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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全民所有制企业适用公司法吗?
适用。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2篇】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及区别
1、定义
(1)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2)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特征: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区别
(一)法律依据不同:由遵循《企业法》变为遵循《公司法》
国有独资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注册,公司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分离,权责明晰。
(二)管理体系不同:由注重行政隶属关系变为注重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关系
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
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十六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三)治理结构不同:由 “老三会”变更为有机结合“老三会”的“新三会”
全民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中的“老三会”是指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现代治理结构的“新三会”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3篇】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
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管理者角色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4篇】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什么性质
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