认为新新公司应当在2023年12月按照100万元的租金(装修费用)为计税依据计证房产税,以免造成不按时缴纳房产税产生滞纳金的风险。‍

【总结】

实务中,公司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候,应当注意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时间等重要条款,注意房产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时间,注意合同控税的重要性,防范税务风险。‍

【延伸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以及《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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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装修费用折旧年限

资产分类: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他们都是可以抵扣公司增值税、所得税。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就是不能动的资产。

折旧20年,可以抵公司增值税、所得税、装修费、家居费、水电、燃气、网费、有线电视费。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current assets)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是企业资产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流动资产在周转过渡中,从货币形态开始,依次改变其形态,最后又回到货币形态(货币资金→储备资金、固定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货币资金),各种形态的资金与生产流通紧密相结合,周转速度快,变现能力强。加强对流动资产业务的审计,有利于确定流动资产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检查流动资产业务帐务处理的正确性,揭露其存在的弊端,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益。比如:汽车、家居、办公用品、货物、库存货物。一般折旧10年,机械、设备,但是汽车折旧5年。汽车可以抵增值税、汽车装饰可以抵所得税、维修、保养、加油、洗车可以抵成本。

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1.生物资产的分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2.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3.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买时可以抵公司增值税、平时消费可以抵成本,吃喝拉撒。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摊销扣除(反向列举):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能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3.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4.外购商誉支出,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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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公司装修费用摊销

问题一:我公司是北京的一家企业,承租的店铺在租赁期满前提前解约。装修店铺发生的装修费用记入了长期待摊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摊销。请问提前解约尚未摊销完的装修费用能否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于2018 年12 月29 修订)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

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9 年12 月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第一大类第(三)项第3 个问题“企业租借的店铺发生装修费用,并将装修费用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科目,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之后由于经营战略调整,部分店铺准备关闭,然而被关闭的店铺账上还存在剩余的待摊余值。在该情形下,企业应如何处理未摊销的费用?(1)一次性全部摊销剩余费用?(2)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3)视同资产损失进行税务处理?”

解答中明确,企业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与以后各期的收入无关,因此不需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考虑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5 号)未明确尚未摊销的装修费属于资产损失,因此该部分支出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不按资产损失进行税务处理。综上,你公司经营租入的店铺提前解约未摊销完的装修费,可以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二:用房地产投资入股可能会涉及哪些税?比如,a公司以其持有的一栋评估作价6000万元的房地产,投资入股b公司,完成投资交易后,a公司就其投资行为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申报缴纳印花税3万元。税务机关在审核时发现,a公司并未申报缴纳增值税。笔者发现,实践中如此“大意”的企业并不在少数。那么,企业以房地产对外投资入股,究竟涉及哪些税收呢?

解析:一般来说,企业以其持有的房地产对外投资入股,投资方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四种。

一是增值税。营改增后,相关税法对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的行为,并未作出特别规定。(财税〔2016〕36号)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同时,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投资企业以房地产投资入股获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应当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收增值税。另外,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随增值税而征收的附加税费也需一并申报缴纳。

二是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规定,当房地产转移的任意一方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时,以房地产作价投资入股,需在投资入股环节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是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对外投资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是印花税。《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因此,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应当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投资方要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被投资方也涉及四个税种:企业以其持有的房地产对外投资入股,被投资方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三:某公司由于误操作,申报印花税时误将900万的金额输成了9000万元,多缴的印花税可否抵退?

解析:多缴的印花税可否抵退,需要根据具体的缴纳方式确定。凡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贴花划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采用其它缴税方式的,确系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税款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抵缴或退税

如果企业采用申报缴税方式,不适用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此企业由于计算错误多缴的印花税可以申请抵缴或退税。

补充:合同签订并已缴纳印花税,但合同中途终止,能否退印花税?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文件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后附:印花税税率表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大成方略、中国税务报,由一品税悦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15篇】房屋装修费用摊销年限

提问:

因为我公司提前退租,办公室装修费用还有10万没有摊销完,这部分费用是否可以一次性摊销?如果可以,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专家回复:

建议您和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的基础上,可以一次性摊销剩余的装修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装修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剩余的租赁期为零,所以只能一次性摊销。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来源:中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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