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财产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如何买理财产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如何买理财产品
1. 了解买理财产品的目的,以及能承受多大的风险。通过了解了自身的这些理财特点,就能在选择理财产品之前,在银行员工推销的时候自己能有个明确的底线。
2. 了解理财产品的类型、投资风向、风险与流动性。了解产品的特征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将自身偏好与理财产品的特征做对比,一步一步筛选出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3. 选到了正规合适的理财产品,签协议时要问清楚日后分红、赎回等注意事项,保留好相关凭证与证据,以防在后期出现纠纷时银行“店大欺客”。如不放心,也可随身携带录音笔或用手机将整个销售过程录下来当作日后证据。
【第2篇】支付宝哪些理财产品比较好
1、风险大小对比:在风险方面,宝宝类理财<;货币基金/理财基金<;定期理财,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三类理财的风险都不高,这一点没什么好比的。
2、收益高低对比:在收益方面,根据5月15日数据,余额宝和余利宝的七日年化处于2.5%以上,而5月15日定期理财中七日年化最低的都有2.88%,最高的有4.5%,净值型定期理财还更高收益的。至于货币基金和理财基金,它们的七日年化和宝宝类理财差不多,稍微挑一挑,能选到收益高点的。
3、灵活性对比:至于灵活性,肯定是宝宝类理财最好了,余额宝支持最高1万元当天到账,余利宝支持最高10万当天到账,当天到账的基本上提现两小时内就能收到,超额提现的下一个交易日也能到账。
4、货币基金的灵活性比宝宝类理财差点,不支持当天到账,一般下一个交易日到账。理财基金一般有一定的期限,比如7天款,就要7天之后才能赎回,到期赎回也是下个交易日到账。
【第3篇】夫妻没小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均等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分割的权利。如果签订财产分配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篇】农村离婚财产和小孩如何分割
农村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孩子的归属是: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4.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5篇】什么算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方婚前财产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 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 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 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6篇】10万可以投资什么理财产品
目前市场上理财产品一万起买、五万起买的较多,投资者可以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理财产品,综合考虑风险、收益、期限等方面的问题。
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可以选择r2级以下的理财产品,想要获取较高收益的投资者可以选择r3左右的理财产品,选择期限不太长的理财产品。
【第7篇】强制执行对方无财产怎么办呢?
在判刑之后对方还不按照法律规定还自己钱的时候,一些原告就会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发现对方名下根本就没有财产,在这时候就无法继续执行财产的规定了。
1. 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以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的处理方式更有法律依据、更合理。因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对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作出弹性条款的规定,在立法上预留了空间,使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执行终结时有了法律依据。
2. 作为被执行人是公民且已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或者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被执行人是法人但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上述情况均应作彻底的执行终结处理。
3.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于已裁定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当申请执行人有足够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时,就可以通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来撤销原来作出的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再次进入执行程序,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
4. 恢复执行时,立案庭先审查其提供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的有无、是否能提供被执行人有确切的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或状况的书面证据,立案庭审查后决定是否予以立案;立案后移交执行庭,执行人员收到案件后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请院长按审判监督程序开展工作,亦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通过执行合议庭评议可恢复执行并在评议作出后十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恢复执行通知书》,同时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执行通知书》上载明被执行人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强制执行时发现对方没有财产,也有相应的方式来处理,具体要跟实际的情况来处理的,大家对于强制执行的内容也需要清楚。
【第8篇】法律上离婚前没分财产怎么办呢?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9篇】夫妻凭有效证件可互查财产吗?
夫妻凭有效证件可互查财产。
新规要求,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如果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篇】协议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可以,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11篇】申请财产保全多长时间查封呢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12篇】员工偷单位财产是职务侵占吗
员工偷单位财产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要看是否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规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不是利用职务便利,则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规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3篇】如何理解夫妻财产约定制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第14篇】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有下列规定:
1、《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5篇】不是经济刑事案件会冻结财产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不是刑事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也可以依相关法律规定冻结财产。
冻结财产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公告。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16篇】二婚婚前财产需公证吗?
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二婚的婚前财产必须要去公证。也就是说,要不要去公证,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态度。公证只是为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提早准备一份具有极强证明力的证据而已,如果没有发生纠纷,公证与否也就没有区别。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17篇】一般夫妻财产公婆有份吗
夫妻财产公婆是没有份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篇】离婚财产分割官司多久结案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结案的时间为: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9篇】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哪一些
保本理财产品有保本保收益理财、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两种。
这两种理财的共同点是,理财到期后客户都可以拿回全部的本金,这点在银行的保本理财协议中可以看到,所以它们的风险是比较小的。
【第20篇】哪些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