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来说,保险单上的名字是可以更改的。当然,要想更改名字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必须是在保险出险之前。
我们在来看看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首先,要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然后带上你的保险合同原件,变更申请表,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户籍部门的证明就可以了。
根据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因为有法可依,所以保险公司必须提供姓名更改的义务。
可能大家对四个条件中的最后一个有疑问,毕竟前面三个都好理解。户籍部门的证明是指更改名字之后的户口本,上面有是否有曾用名的记录。如果没有,一定要去公安机关更改,如果没有更改,那么保险公司也是不会改的,也就不会出险,自然不会理赔。
如果只是某个字错了,那么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以及证明材料就可以了。
如果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都不对,那么属于实质性改变承保标准和风险,就不可以了,只能退保重新再购买。
所以我们在帮助客户购买保险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必须提醒客户仔细核对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是否一致。
如果名字有所变更,必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出错的名字,以免影响理赔。
要提醒客户就医时,注意看清病历和收据上的名字,以免因为医生出错影响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