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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人寿公司简介范本1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新大东方”),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是目前我国唯一将总部设在西部(重庆)地区的全国性寿险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及团体人身保险业务。中新大东方由新加坡首屈一指的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地产集团合资组建,是国际百年老店在中国持续发展的桥头堡。
东方人寿公司简介范本2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新大东方”),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于2006年5月11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唯一将总部设在西部地区的全国性中外合资寿险公司,由具有百年辉煌历史的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具有国资背景的重庆市地产集团合资组建。
东方人寿公司简介范本3
西南金融理财团队是由国资委旗下的中新大东方人寿和海通证券共同组建,集银行、保险、证券理财为一体的综合咨询、服务平台。
东方人寿公司简介范本4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新大东方”),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于2006年5月11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唯一将总部设在西部地区的全国性中外合资寿险公司,由具有百年辉煌历史的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具有国资背景的重庆市地产集团合资组建,正在的百年老店 。
东方人寿公司简介范本5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新大东方”),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于2006年5月11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唯一将总部设在西部地区的全国性中外合资寿险公司,由具有百年辉煌历史的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具有国资背景的重庆市地产集团合资组建。 中新大东方以“诚信、责任、尊重、卓越”为核心价值观,以“让小康的中国人真正无忧无虑”为使命,致力于通过为客户提供财务保障、倡导身心健康以及祥和融洽的人际关系,共同创造精彩人生。伴随近年保监会连续出台的保险新政,不仅为保险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也更加规范了保险行业的人才发展体系。因此,中新大东方开拓创新、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坚定的改革精神,推出了行销经理人职业化销售团队等一系列改革方案,不断探索、实践员工制改革之路。湖北分公司作为中新大东方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局之年的一项重要战略布局,从开业伊始便执行行销经理人方案,走职业化销售团队之路,努力打造一支高出勤、高活动、高收入、高留存、可持续发展的“四高一可”的高素质营销团队。致力成为一家“稳健型、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效益型、区域总部型”的人寿保险分公司。明确“以服务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的发展思路。强调效益为先、兼顾短期和中长期发展利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中新大东方将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激励员工完成更多工作,承担更多责任,追求专业抱负,做最好的自己。在这里,无论您是要转向其他岗位、亦或是发展为领导角色,我们都有适合您事业发展的合适机会和职业上升通路。加入我们,并在团队的不断成功中扮演重要角色,抓住学习、成长和成功的机会,成就精彩人生。股东介绍: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1908年,是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历史最为悠久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雄厚的资产实力。截止2010年12月31日,大东方集团旗下资产超过534亿新元(约2750亿人民币),不仅是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保险市场的领导者和东南亚最大的保险集团,还是唯一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人寿保险公司。重庆市地产集团成立于2003年2月,是重庆市政府设立的专门负责重庆市土地储备整治及投融资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凭借丰富的行业运作经验、优秀的人才储备和良好的金融信用基础,重庆市地产集团已从最初的2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迅速发展成为资产规模达611亿元人民币(截止2010年12月)的大型企业,在重庆“百亿重点国有企业”中名列前茅。
东方人寿公司简介范本6
我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是首家总部设立在重庆直辖市的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公司由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重庆市国资委合资组建,是国际型百年老店在中国地区持续发展的桥头堡。
东方人寿公司简介范本7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于2006年5月正式批准成立,在中国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及团体人身保险业务,是首家总部设立在中国西部(重庆)的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由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重庆市地产集团合资组建,双方持股比例各占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