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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投资收益

1)“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本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本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借方登记公允价值变动的损失额,贷方登记公允价值变动的收益额)。

3)“投资收益”科目

本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期间内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借方登记投资损失,贷方登记投资收益)。

(二)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

增量费用是指企业没有发生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证券交易所、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手续费、佣金、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等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基本账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交易费用对应的可抵扣的增值税)

贷:其他货币资金等(支付的总价款)

【提示】买股票也交增值税,但不是抵扣制,而是差额征税。

【理解一下】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1)不影响投资收益。

(2)不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

(三)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1.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的处理

2.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将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实际收到的售价净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倒挤,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

【提示】出售时,不需要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易错易混点辨析】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业务对损益类科目的影响。

(五)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计算出售时的增值税税额

出售时的增值税税额=[卖出价-买入价(不得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债券利息)]÷(1+6%)×6%

2.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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