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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营业执照(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23 08:53:01 查看人数:8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拆迁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拆迁营业执照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拆迁营业执照

【第1篇】拆迁营业执照

企业在面临着拆迁时,有营业执照会不会增加补偿?这是所有企业都关心的问题。那么,在拆迁中营业执照到底会不会增加补偿呢?对此,我们咨询了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宣继璇律师。

宣律师告诉我们,营业执照除了是企业行使其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的有效凭证外,同时也是区别是否为经营性用房补偿的重要凭证,其补偿也因此不同于住房拆迁。

企业拆迁过程中,有营业执照的企业经常会遇到两种情况:

一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同,这种情况认定相对简单,直接确认被拆迁人的身份,根据房屋是否为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结构、房屋使用用途、经营项目及年限、交税等情况,对企业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补偿明细。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中小企业的实际经营地若为住宅,不是经营性用房,此时,应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认定,而不能一概而论的按照住宅进行补偿。

二是营业执照上注册地点不是实际的经营地点,一般情况下,拆迁方或征收方不会按照企业补偿的标准赔偿,只会按照一般的房屋进行补偿,这种情况下,企业要收集实际经营的证据,为争取合理补偿做好准备。

除此以外,企业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或者由于其他情况导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这种情况下,需参考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予以认定,不能简单的认定为非经营性用房,现实中,仓储物流等企业及易出现这种情况。

宣律师提示,在征收拆迁过程中,企业的营业执照是获得合理补偿的重要凭证,而很多企业拿到的补偿不合理,反观其中的缘由,都是对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操作并不了解,因此,在征收拆迁时,还是聘请专业征收拆迁律师帮助维权为宜。

【第2篇】营业执照拆迁补偿

“住改非”指住宅利用沿街等地理位置优势,实际用作经营的情况。住改非拆迁对有营业执照的搬迁赔偿,由于产权证上登记为住宅,征收方在征收过程中就很容易以住宅用房的标准来补偿,被征收人却认为自己的房子是经营性用房。

实际上,住改非拆迁对有营业执照的搬迁赔偿,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是否办理经营手续证件,有无完税凭证,有无租赁协议、发票等手续,房屋是否实际用作经营,经营时间是否合理,一般依据如下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性用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住改非拆迁对有营业执照的搬迁赔偿,各地可以根据“住改非”房屋的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实践中各个地区都有不同做法,下面列举几种补偿方式:

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能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

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相关情况,再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

3、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时间较短,尚不支持作为非住宅补偿的。

5、住宅房屋部分用于经营使用的,该部分按照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补偿,其余部分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

住改非拆迁对有营业执照的搬迁赔偿,各地拆迁补偿政策不同,且拆迁案件本身复杂,切勿简单套用,遇到住改非拆迁对有营业执照的搬迁赔偿纠纷,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为自己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第3篇】有营业执照拆迁

租赁的商铺遇到拆迁,由于商铺承租人没有房屋产权,有些人就会认为,拆迁补偿都归房东所有,商铺承租人无权取得任何补偿,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告诉您商铺承租人想获得商铺拆迁补偿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合法营业执照

店铺拆迁,商家要想获得赔偿肯定要保证经营是合法的,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且执照上的登记地址要与经营地址一致,也要与现在要拆迁的地址一致。

如果被拆迁房屋注册地不是营业执照所标明的地点,一般征收方不按企业拆迁标准赔偿。有的企业,办公面积毕竟大,但是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写的面积少,因此在拆迁时候,往往拆迁人不给予认定实际的营业面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注册的时候面积一定不要少报。

二、正常纳税

在商铺拆迁时,如果上商家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记录,也会使该商铺很难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在承租期内,依照法律规定,承租期内的租户有权获得自己应有部分的拆迁补偿。

三、租赁的房屋是“合法建筑”

所谓合法建筑,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已经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施工后补办了相关批准证书、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利构筑物。如果房东随便在哪儿盖个房子,没有房产证明,现实中单凭房子来要求拆迁补偿是不合理的。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第4篇】拆迁有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在企业进行拆迁时,营业执照是企业行使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有效凭证。在拆迁活动中,依照营业执照上的记载,确认被拆迁人的身份、房屋建筑面积、结构形式以及用途等情况,并据此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是合法原则在拆迁中的具体体现,如果被拆迁房屋注册地不是营业执照所标明的地点,一般征收方不按企业标准赔偿。部分企业,办公面积毕竟大,但是由于注册时候其他问题的考虑,工商注册登记面积少,因此当遇到征收拆迁时候,往往拆迁人不给予认定实际的营业面积。这里提醒企业,注册的时候面积一定不要少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5篇】营业执照拆迁

征收中,营业执照被拆迁方吊销该怎么办?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王威律师

在征收中,企业主是可能遇到法律困扰最多的一个群体。最典型的就是税务、消防、卫生等数不胜数的“特殊关照”。还有一种情形就是,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该怎么办?

第一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被处罚人有权提起相应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复议。

第二步,继续维权的原告资格该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2000年1月29日法经[2000]24号函)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

企业被吊销并且经过注销程序后,应该由谁来行使企业本应享有的权利呢?

被注销企业的权利义务的继受人一般是出资人、投资人、合伙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义务的继受人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类型。

1、如果该企业是合伙企业或者独资企业,权利义务的继受人一般是原普通合伙人或者投资人,《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如果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则该企业的权利义务的继受人则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注销登记时的承诺人。

拆迁营业执照(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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