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公司无忧网
当前位置: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企业运营

小微企业政策96号(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6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小微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微企业政策96号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微企业政策96号

【第1篇】小微企业政策96号

随着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很多小伙伴们都表示,对目前很多的政策了解到处在比较混乱的阶段,为此特为大家对相关的政策内容为大家进行了整理和汇总,希望我们的整理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理清思路,把握实际工作中的方向。

下面大家就一起来看看关于小微企业增值税的相关涉税政策吧。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规定:“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第三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八)《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规定:“一、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1.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2.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想了解更多财税问题,把握企业发展动向,可来参加我们的惠企政策解读培训班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优秀的名师专家为您一一解答,这是为帮助企业了解自治区最新惠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持续释放政策措施红利,加快扶持广西中小企业发展,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特举办的一场公益性的惠企政策解读培训班,可登录广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进行报名。

培训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26日 (周三)下午14:30至17:30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74号桃源饭店迎宾楼4楼3号会议厅

【第2篇】小微企业政策汇编

2023年1月9日,增值税减免政策落地,让小规模纳税人坐立不安的心踏实了:

月销售额≤10万元,免征增值税。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023年3月26日,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让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盼望已久的预期有了着落。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优惠至5%计征。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项政策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1.税

主要税种减免优惠政策汇总

2.费

常见非税收入费种减免政策整理

3.其他

其他实用政策

特别说明:导图财税发布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非财税实务工作依据标准。欢迎朋友们后台留言、纠错和探讨。

【第3篇】小微企业主与个体工商户有甚么区分

1、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包括自然人或家庭。

2、小微企业是小微企业是企业的1种,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组织。

【第4篇】微众银行小微企业贷申请条件

微众银行小微企业贷可以通过“微众银行企业金融”公众号、微众银行app、微众银行官网三个渠道进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满足下面几点条件:

1. 申请人是广东省、江苏省、湖南省三个省份的用户。

2. 申请人个人信用良好,最近两年之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 申请小微企业贷时需要填写基本个人信息,并签订《个人信息使用授权书》和《保证担保合同》等合同协议。

【第5篇】小微企业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吗?

小微企业通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但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按税务局管理的分类未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主要特点是只能自行开具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按3%简易征收。

【第6篇】小微企业定期定额征税

导读:7月16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以及解读,以下就公告中的内容做进一步分析,这些企业有福了!

四类小微企业:

1.享受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是“财税〔2018〕77号”的标准,即同时满足: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条件;

2.享受增值税3万元/9万元免税政策,是小规模纳税人及销售额标准;

3.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纳税人,只要月销售额不超过标准即可,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口径的小微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废止。

四、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积极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企业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四)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六、按照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在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7月13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解读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进一步增强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动力,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必须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进一步增强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动力,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2023年7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广大企业能够及时、准确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税务总局制定了《公告》。

二、本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哪些纳税人将从中受益?

根据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主要体现在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的提高。因此,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新增的受益群体。

三、本次政策调整后,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否能够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根据《公告》第一条规定,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区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因此,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在内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均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四、以前年度成立的企业,在预缴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时,需要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如何判断?

根据规定,在预缴时需要判别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3年度预缴时应当按照2023年度适用文件规定条件判别;2023年度及以后纳税年度预缴时,应当按照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条件判别。

五、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及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判断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是指,企业上一年度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已经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但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条件,本年度预缴时,如果上述两个条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预先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指,企业本年度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预计可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本年度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预先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六、企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即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七、《公告》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此次政策调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由于2023年第一季度预缴期已经结束,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23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未能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企业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八、执行时间

本《公告》是贯彻落实财税〔2018〕77号文件的征管办法,执行时间与其一致。

3个疑惑

看了财税〔2018〕77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有三个疑惑:

①这个政策只是针对查账征收的企业吗?

②我公司是核定应税所得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能否选择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③我公司是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能否选择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疑惑解除

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都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②因此,不管你是查账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来征收、还是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都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第7篇】企业所得说小微企业减免政策

“共计12万元!合肥8家商铺获租金减免。”

“长沙小微企业主:解决了,减租近9万元!”

“2.5万元!辽宁绥中俩个体户获免租福利。”

……

自8月28日起,人民网“828企业服务平台”联合“领导留言板”开展“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地”专项留言征集活动,尽可能帮助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得以渡过难关、焕发生机。征集推出以来,已收到群众反映相关话题留言超2000条。

房屋出租主体政策落实不到位、房屋层层转租责任难划清、二房东“卡”材料拖延、小微企业自身资料不全……记者梳理发现,网友留言多集中在咨询自己承租的房屋是否属于可以减免房租的范围,反映自己因为种种原因享受不到减免房租优惠。

几个月来,北京、湖南、安徽、四川、广东等多地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研究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先后对网友留言作出公开回复,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房租负担。

“回复及时,效率很高,结果满意!”征集活动中,有网友这样说道。那么,各地稳企纾困政策实际效果如何?

“我在平台上留言后,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目前房屋租金结算正在办理,算下来3个月能减免3.09万元嘞。”日前,安徽一家小微企业负责人张先生高兴地说。

此前,这位安徽网友留言称,反映国有企业不落实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帮忙协调。

收到网友留言后,安徽省马鞍山市委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及时协调网友承租的企业落实政策,并进行回复:“中国邮政集团马鞍山分公司已研究同意给予您减免三个月租金,并正在落实房产出租合同承租主体变更,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金结算。”

免租政策为小微市场主体提振了发展信心。“解决得很好,目前租金结算正在办理中,算下来三个月租金能减免30900元!”在8月31日的电话回访中,留言网友张先生告诉人民网记者:“今年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压力很大,我当时怀着试一试的心情留了言,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回应。”

和张先生一样,四川成都新都区的个体工商户胡先生也是享受租金减免的商户之一。“关键时刻减免房租,对于疫情之下的个体户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

“受疫情影响,我们小店的经营成本压力很大。看到国家出台了减免我们承租房租的政策非常高兴。但在办理手续的时候,由于我们是两家各租了一家公房合伙经营,当地公房办要求我们办理‘联营合同备案文件’,主管部门回复说‘从未办理过这样的联营合同备案’,导致我们不能享受房屋租金的优惠。”胡先生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

正当胡先生困惑的时候,他看到了人民网“828企业服务平台”联合“领导留言板”发起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地”留言征集活动,便在活动中留言。不久,新都区在胡先生的留言下回复:关于您反映的公房减免租金相关问题,租金减免已在按流程办理中,请耐心等待,若有疑问还可直接到街道综合办公室咨询。

房租减免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工作举措,对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意义重大。今年以来,中央和多地均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中央企业和省、市、区等级别国有企业,对承租其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促进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恢复正常经营,助力经济提振。

与市场中的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抗风险能力较弱,并且自身化解疫情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的能力也相对有限,因此,更加需要来自外部力量的帮扶。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网推出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地”专项留言征集活动,让中小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反馈困难和建议,体现了平台的权威性,帮助企业了解、掌握、用好、用足各项惠企业政策。

据介绍,为助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合作共赢,人民网推出了“828企业服务平台”(http://828.people.com.cn),并启动“小巨人护航计划”,通过“搭建一个平台,汇聚一众伙伴,服务一批企业”,以线上平台运营、线下城市路演等形式,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之间融通合作的桥梁,助力企业与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台全面服务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各类企业,致力于实现四个好:招引好项目、培育好企业、打造好产业、成就好生意。

【第8篇】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指的是什么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指的是: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9篇】小微企业贷款要什么条件

每家银行的规定情况不同,比如中国平安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条件:

1. 经营年限:1年以上。

2. 流水要求:近1年对公流水累计200万以上。

3. 担保要求:贷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提供1名担保人;贷款金额超过30万元,提供2名担保人。

扩展资料

申请资料

1. 公司营业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等)。

2. 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3. 运营收入证明(对公流水,税单等)。

4. 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等)。

【第10篇】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所以小微企业是否免征教育附加税,主要看企业的不含税收入是否月度超过十万,季度超过三十万来进行确认。

【第11篇】有关于小微企业融资政策

2023年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有序发展:

内容有点多,在这里帮大家省下30分钟时间,总结以下三点关键信息:

1.规定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2.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3.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总而言之,此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办法》主要着力于加强在授信额度、资金用途、授信期限管理,行业监管更是趋于严格。对于从事于网络个贷的朋友来说可以说是不太妙了,难在当下,更难在大势所趋的未来。

危机就是转机,企业贷或成新出口,拓展更有价值的人脉圈,政策利好收益更高。

那么我们再来看企业税贷最近政策如何。

继4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在已实施“银税互动”支持政策框架下,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迫切的资金需求,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努力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不知道各位企业主有没有感受到这股东风,如果没有,那接下来这条信息你可得注意了。

5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本次通知着力于进一步深化落地银税互动政策,其中暗藏的信息点还真不少。

重点看下面这点↓

不知道大家理解到了什么,以我多年关注政策走向的经验来看,至少有以下两点值得大家关注:

1. 受惠面拓宽,即纳税信用要求放宽。从a到b很多朋友会说,a和b都能做,放不放宽有什么意义?小融在这里认为,这是在政策导向上释放的纳税信用放宽的信号。在疫情期间,税融通平台纳税c级、m级企业授信通过率明显提升。所以这是不是意味着新一轮的授信热潮的来临呢?之前那些因为税务评级被拒的客户,是时候再点开聊天框了!

2. 行业扶持,特定行业重点放款。进出口贸易、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的企业将受到政策扶持。行业属性对于贷款审批的影响比重加大。

疫情让很多企业损失惨重,有需要可以详细咨询,可办理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电话15506191320,微信同号。

【第12篇】小微企业起征点政策

导读: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起征点是多少?小编之前为您提到,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在初审,初步提出的一些关键信息如起征点为5000,实施时间,也有一些推测,小编下面就来为大家更详细的讲讲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起征点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不妨认真阅读下文.

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起征点是多少?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没有起征点的规定,目前执行的是: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以内可以享受减半按20%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是怎样算的?

答: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收

企业的所得税是25%,如果公司年纳税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按小型微利企业缴纳所得税,税率是20%.

1、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3%.

2、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是3%.

4、所得税税率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税率全国都是一样的.

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起征点是多少?个税起征点和通货膨胀率以及国家经济发展速度有很大关系,不会一成不变,国外是每年调整一次,而中国已经7年没改过了整理的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起征点如上.

【第13篇】小微企业残保金减免政策

小微企业恭喜啦!财政部:残保金减免延长至2027年底,按2.5%执行,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今年的政策可谓是千呼万唤使出来,这就意味着残保金继续分档减缴外,企业30人(含)以下的继续免征!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这是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的比例。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具体的还是要看自己地区的政策来执行,不过有政策的扶持,相信小微企业一定能快速的步入正轨,也刺激了市场的消费,让大家都有利可图。

【第14篇】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15篇】小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吗

首先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互不影响的,所以一般纳税人可以是小微企业,但并不是说小微企业就一定是一般纳税人。

小型企业标准是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开标准规定》,不是税务局批准,如果符合条件,印花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与一般纳税人无关。

而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第16篇】劳务派遣公司小微企业人数的确定

导读:很多企业的员工是分为正式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劳务派遣员工,那么关于劳务派遣你了解这个内容吗?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小微企业从业人数是否包含劳务派遣用工,对此大家有疑问的,可以点击下文阅读!

小微企业从业人数是否包含劳务派遣用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 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的从业人数应当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 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的从业人数应当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包括非全日工作人员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出的《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从业人员”做了解释,同时还明确了“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如何确定。根据《通知》,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通知》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作出的明确,一般情况下当然只适用于税收领域,但在相关主管部门未明确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从业人员范围、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如何确定前,相关部门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争议时可能会参考《通知》的规定。因此,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在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前,或可参考《通知》,算算本公司从业人员数量和资产总额。

小微企业从业人数是否包含劳务派遣用工?上文小编介绍了各具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人员数应该是包括劳务派遣的人数的,更多关于财务相关的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大家有疑问的,也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第17篇】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什么

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税额是指汇算清缴的时候根据纳税调整后计算所得的应纳所得,具体可以这样表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符合小微企业标准。

【第18篇】佛山中小微企业贷款怎么申请

1、信用贷款:这种贷款无需抵押担保,凭企业经营状况以及信用来申请,银行和金融公司都有很多类似的产品,如果是诚信纳税的企业,连续纳税2年以上的,建议去申请企业税贷,比如平安银行的税金贷、富民银行的富税贷,广东佛山当地的企业都能申请,以税定贷,纳税额越高,获批贷款的额度也会比较高。

2、抵押贷款:由企业主用本人名下或者是企业拥有产权的厂房、商品房等作为抵押物,来向贷款公司申请贷款,这种贷款方式比较容易通过,风险小,额度会比较高,最高能贷到抵押物评估值的70%,重要的是利率低,期限高。申请这类贷款也是要看企业信用,以及营收能力的。

3、担保贷款:这种贷款方式比较适用于资质不是很好的企业,比如不能提供所需要的抵押物,成立时间不长,经营状况不是很乐观的,银行批贷风险比较大,这就需要找人来做担保来贷款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企业还不上时就得要担保人来还款了。

【第19篇】小微企业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1、担保优惠。有的地方小微企业扶持是由政府部门为企业贷款担保,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或者由金融机构放款,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政府补贴担保费。小微企业可以在抵押物不足的情况下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2、利率优惠。小微企业贷款扶持是由金融机构贷款、指定担保机构担保、政府部门贴息。

3、降低贷款门槛。小微企业资质不如大中型企业,常常无法提供充足的抵押物或者理想的经营流水证明,金融机构会针对小微企业降低贷款要求,不过这类贷款通常也是需要有第三方担保的(政府或者担保公司)。

【第20篇】分公司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吗?

分公司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政策96号(20篇)

随着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很多小伙伴们都表示,对目前很多的政策了解到处在比较混乱的阶段,为此特为大家对相关的政策内容为大家进行了整理和汇总,希望我们的整理可以帮助大家…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小微范本

  • 小微企业定额征收(20篇)
  • 小微企业定额征收(20篇)98人关注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 ...[更多]

  • 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区别(20篇)
  • 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区别(20篇)96人关注

    由于新政策和不少宣传材料中有时会讲“小微企业”,有时会讲“小型微利企业”,很多纳税人表示有点懵,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1. 关于小微企业“小 ...[更多]

  • 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20篇)
  • 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20篇)93人关注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 ...[更多]

  • 有关于小微企业融资政策(20篇)
  • 有关于小微企业融资政策(20篇)92人关注

    2020年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有序发展:内容有点多,在这里帮大家省下30分钟时间,总结以下三点 ...[更多]

  •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20篇)
  •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20篇)92人关注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1、无形资产担保贷款: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2、 ...[更多]

  •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13篇)
  •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13篇)90人关注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1、无形资产担保贷款: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2、 ...[更多]

  • 小微企业没有进货发票怎么办(20篇)
  • 小微企业没有进货发票怎么办(20篇)90人关注

    在我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小企业,还存在买卖商品不开发票的普遍行为,这也是我国税收监管的漏洞之一。不开发票,销售方的主要目的是逃税,购买方则是贪图价格上的蝇头 ...[更多]

  • 小微企业政策汇编(20篇)
  • 小微企业政策汇编(20篇)88人关注

    2023年1月9日,增值税减免政策落地,让小规模纳税人坐立不安的心踏实了:月销售额≤10万元,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023年3月2 ...[更多]

  • 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吗?(20篇)
  • 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吗?(20篇)86人关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