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办食品经营许可证要钱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办食品经营许可证要钱吗
从事经营,往往需要办证。不需要办证的情况,当然也有。到底需不需要办理相应的证照,需要看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何规定的。
有人说,咱会做饭,咱家大大小小十多人呢,天天都是吃咱做的饭。这么多年了,也没有吃出什么事故。咱开个饭店,应该不需要办证吧。
开饭店,真的不需要办证吗?还真不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开饭店,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前,还得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的证件。
开个旅馆,仅仅让人睡个觉,应该不需要办什么证了吧。但事实上,真需要办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开办旅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开宾馆,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有人说,好多人抽烟。我在路边开个小店销售香烟。这个应该不需要办证了吧。但也不是,依法也需要办证。《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据此,零售香烟,是需要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有人说,咱会杀猪。咱收购活猪,然后杀了,到农贸市场上去买。这个应该不需要办证了吧。但事实上,这也需要办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所谓“定点”,其实是获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获得这个证牌,因条件高,故获得不易。如果办不了这个证牌,那就委托获得这个证牌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屠宰。没有这个证牌而自己屠宰生猪并出售的,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惩罚。
举了上面这些例子,其实就是想告诉大家,要不要办证,不要想当然,需要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需要向律师等专业人士咨询。随便找个人打听是没有用。向做同样经营的人(同行)打听,更不靠谱:也许这个同行也不清楚,也许这个同行清楚但不想有您这个新竞争者而不想告诉您。
不办证就经营,就处于违法的境地,政府监管部门随时有可能找上门进行查处,甚至取缔。这将会导致之前的投入付之东流,之前的所得被罚没(没收、追缴),甚至会受到巨额罚单(罚款、罚金),被关到监狱也不是没可能。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是对有关法律问题的正式法律意见。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与我联系。
【第2篇】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多久
想在成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需要多久呢?根据小编多年代办经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快一点20多天,要根据个人情况来看。
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大致流程如下:
1. 准备好营业执照、公司公章、身份证、经营场所使用凭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申请材料
2. 提交材料之后,会有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情况,如果场地不合格也没办法办理哦
3. 所有审查通过之后,会开始制证,等待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有点麻烦,要是自己没有办理经验,可以找个代办公司帮忙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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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怎么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历来都是国家的重点关注对象。企业需要做食品类的经营也是需要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可经营。那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流程与资料呢?
实体店铺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前期需花费足够的时间整理好相关申请资料;
2、准备好资料后在网上或者到窗口提交申请;
3、在网上或窗口申请通过之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人员开展经营场所现场核查;
4、现场审查完毕之后会出具审核意见,将有关信息和材料报送审核环节;
5、规定工作日后作出审批结论,审批合格的,作出同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结论;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结论;
6、根据审批意见或结论,生成相应的文书:经审批合格的,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通过的,生成《不予食品经营许可决定书“》。
7、结果公示,许可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同步在网上公示许可信息。
8、结果送达,申报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8、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以上就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与资料了。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4篇】邯郸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读者朋友,早上好!
今天的邯郸新闻早报,来了!
今日天气
邯郸市区阴转晴,偏北风3-4级,-2℃~4℃。
本地要闻
◎“新春走基层”座谈会
市记协组织近日召开市直媒体记者“新春走基层”座谈会。座谈会上,采访活动领队分别介绍贴近主题策划采访的历程,十位年轻记者代表围绕走基层增感情,锤炼“四力”本领谈体会、说收获,交流思想、畅谈感悟。
◎骑警开道紧急护送
2月17日晚,机动执勤一大队开辟绿色通道,救助了一位喝了装在百草枯瓶中的可乐后发生不良反应的男孩,为及时救治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邯山区发布黑白名单!
日前,邯山区教体局发布《邯山区民办教育机构黑白名单》,名单包含邯山区取得资质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和幼儿园取得资质以及“无证”幼儿园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丛台区一家便利店被罚5万!
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每邻美汇超市服务便利店存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5万元。详情见>>>
◎专项执法行动
近日,广平县积极谋划部署,组织开展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打击涉及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为冬奥会、冬残奥会成功举办保驾护航。
国内要闻
◎样式公布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审查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核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名称、品牌、型号、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出厂日期、车身颜色等,以及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信息,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电子行驶证。详情见>>>
◎查询时间公布
近期,全国多地陆续公布2022考研初试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届时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地方教育考试院、各招生单位等渠道查询初试成绩。
◎河北最新通报
近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承德、沧州、衡水、廊坊、秦皇岛、唐山市和雄安新区为优秀等次,张家口、邯郸、邢台、保定、石家庄市和辛集、定州市为良好等次。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将实施
近日,据教育部消息,《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这一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
◎“东数西算”正式启动
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日前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
◎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民政部公布2023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包括全国中小学德育创新联盟等8家。
国际要闻
◎海平面或上升
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发布报告说,受气候变化影响,到2050年,美国周边海平面或平均上升25至30厘米。
◎延长拓宽苏伊士运河
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说,埃及眼下着手将苏伊士运河双向航道延长10公里,以及将一段长约30公里的航道拓宽加深。
◎更易传播
世卫组织近日指出,奥密克戎亚变体ba.2毒株更易传播。据测算,该亚变体比奥密克戎原始毒株的传染性增加30%,但致病严重程度与奥密克戎原始毒株相比并无差别。
财经要闻
◎3644.8亿元
2023年,我国十种常用有色金属产量为6454.3万吨,规模以上有色金属企业实现利润3644.8亿元创历史新高。
◎设立综合试验区
国务院近日发布批复,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文体要闻
◎谷爱凌再夺金!
2月18日,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u型场地技巧决赛,中国队选手谷爱凌夺得冠军。这是中国队在本届冬奥会上的第8枚金牌,也是谷爱凌在本届冬奥会上斩获的第2枚金牌、第3枚奖牌。恭喜!
◎3.46亿
据国家统计局,从北京冬奥会申办成功到2023年10月,全国参与冰雪运动人数达3.46亿。
早安心语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成长的蜕变,往往藏在日复一日的努力里。请相信持之以恒的力量,再微小的努力,乘以365天,都可能带来不期而遇的惊喜。
别辜负每个当下,新的一天,早安!
来源:邯郸新闻网
【第5篇】上海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打开一网通办,鼠标点几下,一张授权委托就好了,公章不在身边也能轻松处理日常工作,真是太方便了!”刚从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完事的李先生提起杨浦区政务服务新推出的“授权代办”功能服务,激动表示很方便。
近几年,杨浦区“一网通办”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效,优化市民办事的服务体验,在政务服务“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提能效、优体验”的要求上,不断摸索、锐意创新,增强办事效率,提升沟通效率,获得了广大杨浦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线上授权,线下办理”。通过对业务流程的改造,实现事项的“统一授权”应用,简化了授权流程,降低了潜在风险,提升了业务效率,增加了便捷性,用户体验感大幅提升。
目前杨浦区“一网通办”已经上线24个事项的授权代办,具体事项及情形如下:
序号
部门
授权方式
事项名称
具体情形
1
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法人授权个人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新办
2
法人授权个人
内河船舶《航行日志》标注
内河船舶《航行日志》标注
3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法人授权个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认定
4
法人授权个人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新办
5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法人授权个人
对户外非广告设施(非广告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设置的审批
新办、依申请变更
6
法人授权个人
对城市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处置(分批排放、回填)的申报核准
新办
7
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法人授权个人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人授权个人
劳务派遣许可
依申请变更
9
区生态环境局
法人授权个人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10
法人授权个人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
新办
11
法人授权个人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新办
1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人授权个人
食品经营许可
延续
13
法人授权个人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办
新办
14
法人授权个人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审批
延续
15
法人授权个人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变更
16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人授权个人
医疗广告审查
医疗广告审查
17
法人授权个人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新办
18
区文化和旅游局
法人授权个人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许可(非涉外游艺娱乐场所)
新办
19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法人授权个人
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新办
20
法人授权个人
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延续
21
法人授权个人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不含出版物印刷)审批
变更地址
22
法人授权个人
出版物网上发行的备案
出版物网上发行的备案
23
法人授权个人
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许可(不含外商投资电影院)
延续
24
区应急管理局
法人授权个人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符合区级审批范围的公众聚集场所
为了让大家更便捷地用上新功能,小编已将详细的流程整理出来,大家快快收藏起来吧↓↓↓
1、企业法人登录一网通办企业空间,找到“授权代办”入口;
2、在授权记录中,您点击新增授权,即可进入授权代办服务;
3、在新增授权中,您选择要授权的服务;
4、添加被授权人信息;
5、选择被授权人;
6、新增授权信息;
7、通过在线签章,即可完成线上法人授权签章;
8、完成授权;
9、授权记录查看及详情;
10、如何撤销授权;
杨浦区“一网通办”将持续聚焦市民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服务功能,拓展应用场景,提升用户体验,努力打造市民可信赖、可依赖的政务服务平台。
2022-11-18 12:15
来源:上海杨浦
【第6篇】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纯天然、绿色食品、无害化等相关词语成为现阶段人们的追求。同时,国家也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如果要成立食品公司,首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规定。因此,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注册食品企业必不可少的环节。那么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呢?壹洽通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首先,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企业家应首先取得营业执照等法定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为申请人。
二是根据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类型和经营项目,提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提出许可证申请。3.准备申请材料,并报送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情况,申领申请人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决定的,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发出驳回通知书,说明驳回理由;5.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批准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批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批,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当然,餐饮企业光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不够的。还要注意相关的卫生和操作。否则,即使申请了许可证,也可能被取消。所以壹洽通小编温馨提示在经营食品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卫生和操作哟。
【第7篇】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如果你自己办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话,也可以阅读这篇文章,看看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自己办有什么区别。是不是比自己办的更加方便快捷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首先我们看看一下自己去办理的费用是多少?
如果你有时间和精力的话可以去自己办理,自己办理的话不收费,只需要自己准备好资料,先在网上提交,然后再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去现场递交,等核查通过后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你需要准备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身份证、健康证、经营场所地理方位图、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包括门的位置、灭蝇灯等各种设施位置)、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
找别人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得多少钱
如果你没有时间和精力的话,可以选择找别人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的小餐饮店也就几百到一千左右不等。你只需要把营业执照、身份证、健康证照片给他们,其他材料他们帮你准备好,也不需要你自己去跑,他们全程就给你跑下来了。
相比于自己办理,主要是不用自己操心,所有的琐事都有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人给你解决。办的也比自己去跑办的快,省时、省力又省心,唯一不好的就是有点费钱。花钱买时间,很多人也能接受。
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得多少钱?一般的话也就几百到一千,特别大的店铺价格会适当的加一些。
以上就是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得多少钱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下方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第8篇】散装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首先要了解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什么,以前很多从事食品相关行业的人都知道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这三个证件,现在已经没有这三个证了,从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食药监管理总局实施了《食品经营管理办法》,把这三个合并成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相关行业都只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可以正常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个体或者公司通常有两种,以郑州市为例,一般个体户办理的都是河南省小食品店登记证,除非面积比较大办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办理的都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呢?
需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方位图、经营场所设施平面布局图、操作流程文件、食品安全制度清单和其他的一些材料,不同地区也不相同,如果委托别人办理还需要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多少钱呢?需要多久?
自己去食药所办理食品证不收取任何费用,资料审核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左右出证。不同管辖所审核时间不同,出证时间也不太相同。
如果不想自己跑着办,可以找代理公司帮忙准备材料跑腿办理,费用根据你的场地设施条件,一般都在一两千左右。
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哪些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 预包装食品销售(零食、酒水饮料)。自2023年7月份起,预包装食品销售取消了,不需要办理。
2. 散装食品销售
3. 特殊食品销售(奶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4. 餐饮行业(热食、冷食、生食、糕点等)
5. 自制饮品制售
6. 单位食堂
【第9篇】网店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京东自营店是京东商城里面的一种店铺类型,京东自营店占据京东最高的流量、广告位,而京东方面对这类自营店铺的扶持力度也是非常大的。
而京东自营店铺不仅仅是在流量这些方面有京东的扶持,硬件方面,也是独树一帜。京东自营店大部分产品都是走的京仓京配,就是厂家会把产品运送到京东全国的八大仓,京东再分配到各个省份、地区的中小型仓库,消费者下单之后,会通过京东快递送货上门。基本能做到全国大部分地区次日达的速度,所以很多消费者买东西,都喜欢在京东自营店买,毕竟,谁能拒绝头天买的快递,最迟第二天就可以收到呢? 所以京东自营店怎么样才能入驻进去了?毕竟京东对于入驻的自营商家的审核要求还是非常严格的,基本都是邀约制入驻。 普通商家入驻要么就是找不到入驻窗口,要不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驳回了。 这里建议找专业的代入驻机构,毕竟他们有专门的入驻渠道,知道应该怎么样规避被驳回的风险。 这里用食品举例 需要用的基础资料: ①营业执照:要求是注册时间满2年,注册资金100w。 ②一般纳税人:这是必须要有的 ③商标: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品牌方授权的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 ⑤品牌授权;自有品牌不用 做食品的话,必须要的行业资质是《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找人代工的话,还需要《委托加工协议》。 以及其他一些侧面辅助材料 了解更多资讯,可以联系小编。
【第10篇】怎样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法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5. 经营场所和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示意图
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8.如果你找的是代办公司,那还需要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需要的申请条件:
1.由法人或负责人作为申请人
2.经营类别、经营方式、经营品种要写清楚,并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经营
3.要分隔适当的食品加工、存储、销售场所,注意卫生以及与有毒、有害、污染源保持距离
4. 有经营设备,并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
5.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许可证6.有合理的设施布局和工艺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选择办理业务类型:
1、我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从事食品销售、食品制售的经营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
2、我要延续食品经营许可
3、我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涉及现场核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不涉及现场核查)
4、我要注销食品经营许可
(二)提交申请材料
选择网上申请
选择窗口办理
(三)审查申请材料
了解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情形
食品经营审批条件
申请审查情形
(四)到窗口领取申请结果
通过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文书
不通过发放《不予许可决定》等文书
【第11篇】办食品经营许可证要多久
“‘管家式’勘验服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太方便了!”15日,西安一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在领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激动地说。
该公司是高陵区融豪工业园的一家食品生产企业,为进一步拓宽销路,9月15日,该企业向高陵区行政审批局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了解到企业诉求后,高陵区行政审批局在帮助企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立即启动“管家式”勘验服务,通过远程视频+现场勘查,手把手帮助该企业准备、完善勘验条件,一次性通过了现场勘验后,当日便领到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高陵区行政审批局干部为西安阳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管家式”勘验服务
据了解, 现场勘验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重要一环。勘验的速度也直接决定了企业领证的速度。西安市高陵区行政审批局充分结合勘验环节事前指导功能,优化并公示详细的一次性告知勘验内容表单,主动对接申请人,为申请人提供全程指导、全程跟进的“管家式”勘验服务,指导和协助申请人达到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条件,切实提升审批事项现场勘验一次性通过率。
高陵区行政审批局干部为西安阳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管家式”勘验服务
高陵区行政审批局下一步将继续梳理涉及现场勘验事项清单,重塑现场勘验流程,为优化审批体制、再造审批流程、提速审批效率添活力。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晓云 通讯员 李毅
【第12篇】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第一、必须先办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即可)(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
1、办理地点:注册地址所属工商分局(现在叫市场监督管理局)
2、需要资料:法定代表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地址租房合同,房产证(房屋产权所有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则只需房产证不需要租房合同),注册地址如果是住宅还需要获得所属社区的批准证明(证明上需要有前后左右四户邻居的签名同意),注册地址如果是商用则不需要
3、办理耗时:资料齐全当天可取证
4、费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免费(但是拿证的时候会被搭车要求“自愿”加入个体经济协会并交纳年费120元,有种的可以不交)
第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许可证现在统一更名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1、提交一套和注册营业执照相同的资料
2、办理健康证(至少办理法定代表人一个人的),到所属区疾病控制中心指定医院(五华区疾控中心指定医院在建设路百汇商场对面)体检,体检收费70元,需要抽血,x光。体检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到区疾控中心取证
3、到指定培训学校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实际情况不培训只交费270元),交费后获取收据一张。
4、带齐前三项的资料、健康证、缴费收据再加一张经营场所的平面布局图到食药监局(一般和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分局在同一地点办公),填写一张登记申请书(从事网络销售的需要提交店铺截图和网络),然后回家等待。大概二十天到一个月,食药监局会派人上门现场勘查。勘查通过后一周之内可以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办理流程全部耗时约一个月
【第13篇】大连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获食品、药品、价格、广告、消费者权益等领域违法案件1413起,罚没款11370.96万元。3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12起典型案例。 食品类——案例1: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案 大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从境外购入食品原料,将进口食品自行分装销售,经认定货值金额共计777.9811万元,违法所得69.4980万元。当事人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未经许可生产食品。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原料等物品、没收违法所得69.4980万元、并处罚款10113.7543万元,罚没款共计10183.252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生产不符合标准天然矿泉水案 2023年7月14日,大连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经抽样检验,溴酸盐项目不符合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0151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罚没款共计5.0151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3: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2023年7月,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旅顺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生产碳烤鱿鱼丝,其中的烤制工艺为电烤加工而非碳烤加工工艺,该产品外包装显著位置使用“碳烤鱿鱼丝”作为食品标签,系当事人为增加其产品特色、博取消费者喜爱而虚假标注。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0333万元、并处罚款5.55万元,罚没款共计5.5833万元的处罚。药品——案例4:某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劣药案 某医院有限公司使用的药品“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经抽样检验,ph值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使用的劣药“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102支、没收违法所得0.2058 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罚没款共计10.2058万元的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案例5:未按照说明书要求贮存试剂案 2023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对大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擅自变更库房地址,经营过程中未按照“阴道炎联合测试剂盒(干化学酶法)”说明书的要求贮存试剂。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化妆品——案例6: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案 2023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大连某化妆品经营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店为个体工商户,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货值金额为5.0487万元。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251款759盒(瓶)、并处罚款16.1461万元的行政处罚。 工业产品——案例7: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产品案 2023年9月11日,大连某公司被查出销售了鞍山某公司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列入目录产品“无水乙醇”化学试剂,货值金额0.078万元,违法所得0.0255万元。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0255万元、罚款5万元,罚没款共计5.0255万元的行政处罚。知识产权——案例8: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酒品案 2023年7月1日,甘井子区某商店被查出存在侵犯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同时还存在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综上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其作出警告、没收涉案酒品47瓶、罚款5.8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9: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大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商标a,但在其公司宣传的广告、加盟店装潢、包装袋上均擅自改变原注册商标,其文字部分字体以及图形部分均与大连某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b近似,造成混淆。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同时在同一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作为其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综上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其作出罚款7.6万元的行政处罚。广告——案例10:发布含说明有效率内容医疗广告案 大连某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其官网发布“诱导缓解率大于95%”“无病生存率大于90%”“完全缓解率达80%”等含说明有效率内容的医疗广告。综上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广告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价格——案例11: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案 某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公示收费标准与《关于印发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的通知》(大价发〔2014〕28号)规定的“医院停车场小车每半小时1元/辆,中车每半小时2元/辆,大车每半小时3元/辆,每增加半小时,小车1元,中车2元,大车3元,所有车型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辆”的收费标准不符。结合当事人提供的收取停车费的车辆停放时间及收费明细,计算出当事人与按照政府定价应收费的差额为3.5943万元,认定违法所得为3.5943万元。 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其规定期限内未退还的违法所得3.5943万元、并处罚款7.1886万元,罚没款共计10.7829万元的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案例12:水产店欺诈骗取消费者价款案 2023年1月20日上午,消费者在大连某市场海鲜摊位购买帝王蟹、波士顿龙虾、鲍鱼等5种海鲜产品,其中4种产品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斤短两。经查:一是消费者在水产经营店购买5种海鲜产品应当收取消费者货款金额为1.4754万元,实际收取价款为1.86万元,欺诈金额为0.3846万元;二是经检验使用不合格电子计价秤3台;三是该摊位存在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行为。 综上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电子计价秤3台、没收违法所得0.4736万元、罚款4.9355万元,罚没款共计5.4091万元的行政处罚。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
【第14篇】散装食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如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叫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确保场所无毒无害无污染;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措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代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要准备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场地布局图:首先得有场地的布置图,也就是你门店的平面图,如果自己有仓库,还得填写仓库的。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健康证明:属于餐饮环节的,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健康证明;属于流通环节的,不需要健康证明。
7.办公地址的房屋合同:这是经营场所的合法证明。
8.上门核查:经营面积在50平米以下无需验场,所属工商局或工商所递交申请材料,50平米以上需要验场地,由工作人员上门核查,看是否具备卫生和专业条件,如果生产设备、环境、卫生条件都满足条件,便会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哪些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
【第15篇】东莞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各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技术机构:
现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普法办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局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督导、落实;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改革任务,组织、指导、推动全局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局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专职人员、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公职律师和内部培训讲师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做好全局的学法教育检查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全局各单位普法经验做法,培育典型,打造品牌。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部门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形式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保密法等与办公室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本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社会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信访人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综合规划科
统计法等与综合规划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政策法规科
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等与政策法规科履职相关的综合性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本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案件当事人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编写案例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听证、诉讼工作中,通过解说、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释义解读、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财务与审计科
预算法、审计法等与财务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科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等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执法监督科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及使用指南、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与执法监督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协调与应急科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协调应急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牵头组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信用监督管理科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与信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价格法等与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案件当事人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与网络监督管理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拍卖法、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广告科
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与广告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费者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质量月”、“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市场规范管理科
有关市场规范管理、商品交易、农贸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与市场规范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
专利法、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与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权利人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质量发展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与质量发展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质量月”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新版《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等与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科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与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食品经营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与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餐饮安全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疫苗管理法、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与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安全用药月”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5.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与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5. 结合“安全用药月”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2023年实施的化妆品相关法规规章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5. 结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特种承压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机电设备安全检查科
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等与特种承压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机电设备安全检查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者。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标准化科
标准化法及实施条例、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与标准化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世界标准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计量科
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等与计量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世界计量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世界认可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科技与信息化科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与科技与信息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
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执法协调办、各执法科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与执法协调办、各执法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案件当事人
1.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2.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人事科
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与人事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本机关工作人员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机关党委
《中国***章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与机关党委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本机关工作人员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市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监察法、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与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注册许可分局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合伙企业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法规等与注册许可分局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1.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通过窗口展示屏、讲解、编印指南等方式进行普法。
督查室
实施作风效能监督时与督查室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系统工作人员
通过通报情况、现场督察、信访处理调查、制发督察文书等方式进行普法;
抽检监测办公室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与抽检监测办公室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抽样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市个私协会办公室
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与市个私协会办公室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个私协会工作人员和广大个私企业会员中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通过培训、宣讲、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专利法、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国际商标注册、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行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专利、国际商标等权利人、质权人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审核、维权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
在辖区内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宣传
本分局工作人员、辖区内社会公众及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1.对分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各技术机构
配合市局开展条码、标准、特种设备检验、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国家标准及抽验等与各技术机构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技术机构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及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1.对技术机构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节点,普及各技术机构履职等相关法律知识。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梁秀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