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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信息采集表样板

纳税人信息采集表样板

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划转工作的通知》(厦财综〔2021〕33号)的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将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涉及跨区域征缴(指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应缴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缴费人须在项目所在地进行跨区费源登记。

今天就由小编为您介绍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和协议方式的竞拍人需要办理跨区费源登记的流程。

什么情况要办理跨区费源登记?

我市企业竞买区属土地且税务管征局与竞拍项目地块不属同一个行政区划,或者非我市企业竞买我市土地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办理跨区费源登记。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将在地块出让公告中明确竞拍土地的市区属性质。

竞拍人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提供以下税务登记信息予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

需办理跨区费源登记的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跨区费源登记的,将导致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若为区属土地,则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分局办理)无法将应征数据推送予税务部门(税务管征局与竞拍项目地块所属行政区划不一致导致数据推送错误)。

举例:主管税务机关是思明区税务局的企业竞得思明区某地块的,直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即可;主管税务机关是思明区税务局的企业竞得湖里区某地块,则需要先办理湖里区的跨区税源登记。

如何办理跨区费源登记?

办理跨区费源登记有两种途径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

本地企业:竞拍人通过“企业登录”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

外省市企业:竞拍人通过“自然人登录”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外省市】。

(二)到项目所在地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柜台办理

竞拍人携带企业公章,到项目所在地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柜台办理。

成立新项目公司后,可以在新成立的公司完成后续缴费吗?

竞得人需要在新成立的项目公司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缴费部分的,应在新项目公司成立后尽快办理缴费账户报告及三方扣款协议,并将新项目公司的税务登记信息提供给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若为区属土地,则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分局办理),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或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分局将未缴费部分的缴费义务人更正为新项目公司并传送税务部门后,竞得人方可在新项目公司办理后续缴费事项。

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票据如何打印?

竞得人按拍卖文件要求支付出让价款时,竞得人支付相应差额后,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出让价款,由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缴费后,竞得人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上查看缴款情况并打印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跨区税源登记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0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若为企业,请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图形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选择实名办税人员并验证,可选择“密码”、“短信”或“人脸识别”验证方式登陆。

若为外省市企业,请选择“自然人登录”,输入“证件号码”、“密码”、“图形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

若外省市企业未注册有电子税务局的账户,请通过“自然人登录”下方的在线注册进行个人注册。点击“在线注册”,即出现“自然人注册”界面,将信息填写完整,点击“提交注册”即可。

0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03、本地企业点击【税源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

外省市企业点击【税源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外省市】。

04、在《跨区税源纳税人信息采集表》中进行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地址行政区划”处,选择需要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并补全其中必填项信息,可点击提交完成跨区税源登记。

05、进入系统回执单,返回提交情况。

06、可通过【我要办税】-【事项进度管理】,查询流程流转情况。

(以上操作如有更新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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