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4篇优质的公示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如何公示营业执照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如何公示营业执照
第一步,微信添加山东市场监管,其他省份可改成各自省份即可。
第二步,点击年报服务,年入口。
第三步,先用户注册。
第四步,按要求填写营业执照内容,并注册。
第五步,返回初始页面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输入页面内容,获取验证码,登录填写年报内容,公示即可。
【第2篇】企业营业执照怎么公示
又到了营业执照公示的时间啦!
记住营业执照年检的时间是每年1月1日----6月30日!!
营业执照年检的步骤:
1、网站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2、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公司所在地:
3、按界面要求输入登录信息:
新公司要先进行 “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公司变更人员需要进行“企业联络员变更”。
4、后面步骤待续,望大家继续关注!!
【第3篇】营业执照未公示怎么办
个体户也得年报,不报送将会标记为经营异常,3年仍未报送,就会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为了不影响正常经营,大家名下有各种营业执照的,一定记得每年6月30日之前填报上一年度的报告。
大家可以网上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用手机扫描营业执照上面的二维码,就可以直接进入该系统。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后,点击页面上的“企业信息填报”。
接着,会进入下一个页面,选择登记所在地。
然后就进入正式填写界面,根据执照性质,点击“企业”或“个体”或“合作社”。接着输入单位名称和密码。打开后,根据要求一项项填写即可。
经营不易,该做的工作一定记得及时做,不要因为一时遗漏,影响工作生产哈,祝大家都发财[大笑]
#企业年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石家庄联兴财税#
【第4篇】营业执照公示系统
接下来我们继续填写营业执照公示的操作流程:
13、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基本信息,
填写要点:需要填报企业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此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如果公司有网站或网店就点“是否有网站或网店”后面的“是”字前的圆点,如果没有网站或网店就点“否”字前的圆点。填写完后点“保存”。
14、填写公司报告年度的股东及出资情况的信息,
填写要点:点击“添加”进行填写,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填写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时间,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根据实际出资情况选择(货币,实物、知识产权、股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多选。点击“保存”。
15、如果公司有网站需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
填写要点: 如果有网站或网店,就点击左边的“网站或网店信息”,点“添加”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没有网站或网店就不需要进行第五步的操作。
16、填写股权变更信息,如果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发生了股权变更就填此表,无股权变更则不填。
填写要点:点击左边的“股权变更信息”,之后再点击“保存”
后面的步骤会继续更新,希望大家继续关注!
【第5篇】河北营业执照公示流程
事业风帆迎风起,
年报通知请查收!
崭新的2023年到来啦~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给大家发年报提醒啦!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市场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公示工作,现公告如下:
1
年报公示的范围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2
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3年度年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6月30日)。
3
年报公示的方式
01
凡2023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访问网址:http://he.gsxt.gov.cn,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02
凡2023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报送电子版2023年度报告并公示,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所(分局)报送纸质2023年度报告。
03
凡2023年12月31日(含)设立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访问网址:http://he.gsxt.gov.cn,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提交2023年度报告。
4
未按时报送年报的后果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年报咨询电话
保定市辖区
市场监管部门年报咨询电话
保定市
0312-5907630(内资)
5906709(外资)
莲池区
0312—6275308
竞秀区
0312—3221860
清苑区
0312—8010669
满城区
0312—7198751
徐水区
0312—8686439
白沟
0312—2957756
高新区
0312—3327727
涿州市
0312—3976992
高碑店市
0312—2837778
定兴县
0312—7113121
涞水县
0312—4517923
易县
0312—8210915
涞源县
0312—7314851
阜平县
0312—7229734
曲阳县
0312—4292022
唐县
0312—6436133
望都县
0312—7826626
顺平县
0312—7676829
安国市
0312—3585138
博野县
0312—8719906
蠡县
0312—6215018
高阳县
0312—6600155
做好准备了吗?
快来年报吧~
【第6篇】营业执照网上公示系统
营业执照可以说是
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身份证
可是时不时有马大哈老板
问:“我的营业执照丢了怎么办?”
想补办丢失的营业执照?
小编教你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无需登报无需花钱 省时又省力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第二步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区
将鼠标移至页面右上角“导航”处,根据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选择相应地区。
第三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四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登录方式
【注意】若经营者是首次登录此系统,或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后出现如下方“信息有误!未办理联络员,请核对后重新输入。”字样,则需在登录前先进行联络员注册。
如需更换联络员可进行联络员变更。
点击红框后根据营业执照信息和实际情况填写保存即可。联络员首选经营者本人。
第五步选择“营业执照作废申明填报”
第六步点击“添加”
阅读“信息”后点击“确定”
第七步填写相关信息
其中,“是否正副本”为选择丢失的执照类型,可选正本、副本或正副本3种,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第八步回到主页搜索企业
若企业显示“正在进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则说明已公示成功。
下拉页面至显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一栏后右键打印,携带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营者本人来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等待显示时间可能较长,请耐心等候。若长时间不显示,可尝试刷新或更换浏览器打开该网页。
【第7篇】营业执照丢失网上公示
公章丢失在补办期间内是需要进行丢失登报的,需要先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才可以进行登报,登报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及报备回执单。下面来聊聊公章丢失登报声明流程及材料,有哪些相关注意事项。希望能够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章丢失登报声明流程及材料有哪些
1、公章丢失需到派出所报案,然后拿着报案回执单去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广告。
2、刊登报纸要求:当地省市级报纸,例如上海市,要求:《青年报》、《文汇报》《新闻晨报》、《新闻晚报》、《新民晚报》等。
3、登报提供手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案回执单(或者公司证明信)。
4、登报格式:xxxxxxxx有限公司(注册号:xxxxxxx)不慎遗失公章,特此声明。
二、公章补办所需要的材料
1、单位公章遗失补刻,报警回执,报纸。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需由企业出具刻章证明。
5、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承办印章事宜的需要携带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6、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成立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须提供工商局核准变更通知书。
8、股东证或工商局打印股东名册。
9、派出所报案回执、遗失声明的报纸。
10、单位更名或原印章破损申请刻制新印章,需把旧印章交回原备案机关销毁,并按新印章刻制手续审批。
三、补办公章的流程
1、法人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备注:切记出现“丢失”字样)。
3、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需详细写明公章丢失的原因时间地点、报案的时间地点、登报声明的时间和登报所在的版面)
4、刻章。
公章丢失登报声明流程及材料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进行丢失登报的话,在丢失期间内由于公章造成的后果及损失都需要自己一个人承担。所以,在平常的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保管好公司的各种章,尤其是公章。
【第8篇】营业执照公示网
随着优化营商环境的稳步推进,企业诚信建设逐步完善,信息互享互通逐步实现,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相关事项不再需要登报公示,而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即可。截至目前为止,在营业执照审批服务范围内,可实现以下几项服务:1、市场主体在营业执照原件丢失或毁坏时,可以通过该系统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便通过该系统推送遗失作废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不再需要提交原件。2、企业注销时,可以通过该系统做注销公示,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一般注销公示45天,简易注销公示20天后,即可到审批局办理注销登记。3、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可以通过该系统公告45天后,即可到审批局办理企业减资登记。
撰稿人:冯华骄
【第9篇】营业执照 公示 查询
合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本市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所有企业(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2023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全天24小时自主网上申报,越早申报,网速越快哦)
三、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请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按要求报送2023年度年报,并依法向社会公示。(网址http://www.gsxt.gov.cn)
1、企业(个体户)直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个体户也可以通过联络员方式登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方法及说明操作:(1)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打开“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选择“下载执照”。(2)填写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信息,并进行扫脸认证。(3)实名认证完成后,领取相应的电子营业执照。此时法定代表人可选择授权他人管理或授权他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4)选择“新增授权”,填写授权信息,授权方式可选择“全业务授权”和“精准授权”;授权事项可选择“全部事项”或具体事项名称,如“企业年报”,并填写办事人,办理年报申报业务。进行年报信息填报。选择“年度报告填写”,年报年度选择“2023年度报告”,按照顺序填写相关信息。
2、吊销企业可以使用已备案的联络员进行登录,没有备案的通过“联络员登录”下的“联络员注册”进行联络员备案。
3、使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网系统时,请使用360浏览器或ie浏览器,同时将浏览器兼容性视图升启。
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证”,已然成为企业办事必不可少的“利器”,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无需携带纸质执照,也不用填写繁琐表格,凭电子营业执照就可直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企业年报、线上电子营业执照公示、招投标、企业标准查询等多个事项。
四、法律责任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不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咨询电话:0941-8227892 0941-8227889
合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7日
【第10篇】营业执照公示流程
如今,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少企业经营者仍然会提及营业执照年检一词。不过,事实上,营业执照年检早已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企业工商年报公示制度。因此,所谓的营业执照年检更多指的是工商年报公示。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工商年报公示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一、工商年报公示流程
一般情况下,工商年报公示大致按照如下操作步骤来进行:
(1)找到并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找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
(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4)选择【新用户注册】,下拉菜单选择【个体】;
(5)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录;
(6)登录后选择【年度报告在线填报】——选择【年度】;
(7)按要求进行内容填写,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8)信息填写完毕保存后,还需在“出资情况”这一模块点击【添加】,并将股东出资时间填写清楚;
(9)“资产状况”模块需按照个体户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进行相应填写;
(10)然后在填写完毕后进行预览并公示,检查一下是否有填写错误的情况,如果没有,就选择【提交】;
(11)如需打印,需选择【预览打印】查看及打印。
二、工商年报填报注意事项
有关于该项工作的注意事项,企业在填报时需要注意:
(1)每年1月1日起开始办理上一年度的网上年报;
(2)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公示年报信息;
(3)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公示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将被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对企业日后经营发展及经营者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4)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商年报公示的,登记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相关处罚,情节严重的或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第11篇】工商营业执照公示
有很多商家不会做营业执照的年审/年报,导致企业被列入异常,店铺不能使用。今天我们就把最新的2023年的营业执照年报教程分享给大家。
营业执照年检时间:全国地区的年报时间通常在3月到6月。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特别提醒:假如去年12月30日之前成立的公司于今年6月30日之前必须申报工商年报,5月30日之前进行税务汇算清缴 ,逾期申报的企业将被直接列入异常名录!
——年审详细流程——
1、电脑输入网址http://www.gsxt.gov.cn,或者直接搜索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选择执照所在的省份。
2、选择企业信息填报
3、选择“个体户”进行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密码(初始密码为法人身份证号码),点击登录
4、登录后,进行年报填写
5、弹出填写须知,点击“确认”,进入后台
6、个人基本信息填写
7、行政许可情况填写
8、资产状况信息填写
9、党建信息、团建信息填写
10、特种设备信息填写
11、最后点击“预览”,如果填写无误点击下方“提交并公示”;如果需要修改点击“返回修改”,修改完成后再点击“预览”,确保正确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12、公示完成!
【第12篇】营业执照注销公示
为加强道路运输经营市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现对新泰市辖区内营业执照已注销但名下仍有营运车辆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业户)进行清理规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携相关年审材料到新泰市交通大厦运管中心货运科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营业执照”已注销业户名单及其名下营运车辆.xlsx
联系电话:0538-5350131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下载地址:
(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下载)
公示原网址:
http://www.xintai.gov.cn/art/2022/1/6/art_47996_10298887.html
(长按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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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营业执照公示网站
提示:根据规定,凡在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填报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2014-08/23/content_273977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02/content_5676403.ht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户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被予以限制或禁入,同时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息还是市场主体办理信贷、投资、担保等金融业务的重要考量因素。
2023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方式升级,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年报需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我们已经帮您准备好年报攻略,三步轻松搞定。记得收藏!
第一步: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1.在微信主页面下拉搜索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
2.点击“下载执照”,进入实名认证页面,填写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点击“确认”进行实名认证。需要特别提示的是:为保证市场主体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电子营业执照必须由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实名认证后下载!
3.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完成,可以查看有关信息,也可以在电子营业执照主页面进行授权他人使用或授权他人管理(提示:为保证您企业的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授权他人管理或使用需谨慎)。
第二步: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浏览器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甘肃”。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显示“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二维码后,在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页面点击“扫一扫”,扫描二维码。
3.电子营业执照扫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二维码后,微信电子营业执照界面跳转,输入登录密码(默认密码123456),点击“确认登录”,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填报页面。
第三步:填写年报信息并公示
登录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填报页面后,点击“年报信息填写”,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如有往年年报未填报,需先补报未报年度的年报,再填报2023年度年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内容需如实填报,没有或不涉及的可填0,填报过程中需逐项保存;注意所填数据项单位,切勿填错;“股东及出资信息”等有可能包含2个以上内容的数据项,可逐项添加,分步操作;所有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并公示”可预览填报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完成年报填报公示。
报送完毕之后,可以退出登录,重新进入公示系统首页,不用登录账号,直接输入企业名称查询,进入企业信息页后下拉,会看到年度报告栏目。如果显示了当天的报送记录,就说明已经报送成功了。如无法查询到相应年度年报信息,说明没有报送成功。有时集中填报的企业较多,因为系统延迟,24小时之后才显示,请稍后再进行查看。
【第14篇】怎样公示营业执照
五华区各出版物零售单位:
2023年五华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正式开始了!
根据《昆明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昆新出〔2022〕1号)要求,为做好五华区2023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持有由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出版(版权)局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包括2023年新办理的出版零售单位。
二、年检时间
五华区各出版物零售单位需在2023年3月28日前完成相关年检工作,并将年度核验材料报送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级机关办公大楼17楼1704办公室)。
三、年检材料
(一)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
(http://124.42.45.130:8055/login)
填写提交并打印《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注意:提交后,需待状态显示为“已审核”,再打印、签字盖章;如数据有问题,将会被“驳回”;2023年新办单位需根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证号注册账号,再进行填报。)
(二)发行单位自查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2023年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和处罚结果,存在问题原因和实施整改情况。
2.本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所需资格条件(对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检查)。
3.本单位2023年经营状况。应包括经济数据(出版物销售总额、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等数据)、进货渠道、营销方式和主营业务,组织各类读书会、讲座、惠民书展、重点图书展示展销等活动情况。具有网络发行资质的单位还应将开展网络销售的方式、销售总额、利润总额等在自查报告中进行单独报告。
4.新华书店还应包括承担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的经营状况、储运能力、发行网点概况等信息。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网络零售)应提供:
1.备案回执复印件。
2.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截屏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材料。非发行单位法人来办理的,需带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一)至(五)项材料由发行单位报送(如没有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网络零售),则不用报送材料四),一式三份,报给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出版(版权)局二份、发行单位留存一份。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发行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核验材料,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将下发催告通知书,30日内仍未申报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将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
2.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在年度核验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结合“扫黄打非”工作要求,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发行单位,建立“黑名单”并曝光。对全区出版物零售发行单位进行抽查,如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严查严办。
3.本次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提交报送年度核验材料、通过年度审核的单位,现场核验时需签字确认《2023年度零售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中相关信息。
联系人:娄永红,杨炳源
联系电话:0871-6364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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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
用户注册、登录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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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
用户填报基本信息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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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
用户填报业务信息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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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五华区新闻出版(版权)局 杨炳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