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与用人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解决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处理:
(1)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者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2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劳动者如果觉得和用人单位合作愉快,看好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前景,最好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并完善相关手续。符合我们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2、劳动者如果想从用人单位离职的话可以随时走人。
3、一个月以上的劳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起诉。
【第3篇】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根据不同的实习性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在校生的培训实习,是毕业生的就业实习,应认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勤工俭学型实习中,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调整,双方存在劳务关系。
(1)培训型实习。作为学校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实践部门进行的实习,为培训型实习。培训型实习,应当看做是教学的延伸,通过实习积累经验,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也不能视为就业。
(2)勤工俭学型实习。为获得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在校生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勤工俭学活动,可以被称为勤工俭学型实习。这种实习活动,大学生与其服务的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指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4篇】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首先要登陆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毕业生用户登陆或注册,快速搜索,找到你要去的用人单位
给该用人单位投一份简历
用人单位会给你发一个签约邀请,然后你要应约
人事部门会对这个进行审核
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就业协议书信息发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5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叫什么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叫: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