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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增值税抵扣期限(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22 09:17:02 查看人数:3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进口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进口增值税抵扣期限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进口增值税抵扣期限

【第1篇】进口增值税抵扣期限

什么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通俗的讲就是进口货物要向海关缴税,这个是海关开给企业的缴款凭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一种增值税扣税凭证。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额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可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进项抵扣凭证之一,其进项抵扣流程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大不同。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7月1日之前开具的还是为180天。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稽核期限?

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

(稽核期限图)

因海关专用缴款书数据稽核是滚动比对的,稽核结果会实时更新变动,所以若出现部分海关缴款书比对结果是留待继续比对的也不用紧张呦~

留待继续比对的海关专用缴款书数据,系统会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再次申请数据核对。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稽核比对结果有哪几种?

具体来讲,海关专用缴款书的稽核比对结果分为:

1.相符

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

2.不符

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3.滞留

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4.缺联

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时系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

5.重号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缴款书,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与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数据相同。

温馨提醒: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

(1)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2)重号的海关缴款书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3)滞留的海关缴款书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稽核比对通过了,如何申报?

1、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

2、稽核结果通知书中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份数、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5栏

问题解答

q1.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哪些方式让纳税人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

答: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也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的方式申请稽核比对。

q2.比对通过,申报抵扣后,怎么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呢?

答: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经核查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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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

——2023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政策内容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四)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报要求

1.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2.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报办理留抵退税。

3.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4.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5.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6.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7.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8.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后、税务机关核准其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前,核准其前期留抵退税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当期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报的留抵退税额。

9.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10.纳税人按照规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纳税人在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缴回的全部退税款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负数,并可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四)相关规定

1.申请留抵退税需同时符合的条件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存量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4.划型标准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大型企业。

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5.行业标准

“制造业等行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6.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7.出口退税与留抵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8.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与留抵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9.纳税信用评价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号)发布之日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也可选择沿用原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10.其他规定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其中一项留抵退税政策。

相关文件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7号)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9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0号)

来源:甘肃税务

【第3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一税票

导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抵扣时,纳税人需要先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然后才可以进行抵扣。

实际勾选抵扣时,单抬头海关缴款书和双抬头海关缴款书在处理程序上有所差异:

1、单抬头海关缴款书

纳税人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单抬头时,不需要采集信息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抵扣即可。

之所以不需要采集信息,这是因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单抬头时,税务机关会按照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纳税人的信息,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面的涉税信息,直接推送给纳税人。

2、双抬头海关缴款书

纳税人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完成,并通过审核之后,才可以进行勾选认证。

由于“双抬头海关缴款书”上面既有纳税人自己的名字,也有进出口业务的代理企业。而且他们都可以抵扣海关缴款书。但是,税务机关不知道哪个单位会进行抵扣,所以双抬头海关缴款书进行抵扣时,需要先把海关缴款书的信息采集进入系统以后,才能进行勾选抵扣。

什么是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自己自营进口业务,那么在实际报关时,由于是纳税人自己直接采购付款,所以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面只有纳税人自己的名字。

由于只有一个名字,所以这样的海关缴款书就被称为“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这个时候,报关单上面的“境内收货人”、“消费使用单位”都是纳税人自己公司的名字。

什么是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相对于,“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来说的。当企业自己不经营进出口业务,而是委托代理公司进行办理进出口业务时,获得的海关缴款书就是“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也就是说在海关缴款书上面,除了纳税人自己,还会显示代理人的名称。这个时候,报关单上面的“境内收货人”就是进口业务代理企业,而“消费使用单位”就是委托企业自己。

当然,不管是“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还是“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实际使用时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由于纳税人进出口业务的业务模式不同,才有出现这样的差异!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和“出口退税”时,处理的方式一样吗?

我们知道,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仅可以用于抵扣,也可以直接进行退税。当然,“抵扣”和“出口退税”虽然都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处理,但是,它们的处理方式并不相同。

1、“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抵扣”时,直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找到 “抵扣勾选”菜单下面的“发票抵扣勾选”模块,然后在发票类别中选择“海关缴款书”,最后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并点击查询,这样我们勾选符合查询条件的缴款书即可。

2、“出口退税”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出口退税”时,也是需要通过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当然,基本的处理方式和“抵扣”也是一样的。只不过,需要直接进行退税勾选。

具体来说,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直接找到并点击进入“退税勾选”模块中的“发票退税勾选”模块,

然后在发票类别中选择“海关缴款书”,勾选状态选择为“未勾选”,点击查询。这样就可以选择用于“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了。

【第4篇】海关进口增值税抵扣

今年2月1日起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

申报抵扣和申请出口退税流程

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小编梳理了具体操作流程

分三步走,操作妥妥的~

第一步: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第二步:用途确认(抵扣勾选或退税勾选)第三步:申报表填写

第一步: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指:海关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人)”栏次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自2023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查询到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不需要进行数据采集,直接进入第二步勾选确认或退税勾选。

以下种类的海关缴款书需要进行数据采集:

1、双抬头海关缴款书(海关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人)”栏次同时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

2、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但未能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海关缴款书相关电子信息的。

3、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但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电子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2023年2月1日之后,纳税人既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也可通过原有渠道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

下面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例,演示具体操作步骤:

(1)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进入“抵扣勾选”菜单下的“海关缴款书采集”模块。

▲本模块主要提供海关缴款书采集和稽核结果查询功能,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查询结果勾选操作区域。

(2)手工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可选择“手动录入”或“批量导入”。

(3)点击“手动录入”按钮,输入“海关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后点击“提交” 。

(4)显示录入成功后点击“确认”,这表示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成功。

当海关缴款书数量较多时,您可以选择“批量导入”功能。点击“批量导入”按钮,点击“模板下载”,下载批量文件模板,在excel文件中输入需要导入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后保存。点击“浏览”按钮选择录入好的清单文件,最后点击“上传”按钮。

温馨提醒:注意下图中的备注事项,确保成功上传文件。

【海关缴款书的查询】

通过上面的数据采集步骤,如何查看采取数据是否成功。您可以在海关缴款书采集界面,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查询到符合查询条件的海关缴款书。

★提示:若稽核结果比对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三条进行处理。

第二步:用途确认(抵扣勾选或退税勾选)

一、抵扣勾选---用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进入 “抵扣勾选”菜单下“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并在发票类别中选择“海关缴款书”,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缴款书。

选择勾选的缴款书后,此时有效税款金额变为可编辑状态,系统默认的数值为发票税额,纳税人可以修改并输入实际发生的有效税额,该张海关缴款书的剩余税额(税额-有效税额)则自动构成不抵扣,无需在“发票不抵扣勾选”界面勾选。

2、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缴款书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认证信息对话框如下:

3、最后点击“提交”后,弹出“数据提交成功”对话框,完成海关缴款书抵扣勾选。

申报期内,对已勾选数据进行申请统计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撤销统计成功后继续进行发票勾选或撤勾选操作;申报期内,申请统计完成后正式进行申报前,需在本平台对抵扣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操作。

二、退税勾选---用于出口退税

1、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点击进入“退税勾选”模块中的“发票退税勾选”模块,发票类别选择“海关缴款书”,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点击查询,就可以显示未勾选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选择勾选的海关缴款书信息,点击“提交”。

2、确认本次需要退税勾选的缴款书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认证信息对话框如下:

3、最后点击“提交”,完成海关缴款书退税勾选。

第三步:申报表填写

用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缴款书,勾选确认签名之后就可以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5栏“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退税勾选确认后,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30栏“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第5篇】进口增值税公式

对进口货物征税是国际惯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于续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内一切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对于企业、单位和个人委托代理进口应征增值税的货物,鉴于代理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凭证,有的开具给委托方,有的开具给受托方的特殊性,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进口货物征税范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物,看其是否有报关于续。只要是报关进境的应税货物,不论其用途如何,是自行采购用于贸易,还是自用;不论是购进,还是国外捐赠,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免税进口的货物除外)。

国家在规定对进口货物征税的同时,对某些进口货物制定了减免税的特殊规定。如属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在国内加工后复出口的,对进口的料、件按规定给予免税或减税;但这些进口免、减税的料、件若不能加工复出口,而是销往国内的,就要予以补税。

(三)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国内销售同类货物的税率相同。

(四)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1.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 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所谓成交价格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到岸价格是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

特殊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由于进口时没有“成交价格”可作依据,为此,《进出口关税条例》对这些进口货物制定了确定其完税价格的具体办法。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或: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即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进口货物在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符合抵扣范围的,凭借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某市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年8 月进口-批香水精,买价85 万元,境外运费及保险费共计5万元。海关于8月15日开具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日化厂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后海关放行。计算该日化厂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30%)。

关税完税价格=85 +5 =9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90 x ( 1 + 5 0 % )/(1 - 3 0 % ) = 192. 86(万元)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192. 86 x 17% =32. 79(万元)

自2023年1月1日起,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对已按17%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上述飞机,超出5%税率的已征税款,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以退还。

【第6篇】进口交的增值税票没用

什么是进口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进口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发票进行税费抵扣的。

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

1.在签订进口货物合同后的5日内应该到当地的税务局做备案登记(有的区不用登记)2.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票就是一联(既是发票联又是抵扣联),如果你们单位没有进出口权,是托报关公司办理的,右上角的台头,应该是双抬头,也就是你们公司的名称跟报关公司的名称,谁交的税税的名字在上面,如果是报关公司代缴的,你们要支付给他们才能抵扣.3.征期录入纳税报表时,在申报系统中,有张海关增值税抵扣表,按表格上的要求填列.4.低扣的期限也是自开票之日起,180天有效,但货款必须已经支付,进口增值税票上的合同号应该就是你们签订的进口货物合同的编号,要一致才能抵扣.5.你税票上的增值税就是你可以抵扣的金额,前面的不含税货款中已经含关税跟消费税了,甚至还包括了运费与保险费,是完税价格.但有些东西是免关税的

进口货物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第7篇】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怎么算

有的跨境电商从业者感觉生意越来越难做,有的跨境电商从业者则是不断扩大规模同时营收增加,很多非行业从业者的人也都或主动或被动地了解了跨境电商这一行业,对跨境电商感兴趣的人也越来越多。

其中最直接的因素是后疫情时代跨境电商的逆势增长。

整个2023年上半年出口与去年累计同期比增加38.6%。2023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达到7.73万亿元,2023年或将突破9万亿。

一、跨境电商企业有可能面临的公司主体

1、国内贸易公司

2、国内运营服务公司

3、多个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号公司

4、香港公司

5、欧洲店铺

二、跨境电商的税务又如何处理?

1、跨境电商关税

1)关税

海关向进出口商品过关境征的税收,参考《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2)影响关税价格的因素

fob = 货价+国内运杂费

cfr = fob+远洋运费

cif = fob+远洋运费+保险费

以上价格术语公式中任何一项因素都会影响其最终的关税完税价格。

3)影响关税税率的因素

2、 跨境电商消费税

海关针对进口环节的部分商品征的税收,按价、按量和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 =(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消费税征税商品

3、跨境电商增值税

税率参考:13%(一般工业品等)、9%(农产品和图书等)。

应纳税额 =(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4、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综合税率是由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综合计算所得,按22%计算。后由海关总署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综合税率 = (1+关税)×(1+增值税)-1×100%

5、跨境电商综合优惠税率

优惠税率又称优惠关税(preferential duty),是指对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项目采用低于一般税率的税率征税。

6、跨境电商行邮税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个人携带(免税货值5000元)、邮递进境(免税货值1000元,且税额小于50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

【第8篇】2023年进口增值税如何抵扣

今天这篇必须收藏!太有用了!增值税抵扣凭证大全!

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时,购买方通常会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那么,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还有哪些票据凭证可以进行抵扣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6.桥、闸通行费发票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7.旅客运输凭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温馨提醒

因此,不是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进行抵扣,取得以上七类票据凭证时,也要记得办理申报抵扣哦!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2.(财税〔2016〕36号)

3.(财税〔2017〕90号)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来源:中税答疑

【第9篇】进口增值税怎么算

一、进口商品货物等

(一)支付货物价款

借:固定资产、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二)进口支付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注:进口业务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附征税费;与之相对应,出口退税时也不退还已经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附征税费)

借:固定资产、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进口商品货物所支付的关税、消费税,计入相应资产、存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口商品缴纳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可以依法抵扣)

贷:银行存款

二、向境外支付服务之类费用

按照规定,境外支付费用,需要依法代扣代缴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其中,代扣代缴增值税,取得解缴税款完税凭证,则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依法予以抵扣。

(一)确认相关成本费用、代扣相关各税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研发支出、无形资产、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视业务具体情形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

(二)按照规定期限申报、解缴上述各税费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当然,上述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乃是指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且无其他法定不得抵扣事由;比如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依法不得抵扣,则将其直接计入相应成本费用科目即可。

至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则纳入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汇总计算应纳税额。

【第10篇】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为了保护国内市场,各国通常会通过征收商品税的方式来提高商品进入国内市场的价格,从而让其在国内不那么具有竞争力。

根据规定,我国纳税人从国外购买货物要交纳关税、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税,还需缴纳消费税,如果是进口小汽车直接自用,那么还需缴纳车辆购置税。

分别怎么计算呢?

一、关税

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货价+运抵我国起卸的运费、保险费、其他相关费用

一般情况下以上费用均按照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其中,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如果无法确定或没有实际发生,则保险费=(货价+运费)×0.3%

二、进口环节消费税

消费税税目是正列举式,只有进口消费税税目内的商品才需缴纳消费税。

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征消费税时需要以含消费税的商品价格×税率来计算。进口货物由于还没有直接的售价,所以需要按照进口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这个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后还作为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消费税的计征方式不止从价从率、还有从量定额以及复合计征方式。如果是从量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则无需组价,直接按照进口货物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计算。如果是复合计征,则组成计税价格需要在分子上加上计算出来的定额税额。即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三、进口环节增值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如果该商品不需要交消费税,那么直接以(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即可。

四、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采用比例税率,统一为10%。

进口非自用的情况下不需要交车辆购置税,而如果是自用,则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0%。

所以如果你遇到“进口一辆小汽车自用”的题目会做了吗?

举个例子: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一辆小汽车给总经理办公使用,买价100万,运抵我国关境前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合计5万。假设关税税率30%,消费税税率20%。

则:

1,关税=(100+5)×30%=31.5万

2,组成计税价格=(105+31.5)/(1-20%)=170.63万

3,增值税=170.63×13%=51.19万

4,消费税=170.63×20%=34.13万

5,车辆购置税=170.63×10%=17.06万

自己总结的,难免有疏漏之处。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第11篇】进口增值税计算

从量计征的进口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从量计征的进口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清晰。我只要以我们进口货物的数量,乘以货物对应的消费税税率,就可以得出应纳税的金额。税率可以通过《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查询。

我们以某公司进口一票货物为例,货物类别为黄酒,进口量500吨,通过查询《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得知黄酒的定额税率是240元/吨。

消费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500*240=120000元。

【第12篇】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导读:企业一般为了谋求本国没有的产品和服务利润的垄断,都会从别的国家,地区购进产品或原料,而我国为了降低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故而当进口产品或原料时, 便对其征收相关的税费,那么进口关税增值税怎么算呢?

进口关税增值税怎么算

一、海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进口关税计入采购货物成本,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做账如下:

借:库存商品(采购价+关税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二、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1985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三、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先将缴纳的关税计入材料采购的过渡科目,增值税计入进项税,待进口发票来后,一起入材料账。

付关税、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

材料采购

贷:库存现金

进口发票收到时

借:应付账款

贷:材料采购

材料入库时,将材料采购的总和做分录,

借:原材料,贷:材料采购

不知道价格的话,可以折算出,因为税单上除了税额以外,左下角的方框内标有外币汇率的,以关税完税价格除以汇率就是进口材料的金额。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有哪些是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的呢?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7.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第13篇】进口货物为什么要交增值税

问:我公司 2021 年 9 月进口了一批货物,请问我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是否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6 号)第一条规定,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第八条规定,本公告自 2021 年 9 月 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四问“所有两税税额是否都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解答如下,不是。纳税人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不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例,位于某市市区的甲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 7%),2021 年 10 月申报期,申报缴纳增值税 100 万元,其中 50 万元增值税是进口货物产生的,该企业 10 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100-50)×7%=3.5(万元)。因此,你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不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

【第14篇】进口环节增值税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8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

二、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三、上述调整自2023年4月9日起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表示,为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更好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增值税税率下调等重大改革措施,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4月9日起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此次调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税目1、2的税率分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二是将税目1“药品”的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介绍,行邮税是对个人携带、邮递进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为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行邮税各税目税率应与归入该税目商品的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大体一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指出,今年以来,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自4月1日起由16%、10%调整为13%、9%;进口罕见病药品自3月1日起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为使增值税改革红利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此次重点下调了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对食品等归入税目1的物品税率由15%降至13%,降幅13%,对纺织品等归入税目2的物品税率由25%降至20%,降幅20%。同时,为确保患者能够实实在在地享受减税红利,与进口药品增值税政策保持一致,扩大按较低税率(货物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

截图来源:财政部网站

(中新经纬app)

【第15篇】进口货物增值税

如何确定进口货需要交多少税,以及交哪些税和计算方法都在这里在进行进口贸易过程中,交税货物在国与国之间流通最重要的一环。

国家对各种商品品类有相对应的关税税率等税收。具体确定缴纳哪些税以及交多少需要根据货物的具hs编码对应的海关监管条件进行确定。

一、一般对进口货物征收:1、增值税2、关税(所有关税都是有中国海关代税务部门征收)3、少数商品要征收消费税4、一些特定的货物也有反倾销税等。

所有产品进口是一定要缴关税和增值税的,增值税率普遍都是13%。某些产品的进口关税率是0%。

各类税费的计算方法:1、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2、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率;3、进口消费税:从价消费税额=(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率;从量消费说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

进口增值税抵扣期限(15个范本)

什么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通俗的讲就是进口货物要向海关缴税,这个是海关开给企业的缴款凭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一种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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