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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需要设立监事会吗(1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5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0篇优质的中外合资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中外合资企业需要设立监事会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中外合资企业需要设立监事会吗

【第1篇】中外合资企业需要设立监事会吗

中外合资企业必须设立监事,是否设立监事会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51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2篇】外资并购中外合资企业

◎ 文/ 刘爱丽

在当下“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众多企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通过海外并购活动来扩张企业规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企业价值。而能否实现协同效应是评价企业并购成败的关键,文章从经营协同、管理协同、财务协同三个维度分析汤臣倍健并购澳洲企业lsg的协同效应,得出该并购活动发挥了较好的协同效应的结论,为其他企业进行海外并购提供参考经验。

随着中国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为了寻求新市场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跨国投资的热潮中,其中海外并购是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实现战略性发展的重要途径。安永发布的《2021 年中国海外投资概览》显示,2021 年中国全行业海外并购总额570 亿美元,同比增长19%。大规模的海外并购成果如何?由协同效应来反映和评价。本文选取了汤臣倍健并购澳洲企业lsg 的案例进行分析,从经营、管理、财务三个层面分析并购的协同效应,为相关企业的海外并购活动提供借鉴。

并购企业简介及并购过程

1. 并购双方简介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创立于1995 年10月,是广州一家以膳食营养补充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的食品制造企业,产品覆盖保健食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方便食品等多个品类。2023年12 月12 日,汤臣倍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0 年,汤臣倍健以10.3% 的市场份额居于行业首位,逐步发展成为保健品行业的龙头企业。

life-space group pty ltd(以下简称“lsg”)于1993 年在澳洲创立,以生产和销售益生菌产品为主,旗下品牌life-space 是澳大利亚著名的益生菌高端品牌。lsg 的益生菌产品种类齐全,涵盖范围广泛,在澳大利亚药房以高于40% 的市场占有率远超行业其他品牌。2014 年,life-space 通过电商平台打入中国市场,并以其较好的口碑在中国市场以较快的速度扩张。

2. 并购过程

2018 年2 月,汤臣倍健联合中平国璟、嘉兴仲平、信德厚峡和信德敖东四个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并购专项基金汤臣佰盛,其中汤臣倍健以15.5 亿人民币的出资持有该基金51.67% 的股权,成为汤臣佰盛的实际控股人,其他各公司合计持股48.33%。

2018 年5 月,汤臣倍健出资额由15.5 亿变为16 亿,其他四家机构合计出资减少为14 亿,持股比例也因此产生变化,汤臣倍健占股53.33%,仍实际控股汤臣佰盛。同时,汤臣佰盛通过在中国香港设立子公司香港佰盛,在澳大利亚设立孙公司澳洲佰盛的方式,最终以孙公司澳洲佰盛的名义用35.14 亿元人民币全额收购lsg。

2019 年6 月12 日,汤臣倍健发行股份购买汤臣佰盛剩余股权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至此,汤臣倍健通过持有汤臣佰盛的100% 股权,实现对lsg 100% 控股。

并购协同效应分析

协同效应最早是指一个公司通过收购另一家公司,使得公司的整体业绩实现“1+1 > 2”的效果。后来weston 在其所著的书中提出协同效应包括经营协同效应、管理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

协同效应可以通过将并购绩效量化的形式,直观地将企业并购活动的成败反馈给管理层等利益相关者。本文采用财务指标分析法,选取汤臣倍健2016 年初至2020 年末的财务数据,从经营协同、管理协同、财务协同三个维度对汤臣倍健并购lsg 的协同效应进行评价。由于汤臣倍健于2018 年2 月开始实施对lsg 的并购活动,直至2019 年4 月实现对lsg 的100% 股权控制,故本文将2016、2017 年定义为并购前,2018 至2019 年定义为并购中,2020 至2021 年定义为并购后,进行财务指标分析。

1. 经营协同效应

经营协同效应是指并购参与双方通过资源整合,提高生产和经营的效率,从而实现协同效应。企业的经营协同效应通常由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构成,本文分别选取三个财务指标来反映企业的盈利水平和成长能力,有关指标如表1所示:

从表1 的盈利能力指标来看,汤臣倍健在并购lsg 之前,盈利水平较为稳定且呈现上升趋势,在并购lsg的实施过程中,汤臣倍健的销售净利率从2017 年的24.65% 下降为2019 年的-7.89%,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也由正转负,净利润逐步下降,企业处于亏损的状态。而并购完成后,企业盈利水平增幅明显,净资产收益率在2020 年达到21.98% 并基本稳定。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并购中所支出的成本会对企业本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影响,另一方面,海外并购所面临的经济环境、企业文化、治理结构更为复杂,资源整合难度更大,并购双方尚未完全熟悉。而从长期来看,并购完成后,lsg 的益生菌产品结合汤臣倍健成熟的线下销售渠道,使得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幅都有加速的趋势,盈利能力有所增强,可见双方企业实现了优势互补,产生规模效应,创造了企业价值。

而从成长能力的财务指标来看,汤臣倍健的净资产增长率也呈现短期内下降而后稳步上升的趋势,2017 年的9.10% 波动上升为2021 年的51.77%,净利润增长率和总资产增长率的变化趋势亦是如此。可见,对lsg 的并购对企业的盈利水平和成长能力有短期的负面影响,但从长期来看,汤臣倍健通过并购打开了益生菌领域的市场,带来了较好的经营协同效应,对其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2. 管理协同效应

管理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并购后企业管理能力较强的一方会改善管理能力较弱的一方的管理现状,使整体的管理效率得以提升。在财务指标上表现为营运能力的提升和费用管控能力的优化,如表2 所示:

从表2 的前三个营运能力指标来看,汤臣倍健的存货周转率在2018 年略有下降,在2020 年逐步上升,可见此次横向并购给存货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双方经过一段时间存货管理方式的有效整合,线上与线下销售渠道结合,优势互补,使得并购后的存货周转速度明显提升。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在2018 年从29.79 下降到23.15,主要原因是并购之后子公司lsg 增强了与跨境电商客户pbx 与hvk 的合作,这两家客户的采购量提升较快,导致部分应收账款尚未收回。之后企业应收账款减少,营业收入提升,应收账款周转率再次回升,并持续保持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性较强,周转速度较快。另外,汤臣倍健的总资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较好。综合来看,企业的营运水平在并购后有所提升。

从费用的管控来看,汤臣倍健的管理费用占比逐年减少,这一方面是由于汤臣倍健通过与lsg 的整合,大大减少了管理资源的浪费,实现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汤臣倍健在并购后在益生菌市场实现了业绩增长,从而使得费用占比不升反降。在2018-2020 年,汤臣倍健的销售费用占比维持在30% 左右,较并购前的销售费用率有小幅度上涨,这一定层面上是因为lsg 旗下主打品牌life-space 借助汤臣倍健的销售渠道,大规模增加在中国市场的实体门店,这种快速扩大品牌影响力的销售方式在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也导致了销售费用较的增加。总之,在并购lsg 后,汤臣倍健的管理效率有所改善,管理协同效应有所体现。

3. 财务协同效应

财务协同效应一方面包括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另一方面表现为通过财务资源的整合达到合理降低税负的效果。在财务分析法中,采用偿债指标来体现资金使用效率,采用实际所得税率来反映企业的实际税负变动情况,相关指标如表3 所示:

从表3 来看,汤臣倍健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同时二者均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说明此次并购对于企业资本成本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汤臣倍健的短期偿债能力,但在2021 年这两项指标增幅明显,企业需要加强对于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管理,防止占用资金过多,影响企业资金的流动性。此外,汤臣倍健的资产负债率在2017 年到2018 年增幅明显,之后逐年下降,是由于公司为支付lsg 原股东交易对价所借并购贷款导致借款增加至8.9 亿元,使得流动负债大幅度增加。据资料显示,食品制造行业的资产负债率约为58.65%,远高于汤臣倍健,说明汤臣倍健在并购中虽长期偿债能力受到短暂的消极影响,但在行业中仍处于较好的水平,且在逐年提升,不会出现重大偿债风险。

从表3 可知,汤臣倍健在2019 年利润总额为负值,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的在处于亏损的时可以递延缴纳所得税,且结转年限最长为5 年。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率为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与利润总额的比值,汤臣倍健在并购lsg当年的实际所得税率为2.31%,较往年大幅降低,并且在并购完成后的一年实际所得税率为12.70%,仍保持比并购前的实际所得税率要低的水平。因此,与并购之前相比,本次并购实现了较好的节税效应。

结论与启示

海外并购是寻求产品新市场的主旋律,本文讲述了汤臣倍健跨境并购lsg 的案例,基于财务分析法,研究此次海外并购的协同效应。经营协同方面,经过此次横向并购,使得汤臣倍健与lsg 在益生菌市场上得到高质量的合作,增强了汤臣倍健在该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并购后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都呈现上升趋势;管理协同方面,企业的资产流动性有所改善,且在严格管控费用的同时积极扩张市场,推进和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模式;财务协同方面,企业虽在并购前由于大额的股权转让款使得流动负债增加,但长期来看,企业的偿债能力未受影响,且发挥了较好的节税效应,实现了财务方面的协同。

整体来看,通过分析汤臣倍健并购lsg 这一案例,可以看出这是一次成功发挥协同效应的海外并购,对于汤臣倍健创造企业价值以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并购绩效较为可观,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这也给其他企业实施海外并购提供了以下启示:

首先,企业进行海外并购的融资压力更大,需要提前规划融资方案,选择正确的融资方式,避免企业在并购完成后背负较大的偿债压力和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企业可以通过联合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来筹集海外并购所需要的资金,这样不仅能够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海外并购的成功率,同时还可以降低海外并购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企业可以参考汤臣倍健的案例来有效规避海外融资风险,降低并购对于企业的偿债能力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次,企业并购后的业绩如何很大程度上受双方资源整合效果影响,企业都希望能够在海外并购后实现有效的资源利用,优势互补,因此,资源的整合是并购协同效应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汤臣倍健通过市场定位和销售渠道的结合,降低了整合风险,实现了较好的协同效应,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在经营整合方面,需要企业了解自身战略定位,根据适合企业发展的经营模式选择横向或纵向并购,从而促进业务的整合。在文化整合方面,企业应当在并购前进行充分调查,了解企业文化和治理结构等情况,在熟悉双方文化差异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同时,应对被并购企业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分配进行合理地安排,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形成科学的管理模式来提高管理效率。

最后,在财务方面,要规范化地整合财务资金,合法合规地降低相关税费,从而实现财务协同效应。

(作者单位: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原文刊发于2023年4月(上)第07期《中国外资》杂志

【第3篇】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是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它成立于1980年,现在已经为四十多家中外航空公司提供配餐服务,推出了两千多种食品。

成立于1980年的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是中国的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这家企业的诞生来自于负责人伍淑清在一次坐飞机的过程中迸发出来的一个灵感。

那一次伍淑清在飞机上吃饭,但是空姐送过来的饭都是已经凉了的,令不少人抱怨。但是伍淑清却在此看到了商机,并决定投资建立航空食品公司。

于是我国内地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就这样诞生了。北京航食已经为四十多家中外航空公司提供配餐服务,推出了针对不同饮食习惯人群的餐别,目前为止它们推出的食物多达两千多个品种。

【第4篇】中外合资企业适用破产法吗?

适用。因为《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所以适用《企业破产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5篇】中外合资企业法内容有哪些

中外合资企业法内容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鼓励、允许、限制或者禁止设立合营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第六条,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

【第6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

拍卖企业的设立条件和资质

一、一般拍卖企业的设立条件

《拍卖法》 第十一条: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务的部门审核批准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

第十二条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1]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文物拍卖企业的设立

《拍卖法》第十三条: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文物商店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进行管理。

文物商店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第五十四条: 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商店

第五十五条: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文物收藏单位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

二、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取得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对申领和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文物拍卖经营范围按品种分为以下三类:

1、陶瓷、玉、石、金属器等;

2、书画、古籍、邮品、手稿及文献资料等;

3、竹、漆、木器、家具、纺织品等。

根据文物市场现状、为保护古遗址、古墓葬等不受破坏,对经营第一类文物从严控制。现未从事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申领许可证,暂批准其经营第二、三类文物或第二类文物。

(二)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核发

1、申报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将初审合格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文物局。

(2)国家文物局对符合条件的拍卖企业,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并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2、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文物拍卖许可证申请表》;

(3)《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申报表》(其中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意见须由专业人员所在地文物部门出具);

(4)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

(5)商务部门核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6)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五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职称

证复印件(须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退休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专业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该文物拍卖专业人员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会(组、站)委员及非参与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出入境审核人员的证明;

(9)以上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原件,需一式三份整理成册。

三、拍卖企业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取得(一)企业申报条件

1、取得第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3年以上;

2、依法成立、连续正常经营且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拥有与其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含陶瓷器类、玉石器类、金属器类)相适应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

(二)文物拍卖企业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申请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报告;

2、近3年来的文物拍卖业务工作报告;

3、近3年来的拍卖纪录(可报电子文件);

4、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近3年来文物拍卖活动核准文件的复印件;

5、《文物拍卖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6、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涵盖陶瓷器类、玉石器类、金属器类的《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8、文物拍卖企业与取得《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复印件。专业人员变更从业公司的,需提交原公司同意解除合同的证明文件。

[1] 《拍卖法》第十五条: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三)品行良好。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第7篇】中外合资企业有哪一些

中外合资企业有很多,如平安保险,娃哈哈,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广州本田等等,各个行业都很多,其中汽车行业占得最多。中外合资公司是指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具体来说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它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8篇】中外合资企业属于外资企业吗?

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全部是外方资金才是外资企业。

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

【第9篇】中外合资企业属于外资企业吗

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全部是外方资金才是外资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

【第10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1、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申办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合同、章程(原件)、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中外合资企业需要设立监事会吗(10篇)

中外合资企业必须设立监事,是否设立监事会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51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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