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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税金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税金

上期已经向各位讲解了电子税务局上的对外支付备案流程,小编今天带领大家掌握国际税收业务之二——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国际税收涉及的合同性质主要分为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现在源泉扣缴已经取消了合同备案,只有指定扣缴的合同需要单独备案,指定扣缴下涉及的合同即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公布的《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而在实际工作中,相信很多财务工作者都忽视了合同备案有时间限制的这一要求。对于涉及国际税收业务的企业来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没有进行备案,逾期备案面临着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风险,一旦被处罚,则会影响公司的纳税信用。如果公司后续需要上市或者进行招投标等业务,往往需要前往税务局开具《涉税信息查询报告》,报告中则会详实记录每一次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对公司业务的拓展会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其实在电子税务局上,对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备案非常简单,只需两步就可轻松搞定!

第一步:登录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国际税收业务”,进入国际税收模块。

第二步:合同信息的录入

点击页面右下角的“新增扣缴”按钮,依次选择企业所得税、指定扣缴后,需要依次填报三张表格,分别是表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表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表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版)。以上三张表单将带※的内容均填写完毕之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自动检测当前纳税人是否已认定“代扣代缴”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如果没有,需要税务人员后台审核认定后才能进行代扣代缴。如果已经存在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则可以直接进行 扣款页面扣缴税款。

以上两步就轻松完成电子税务局上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啦,是不是很简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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