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丰县用电客户:
根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往来账款清理压降工作要求,国网民丰县供电公司现对已销户用户的电费余额予以清退。为使清退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退费所需资料
(一)用电客户为个人用户的,办理清退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退费收款银行卡复印件、退费收款银行卡近期存款回单交费单据或复印件;
(二)用电客户企业用户的,办理清退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退费申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合一)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如非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供退费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请已销户的用电客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公司营业厅办理电费余额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地点:国网民丰县博斯坦路供电营业厅
办理联系人:满先生、海女士
联系电话:15199386045、15199706083
国网民丰县供电公司
2022年07月01日
附件:民丰县已销户用户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