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有限公司股东公司变更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有限公司股东变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有限公司股东变更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在当前的沪深股市已成常态,但因股权转让收到监管部门问询函的并不多见,二次筹划易主的黄山胶囊即是其中的“主角”之一。个中的原因,主要涉及股权转让后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的问题。个人以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出现变更后,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不能变成一笔“糊涂帐”。
国庆节前夕黄山胶囊发布的一纸公告显示,实际控制人余春明及其一致行动人余超彪(二人系父子关系)与鲁泰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余春明将其持有的黄山胶囊8969.95万股股份转让给鲁泰控股,占公司总股本29.99%。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鲁泰控股。
鲁泰控股仅有两位股东,分别是中国信达持股53.54%,济宁市国资委持股46.46%。尽管有股东持股超过50%,但鲁泰控股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由于两位股东均无法实际掌控股东会、董事会,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又交给高级管理人员,因此鲁泰控股无实际控制人。据此,黄山胶囊公告称,由于控股股东鲁泰控股无实际控制人,故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入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深交所因之下发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结合鲁泰控股的股权结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历次三会运作情况,说明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
资料显示,余春明、余超彪目前持有黄山胶囊41.51%的股份,为实控人,其他股东持股均不足1%。在受让29.99%的股份后,鲁泰控股将成为黄山胶囊的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法》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因此,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还是有区别的。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可能并非是其实控制人。同理,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或并非是控股股东。
鲁泰控股自认无实控人,以及黄山胶囊认定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进入无实控人状态,个人以为是值得商榷的。其一,鲁泰控股第一大股东持股超过50%,在股东大会上拥有一票否决权,也能对公司的人事安排、重大事项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其二,鲁泰控股受让股权后,持股为第二大股东余春明及一致行动人的2.6倍,其他股东持股较为分散,鲁泰控股今后在上市公司中的话语权是不言而喻的。其三,在股权还未完成转让,且鲁泰控股还未对董事会进行改选的情形下,认定黄山胶囊将进入无实控失状态,不仅草率,也不合时宜。事实上,如果鲁泰控股入主后,通过改选董事会并占据多数席位,就控制了董事会,也就形成了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如此,鲁泰控股即为黄山胶囊的实控人。
如果上市公司前几大股东持股比例都较低,且股权较为分散,认定为无实控人无可厚非,但某些存在大股东,且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并不低的上市公司也被认定无实控人,这一现象并不少见,也有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实际上,除了公司法外,像新股ipo、重组上市、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都涉及实控人问题,也对实控人设置了严格责任。某些上市公司自认无实控人,其实就是为了规避监管。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实控人不能成为一笔“糊涂帐”。个人以为,对于上市公司实控人问题,一方面规定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上进行披露。另一方面,对于自认无实控人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除了下发问询函外,也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认定,以压实上市公司实控人的责任,防止某些实控人在承担责任时成为漏网之鱼。
【第2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意识增强,诉讼案件的数量也随之大幅增长,但却总有一些未得到有效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在困扰着人民法院和群众,“执行难”似乎是横亘在当事人和律师面前的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
10月28日,由京师深圳律所公司股权法律事务部主任胡晓琳担任主讲人的《股权领域的强制执行——如何变更、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讲座于京师深圳律所五楼多功能厅顺利举行,现场坐无空席。
图:胡晓琳
执行案件中如果能变更、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为区分股权领域强制执行中变更、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不同情况,胡晓琳律师将被执行人分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等不同的类别,通过法条释意明晰其界定范围,同时依据不同情况介绍了如何在执行案件中变更和追加。此外,胡晓琳律师根据过往执业经验,对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企业无法进行清算的过错股东等境况进行精确分享,对能否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作了详细说明。在答疑环节,胡晓琳律师针对律师们密切关注的问题和疑虑作了进一步专业解答,现场律师均表示受益匪浅。
图:单建富
作为邀请嘉宾,在工作中协助律师办理强制执行案件的单建富先生通过对成功案例的分享,简述了背景调查的重要性、强制执行案件中的难点和实操心得。同时他分享了在终本案件的执行中,如何协查被执行人下落、深挖财产线索,查找“老赖”转移资产的蛛丝马迹,收集“老赖”高消费的证据,合法推动司法拍卖、执行担保、追加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进而对涉嫌犯罪的“老赖”,依法启动刑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通过与法官、律师的通力协作,共同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讲座分享不仅是律师专业知识的传承和引导,更是为律师行业注雄厚力量。未来,京师深圳律所将继续打造更加宽广精良的发展平台,为各位律师深耕专业知识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也期待各位律师与律所共同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服务,凝心聚力,同向共行。
文章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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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胡晓琳律师
京师深圳律所公司股权法律事务部主任
京师深圳律所招投标委员会委员
执业经验:
1、先后为葛洲坝集团、前海中金集团、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商会社团等开展法律培训和讲座;
2、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先后达百余家;
3、办理民事案件数百件;
4、办理刑事案件10余件,其中包括涉及股权纠纷做无罪辩护获得缓刑的合同诈骗罪案件及其他免于起诉案件等。
工作经验:
曾在深圳市政府部门任职,擅长企业改制重组收购兼并、企业顶层及股权结构设计、企业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体系构建等,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办理过大量公司法律事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及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熟悉企业整体运营管理,在股权投融资、股权激励、股权顶层设计、股权纠纷、股权收购并购、abs资产证券化和公司债、企业债、ipo等方面精研细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及其他增值法律服务。
【第3篇】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手续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企业代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复印件、老的代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办。
4、变更税务登记。
5、变更银行信息。
公司股权变更和其他的公司变更差别不大,企业需要注意一下所有的资料中是否有股权的标注,有标注的资料都要在股权变更的时候拿出来变更一下。
本公司经营范围:
1、工商注册:公司注册、工商变更(名称变更、地址变更、股权变更、法人变更、范围变更)、执照年检、公司注销、执照移出异常名录;
2、财税代理:代理记账、纳税申报、财务咨询、旧账整理、会计核算;
3、资质注册:卫生许可证(理发店、酒店、住宿服务类等)、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食品类)、进出口权证、专卖零售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烟草许可证等。
4、知识产权:商标注册、专利版权、网站建设、logo设计等
【第4篇】变更有限公司股东
对于一家股份制的企业来说,随着企业的经营发展,总会伴随着新的股东加入和旧的股东退出,而这其实不仅仅只是一种身份的转变,在公司的股东的变更的时候,企业也是需要注意许多的问题,避免公司的经营受到不小的影响,同时也对公司的股东和股权进行一个充分的了解。这里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些公司股东变更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股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割转让吗?
答:不可以,股权的权利本质是基于股东的身份在公司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转移也是股东身份的转移,股东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
2、股权已经变更,原股东还可以主张对转让前的利润进行分红吗?
答:不可以,在公司的股权转让已经发生后,原股东立即失去股东的资格,包括分红在内的股东权利,因此不能再主张进行利润分红,除在股权转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司股东可以直接退股吗?
答:在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的股东不能进行退股,只能进行股权的转让,而且只有在几种特定的情况,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但仍不属于退股。
4、公司现有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么?
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5、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答: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股权转让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6、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
答:可以,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
7、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么?
答: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方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
8、股东把股权转让的受让款用于补足该股东未实际出资到位的注册资金吗?
答:如果受让方在受让股权时不知原股东有此情况,则不应承担补足责任;如果已经知道,则应承担补足责任。
9、股权转让后,应作哪些变更记载?
答: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10、公司需增加一个股东应办理什么事项的变更?
答:分两种情况:
一是增加股东同时增加注册资本的,应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二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增加股东的,应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11、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吗?
答:可以约定。但债权债务的转移应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方能生效。
12、股东原价或低价转让,如何纳税?
答:税务机关核定后处理,看是否属于低价或者规避税收行为后决定处理。
13、股权转让是否就是转让出资额?
答:新的公司法明确了股东转让的是股权。股东出资后,其财产权已归公司所有,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是股权,故转让的应是股权,而不是修改前的《公司法》所表述的“出资”。
以上就是在公司股东变更时常见的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对于股份公司来说,股东无异于企业的基石,企业想要良好地去做发展,那么对于公司的股东、股权的限制,还是需要注意进行合理的控制,以及对相关事项的把握。
【第5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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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业务背景
二、股东变更办理流程
三、股东变更需签署的文件
四、股东变更完成后获得的文件
一、业务背景
大部分国内企业在搭建境外企业架构(包括vie架构)时,都会优先选择bvi公司作为持股平台,有几个特别重要的原因:
1. bvi公司的股东进入退出非常方便,股东退出时无需当地政府批准,办理效率极高,股份变更也基本没有税费(香港公司税率低,但其股东变更也有0.26%的印花税率),公司也无需向bvi政府提交审计报告。
2. bvi当地金融政策完善,金融开放程度高,非常适合引入一些外币基金,可以使用优先股认购权等金融工具。
3. bvi公司股东信息保密程度高,虽然《bvi商业公司法(修订)》(2022)中提出bvi公司的董事信息可被公众付费查阅部分信息,但公众仍无法查阅股东信息。
以上几个优势使得bvi公司非常适合搭建持股平台、境外投资平台以及美元基金,目前国内注册bvi公司也较为容易,无需出境一周内即可出证。
在注册完bvi公司并搭建好持股平台后,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会不断有新股东的进入和老股东的退出,此时需要做好bvi公司的股东变更登记备案工作(新的股东名册rom须15日内在法定注册代理人处备存),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bvi公司股东变更的实操流程和一些注意事项。
二、股东变更办理流程
bvi公司股东变更是指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把现有bvi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新的股东或直接增发给新股东,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bvi公司股东变更流程如下:
1. 确定股东的变更信息,告知具体如何转让,并签署变更股东确认书;
2. 提供新股东的身份、地址证明文件,进行kyc尽调;
注意:
若股东是一家法团公司,除提供公司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公司股权架构图,标注每层股东的持股比例,追溯至个人股东;若股东为上市公司,则可披露到上市公司,并注明上市公司的股票代码。
同时需确定公司最终的实际受益人,如实际受益人占股比例超过10%,则需提供受益人个人的kyc,个人证件和最近三个月的住址证明,并做核证。
3. 签署股权转让相关文件,包括股权转让文书、董事会决议和股票证书等。
4. 将上述准备好的文递交法定注册代理人进行变更,并对新股东信息备案,请注意新的股东名册rom须在15日内备存,逾期将会有罚款。
5. bvi公司股权变更完毕,领取最新的股东名册rom和股票证书(文件样例见下文)。
办理时间:
股权变更文件签署后,3-5个工作日完成。
三、股东变更需签署的文件
bvi公司变更股东时,需要董事和股东签署以下文件:
1. bvi公司转让文书 share transfer / instrument of transfer,由公司股东和新股东签署,也可能需要董事及见证人签署(视转让文书内容需求),样例如下图(每家代理人、律所出具的文书格式可能都不相同)。
(bvi公司转让文书样例)
2. 董事决议 resolution of the directors,由公司董事签署,样例如下图。
(董事决议样例)
3. 股票证书 share certificate(由公司董事签署),样例如下图。
(股票证书样例)
以上文件中的公司转让文书和董事决议可由公司内部自行出具,也可委任我司出具。
四、股东变更完成后获得的文件
bvi公司股东变更完成后将获得以下文件:
1. 更新后的股东名册(register of members(rom)/ share register)
(股东名册样例)
2. 更新后的股票证书(share certificate)
(股票证书样例)
3. 已签字并备案的股东变更文件
见上文提及的公司转股中签署的文件(转让文书和董事决议等)
4. 可申请出具最新的董事在职证明(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
bvi公司变更股东后,如有需要可向法定注册代理人申请出具最新的董事在职证明文件(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该文件上会体现公司最新的股东信息,样例如下图。
注:向法定注册代理人申请董事在职证明需单独付费。
(董事在职证明样例)
以上就是bvi公司变更股东的实操指南,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