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停业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停业如何赔偿员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企业停业如何赔偿员工
企业停业赔偿员工标准如下:经济补偿费,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及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职工未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基本生活费至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第二十二条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第2篇】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通告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清理出连续两个及以上年度未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且多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164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告名单内企业应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涉及未在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登录网址http://gs.gsxt.gov.cn)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联系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涉及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2.需提交的相关书式资料,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向登记机关报送。
3.逾期仍未改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吊销信息将推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企业法人、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在市场准入、任职资格、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荣誉授予等相关领域予以限制。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0938-6822211
传真:0938-8571093
电子邮箱:tsxyig@163.com
附件:连续两个及以上年度未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企业名单(164户)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来源: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3篇】企业拆迁停产停业应该怎么补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房屋租金、搬迁费用、原材料和半成品实际损失、生产经营预期利润损失等。停产停业损失,就是指因房屋被征收而不能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损失。计算损失,需要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以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计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4篇】企业破产清算要停业吗
企业破产清算后,清算组来接管公司,公司是要停业的。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首先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来接管公司,清算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务,然后设立清算账户,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公司债务并参加诉讼活动,制定债务表并进行清算方案,提交报告后,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5篇】企业停业辞退员工给补偿吗?
企业停业辞退员工给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6篇】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强化信用约束机制,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五华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三举措”积极开展市场主体清吊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做好前期工作。
通过昆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梳理出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的2001户市场主体,于2023年9月13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五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告15天后与税务等部门核对名单,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做到不漏一户,准确锁定,确保可清吊名单的准确性。
二是规范操作,实施吊销程序。
各市场监管所对照前期排摸整理出的拟清吊销企业名单,摸清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经营和锁定情况,做到逐户筛选、逐户登记,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同时,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依法开展本辖区内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吊销程序,保证清吊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从整体提高业务效率。
三是动态管理,提升清吊机制。
根据“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对于能够取得联系又表示继续经营的企业,督促其补报年报,履行法定义务;对于有意愿办理注销以及正在办理注销流程中的企业,引导其及时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的,且连续两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7篇】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总结
为推进我省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近日,山东省工商局在莱芜召开了全省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座谈会,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处、企业处有关负责同志及全省17市局分管局长、注册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郭际水同志对我省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当前清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客观地分析,对下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清理工作开展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市局与会人员分别介绍了本地开展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如何做好下一步清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
郭际水强调,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作为当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政府客观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谋划部署,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清理工作开展。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清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工商部门要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存在过多而带来的责任风险和后续危害深刻警觉、高度重视,立足工商部门职能,坚持工作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职。
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对清理工作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为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工作开展;要加强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沟通,做好衔接工作,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合法开展;要及时向地方政府做好汇报,以主动作为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要完善执法程序,妥善分类处置。
要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调查摸底,认真总结清理工作经验,收集借鉴好的工作方法,通过完善清理证据链条,消除清理工作的后续隐患。
四是要抓好研究调度,确保工作落实。
各地要做好本次会议传达汇报工作,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本辖区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达成清理共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切实抓好清理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