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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区别是什么(20篇)

发布时间:2024-01-01 15:16:03 查看人数:4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债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区别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区别是什么

【第1篇】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区别是什么

1. 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是由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多数是由央企,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

2. 审批部门不同:企业债由发改委进行审核,发改委每年会定下一定的发行额度,公司债则由证监会进行审核,发行规模没有具体额度限制。

3. 发行条件不同:公司债采用核准制,发行条件相对比较宽松;企业债的发行则使用审核制,发行条件严格。

4. 发行定价不同:公司债的最终定价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而企业债的利率限制要求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

5. 担保条件不同: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而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担保。

【第2篇】企业破产重组原债务如何承担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应当予以发放。企业倒闭后,若破产财产足够支付补偿金的,企业应当及时对员工进行补偿。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人们有时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经营也叫作破产。

【第3篇】带着家属去企业讨债违法吗

只要不采取恐吓及暴力的等违法方式进行讨债带着家属去企业讨债就不是违法的。讨债需要把握尺度,要采取合理的方法,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可以申请支付令来讨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4篇】如何进行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

债务重组是企业的偶发经济业务,债务人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属于营业 外收入,应设置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同 时,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还应将债务重组收益和转让资产损 益分开核算;债权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属于营业外支出,应设置营业外 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明细科核算。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 金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 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冲减后尚有 余额的,计人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 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在符合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 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转让的非现金资产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转让资产损益,计人当期损益。

债务人在 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 接计人转让资产损益。企业以固定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 某负债类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应交税费等科目,按 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 目。

【第5篇】企业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资产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6篇】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大家并不陌生,由于其兼具居民企业和自然人灵活性、税收透明体等诸多优点,越来越受投资人所青睐。但是,合伙企业以及合伙人到底如何缴税,很多财税人并不是很清楚,今天众致君就来跟大家聊聊,关于合伙企业以及合伙人如何纳税的问题。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如何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统称为“经营所得”。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详细分配比例,应当参照财税〔2008〕159号第四条,具体规定如下: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总结:个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配的所得,需要按“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配的所得,需要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了,觉得本文写的不错的朋友可以给众致君点点赞哦,如果文章表达有误,也欢迎各位指出。

【第7篇】合伙企业如何清偿债务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法律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8篇】怎样进行企业应收债权的质押借款

应收债权质押借款是指企业以应收债权作为质押,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人资金。企业应设置相关备查簿,详细记录质押的应收债权的账面金额、质押期限及回款情况等。以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时,由于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仍由持有应收债权的企业向客户收款,并由企业自行承担应收债权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企业应定期支付自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款项的本息。企业将应收债权提供给银行作为其向银行借款的质押,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所以,企业应定期支付自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款项的本息,并对相关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第9篇】如何从经营者的立场分析企业资产负债率

从经营者的立场看,如果举债数额很大,超出债权人的心理承受程度,企业就融不到资金。借入资金越大当然不是盲目的借款,越是显得企业活力充沛。因此,经营者希望资产负债率稍高些,通过举债经营,利润及净现金流量分析影响资产负债率的因素扩大生产规模,开拓市场,增强企业活力,获取较高的利润。

【第10篇】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吗?

如果债权人同意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对于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11篇】未登记企业债务如何追收

根据《公司法》规定,如果债务人属于未经登记的企业,则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性质应为松散型的经济组织,在民事责任的承担方面,应由该公司的出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债权人应向出资人主张债权。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12篇】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投资金融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中,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但国债利息收入则属于免税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13篇】企业负债率怎么算

企业负债率计算公式为:企业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是企业负债总额与企业资产总额的比率。 1、企业资产负债总额:指企业或公司承担的各项负债的总和,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2、企业资产总额:泛指公司拥有的各项资产的总和,包括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 这个比率对于债权人来说越低越好。因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一般只承担有限责任,而一旦公司破产清算时,资产变现所得很可能低于其帐面价值。所以如果此指标过高,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当资产负债率大于100%,表明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对于债权人来说风险非常大。

【第14篇】企业追收债务有哪些方式

企业主要采用三种方式对债务进行追收:

一、企业内部人员催收;

二、委托法律部门;

三、委托专业的企业商账追收机构;

四、去法院起诉追讨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5篇】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有:发行主体有区别,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信用基础的差别,管制程序的差别,市场功能的差别,市场功能的差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16篇】企业债务如何追讨暴力追讨可以吗

企业债务的追讨方式是到了合同规定的收款日,上门的时间一定要提早,对于付款情况不佳的客户,应直截了当地告诉来专程收款。暴力追讨不可以。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17篇】企业债券违约怎么处理

1、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机制下,债券违约后,债权人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追偿。

2、第一是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达成债务重组方案。

3、第二是寻求司法救济,包括违约求偿诉讼,破产诉讼(重整、清算)等。

4、第三是对于有担保或抵押物增信的债券,债权人还可以向担保人追偿或处置抵押物就处置价款优先受偿。

【第18篇】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债务表现为什么

1、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债务,表现为一项资产减少,另一项负债减少,企业用银行存款偿还债务,引起企业资产减少,同时负债减少。

2、债务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3、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又如在出版合同中,作者有不再将稿件交付第三人出版的义务,这就是不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

4、债依不同的标准划分具有不同的种类。依发生根据不同可分为合同债务和非合同债务,因债务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务和多数债务,因债务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务的连带债务,因债的履行的选择性可分为原简债务和选择债务。

【第19篇】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是两人以上在契约的基础上成立共同经营关系所形成的某种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的主体。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三种组织形式。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特殊方式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承对合伙债务的承担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后的追偿方式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应当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具体的追偿方式包括以下几点:

(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二)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

(三)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四)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在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中,法律同时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合伙企业对“人合”性的最低要求,即要求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尽职尽责,但这种规定也加重了一般人进入合伙之后的责任,也使得债务纠纷呈现上涨的趋势,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考虑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应当向专业律师充分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债务承担的问题,避免出现资金损失。

【第20篇】内保外债对企业有哪些益处

1、节省成本:如果没有内保外贷业务,企业要在美国投资就需要在中国的银行购买美元然后再转至海外,这样做会面临严格的审批和高额的成本;

2、避免汇率波动风险:b企业用人民币购买美元的过程中会受到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高低的影响,所以能够直接贷款可以避免汇率波动的风险;

3、为新企业增加信誉:对于企业内保外贷的一个作用是跨境的增信,因境外新设公司在成立之初往往在当地人生地不熟,业务还未开展,现金流不足,难以从国外的银行获得融资,这时在国内企业,国内银行,国外银行,国外企业之间建立信用链条,最终达到为境外公司获得融资支持的目的;

4、在资金面紧张,银行同业存款大战日益白热化的情况下,开具担保证的银行可以获得一笔稳定的存款或者资产抵押;

5、开证业务也为国内银行带来可观的国际业务结算量,汇丰银行北京分行为b企业开立担保证也可以算作北京分行的国际业务结算量。

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区别是什么(20篇)

1. 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是由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多数是由央企,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2. 审批部门不同:企业债由发改委进行审核,发改委每年会定下一定的发行额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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