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吊销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营业执照吊销对法人的影响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营业执照吊销对法人的影响
(一)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
(三)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和移民;
(四)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和高铁,其子女不能出国留学;
(五)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会被传输到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实现全国范围内监管,同步在全国金融征信系统中纳入不良记录;
(六)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企业的名称不能再重新使用;
(七)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
包含营业执照的全部问题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时间:5-15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执照需要年检吗
要的,公司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公司进行检查,确认公司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公司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当年设立登记的公司,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根据《公司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公司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送报年检材料。
【第2篇】什么情况下吊销营业执照
股东请求法院判令解散公司,虽然可以有效解决有限责任公司封闭性的问题,保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但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审查公司是否具备司法解散的条件,避免出现不当扩大适用标准,导致公司股东滥用司法解散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及相关者利益的情形。
淮北某公司现有股东及持股比例为赵某某90%、陈某10%,赵某之子赵某某系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2023年8月,赵某某之父赵某与陈某签订粮仓建设经营项目协议,已投资建设完毕,现正运营中。至2023年4月,淮北某公司仓储租赁的租金收入达600余万元。2023年8月之后,淮北某公司未召开股东会议。陈某认为公司已连续两年多未召开股东会,也未向股东公布公司经营状况,侵害了其股东权益,遂起诉要求解散公司。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淮北某公司是否应予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淮北某公司在管理中未能及时召开股东会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问题,但现该公司运营正常,有稳定的租金收入,公司经营没有发生严重困难,没有出现公司应当解散的情形,故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陈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淮北中院。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可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解散条件,应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一、淮北某公司是否存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可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是指公司存在严重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等。本案中,淮北某公司现有股东赵某某和陈某两人,前期陈某之子许某参与公司粮仓的建设,后期陈某亦委托许某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许某至2023年11月仍就公司有关问题与赵某某电话沟通,赵某某庭审时表示如陈某要求召开股东会,其愿意配合。可见,淮北某公司自2023年8月之后虽未召开股东会,不代表无法召开股东会或无法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二、公司继续存续是否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公司主营粮仓租赁业务,前期需投入资金建设粮仓。粮仓建成后至2023年4月,租金收入达600余万元,有稳定的经营收入。案涉粮仓建设经营协议约定公司收入先行偿还赊欠的物资款,在无证据证明淮北某公司存在分红条件而不予分红的情况下,公司继续存续不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在公司经营收入稳定的情况下,公司及股东均会因此受益,相反,如公司就此解散,则必然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三、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陈某要求解散公司是因其不能行使股东权利,无法了解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及行使人事管理权。根据法律规定,陈某如要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可向公司要求查询公司账册,如公司不同意,其可通过股东知情权诉讼解决查账问题。陈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向公司提出行使公司人事管理权诉求,且以上两问题均不属于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问题。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淮北中院民二庭供稿)
【第3篇】吊销营业执照属于什么罚
裁判要旨
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根据过罚相当原则,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后果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相对人作出恰当的处罚方式。也就是说,在保证行政管理目标实现的同时,兼顾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和目标为限,并尽可能使相对人的权益遭受最小的损害。
申请人通过向三轮车夫支付介绍费名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破坏了当地旅游市场秩序,影响了游客参观游览的选择权,被申请人可通过适当的处罚方式予以惩戒,达到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也能起到教育违法者及其他公民自觉守法的作用。如果处罚过度,非但不能起到教育惩戒作用,也会影响投资营商环境,增加行政执法成本,有损行政机关公信力。本案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同时并处100万元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结果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之间明显不适应,不符合行政处罚比例原则,属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对民营企业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营造公平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加强法治保障,尽可能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民营企业来讲,在市场经营中只有切实遵法守法,依法合规,增强社会责任感,才能做到持久良性发展。
裁判文书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9)鲁行再7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曲阜东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曲阜市林道路9号。
法定代表人吴冰,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庄义,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曲阜市弘道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孔卫东,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古泉,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孔令军,山东鲁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曲阜市东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周公司)与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曲阜市市管局)工商管理行政处罚一案,不服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8行终10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2023年12月16日对本案组织了听证,再审申请人东周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冰及其委托代理人朱庄义,被申请人曲阜市市管局委托代理人古泉、孔令军到庭参加了听证。本院于2023年12月17日作出(2019)鲁行申955号行政裁定,对本案进行提审。现已审理终结。
东周公司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由被申请人承担诉讼费用。理由如下:一、二审法院判决认定的公安局询问笔录及曲阜市市管局的询问笔录,在行政处罚前没有询问人、记录人签字,没有派出所的印章,系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二审法院判决认定三轮车夫具有影响力,能够影响交易,没有证据证明。15名三轮车夫的证言无法排除造假的合理怀疑。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的行为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二、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错误,二审法院判决认定行政处罚的事实不清,变更行政处罚于法无据,也是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判决同时适用新旧法律,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过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本案中,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申请人自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一直存在以向三轮车夫发放介绍费的方式拉拢三轮车夫游说游客到其投资的孔子生迹园参观游览的事实。该行为违反了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不当竞争法》第七条的规定,已经构成不正当商业竞争行为。被申请人曲阜市市管局作为市场管理主体,为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维护当地旅游秩序,依法具有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职权。申请人关于向三轮车夫发放介绍费的行为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的理由不能成立。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过罚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根据上述规定,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吊销营业执照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罚则中,属于最严重的行政处罚方式,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实施该罚则应当做到审慎适当。修订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规定不尽相同,旧法规定的处罚相对较轻,新法规定的处罚相对较重,且增加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但无论旧法还是新法,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认定都没有相应规定,属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根据过罚相当原则,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后果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相对人作出恰当的处罚方式。也就是说,在保证行政管理目标实现的同时,兼顾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和目标为限,并尽可能使相对人的权益遭受最小的损害。本案中,申请人通过向三轮车夫支付介绍费名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破坏了当地旅游市场秩序,影响了游客参观游览的选择权,被申请人可通过适当的处罚方式予以惩戒,达到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也能起到教育违法者及其他公民自觉守法的作用。如果处罚过度,非但不能起到教育惩戒作用,也会影响投资营商环境,增加行政执法成本,有损行政机关公信力。本案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同时并处100万元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结果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之间明显不适应,不符合行政处罚比例原则,属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一审法院认为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直接适用处罚较重的新法给予处罚,违反了过罚相当等原则,并无不当。二审法院虽认为申请人在新法实施后所实施的违法行为时间较短,对罚款数额作了一定变更,但仍保留了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不符合过罚相当的比例原则。
三、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适用法律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中均对适用新旧法律问题作出了“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规则,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应当遵照执行。申请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开始于旧法实施期间,结束于新法生效之后,被申请人在适用法律上应当加以区分,对发生在2023年1月1日前的商业贿赂行为应按“旧法”处理,对发生在2023年1月1日后的行为应按“新法”处理。而本案中被申请人在适用法律上并没有加以区分,直接适用了处罚相对较重的新法作出处罚,违反了“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规则。一审法院判决撤销涉案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处理并无不当。二审法院虽然也认为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在适用法律上应当加以区分,但同时又决定保留了新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不符合“从旧兼从轻”、“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律适用规则,确有不当,应予纠正。
被申请人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违法线索后,履行了立案受理、调查询问、集体讨论、内部审批、听证告知、组织听证等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
应当指出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对民营企业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营造公平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加强法治保障,尽可能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民营企业来讲,在市场经营中只有切实遵法守法,依法合规,增强社会责任感,才能做到持久良性发展。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二审法院判决对案件部分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部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申请人东周公司申请再审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二项、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8行终108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邹城市人民法院(2019)鲁0883行初75号行政判决。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00元,均由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韩 勇
审判员 王海燕
审判员 陈 晖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书记员 李 倩
来源:行政诉讼案例
【第4篇】如何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不等于注销!
吊销一般讲的是营业执照吊销,是进入了一个无法出来的黑名单。
这个时候只能抓紧时间去把这个吊销转成注销,才是真正的把公司给“删除”掉,而且也不会留在回收站。
今天老账人就来分享下我国的企业遇到这6种情况就会被吊销。
第一种:虚假注册
在申请公司登记的时候,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等行为就是虚假注册。
一旦被发现,也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种:无故不经营或者停止经营
当公司拿到营业执照之日起,公司就算成立了,如果公司在成立之后没有正当的理由超过6个月没有开业经营的,或者在开业之后自行停止连续6个月以上的,就会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种:没有申请注销
对于名存实亡的企业,是要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这种指的就是已经破产了或者解散清算后却没有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
第四种:逃避年检
企业年检制度,这个是国家为了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而一旦某一个企业逃避年检,就说明这个企业是存在一定的问题,那么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种:滥用执照
执照就像人民币一样,任何的伪造、涂改等行为,都是属于破坏营业执照。而且营业执照对于企业来说就像是身份证对于一个人来说一样,出租、出借也是不允许的,都是有可能引发营业执照吊销的。
第六种:非法经营
企业的非法经营主要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一种就是违反了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
以上6种情况营业执照就是会被吊销,如果真的被吊销了,也不要以为吊销是一件小事情,而是一件大事。
所以老板您的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老账人这边建议您快点转注销,否则就会影响征信。
更多企业的小知识,请多关注老账人!
【第5篇】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很多老板在创业结果不理想,公司不营业之后,就对营业执照不管不顾,以为时间长了让工商部门自动注销就好了。其实不是的,如果企业长期不经营不报税,同时又没有去申请注销营业执照,那么工商部门会进行吊销处理。
需要注意,吊销不等于注销,吊销是一种处罚行为,千万不要以为是件小事,后果很严重:
1、企业可能面临罚款
根据工商登记管理规定,公司发生任何变更,都应向有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备案,否则公司所在的工商部门会责令限期进行登记。如果还未登记,那么就会吊销营业执照,更严重的将会面临罚款。
2、法定代表人征信受损
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将不能再开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是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进入征信黑名单,不能进行贷款,限制高消费,禁止出国,子女不能上公办学校等等,影响非常大。
3、股东也需要承担责任
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司主要财产、账簿和重要文件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4、吊销后还在经营会被认定为无证经营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需要将营业执照和公司印章退回原登记机关。拒不退还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可以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集。使用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给予无证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一旦公司不经营了,一定要记得去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注销才是一家公司终止的象征。
【第6篇】营业执照被吊销
一些创业者注册加入公司后,由于不懂得如何维护工商,损失惨重。 以后一周年之后的两个月内,上一年的滚动年报一定要及时提交,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了就来问了: 我以前没做过年报,现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了,还能恢复吗?
一、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可以恢复吗?
明确的答案:不可以!
吊销属于一种强制行为,是工商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权限对公司的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成为吊销后,公司就失去了生产经营的权利;其次,也失去了法律保护。因此,吊销执照的公司面临着解散,清算和注销,只有在注销登记之后,被吊销的公司才是合法退出市场。
因此,吊销状态不可能也不被允许恢复经营!
一、营业执照吊销原因有哪些?
1、公司在登记注册公司时存在虚假、瞒报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注册材料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2、公司发生登记事项变更,但是未按照公司法进行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将会由登记机关通知限期登记,逾期未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3、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企业逾期不参加年检手续。企业因一些因素而无法及时参加年检,虽已歇业,但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有的是因司法行为未了结而造成不能年检,也有少数出于不良企图,恶意逃避年检监管;还有就是因企业的具体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错过了年检的截止时间造成的;
5、公司存在三年不进行报税。税务局将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并且将会注销公司营业执照,并且该公司法人三年内将不能成为其他公司的公司法人;
6、其他的情况。当然还有一些专业的公司,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在工作中违反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可能被吊销其营业执照。
怎么注销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1、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内部资产进行清算;
2、制作清算报告;
3、刊登注销公告;
4、注销税务、工商代码等。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是吊销营业执照,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及时办理注销。如果延误,法人和股东的生活、创业、出行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第7篇】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
企业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会被行政机关将营业执照吊销。那么,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就相当于不能再继续经营公司了。这个时候就会有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反正执照吊销了,企业也不运营了,干脆就不管了。主要的一点就是公司注销流程没有彻底进行处理。
那么,如果是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等,吊销营业执照也就意味着公司存在着与法律规定不符的问题或处于异常状态,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进行公司直销的话,税务一般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产生不良的记录。主要会有以下几点影响:
1、公司不注销,放任不管的话企业就会被纳入工商异常经营名单以及税务黑名单当中。
2、纳入异常经营名单之后还是不处理的,将会被吊销。
3、工商异常,法人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法人。
4、税务黑名单,欠缴税行为,法人、高管、股东想在新公司担任股东、高管,必须先处理税务问题。
5、纳入诚信黑名单后,法人股东将无法跨国,无法在有限场所进行消费。
6、无法乘坐高铁、飞机。
7、法人股东将无法办理移民。
8、股东将无法贷款。
所以各位老板们,如果公司成立之后有出现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现象的,金泉财税提醒大家,选择注销或者转让,不要拖到被吊销了还放着不管。公司注册了不想再经营了,如果还有对注销营业执照流程资料等方面都不清楚,可以找佛山金泉财税代为办理,自己亲自去跑腿不但麻烦还会有不了解业务流程出错的现象,所以金泉财税将是你办理这些业务的重点考虑对象。
【第8篇】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如何注销
近年来,随着认缴制的推行,公司准入门槛不断降低,我国注册公司数量不断增加。然而这种繁荣与发展的背后也有一些公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无奈退出市场。那么公司没有继续经营的必要,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网友咨询:
冯某是一家互联网技术开发企业的员工。今年,公司被举报超过营业范围经营而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公司认为,公司已经没有继续经营的必要,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福建闽佑律师事务所孙淑珺律师解答:
正常的吊销转注销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清算备案,需要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楚,将清算报告和注销申请书,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东协议等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清算备案。
其次是公告,是在工商部门认可的报刊、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向社会通报注销决定。
然后是税务注销,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汇算清缴发票,税控盘等,清算所有的税务。
最后是工商注销,工商注销是等税务的所有事项完结之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去工商局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和公章。
福建闽佑律师事务所孙淑珺律师解析:
被吊销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仍然”活着“,在法律上,仍是诉讼主体和债务承担主体。
最高法曾明确指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公司法》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列为公司的法定解散事由之一,被吊销执照的公司接下来面临的就是解散、清算以及注销。
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就必须进入清算程序,而清算结束之后,应当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所以,注销公司是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定义务。虽然《公司法》规定了该义务,并未直接规定吊销不注销的后果。被吊销后不及时注销,不仅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股东、董事等人也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福建闽佑律师事务所孙淑珺律师集美大学法学本科
【第9篇】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
公司被吊销之后如果不去办理注销手续的话,一方面公司会被税务机关罚款并且责令整改。另一方面公司经营许可被吊销之后如果不进行注销手续的话会被税务机关列入非正常的名单,不能办理任何手续。
一、公司被吊销执照而不及时申请注销会有以下法律风险
1、公司会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被处以罚款;
2、法定代表人被列入黑名单;
3、法院将涉及无照经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二款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在15日内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二、注销公司所需的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2)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3)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公司被吊销之后应该及时地到税务机关以及工商管理部门去办理公司的注销手续。不注销的公司留着也没有用,公司没法正常经营。还会被税务局罚款甚至是列入非正常纳税的黑名单导致之后无法办理手续。因此及时地注销公司,这是让公司退市的唯一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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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在个体户经营中如果出现了异常的情况也是容易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这个时候也许会有人问了,是不是营业执照被吊销了,我就不需要再去注销了。其实不是的,吊销和注销是不一样的,就算是被吊销的营业执照也是要去注销的。广西老账人这就来为大家说一下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怎么去注销。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被吊销一般有以下的几点原因:
1.个体户的年检,没有进行年检的个体户是容易被吊销的。
2.在经营中有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吊销的营业执照怎么进行注销:
1.个体户的国税的注销,到所在地的工商局填写注销的申请书。
2.地税的注销,需要带上营业执照。
3.工商的注销,这一步需要带上国税以及地税的通知书。
注销的流程一般来说是,停止经营后申请注销,提交相应的注销材料,把注册时的流程注销一遍。经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成立的个体户多,注销的也不在少数,注销的流程是比较慢的,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才不会说要跑来跑去。以上就是关于个体户注销的问题了,有更多不了解的,可以让专业的解答,在这方面广西老账人是专业的。
【第11篇】吊销的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一些公司在注册之后,就放在那里了,不经营也不记账报税,久而久之,营业执照很大概率会被吊销,那么现在有一个问题,南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怎么办理注销呢?
南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需要公司主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不然公司是没有办法自己注销的。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公司是否真的是被吊销了营业执照,那么可以上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查到公司的登记注册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输入公司的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查询到公司有关信息。如果查询的公司确实被吊销,在行政处罚信息栏目下,就会显示吊销有关的详细信息。
南宁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怎么注销?
1. 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内部资产进行清算;
2. 对公司内部资产清算完毕之后,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发票和税控盘等材料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
3. 税务成功注销,拿到清税证明之后,准备好注销营业执照的材料并提交;
4. 材料提交之后,还需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内无人有异议,就能成功的注销营业执照了。
以上就是南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注销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12篇】营业执照吊销
一、营业执照什么情况下会被吊销?
1.逾期年报
逾期年报是指未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经提醒后仍未年报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2.虚假注册
以欺骗性手段获取营业执照的都称之为虚假注册,虚假注册将被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3.长期无故停业
公司成立后若无正当理由而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将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超经营范围营业
在公司注册时按照规定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从而开展业务。超出注册经营范围从事其他业务活动的,工商部门有权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二、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不得继续使用;3年内被吊销企业的法人、股东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管;法人和股东出现征信问题,进入信用黑名单,影响贷款及日常生活。
【第13篇】吊销营业执照如何注销
在个体户经营中如果出现了异常的情况也是容易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这个时候也许会有人问了,是不是营业执照被吊销了,我就不需要再去注销了。其实不是的,吊销和注销是不一样的,就算是被吊销的营业执照也是要去注销的。广西老账人这就来为大家说一下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怎么去注销。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被吊销一般有以下的几点原因:
1.个体户的年检,没有进行年检的个体户是容易被吊销的。
2.在经营中有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吊销的营业执照怎么进行注销:
1.个体户的国税的注销,到所在地的工商局填写注销的申请书。
2.地税的注销,需要带上营业执照。
3.工商的注销,这一步需要带上国税以及地税的通知书。
注销的流程一般来说是,停止经营后申请注销,提交相应的注销材料,把注册时的流程注销一遍。经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成立的个体户多,注销的也不在少数,注销的流程是比较慢的,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才不会说要跑来跑去。以上就是关于个体户注销的问题了,有更多不了解的,可以让专业的解答,在这方面广西老账人是专业的。
【第14篇】营业执照吊销怎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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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老板以为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都被吊销了,就不用再费钱费力费时注销了?大错特错!
错在哪里?你怕是连吊销、撤销和注销都分不清吧,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三者的区别吧!
01 吊销revoke
简单点说,吊销是指公司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局以强制手段剥夺经营资格。这里必须强调一下,吊销是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常见情况
①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② 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的;③ 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法律、法规的。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呢?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3年内都不得申请或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2.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二、被吊销后就可以放任不管
想的太天真!被吊销就相当于公司被关进了“小黑屋”,吊销执照后各类监管、惩戒措施还是生效的,而且更加严格!如果不处理,只能越拖越重,导致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所以被吊销后的正确做法,是办理注销!被吊销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仍然”活着“,在法律上,仍是诉讼主体和债务承担主体。《公司法》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列为公司的法定解散事由之一,被吊销执照的公司接下来面临的就是解散、清算以及注销。只有最终经过注销登记,被吊销执照的公司才算是以合法的方式退出市场。
02 撤销revoke
被撤销的常见情况
① 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后果是公司设立登记自始无效;② 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后果是公司恢复到该次变更登记之前的登记状态;③ 撤销公司注销登记,后果是公司恢复到注销之前的登记状态。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呢?
按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1.企业被撤销、注销变更登记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5年内不得移出严重失信企业名单。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与政府其他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可能连飞机和高铁都坐不了!
二、公司被撤销登记,同样要办理注销!
撤销设立登记意味着该公司丧失了法律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按《公司法》规定,这也是一种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接下来所要面临的,和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一样,先清算后注销。
三、吊销和撤销,傻傻分不清楚?
虽然吊销和撤销都是违反法律法规被强制停业。但被撤销是“先天不足”,即登记过程中出现了违法情形,造成登记本身就是错误的。而被吊销是“后天病变”,即登记本身是没有瑕疵的,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情形。
03 注销logout
这里,我们必须明确!注销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注销是依申请而作出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只有符合注销条件的公司才能申请:
1.被依法宣告破产;2.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因合并、分立解散;4.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一般程序:“成立清算组” → “清算组备案” → “做出清算报告” → “登报公告45日”所以现在你弄懂了吗?
本文来源:今捷财务
【第15篇】个体户营业执照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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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的众多案例中,在明律师发现,企业主是可能遇到征收法律困扰最多的群体之一。最典型的就是在征收中,总是会遇到税务、消防、卫生等数不胜数的“特殊关照”。
另外,还有一种值得关注的情形就是,企业的营业执照被拆迁方吊销了,该怎么办?今天在明律师就来具体跟您讲一讲。
首先,第一步就是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被处罚人有权提起相应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复议。
第二步,继续维权的原告资格该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2000年1月29日法经[2000]24号函)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另外,规定中还明确,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
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
那么,问题就来了,企业被吊销并且经过注销程序后,应该由谁来行使企业本应享有的权利呢?
被注销企业的权利义务的继受人一般是出资人、投资人、合伙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义务的继受人是谁,主要取决于企业是何种类型。
1、如果该企业是合伙企业或者独资企业,权利义务的继受人一般是原普通合伙人或者投资人。《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如果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则该企业的权利义务的继受人则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注销登记时的承诺人。
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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