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离婚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情况有哪一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情况有哪一些
根据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2篇】离婚父母有权分配财产吗?
夫妻双方离婚的,其父母没有权利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配。因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所有权人是夫妻两人,根据《物权法》规定,只有物的所有权人才有权对物进行处分。因此,只有夫妻双方有权对其所有的财产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篇】离婚后财产分割是什么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
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篇】再婚又离婚时财产怎么处理
通常情况下,再婚男女已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拥有数额不等的财产。在走入婚姻的同时,也将自有财产带入了婚姻。
但由于再婚家庭关系复杂,结婚时双方对于财产没有明确约定,导致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发生混同,再次离婚时会产生很大的麻烦。
为了明确财产归属、防止财产纠纷,建议再婚时,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等方式,达到明细各自婚前财产的目的。
另外,婚前财产要与婚后财产做一下隔离,避免发生混同。
【第5篇】离婚协议放弃共同财产可以吗?
离婚一方放弃共同财产是可以的,但必须是在对方自愿的前提下,如果对方不是自愿放弃共同财产的话而是被迫则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6篇】女方提出离婚有财产吗?
女方先提出离婚的依然有分割财产的权利,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在于谁对导致离婚有过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7篇】离婚两年多还能再分割财产吗?
离婚两年多还能再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第8篇】离婚财产分割没有证据怎么办呢?
离婚案件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当事人自己无法收集到证据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收集相关证据,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9篇】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要怎么办呢?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原协议内容。
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原告可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判决离婚的,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10篇】父母离婚财产分割孩子算吗?
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11篇】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必须平均分配。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违规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第12篇】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怎么办呢?
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均等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分割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第13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效力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1. 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2.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第14篇】离婚财产诉讼范文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的书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首先写明标题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状。
(2)写明双方的名字等个人信息。
(3)写明诉讼请求,要求婚后财产分割,并陈述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5篇】刚结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刚结婚离婚财产的分配是首先协商分割,分割不成的进行诉讼分割,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存在可以赔偿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16篇】离婚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原则判决。一方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7篇】离婚财产分割老婆不同意怎么办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由此可见,如果无法与配偶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第18篇】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分配,为一方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9篇】离婚前父母给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父母给子女的财产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是属于个人婚前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20篇】上门女婿离婚要怎么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