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但有人却把它们当成“生财”的工具进行买卖。近日,公安临潼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联合相桥派出所抓获三名买卖工商营业执照和银行对公账户的犯罪嫌疑人。
7月1日,临潼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获得线索称:有人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后卖给他人牟利。接到举报线索后,刑侦大队反诈中心联合相桥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工作,最终在临潼相桥街办,油槐街办两地将张某,杜某,吴某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到案后,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去年下半年,杜某,吴某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后提供给张某后可以获得好处费。为了牟利,杜某及吴某在张某的带领下,先后到工商部门注册了四家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并到银行开通对公账户及u盾支付后,将其提供给张某。张某分别给了两人2000元“好处费”。拿到钱的杜某、吴某喜不自禁。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却不想警察找上了门。
目前,三人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临潼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情节严重的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买卖公司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是违法犯罪行为,切莫以身试法。(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