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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查看人数:3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夫妻共同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

【第1篇】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

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2篇】保险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是否归入夫妻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应认定保险为夫妻一方财产。

【法律依据】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3篇】怎么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4篇】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样划分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5篇】军人的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的复员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法律对于复员费的性质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所以根据军人婚前的军龄和军衔计算所得,该部分应视为个人财产,不能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根据军人婚后的军龄和军衔,该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6篇】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7篇】夫妻共同财产抵押离婚了怎么办呢?

如果双方对该房屋存在的贷款不能提前一次性偿还,抵押权还存在,双方就房屋的归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最高法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一般像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对房屋进行分割,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对房屋分割有争议的,要到法院另行起诉分割了。

【第8篇】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包括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9篇】法律规定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从出生那天起到子女成年的时候结束的。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第10篇】继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继承的遗产。那么这笔遗产也不是属于共同财财产。

【第11篇】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2篇】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3篇】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家庭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4篇】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有下列规定:

1、《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5篇】婚前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保险不是共同财产,属于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6篇】户头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若户头费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7篇】婚前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一方婚前自己出资买的车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篇】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分居期间,仍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9篇】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注意下列问题:

1、注意区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家庭财产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要坚持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3、坚持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0篇】房产过户给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房产一旦过户给子女,那么房屋就归子女所有,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就不能再主张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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