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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七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2篇】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财产保全吗?
我国法律并未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排除在财产保全范围之外,只有当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是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时,才有可能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3篇】财产保全担保金额是多少
财产保全担保金额达到足以赔偿保全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程度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财产保全担保金额与财产保全的金额要相当。具体的数额还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第4篇】财产保全费用由谁出
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5篇】法院财产保全分配的方式是什么
法院财产保全分配的方式是,首先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应当通过仲裁机构提出。
仲裁机构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及时提交人民法院,并附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委托保全函等相关材料。
【第6篇】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1. 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是应该把车辆交还,因为扣押车辆是为了查明事故原因,现在事故原因已经查清,事故责任已做认定,交警不应该再扣押车辆。
2. 对方只要因当事人的责任而造成损害,其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目的是判决后得以有财产执行)。
财产保全有两种:
一种是起诉前财产保全(单纯保全车辆程序,然后15日内要起诉,否则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一种是起诉时财产保全,起诉的时候一同申请财产保。
3. 法院财产保全要给保全车辆的裁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7篇】财产保全用什么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还要提供保函或者等额财产,一般保全担保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找保险公司开保函。第二种方式,用现金、存款或者房产担保。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
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第8篇】起诉讨债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第9篇】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率是多少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率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具体的费率是多少。保险费率,是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保险费率一般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第10篇】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费用是怎样的
申请保全措施的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第11篇】财产保全申请书模板是怎样的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书写:
1、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邮编及联系电话。
2、申请事项:应写明请求保全的标的额,该标的额不得超过诉讼争议的标的额。3、申请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发生纠纷,再具体写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原因。
4、署名和时间: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加盖单位公章。时间要填写准确,申请书上签署的时间与实际递交申请书时间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注明实际递交时间,实际递交申请书的时间为正式申请时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12篇】诉前财产保全书怎么写
1、标题,即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3、请求事项;
4、事实与理由;
5、担保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13篇】诉前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第14篇】对期房可以财产保全吗
对期房是可以财产保全的,如果可以提供对购房者有利的证据向法院进行申请那么是可以的。比如说预售合同等。期房与一般的现房不一样,其产权是不绝对完整的,房屋所有人不想然的拥有产权,同时,未来也会存在许多的变故问题,所以,对于期房的财产保全,法院都会慎重考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所以对期房是可以财产保全的。
【第15篇】财产保全侵权该如何判定
财产保全以申请人是否具有过错为依据,判断其财产保全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不仅符合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能有效遏制恶意诉讼、恶意财产保全的发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16篇】财产保全能申请冻结支付宝账号吗?
财产保全能申请冻结支付宝账号,《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17篇】财产保全申请异议书该如何写
财产保全申请异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写清楚异议人姓名。
异议请求:请求法院立即解除对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事实经过及请求解除保全措施的理由。
最后异议人签名并写清日期。
【第18篇】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于起诉前申请为诉前财产保全,于起诉后申请为诉讼中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19篇】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书写:首先应当写明标题,即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其次要有明确的原被告身份信息,主体不能出错;再次应当写明保全请求,被保全财产的明确信息,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请求事项等;最后写上申请的法院名称,并签名、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20篇】离婚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离婚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提交之前,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或者隐匿财产等行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
以防自己分割财产的权利受到损失,同时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十五日之内进行诉讼申请,否则财产保全措施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