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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公司(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3-08 18:16:02 查看人数:8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身份证公司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公司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公司

【第1篇】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公司

做生意的人都知道不能用自己的身份证去注册成立公司或门店,如果你还不知道,就亏大了,就完蛋了。

1、你直接用自然人身份持股,那年底分红时需缴纳20%个税

2、你名下的公司,只要有一家公司(门店)出事,所有公司(门店)跟着完蛋

真实案例:(下面会教你如何避免)

1、李亚鹏,用自己身份证开公司,还当法定代表人。最终一家公司出事,13家公司跟着完蛋,不仅被限制高消费,还承担所以亏损。

下面手把手教你如何规避:

第一,成立一家家族公司,与子女合股出资。(杜绝夫妻合股)注册资本只需要20万即可。

第二,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家族公司成为这家公司的普通合伙人,让其他股东,高管和核心人才成为有限合伙人。

第三,再成立一家负责盈利的业务公司,这时候有限公司要成为这公司的大股东,而你本人则成为这公司的董事长,至于法人可以需要总经理或者其他核心员工去当。

这样一来,不管这家业务公司亏损多少,或者背负多少风险,你需要负责的只是家族公司的那20万注册资本。但你拥有家族公司的控制权,可以控制其余两家公司,而且每年分红的时候,因为是公司分给公司,你个人不需要缴纳那20%的个税。

【第2篇】盗用身份证注册公司

身份证作为确定公民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具有唯一性、可辨别性,公民应该妥善保管和使用,严禁出租、出借他人使用,发生丢失等情形应该及时挂失、登报并尽快补办,以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近几年身份证被人盗用,或丢失之后被人冒用注册公司的大有人在,普通老百姓遇到这种问题往往不知道该怎么办?

结合近日我国某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工商行政登记案件详细说一下老百姓遇到这种问题时该怎么处理:张三乘坐高铁时被告知是限制高消费人员无法乘坐高铁,通过查询后才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登记成为某个公司法定代表人,这个公司因为民事纠纷被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其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也承担法律责任,进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张三了解情况后多次找到被冒名注册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撤销该企业登记,但是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已经尽到形式审查不存在违法之处而予以拒绝,张三万般无奈,选择起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撤销变更登记。

法院审理过程中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登记时留存的相关资料和签名进行司法鉴定,经司法鉴定,“登记档案中的签名字迹与张三样本字迹不是一人所写”。因此法院认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由此可知,公司登记机关在登记程序中并非完全形式审查,对于存疑资料仍有一定的真实性核查职责。本案中,张三作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在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对存疑资料未予核查,便作出准予设立登记行为。同时,结合笔迹鉴定报告等,足以证明公司设立登记资料签名不属实,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准予设立登记的主要证据明显不足。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案涉准予设立登记行为。

综上所述,当老百姓发现本人身份信息被盗用或冒用用于开设公司或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应该尽快前往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印相关材料,并及时反应要求撤销或者变更登记,如果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怠于处理,建议尽快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或者变更登记行为。

【第3篇】用他人身份证注册公司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网络购物的兴起使得获取便捷的快递服务成为人们工作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与其相关的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且作案手段也不断升级,为这个新型行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日前,徐汇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快递人员利用平台漏洞冒用身份型的财产诈骗案件。

案情回顾

薛某某在外打工多年,经济拮据,2023年起,迷上了棋牌赌博游戏,“自从迷上了这个,我就一头栽进去,无法自拔,前后输了一百多万,现在还欠债近七十万。”

为了搞钱翻本,薛某某跳槽多家公司,希望找份来钱快的工作。2023年10月,薛某某注册成为某平台快递员。12月底,因手头紧迫,他将一部客户下单配送的苹果手机私自拿去变卖,随后向平台谎称货物丢失,平台按照赔付机制先行赔偿给了客户,再向其追偿,因薛某某账户余额有限,平台仅扣到微乎其微的费用,对薛某某本身并未产生影响,发现这个漏洞后,一个大胆的想法映入薛某某脑中。

此后,他故技重施使用自己的账号接单骗取财物品,但账号很快被冻结了。于是薛某某想到注册新账号,便偷偷潜入原公司宿舍,盗取7张同事身份证,并办理多张电话卡,冒用他人名义注册多个快递员账号进行接单,看到客户委托配送的是苹果手机等高价物品时,便截留拿去倒卖。为掩人耳目,薛某某会正常接单配送一些价值不高的单子。

2023年1月,临近春节,为了快速来钱,薛某某想出以客户名义虚构苹果手机订单,假报货物遗失并向平台索赔人民币14000元,平台发现异常并报案,薛某某随即被抓获归案。

经查,薛某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得苹果手机十部、苹果手写笔一支,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到案后,薛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在家属帮助下退赔平台3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最终,经徐汇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诉源治理

依法能动履职

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该同城配送寄递公司在用户注册、身份认证等环节存在明显疏漏,致使多名普通公民身份信息被违法分子冒用,进而实施数次诈骗犯罪,不仅对个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财产损失,也对该企业品牌形象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此,检察官与涉案公司积极沟通,帮助企业厘清管理职责、找出漏洞原因,通过查询相关资料、调取企业资质,梳理行业流程规范、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等,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找准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出谋划策,提出化解防控经营风险的建议。

近年来,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物流快递行业高速发展。为了给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寄递服务,同城及时速递作为一种新模式、新业态逐渐兴起,在畅通循环、助力生产、促进消费、便利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快递产业的蓬勃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

为了保障快递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应提升行业准入门槛,加强企业规范管理,对配送从业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培训,重视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普法工作,加强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同时强化内部管理,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在收货、登记、送货各流程之间加强监督和制约,促进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不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快递小哥现在成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市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作出了自身的贡献,但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快递从业人员要以上述案件为警示,加强责任心,提升法律意识,遵从职业操守。

来源:徐汇检察

【第4篇】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公司

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两江新区市民陈先生(化名)在市社保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时,发现自己名下竟然关联有家公司。

“用手机录入个人信息,两次录入不成功。后来在业务办理柜台查询到我名下有家公司,但我从来没申请过,公司是哪里来的?”陈先生怀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了,希望相关部门帮忙处理。

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后答复:陈先生名下的确关联有一家名为重庆创欧豪锐运输有限公司的企业,如相关信息不实,请尽快提交材料,申请撤销。

提交材料包括:1、被冒用人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及其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身份证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的基本事实文件。

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按照《公司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提交申诉材料后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调查终结并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公示。

目前,陈先生已向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相关材料,目前正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期。

【第5篇】用别人身份证注册公司

漫画/张平原

本报记者 杨霞瑜

在5年的时间里,先后成为3家公司的法人代表、1家公司的股东……6月28日,市民黄女士致电本报读者热线968820反映,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做了公司“老板”,经营范围涉及建筑、商贸等领域。

黄女士称自己2023年曾不慎遗失身份证。但她非常疑惑,对方是如何冒用身份信息、在相关部门严格的审核程序下注册公司的?

隐藏的“身份”?

收到市场监管部门短信提醒,才知自己是“老板”

“突然收到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发来的短信,提醒我在厦门自贸片区开办的企业尚未年报,逾期将影响企业及个人信用,也可能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黄女士说,自己6月23日收到了这条短信,当时她还以为是诈骗信息,结果在线上平台查询,竟发现自己是3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及1家公司的股东。

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显示,黄女士“担任”法人代表并持股70%的“厦门代玉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相关负责人,已被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另外3家涉及建筑及贸易的公司显示已吊销。

黄女士介绍,在其名下仍存续的“厦门代玉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23年1月2日。公司主要人员中显示,黄女士不仅是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经理和执行董事。平台显示,与黄女士关联的已吊销公司,其中2家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和2023年2月将法定代表人由他人变更为黄女士,另外1家公司于2023年12月由黄女士成为持股20%的股东并担任监事。

为什么能注册?

2023年5月前,企业登记未推行实名验证

“我在2023年6月不慎遗失身份证,立即办理挂失并补领了身份证。”黄女士疑惑,即使身份证被他人捡到,但对方又是如何在身份证已挂失的情况,在“法人代表”未到现场或亲笔签名授权下注册了公司?

一名业内人士说,2023年5月之前注册公司时,经办人持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签名授权书等材料即可办理,所以存在“被法定代表人”“被股东”的现象,现在企业登记推行实名验证,法人代表需要本人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实名认证手机号码以及“刷脸”等操作,完成本人身份注册验证。湖里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证实了该说法。

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每年1月至6月,市场监管部门都会对未年报的企业进行催报提醒。发现很多企业留存的联系方式不是法定代表人实际联络方式,为此,今年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在不直接获取个人实名制通讯信息的前提下,将政务提醒发送到相关人员手上。

对征信有影响吗?

申请撤销冒名登记后,不会影响个人征信

6月29日,黄女士在派出所申请查询了身份证丢失补领的证明。之后,她将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流程要求申请撤销名下公司的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但黄女士担心,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的公司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否会影响她个人征信?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6月出台的指导意见,当事人可向注册地登记机关反映并按照规定出示相关证据及证明材料,登记机关会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如经调查情况属实,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做出撤销登记决定。撤销后,将不会影响市民的征信及本人注册公司。

律师:

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公司

或将受刑事处罚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表示,公民在发现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后,应当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名下注册的公司若存在违法行为,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冒名登记被撤销后,因冒名登记导致的被冒用人相关信用惩戒和市场禁入措施停止执行,登记机关也会及时更新数据,解除信用约束措施。同时,公民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撤销工商登记。

许东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公司,涉案行为人可能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链接

如何知道是否“被法人”?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如果市民群众需要了解自己是否“被法定代表人”、“被股东”,可登录手机版的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进行投资任职情况查询。发现自己有类似遭遇后,可通过12315、12345等途径反映,由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进行调查核实。

【第6篇】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

案情:

别人用我的身份证注册营业执照,我该怎么办?

解答: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被他人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者,可以到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撤销冒名登记;登记机关发生过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撤销。申请撤销冒名登记时,应当携带如下材料:被冒用人本人向登记机关反映被冒名登记情况的,提交被冒用人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到场的,核实原件);被冒用人本人不能到场反映的,登记机关应对其进行远程身份核验。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撤销登记申请被受理后,调查、公示及决定流程如下:(1)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日。公示期内调查终结并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公示。(2)登记机关要通过查阅冒名登记行为涉及的档案材料,对公司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公司相关人员、登记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等方式,对冒名登记基本事实进行调查。(3)登记机关在调查终结或公示期满后作出调查结论,并据此作出撤销或不予撤销登记的决定。在调查过程中已发现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可以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该公司。(4)登记机关将撤销(不予撤销)登记决定送达冒名登记的公司及被冒用人。(5)冒名登记被撤销后,因冒名登记导致的被冒用人相关信用惩戒和市场禁入措施停止执行。登记机关应及时更新数据,解除信用约束措施。

【第7篇】别人拿我的身份证注册公司

接到推销电话后

你是不是直接挂断不管?

收到催债短信后

你是不是当垃圾短信直接删除?

......

且慢,别不当一回事

这很有可能是

你的个人信息泄露了!

1、身份被冒用,成为200多家公司法人

真实案例:2023年一天,从未经商的小王发现,自己成了200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他对此毫不知情。

后果:一旦“被法人”的公司存在购买、出售假发票等情形,该公司法人代表可能被纳入征信黑名单、限制消费。

2、身份被冒用,多名学生被任职

真实案例:某工业大学多名学生反映在官方渠道查询到自己纳税记录异常,明明自己人还在学校上着学,却有记录显示自己在上班。

后果: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父母可以申报子女教育、子女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如果遇到被任职的情况,其父母可能无法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3、身份被冒用,莫名背上贷款

真实案例:2023年8月,河南郑先生发现自己莫名欠债26万。而起因在于其2023年4月丢失的一张身份证。

后果:莫名负债后除了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外,还要对冒名贷款的逾期记录负责,恐无法正常申请贷款,若是买房买车需要贷款那麻烦可就大了。

除了被法人、被任职、被贷款

这3种情况外

还有人碰到

微信、支付宝账号被盗用等情况

不仅遭受经济损失

还可能影响正常生活

那么问题来了

我们怎么知道自己的身份信息

有没有被冒用呢?

1

查你的身份信息有没有

被别人用来注册公司

在微信搜索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再点右下角

“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

就可以查询到你的情况了

2

查你的身份信息

有没有被冒用入职公司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点开“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

就能看到

你到底有多少入职公司

有没有“被入职”的情况

如果有,点击“申诉”

赶紧给它取消了!

3

查你的身份信息

有没有被拿去网贷

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

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pbccrc.org.cn)-

“个人征信查询系统”

第一次来的记得点击右上角先“注册”

注册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

说明你从来没有参与过信用贷款

办过信用年卡或其他贷款服务

可以不用看了,没啥毛病

能注册登录的人

进去看看“个人信用报告”

就能看到你到底

有多少信用卡、贷了多少款

有没有为别人担保贷款等等信息

4

查你的名下绑定了

多少微信支付账户

打开微信

依次点击

“支付”—“钱包”—“帮助中心”

进入支付中心后

再点击

“实名问题”—“查询名下账户”

进行身份验证后

就能查到自己名下

绑了多少微信支付账户

有不想绑定支付的

点击“清除”可以冻结账户

5

查你的名下绑定了

多少支付宝账户

在支付宝app

搜索“我的客服”—“查询名下账户”

进行刷脸验证后

在查询结果中

就能看到自己名下的支付宝账号

如果有的账号你已不再需要

可以点击右上角的“管理”

进行销户

6

查你的名下

办了多少张手机卡

打开微信

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在便民服务中点击“更多”

搜索“电话卡”

选中“电话卡一证通查”

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

就可以查到

你到底办了多少张电话卡

稍后

查询结果将会通过短信通知你

信息安全问题

已经成为你我关注的焦点之一

预防个人信息被人冒用

需要我们在生活中提高警惕

以下6招请收好!

【第8篇】朋友用我的身份证注册公司

接到推销电话后

你是不是直接挂断不管?

收到催债短信后

你是不是当垃圾短信直接删除?

......

且慢,别不当一回事

这很有可能是

你的个人信息泄露了!

1、身份被冒用,成为200多家公司法人

真实案例:2023年一天,从未经商的小王发现,自己成了200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他对此毫不知情。

后果:一旦“被法人”的公司存在购买、出售假发票等情形,该公司法人代表可能被纳入征信黑名单、限制消费。

2、身份被冒用,多名学生被任职

真实案例:某工业大学多名学生反映在官方渠道查询到自己纳税记录异常,明明自己人还在学校上着学,却有记录显示自己在上班。

后果: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父母可以申报子女教育、子女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如果遇到被任职的情况,其父母可能无法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3、身份被冒用,莫名背上贷款

真实案例:2023年8月,河南郑先生发现自己莫名欠债26万。而起因在于其2023年4月丢失的一张身份证。

后果:莫名负债后除了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外,还要对冒名贷款的逾期记录负责,恐无法正常申请贷款,若是买房买车需要贷款那麻烦可就大了。

除了被法人、被任职、被贷款

这3种情况外

还有人碰到

微信、支付宝账号被盗用等情况

不仅遭受经济损失

还可能影响正常生活

那么问题来了

我们怎么知道自己的身份信息

有没有被冒用呢?

1

查你的身份信息有没有

被别人用来注册公司

在微信搜索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再点右下角

“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

就可以查询到你的情况了

2

查你的身份信息

有没有被冒用入职公司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点开“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

就能看到

你到底有多少入职公司

有没有“被入职”的情况

如果有,点击“申诉”

赶紧给它取消了!

3

查你的身份信息

有没有被拿去网贷

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

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pbccrc.org.cn)-

“个人征信查询系统”

第一次来的记得点击右上角先“注册”

注册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

说明你从来没有参与过信用贷款

办过信用年卡或其他贷款服务

可以不用看了,没啥毛病

能注册登录的人

进去看看“个人信用报告”

就能看到你到底

有多少信用卡、贷了多少款

有没有为别人担保贷款等等信息

4

查你的名下绑定了

多少微信支付账户

打开微信

依次点击

“支付”—“钱包”—“帮助中心”

进入支付中心后

再点击

“实名问题”—“查询名下账户”

进行身份验证后

就能查到自己名下

绑了多少微信支付账户

有不想绑定支付的

点击“清除”可以冻结账户

5

查你的名下绑定了

多少支付宝账户

在支付宝app

搜索“我的客服”—“查询名下账户”

进行刷脸验证后

在查询结果中

就能看到自己名下的支付宝账号

如果有的账号你已不再需要

可以点击右上角的“管理”

进行销户

6

查你的名下

办了多少张手机卡

打开微信

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在便民服务中点击“更多”

搜索“电话卡”

选中“电话卡一证通查”

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

就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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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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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问题

已经成为你我关注的焦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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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深圳公安发布

【第9篇】身份证号查注册公司

明明没注册过公司

但人在家中坐

突然名下就多了一家“公司”?

先别开心

很可能是你的房产信息被泄露了

究竟怎么回事?

这还要从一个创业故事说起

5人组的“创业”故事

小高和小张是大学室友,现在如果问他们最想回到哪年,那一定是大学刚毕业那年。

2023年,g20杭州峰会的召开让他们抓住了一波红利。当时杭州城市能级提升,产业、人口发展势头迅猛,公寓楼成为很多人的选择。站在风口处,他们与另外3名室友一拍即合,一毕业就合伙开了一家房产托管公司

公司第一年就实现了盈利,但好景不长。这三年来,5人组的房产托管公司从盈利变成亏损,股权分分合合,离散伙只差一个契机。

不过散伙的契机没来,“盘活”的机会来了。某天,一名姓金的男子在某房产交流群里添加了小高的微信,询问他们有没有兴趣来场合作。

原来由于业务需求,5人组手里握着很多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这些对于金某来说都是资源

“怎么合作?”小高问。金某回答说他手底下有大量想要虚拟注册公司的客人,但注册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是需要地址的。

“正好你们手里不是有信息,有房源,也有地址吗,你卖给我,我给你钱。”

5个人一听这是个没有本钱的买卖,而且金某还对他们说按照面积来算钱,面积越大钱越多。

算了算一单就能赚个2000~4000元,乐而不为?于是,5人组把合同、产证、身份证等等信息偷偷拍下来,将地址卖给了金某。

“金总”的崛起之路

金某收到这些信息心里也是乐开花了,他同时还联系了多家房产托管的公司,还能弄到大量的公民房产信息。

原来,金某手里有一些“客人”,干的是不法勾当,有着虚拟注册公司的需求,于是他帮人挂羊头卖狗肉。

为了挖掘更多的“资源”,金某活跃在各大房产交流的微信群里,广泛撒网,通过这项业务大赚了一笔。

信息被拿走注册后,绝大部分的房主并没有发现小高他们的勾当,有些即使发现了也没有对这家托管公司进行起诉,这也让5人组更加放开手脚来做这件事。

很快,这家托管公司从还债到盈利,其中将近一半的盈利都来自于贩卖地址和信息这项“业务”。

就在小高拿着一批新房产地址准备在网络上贩卖时,被抓了个正着,原来警方早已盯上这伙人。

三层犯罪架构一网打尽

杭州市公安局网警分局在工作时发现,余杭金某等人以财务咨询公司的名义组织他人实施侵公犯罪,向杭州本地房产行业从业者收购大量公民个人房产证、身份证照片,用于虚拟注册公司。

经侦查,警方明确了本案中信息偷拍者、地址转卖商、财务公司三个层级的犯罪架构。

市网警分局立即会同余杭区分局组织精干力量,在杭州本地抓获金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还查获大量作案手机、电脑、及公民个人房产信息1000余条

杭州房产行业活跃,从业人员较多。房东购置公寓楼等商用地产后,会将其托管给房屋托管公司收取租金,并签订协议时一并提供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部分托管公司人员为牟私利,一面将房产继续对外出租赚取差价,一面以2900至4000元不等的价格将房产证、身份证照片售卖给打着“财务公司”旗号的金某团伙。

金某团伙在杭州房产圈内不断渗透,大肆收购公民个人房产信息,同时承接虚拟注册公司业务,伪造租房合同,使用虚假材料在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公司。

此类犯罪不仅严重侵犯了房东的个人信息权益,还带来了巨大的责任风险,对本地市场的企业管理秩序、市场经济环境,都造成了伤害。

【网警提醒】

广大房东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房产信息,与托管公司或中介公司签订协议时,一是要再三确认,不得在协议范围外使用房东的房产信息

二是签署协议时提供的房产证、身份证照片,需加上“仅限租房使用”的水印,防止被犯罪分子用于其它用途。

三是时常关注自己名下房产的公司注册情况,发现被异常注册及时到工商部门警示,暂停该公司的工商业务。

四是当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贩卖或异常使用,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第10篇】身份证盗用注册公司

文/光影科普

编辑/光影科普

老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

张女士却是个例外,某天早上,她去申请廉租房,可对面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

“你名下拥有一家注资500万的公司”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个穷的只能申请廉价房的人,怎么会拥有身价百万的公司呢?

生活所迫

张女士今年30岁,因为收入低一直和男友租住在长安区的城中村,这里环境差交通拥挤,但每个月500块的房租缓解了二人身上的压力。

平日里为了省钱,张女士衣服不敢买,肉也不敢吃,连回家都是乘坐公交车,他的丈夫是一名普通的货车司机,每天也是风里来雨里去的,可即便如此两人也仅能维持温饱

2023年,张女士得知市里要出售一批廉租房,她高兴地跟过年似的,因为自己的条件符合申请标准。

在丈夫的鼓励下,她打算开一个小店,把日子越过越红火,可接下来的一幕着实令她意想不到!

那天早上,张女士走进营业大厅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不料,对面的工作人员告知她:“不好意思,办不了,您名下已经有一家公司了“

听到这句话,张女士瞬间就愣住了,她的情况自己最清楚了,穷的都租房子住了,哪来的什么公司啊?

“麻烦你再看看,我怎么会有公司呢?'

”张女士,这个是不会错的,你名下注册了一个500万的公司“

”你们一定是搞错了,我怎么会有500万?!“

看着周围人疑惑的眼神,张女士立即喊来了丈夫,当得知妻子名下拥有一个500万的公司时,丈夫也懵了,他大喊道:“这简直就是开玩笑嘛!”

对于这个货车司机来说,别说500万了,一百万他都没见过。

为了弄清楚这件事,张女士立即去工商部门调取了相关资料。

可结果不看不要紧,她还真的有一家“500万的公司”,电脑上清晰的显示着:这家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整。

看到这一幕,张女士头都大了,整个人犹如被揍了一圈,天旋地转的。

通过对照个人信息,张女士发现不管是名字还是出生日期,甚至就连上面的照片都和自己一模一样,但令人疑惑的是,资料上的笔记却并非出自张女士之手。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不成妻子失忆了,偷偷的注册了一家公司?

看着丈夫满脸的疑惑,张女士信誓旦旦道:

”这绝不是我,你们看两张身份证发型不一样!“

在张女士的提醒下,丈夫忽然想起来,不久前妻子的身份证刚刚不慎遗失了,据张女士回忆,她是4月3日丢的,但转天就补办了新的。

沿着这条线索,工作人员仔细地辩察了两张身份证,果然注册的这张用的是张女士遗失的身份证:那时候她的头发还是扎起来的。

事到如今一切都真相大白了,有人冒用了张女士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家500万的公司。

眼看着自己身上背了这么大的一个雷,张女士急得上蹿下跳的,她对记者哭诉道:

“我的日子好不容易熬到头了,可没想到却遇到这么大的麻烦,500万啊,这几辈子才能赚这么多?万一公司垮了,我拿什么还?”

一旁的丈夫也表示,这和妻子无关,是别人盗用的,请政府主持公道。

看着两人着急的模样,工商人员劝道:

“如果是假冒的可以将其注销,但不能操之过急要走一些手续,最起码得45天左右”

“啊?要那么久,我这边等不了啊”

张女士表示,她目前在申请廉租房,因为名下这个公司,已经失去了申请资格,如果卡在这个节骨眼上,多年的住房心愿将彻底落空!

对此,工商局建议张女士向笔记鉴定所投诉,这样可以加速事态的调查,帮助张女士早点了了这件烦心事。

张女士的麻烦是告一段落了,但此事背后隐藏的问题却值得我们警醒——公司注册的滥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下海投身商场,注册自己的公司。

而这就导致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个人身份证去作案,这其中就包括了盗用冒用身份证。

张女士属于冒用,而接下来的两起案例,就属于因小失大。

举手之劳

2023年3月,王磊的手机响了,拿起来,对面传来了亲切的呼唤声:

“老朋友,帮我个忙呗,给你一笔好处费”

原来,朋友请王磊在微信上注册一个公众号,“嗨,多大个事啊,举手之劳!”

在朋友的指挥下,王磊进行了身份证实名认证银行卡绑定等一系列操作,事后为了表示感谢,朋友还发了一个150元的红包。

可他哪里知道,这'举手之劳',差点毁了自己!

转眼间一年过去了,某天王磊突然发现,自己成了200多家企业的法人代表,看着电脑上这些陌生的公司,王磊吓得冷汗直流。

要知道法人可不是随便当的,更别提200家公司了,这任何一家出了事,都够他喝一壶的!

为了把自己“摘干净”,王磊那是跑断了腿,一连忙乎了大半年可迟迟不见效果,而这一切都因为当初的贪婪!

更恐怖的是,这200家企业名下还有11万欠款,而作为“法人代表”王磊是逃不掉的,为了150块背上了11万的欠款,如今的他肠子都悔青了。

因小失大

无独有偶,李珍也是这样,因为一笔报酬掉入了他人的注册陷阱。

2023年5月李珍在网上找了一个份兼职,帮他人注册个人数字证书,这一单她获得了80元的报酬。

可没想到三个月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自己成了当地一家餐饮店的法人代表。

深知此事重大,李珍立即拨打了12315投诉,可结果工作人员告知她“撤销是不可能的!”

原来在注册时,李珍按照要求,进行了实名认证和人脸识别,这导致了要想脱身只能选择自行注销公司!而这对于她来说,谈何容易?

其实近几年来,互联网上已经出现了“倒卖”“贩卖”个人信息的资料商,他们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利用qq微信等平台,大肆购买个人资料,然后转手高价卖给有需求的市场。

据内部人士透露,一套资料400元,可以按照需求,通过“天猫”“亚马逊”等平台对企业的资质审核

套用资料商的一句话: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们收不到的!

盗用身份注册的危害

这种盗用,冒用的注册方式,只会产生一种危害:把所有的风险压在了被骗者的身上!

因为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家有限公司,如果身份被他人冒用注册,那么当事人再想要注册自己的公司就无法通过了。

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张女士的名下,会有一家500万的公司,显然幕后黑手已经有且不止一家公司,为了注册自己的企业只能冒用张女士的身份。

除了无法注册自己的公司,那些被冒用身份的人还将承担以下风险:

1.债务的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虚假用户仅设立公司而为缴纳出资的,也要在公司管理混乱,背负债务时,承担连带责任。一般表现为:银行账户被冻结,财产被冻结,被限制消费。

而这对于被骗者而言,无疑是灭顶之灾,不仅生活被完全打乱,还要背上天大的债务!

2.面临工商部门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凡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将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而这对于被冒用身份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罚款金额远远高于他们获得的报酬,严重的还要面临工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压根就是得不偿失

如何远离身份诈骗?

从上面的三起案例,可以看出被冒用身份证注册公司,绝非想象得那么简单,更不是换一张身份证就能解决得了的。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该如何避免个人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呢?只要做到以下4点,就可以高枕无忧

1.收起贪念

从王磊和李珍的故事可以看出,贪念有时候会影响我们的判断。

对于那些所谓的报酬,我们要学会说“不”,尤其是当有陌生人,询问我们的个人信息时,千万不要随意透露。

当然了,熟人有时候也会打你的主意,随时做好提防,才能有备无患。

永远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砸下来的只有“陨石”。

2.小心谨慎

在日常使用身份证时,要留一个心眼

尤其是在提款或是办理业务时,千万不要把家庭地址,个人电话等信息透露给陌生人;至于用过的个人资料,简历等要做到及时清理,销毁,在签署一些信用资料时,要反复检查。

3.按时销毁

不管是日常收取快递还是办理个人业务,涉及自己家庭住址或是电话的包裹、表格、信件等要做到第一时间销毁。

千万不要嫌麻烦,这些都能最大程度减少你被冒用的几率。

4.网络安全

在浏览网页或是娱乐办公时,记得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对于自己的银行密码,更要做到二十四小时的保护,在支付时,最好反复确认身边环境。

手机接收到陌生的短信时,不要盲目相信,尤其是涉及个人资料和个人账户的短信,要及时报警。

在购物时,不要相信虚假信息,不要随意注册网站会员,这些都能确保你远离个人信息诈骗。

最后寄语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用为上的时代,小到衣食住行,大到经商购物,信用都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指标。

保护个人身份是维持良好信用的手段,千万不要随意泄露自己的信息,被坏人窃取,注册公司,不然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除此之外,政府机构也要加强对个人注册公司的监管,剔除掉互联网上的不法“信息贩子”,从源头上取缔这些非法勾当,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还我们一个良好,繁荣的生活,经商环境。

正如开头张女士做的那样,只要我们每一个人心怀梦想,努力奋斗,就能实现幸福的生活!

【第11篇】如何不用身份证注册公司

“现在办业务真是越来越方便,忘记拿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也能快速办理业务,不用我再多跑一趟了。”近日,聊城鸿盛物流有限公司经办人宋先生到聊城市东昌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延续业务时,忘记携带身份证和纸质营业执照了。不过不要紧,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他直接通过手机出示电子身份证和电子营业执照,当即办理完成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

这得益于东昌府区创新推行的通过线上线下“双线”同步推广的“电子亮证”减证便民审批服务模式。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上传提交电子证照,实现“键对键”“零见面”线上办成事;通过线下窗口办理业务时,只需出示电子证照即可受理,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更好地共享智慧化政务服务发展的成果,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截至目前,东昌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及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和身份证的事项,已全部实现线上电子证照提交,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身份证减证率达100%。

电子亮证不仅办事便捷,申领也十分快速,只需要两步即可生成。首先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后,订阅电子身份证;在微信或支付宝添加“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注册认领电子营业执照,完成“电子两证”的认领工作;然后,在线上办理业务时,登录账号后点击“自助申报”,并填写“基本信息”,在“上传材料”环节中先点击“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身份证”按钮,再出示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中的二维码或app中的电子身份证,系统将自动获取电子证照并添加至材料列表内,最后提交申请后结束。

业务受理材料电子化,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办成事。下一步,东昌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事项,丰富电子证照使用场景,将电子证照库与业务系统共享,加速推进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代替纸质证照进程,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第12篇】怎么查身份证有没有注册公司

明明没注册过公司

但人在家中坐

突然名下就多了一家“公司”?

先别开心

很可能是你的房产信息被泄露了

究竟怎么回事?

这还要从一个创业故事说起

5人组的“创业”故事

小高和小张是大学室友,现在如果问他们最想回到哪年,那一定是大学刚毕业那年。

2023年,g20杭州峰会的召开让他们抓住了一波红利。当时杭州城市能级提升,产业、人口发展势头迅猛,公寓楼成为很多人的选择。站在风口处,他们与另外3名室友一拍即合,一毕业就合伙开了一家房产托管公司

公司第一年就实现了盈利,但好景不长。这三年来,5人组的房产托管公司从盈利变成亏损,股权分分合合,离散伙只差一个契机。

不过散伙的契机没来,“盘活”的机会来了。某天,一名姓金的男子在某房产交流群里添加了小高的微信,询问他们有没有兴趣来场合作。

原来由于业务需求,5人组手里握着很多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这些对于金某来说都是资源

“怎么合作?”小高问。金某回答说他手底下有大量想要虚拟注册公司的客人,但注册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是需要地址的。

“正好你们手里不是有信息,有房源,也有地址吗,你卖给我,我给你钱。”

5个人一听这是个没有本钱的买卖,而且金某还对他们说按照面积来算钱,面积越大钱越多。

算了算一单就能赚个2000~4000元,乐而不为?于是,5人组把合同、产证、身份证等等信息偷偷拍下来,将地址卖给了金某。

“金总”的崛起之路

金某收到这些信息心里也是乐开花了,他同时还联系了多家房产托管的公司,还能弄到大量的公民房产信息。

原来,金某手里有一些“客人”,干的是不法勾当,有着虚拟注册公司的需求,于是他帮人挂羊头卖狗肉。

为了挖掘更多的“资源”,金某活跃在各大房产交流的微信群里,广泛撒网,通过这项业务大赚了一笔。

信息被拿走注册后,绝大部分的房主并没有发现小高他们的勾当,有些即使发现了也没有对这家托管公司进行起诉,这也让5人组更加放开手脚来做这件事。

很快,这家托管公司从还债到盈利,其中将近一半的盈利都来自于贩卖地址和信息这项“业务”。

就在小高拿着一批新房产地址准备在网络上贩卖时,被抓了个正着,原来警方早已盯上这伙人。

三层犯罪架构一网打尽

杭州市公安局网警分局在工作时发现,余杭金某等人以财务咨询公司的名义组织他人实施侵公犯罪,向杭州本地房产行业从业者收购大量公民个人房产证、身份证照片,用于虚拟注册公司。

经侦查,警方明确了本案中信息偷拍者、地址转卖商、财务公司三个层级的犯罪架构。

市网警分局立即会同余杭区分局组织精干力量,在杭州本地抓获金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还查获大量作案手机、电脑、及公民个人房产信息1000余条

杭州房产行业活跃,从业人员较多。房东购置公寓楼等商用地产后,会将其托管给房屋托管公司收取租金,并签订协议时一并提供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部分托管公司人员为牟私利,一面将房产继续对外出租赚取差价,一面以2900至4000元不等的价格将房产证、身份证照片售卖给打着“财务公司”旗号的金某团伙。

金某团伙在杭州房产圈内不断渗透,大肆收购公民个人房产信息,同时承接虚拟注册公司业务,伪造租房合同,使用虚假材料在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公司。

此类犯罪不仅严重侵犯了房东的个人信息权益,还带来了巨大的责任风险,对本地市场的企业管理秩序、市场经济环境,都造成了伤害。

【网警提醒】

广大房东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房产信息,与托管公司或中介公司签订协议时,一是要再三确认,不得在协议范围外使用房东的房产信息

二是签署协议时提供的房产证、身份证照片,需加上“仅限租房使用”的水印,防止被犯罪分子用于其它用途。

三是时常关注自己名下房产的公司注册情况,发现被异常注册及时到工商部门警示,暂停该公司的工商业务。

四是当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贩卖或异常使用,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

图片 | 网络截图

素材 | 浙江网警

编辑 | 章志楠

【第13篇】临时身份证可以注册公司吗

这两天,房小蓝收到了不少

来自群众的咨询有

怎么办?在哪办?要带啥?

几点办公?能不能在线办?

……

大家咨询的问题可谓五花八门

不过,好消息来了!

今天

房小蓝全都给您整理好了

(红色的都是重点!!!)

q1

身份证过期、损坏(或即将过期)能否异地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

可以。需交验申请人原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领取新证时交回旧证。

十六周岁以下公民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除上述证件证明外,需由监护人现场陪同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q2

身份证不慎遗失,补办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

需交验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卡》《工作居住证》,其中任意一个证件即可办理。

十六周岁以下公民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除上述证件证明外,需由监护人现场陪同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q3

本地身份证过期、遗失、损坏,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

本市户籍公民申领、换领、补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可以就近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地等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应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首次申领需提供申领人《居民户口簿》换领需提供申领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补领本人前往派出所

(二)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其前往派出所办理,并提供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核验指纹信息后发放证件;

(五)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领取新证时,依法须交回原证

q4

派出所哪些时间段可以受理身份证相关业务?

a:

城镇地区户籍派出所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日均办公

(包括法定节假日)

农村地区户籍派出所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周一至周五办公

(法定节假日实行预约办公制)

q5

我的材料提交后,要等多久才能拿到新的身份证?

a:

本市户籍公民申领、换领、补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领取时限为:12个工作日

非本市户籍公民申请异地换领、补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领取时限为:原籍审核签发通过后20天

q6

补办、换领期间,我如果有需要使用身份证该怎么办?

a: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地任意一个公安分局户籍大厅或增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窗口申请办理,应交验以下证明证件:申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q7

我的身份证是否可以通过线上办理申领、换领、补领?

a:

本市暂未开通居民身份证线上办理业务。

怎么样?

看完了这些

是否能够解决您的疑问呢?

当然啦

如果您还有其他

有关户籍、出入境证件办理等

相关业务问题需要咨询

也可以拨打房山分局户政大厅电话

010-81380079

或出入境接待大厅电话

12367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联系小编

也可以直接私信找到房小蓝

我们一定会认真解答您的问题~

【第14篇】身份证被注册公司怎么办

作者:唐青林 李舒 李斌来源:法客帝国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判断冒名股东,应结合实际出资情况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认定

裁判要旨

区分冒名登记和借名登记的关键在于他人对被登记为公司股东是否知情并同意,当事人主张系被冒名、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公司设立的背景情况、实际出资情况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认定。

案情简介

一、2008年4月21日,大有公司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股东胡燕明出资600万元,张龙出资400万元。

二、自大有公司申请设立登记之日起,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大有公司章程及大有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上均有“张龙”签名字样。但经鉴定,有关文件上签名字迹“张龙”均不是张龙本人所写。

三、另案生效判决已确认,大有公司系许立山的债务人,许立山已申请强制执行。在该执行案件中,江阴市法院认为大有公司设立后,股东对出资款进行了抽逃,遂裁定追加张龙为共同被执行人,在其抽逃出资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龙对该裁定不服,提出异议。后江阴市法院驳张龙的异议,张龙不服,遂提起本案诉讼,请求确认其不具有大有公司的股东资格。

四、在该案件中,张龙主张其系大有公司的冒名股东,但对大有公司如何冒用其名义进行工商登记其不清楚。一审泰州中院未予采信其主张,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五、二审庭审中,张龙提交了其和胡成兴(胡燕明之父)的谈话录音光盘及文字整理资料,以证明胡成兴在谈话中认可系其套用张龙的名义设立大有公司,当时使用的身份证非张龙自愿交给其,且胡成兴承诺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其承担,与张龙无关,进而证明张龙并无成为大有公司股东的合意,系胡成兴冒用张龙的名义设立大有公司,张龙并不知情。

六、二审法院与胡成兴谈话并制作笔录,胡成兴陈述:大有公司是其投资的,当时谈好由张龙、李伟、张福洪和其一起投资大有公司,但在其租了厂房并先付了30万元定金后,要其他几人投资时,他们都不接电话;后来其就通过律师申请1000万元注册了大有公司,并将胡燕明和张龙写上去了。其之所以把张龙写成股东,是因为在租厂房之前,张龙就帮其联系了好几个可以发生加工业务的客户;张龙的身份证在没登记前就给其了,具体是原件还是复印件记不清了;张龙在大有公司成立后没有参与过公司经营;其也没有把将张龙登记为股东的事告诉张龙。

七、二审法院另与陆友进谈话并制作笔录,陆友进陈述:其当时在镇政府下设的企业管理办公室工作,受领导委派帮助办理大有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对于大有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股东资格证明及大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中身份证复印件上标注的与原件一致的字样,系其所写,其应该是核实过身份证后写的。

八、江苏高院认定张龙系被冒名登记为大有公司的股东,撤销一审判决,确认张龙不具有大有公司的股东资格。

裁判要点

江苏高院最终采纳张龙系被冒名登记为大有公司的股东的原因是: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张龙知情并同意胡成兴将其登记为大有公司的股东。一则从大有公司的另一登记股东胡燕明的父亲胡成兴的陈述可见,胡成兴系大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擅自将张龙登记为大有公司股东,且事后未告知张龙;二则胡成兴虽称其和张龙等人曾有意共同投资大有公司,但并无证据证实,且胡成兴亦陈述在办理工商登记前其他几人已经不接电话,即不愿再投资设立大有公司;三则胡成兴虽认可其持有张龙的身份证,但不能确定是原件,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张龙知道或应当知道为办理大有公司设立手续而将身份证交给其;四则办理大有公司设立事宜的陆友进也不能确定其是接受张龙本人的委托,亦不能确定其核实过张龙的身份证原件。据此,本案不能因为胡成兴和张龙相识且持有张龙的身份证件,即认定张龙知情并同意胡成兴借用其名义将其登记为大有公司股东。江苏高院基于上述分析以及结合张龙未实际出资也未参与大有公司经营管理的事实,认定张龙系被冒名登记为大有公司的股东。

实务经验总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

一、身份证作为个人最重要的身份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不要轻易借给他人使用,以免个人身份证被冒用,甚至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在日常业务往来中需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的,也需要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

二、实践中认定当事人对冒名行为毫不知情难度很大。张龙在一审中就提出了冒名股东的抗辩,但是法院以证据不足,未予以支持。二审法院综合了钱忠平的个人经济情况等才支持了其上诉理由。本书作者梳理相关案例时也发现,以冒名股东进行抗辩的很多案件都因证据证明力不足,难以认定当事人对被登记为冒名股东的行为毫不知情。参考相关案例,在认定股东是否被冒名,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有成为股东的动机、能力,是否实际出资、运营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分红等因素进行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二十八条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东南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本院二审调查的情况、张龙提供的谈话录音可以相互印证,即证实系胡成兴使用张龙的身份证将张龙登记为大有公司的股东,张龙名下的400万元出资并非张龙实际投入,张龙也未参与大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故本案关键问题是本案是否存在张龙被借名登记为大有公司股东的可能。冒名登记是指实际出资人自己行使股权,但虚构法律主体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并将该主体或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行为。借名登记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借用他人名义登记成为公司股东,但由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被借名的他人并不行使股东权利。区分冒名登记和借名登记的关键在于他人是否知情并同意。而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张龙知情并同意胡成兴将其登记为大有公司的股东。

一则从大有公司的另一登记股东胡燕明的父亲胡成兴的陈述可见,胡成兴系大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擅自将张龙登记为大有公司股东,且事后未告知张龙;二则胡成兴虽称其和张龙等人曾有意共同投资大有公司,但并无证据证实,且胡成兴亦陈述在办理工商登记前其他几人已经不接电话,即不愿再投资设立大有公司;三则胡成兴虽认可其持有张龙的身份证,但不能确定是原件,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张龙知道或应当知道为办理大有公司设立手续而将身份证交给其;四则办理大有公司设立事宜的陆友进也不能确定其是接受张龙本人的委托,亦不能确定其核实过张龙的身份证原件。

据此,本案不能因为胡成兴和张龙相识且持有张龙的身份证件,即认定张龙知情并同意胡成兴借用其名义将其登记为大有公司股东。本院基于上述分析以及结合张龙未实际出资也未参与大有公司经营管理的事实,认定张龙系被冒名登记为大有公司的股东。

案件来源

张龙与江苏大有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苏民终2208号]

延伸阅读

江苏高院审理的另一起当事人主张自己系冒名股东,并成功获得法院支持的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钱忠平与江阴市华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6)苏民终837号]认为,“冒名登记是指实际出资人自己行使股权,但虚构法律主体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并将该主体或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行为。被冒名者因不知情,且从未作出过持有股权的意思表示、实际不出资、不参与公司管理,而不应被视为法律上的股东。判断冒名还是借名,最主要的法律特征是被冒名者对其名称被冒用是否知情。

本案中,虽然工商登记将钱忠平记载为华源公司的股东,但从查明的事实分析,本院认定该登记为华源公司冒名操作具有高度的可能性,钱忠平不应被认定为华源公司股东。理由在于:

一、一审法院已经查明,经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鉴定,华源公司工商登记材料中相关华源公司股东会决议、章程等材料中有“钱忠平”签名字迹(共28处)的,均非钱忠平本人所签。如果钱忠平确为公司股东或自愿被借名,由其本人签名不存在障碍,即使因客观原因由他人代签,也不应自2008年起至2023年的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中的28处签名均由他人代签。

二、以股东“钱忠平”名义的两次增资行为分别为发生于2005年9月8日的900万元、2006年5月25日的1400万元,该两笔巨额出资款分别来自于江阴市南闸斌斌日杂用品店以及江阴市宝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而该日杂店、宝阳公司与钱忠平并无关联关系。

三、从钱忠平经济状况看,其只是飞轮公司一名普通员工,工资收入不高,家庭较为困难,不足以承担如此大的投资。

四、钱忠平作为长期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应当知道作为股东在利益上的得失,而多年来其从未在华源公司参与管理,也未享受华源公司的分红,这与认定其为华源公司股东缺乏逻辑联系。

五、钱忠平与华源公司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无过深交情,仅作为业务单位飞轮公司员工负责联系质量、安排生产事宜,其缺乏为华源公司借名登记而使华源公司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或享有优惠政策的利益上的驱动。

六、华源公司系张根华实际控制,从公司股权变更情况来看,其他股东已发生了多次变更,而唯独“钱忠平”自2005年成为股东后一直保留股东身份,而公司从未为股东“钱忠平”分过红,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印证张根华所述利用外地人“钱忠平”身份,将其登记为股东可完成当地招商引资任务并享受优惠政策的目的。

七、虽然工商登记资料中有钱忠平新旧版身份证复印件,且有“与原件核对无误”、“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但仅凭此点很难认定钱忠平借名出资的事实成立,一是工商部门在办理“钱忠平”入股手续时是否严格核对身份证原件并不确实,二是钱忠平与华源公司联系业务时,联系函上有钱忠平的身份证复印件,故不排除被华源公司所利用的可能。且因“钱忠平”出资距本案诉讼近十年,钱忠平又认为其并未对华源公司有出资入股的意思表示,故其在一审中对身份证被使用的两种可能性分析并非明显不合情理。

综上所述,由于没有证据证明钱忠平有出资、分红、管理公司的事实,且认定钱忠平借名出资也缺乏客观性、合理性基础,故本院认定钱忠平系被冒名登记为华源公司股东,钱忠平要求确认其并非华源公司股东的上诉理由成立。

【第15篇】被冒用身份证注册公司

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身份证被他人利用,被他人假冒在相关文件上签名向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自己的钱款被法院强制执行用于还债,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冒用人赔偿损失。

【基本案情】

江某兵以安装宽带网络为由借用余某吉的身份证,江某兵取得余某吉的身份证后,在余某吉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余某吉的身份证于2004年8月5日注册设立a公司,a公司股东为余某吉、江某兵两人,a公司在经营期间拖欠b公司货款,为此,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令a公司支付b公司货款651310元及利息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14205元。由于a公司没有能力履行债务,b公司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清算,经a公司管理人积极查找联系,仍然无法获得a公司任何账册或重要文件,也未能接收到该公司的财产,清算工作无法进行,法院裁定:终结a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某兵、余某吉对a公司结欠的债务895453元承担清偿责任。法院审理判决:江某兵、余某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a公司结欠b公司货款895453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民事判决生效后,b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对余某吉名下的银行账户内存款562772元、244436元和71663.88元(共计878871.88元)强制扣划。在扣除执行费11488元后,将剩余钱款867383.88元缴付给申请执行人b公司。

余某吉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内被司法强制扣划后,遂向派出所报案反映:其本人并未去工商注册,也未曾担任a公司的股东。当日,公安机关向江某兵进行询问,江某兵承认其利用余某吉的身份证注册设立a公司。

余某吉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江某兵停止对余某吉姓名权的侵犯,立即涤除余某吉作为a公司的股东的工商登记事项;2.江某兵赔偿司法扣划存款本金878871.88元及相应的利息。

【审理结果】

法院判决:江某兵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余某吉经济损失878871.88元及利息损失。

【按例说法】

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江某兵为经营设立公司之需,利用余某吉出借的其身份证,假冒余某吉在相关文件上签名向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登记a公司,从而造成余某吉相应经济损失,现余某吉据此要求江某兵赔偿因a公司在经营期间拖欠b公司债务而被司法机关强制扣划的878,871.88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之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基于余某吉出借身份证的行为,在主观上存有过错之实际,法院根据余某吉、江某兵的过错程度,对江某兵赔付余某吉利息损失之计算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予以确定。

关于余某吉要求江某兵涤除a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余某吉名字的问题,虽然江某兵在办理a公司工商登记时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供假冒余某吉签名的相关文件骗取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登记a公司,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但是,由于a公司的法人资格因破产清算程序终结而终止,且已被工商登记机关依法注销,从而丧失了法人资格。另外,涤除a公司工商登记中余某吉名字,实际系余某吉不认可a公司的设立登记,应属工商登记机关行使的职权范围,不属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余某吉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予以处理,现余某吉要求在本案中涤除a公司工商登记材料中余某吉名字之请求,不予支持。

【小编说法】

类似问题,对于被冒名注册公司的余某吉来说,可能是一个“死结”。虽然法院支持余某吉的诉求,判令江某兵赔付其被扣划的款项及利息,但这也只能停留在一纸判决之上。江某兵本身就拿不出钱来赔偿b公司,又哪里有钱赔付余某吉的款项?

即便是申请强制执行,那也只能是挂一笔账在江某兵头上,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最后,告诫各位,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保管自己的身份证等。

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公司(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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